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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歌手公約 文 / 東風西畔

    「什麼!李悠揚!你說你的歌要按照《歌手公約》的流程來走?你確定!」

    「對啊!你一定得想想清楚,畢竟這《歌手公約》對一般歌手來說只是一個虛名,實際上卻只會大幅度影響到歌手的收益,更是吃力不討好,別人唱著你的歌還不領你的情!」

    「對啊!對啊!悠揚,我也聽說,目前歌手或者音樂製作人頂多把自己的一兩首代表作加入《歌手公約》做做樣子,至於自己其他作品的版權還是會牢牢抓在手裡的,除非和他們談好價錢,否則的話,是不會讓別人隨隨便便拿自己的歌兒進行其他商業演出的,哪怕就算是一場演出費不過是幾百塊錢的普通商演,只要商演歌手唱了《歌手公約》之外的歌,又沒有事先告知原唱或者原作者,那麼這首歌的原唱和原作者就有權告這個商演歌手侵權。」

    「嗯,對!陳穎說的沒錯,李悠揚,你現在可不能昏了頭,一個衝動就把你的所有歌都加入到《歌手公約》裡,加好加,退就不好退了!我想你也應該知道吧,為什麼要規定草根歌手一定要考取民藝證才能參加各種商演,才能收取演出費。其實民藝證也是和《歌手公約》相輔相成的,同時也是對歌曲原創者版權的一個保護。」

    「為什麼說是對原創者的保護呢?畢竟所有持有民藝證的歌手都會登記入冊,他們每一次的商演也會有詳細記錄,同時他們在商演上唱了什麼歌,掙了多少演出費也是可查的。所以說現在的商演市場是很透明的,所以在各種商演上,持有民藝證的歌手要是有原創歌曲那自然好說,你唱自己的歌掙自己的錢就好。但是,並不是所有考取民藝證的歌手都是原創歌手,他們往往沒有自己的作品,那麼只好在商演上唱別人的歌。」

    「其實唱別人的歌掙自己的錢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只能唱原作者加入《歌手公約》裡面的作品,一旦唱了《歌手公約》之外的作品,那麼就是對原唱和原作者的侵權了,又因為目前透明而又正規的商演機制,唱了《歌手公約》以外作品的歌手根本無所遁形,原唱和原作者完全可以把他告上法庭,要求賠償。」

    「就拿我來說吧。你應該知道我的代表作有《九妹》和《濤聲依舊》,但是我也只把《九妹》加入到了《歌手公約》裡面,而《濤聲依舊》要是有歌手或者機構想拿來進行商演,那麼好,每用一次都得給我一次相關的版權費用。而《歌手公約》裡面的《九妹》就不那麼受我的束縛了,任何一個人都可以演唱,也都可以用來掙錢,甚至還可以光明正大的找其他歌手灌制唱片,只要單次產生的整體效益不超過30萬元,那麼任何人都不必再為《九妹》這首歌向我付賬。」

    「所以,李悠揚你這事真得考慮清楚,畢竟,對你來說,你的每一首歌都會帶來可觀的收益。但是你一旦將你的歌都加入《歌手公約》裡,那麼就等於你主動放棄了這些可觀的收益!更意味著所有通過民藝證考試或者科班出身的歌手,都可以堂而皇之的用你的歌掙他們的錢了!畢竟,目前來看,很少能有一首歌在單次的商演上就能產生30萬元的整體收益,大歌星也就罷了,但是你此舉一旦成行,絕對會成全一批出場費頂多幾萬元的小歌星,讓他們拿著你的歌打著擦邊球。」

    「當然,對我來說,你要是真想這麼做,我並不會阻攔,畢竟我也可以節省一大筆向你支付的版權費,我又何樂而不為,呵呵,言盡於此,你雖然勇氣可嘉,但是也要好好考慮清楚哦,更深一步講,這不單單是錢的的事情,在某些人的眼裡,你弄不好還會落一個年少輕狂目空一切的罵名,做了好事還不討好!」

    ……………

    聽著眾人七嘴八舌的反對聲,特別在陳穎之後,秦濤聲終於逮到機會開始的一番孜孜不倦長篇大論般的諄諄教導下,李悠揚突然間感到自己有點懵。

    尼瑪,這是腫麼了?

