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笑看紅塵人不老…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把酒當歌趁今朝…」
李悠揚一面敲著盤子,一面放聲大唱這首《得意的笑》,漸入佳境不說,唱到興頭上,更是拽過一瓶法國干紅來,也不用杯子,在眾人不忍的目光中,就這麼鯨吞牛飲起來。
半瓶下去之後,再接著唱,
「…且揮揮袖莫回頭,飲酒作樂是時候,那千金雖好,快樂難找,我瀟灑走過條條大道……」
那感覺根本停不下來!
《得意的笑》,是李悠揚在地球上相當喜歡的一首歌,雖然腦中的u盤裡沒有下載過這首歌,但是絲毫不妨礙李悠揚用自己的聲音把這首歌唱的很好,也唱的很嗨。
這首歌在地球上的原唱是李麗芬,在李麗芬質樸大氣又略帶瀟灑的嗓音中,這首歌不溫柔不嬌媚,更有些男人的意氣風發,更是呈現出一派蓬勃大氣的古典情懷和快意恩仇的武俠義氣。
而正是這種快意恩仇的武俠義氣,才會讓李悠揚在地球那會兒百唱不厭,更會在親朋好友的聚會中時不時的唱響。
這首歌他從來沒有下載過,也沒有在任何的商演裡唱過,因為不用下載,也不用刻意的去唱,因為某些東西就是時時刻刻融入血液中的,比如這首歌裡表達出的俠氣還有把酒當歌趁今朝的豪氣!
這都是李悠揚一直追求的一種境界,也在努力的為之前行。
而今天之所以突然間唱響這首歌,並不是因為季少康的講述的事情讓他多麼的氣憤,恰恰相反,李悠揚同李依依一樣也感到很高興。
那種高興就像看了一場好電影之後的滿足,不管是戲中人,還是人中戲,總而言之,給李悠揚的感覺就是一場戲,而且結局還不錯。
所以,如今酒足飯飽之後,才會興致高昂的唱響這麼一首歌。
他忽然間發現季少康這個人還真是挺可愛的,同時這個世界大多數人也沒都沒有什麼花花腸子,和地球相比,只要不是違法亂紀。就算是人與人之間的相互算計,最終給對方造成的傷害,也大都不是無法挽回的。
我自安居樂業,又何必勾心鬥角?
就拿這場婚禮來說,目前來看,最終佈局的是季少康,他算計了李悠揚,同時也利用了陳穎。但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當初也是因為李悠揚自己沒有擔當,因為吸毒,才把陳穎推入這個局中的。
雖然事到臨頭李悠揚又把陳穎搶了回來,但是按照人之常情,李悠揚對季少康多少還是有點愧疚的,所以之後季若琳讓他做的所有事情,乃至讓女神樂隊和琳音娛樂簽約,李悠揚都答應了,一方面是覺得季若琳這個女人真的很好,是值得合作的好夥伴,另一方面又何嘗不是想對少康集團做一些補償?
就像陳穎當初說的一般,她簽約琳音娛樂,可以不要演出費和工資,就權當償還當初季少康的一百萬彩禮了。李悠揚也是這樣想的,之所以選擇簽約琳音娛樂,也是為盡快把這一百萬還給季少康。
而今天當季少康合盤說出這件事的始末後,李悠揚之所以低頭猛吃東西不發一言,並不是他在氣惱季少康,而是他忽然感到,自己竟然和季少康扯平了,兩者互不相欠,就算以後在一起合作,也不會再有什麼利害衝突。
這無疑是極好的,也是很重要的。
所謂的一通百通,也莫過於此。
所以,李悠揚一首《得意的笑》才會唱的開心無比,當然,單從音樂的角度來講,他說要教這首歌兒給李依依也是沒錯的,畢竟,雖然李依依目前的唱功還只是中人之姿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但是最近李悠揚卻明顯的聽出李依依歌聲中越來越透露出一種極為大氣自信的格調來,和她那嬌小的身體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同時,對於李依依這歌路的這種變化,李悠揚也是能理解的。畢竟,人逢喜事精神爽,李悠揚的成功戒毒解除了李依依的一塊心病,特別是最近又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他們的生活也不再是淒風苦雨,所謂的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李依依現在做起什麼事來都底氣十足,再加上性格使然,反映到歌聲裡,自然而然的會透露一種大氣來。
《得意地笑》當然是一首很大氣的歌,所以,當李悠揚開始唱的時候,就已經想好了人選,那就是李依依。
…………….
「……名和利啊!什麼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求得一生樂逍遙!」
「哈哈!依依!你看這首歌你喜歡嗎?喜歡的話,等一會兒回去,我再詳細的教你!」
李悠揚一口氣把這首歌唱了兩遍,沒管呆滯的眾人,同時又制止了眼看著就要撲上來的秦濤聲,只是又問李依依。
「啊!我!」李依依又是一愣,只是還沒等她回過神來,卻發現一旁的季少康已經把一紙合同拍在了李悠揚面前。
「李悠揚,啥也不說了!這就是你們和琳音娛樂的簽約協議,藝海能五五分成,琳音娛樂也能給你這個份額,同時,我還可以安排你們接拍商業廣告,每拍一條廣告,不管商家給多少廣告費,我都給你200萬元的獎金,如果這條廣告還有女神樂隊的其他女孩子加入,那麼每個女孩子我也會給100萬的獎金!哦,對了,你每首歌的版權也都給你,除了首發得在琳音娛樂的名下,首發過後,你完全有自主權,你看怎麼樣?」
「同時,若琳剛才說的也是我想說的,對於利用陳穎簽署特別婚姻許可一事我也表示深深的歉意,也對你們表示感謝。特別是為了表示我的誠
意,在這份合約的基礎上,當初的那一百萬,我就不要了,當然我一直也沒打算收回。因為,於情於禮,我都得對你們表示感謝,這一百萬就當我的謝禮了!」
「就像你剛才唱的那樣,莫回頭,今天起這些事情就揭過去,不要再回頭好了!而從明天起,我希望我能和你在一起飲酒作樂!就像你唱的那樣,飲酒作樂是時候那千金雖好快樂難找,你和琳音娛樂一起瀟灑走過條條大道好不好?」
季少康的記憶力很好,李悠揚剛唱的歌詞又能信手拈來,只是說這話的時候表情卻有點狂熱,就像人一旦喝高了都是這樣,可偏偏他一口酒都沒喝,而是一直在和咖啡。