    哥腫麼感到觸到雷區了尼?

    要知道剛才哥哥最想說的是要還季少康一百萬和召開記者會坦白自己曾經吸過毒這碼子事情的,而這加入《歌手公約》的事情也不過是順口一說,權當造福於民,畢竟哥哥腦袋裡的歌實在多的數不清,不像某些歌手一輩子只能靠一首歌活著。

    版權不版權的,在李悠揚兩世為人的腦袋裡,還真沒有太在意,也就是在這個世界人們才會如此較真,要是放到地球上,李悠揚想想,恐怕自己參加的每次的商演,嚴格意義來講都是對原作者的侵權了,因為在地球上還真沒聽說某個民間小歌手,唱了某大牌歌星的幾首歌在某商演舞台上掙了幾百塊錢,還得告知這個大牌歌星的。

    由此可見這個世界對娛樂業的管理還是很正規的,正規的可愛,《歌手公約》也很神奇!

    「喂喂喂!你們怎麼就扯到《歌手公約》上了?沒聽見我的主語是要還季少康的100萬,還有召開記者會趁早說明一下我曾經吸過毒的歷史嗎?至於這《歌手公約》我只是提前和記者們通一個氣,畢竟現在我還沒有考取民藝證,就算把我的歌真正加入到這個公約裡,也得等民藝證到手,作為唱作人,我和這個公約對等了才行啊!」

    李悠揚看著周圍人臉上訝異的神情,揮揮手很是無奈的說道。

    他這樣一說,李依依、陳穎、杜莎莎、聶喻丹自是不會再有什麼意見。而董雪琴則因為還不算是太熟,所以一直也沒加入這個討論裡來,只是在一旁暗暗咂舌,感覺這個李悠揚真是不可思議。說實在的,她對《歌手公約》並不在意,她目前只是很在意李悠揚剛才唱的《得意的笑》。

    董雪琴明顯的感覺到李悠揚的每一首歌自己都想唱,但是既然李悠揚剛才都明確提出把這首歌給了李依依,董雪琴也就不再好意思朝李悠揚要了。

    這五個女孩兒不做聲,但是並不表示,季若琳也不做聲,在剛才的議論中,她也是極力反對李悠揚把所有歌加入到《歌手公約》裡的額

    額,如今聽李悠揚這樣說,更是急忙跟上:「總而言之,你的歌加入《歌手公約》一事還得進一步探討,你可不能由著性子,一會兒魏東傑帶著記者們來了,你就說這個事情。」

    「除了這個,其他的我都理解,我也支持,畢竟就吸毒一事,你主動說出,非但不會影響到你的人氣,更是會因為你的戒毒成功變化成一個很好的正面教材。只要能夠勇於面對,粉絲們是不會在意明星身上曾經的污點的,況且你這污點也是迫不得已深受其害,沒什麼不好說和不可原諒的。粉絲們唯一無法原諒的就是偶像對他們的隱瞞。」

    「所以,一會兒我和我哥一定會全力配合你來說這件事情,同時,我也理解,唉,我也理解你和陳穎之間的感情,這一百萬要是愣夾在中間的話,還真是彆扭。況且今夜過後我想你也不差錢了,當初一百萬的禮金你還了就還了吧!這樣也能徹底了卻你和陳穎的一樁心事,同時我也祝福你們能夠一直幸福下去。」

    「這些都可以答應你,只是你要把你的歌全部加入《歌手公約》裡的事情,一定還要再議。」

    季若琳一句一句的說道,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在說到祝福李悠揚和陳穎幸福的時候,語氣中明顯的有些幽怨。

    不過人們都沒有注意季若琳語氣中的幽怨,因為此時此刻,魏東傑、韓雪帶著剛才天台上的一幫記者也終於來到了晚宴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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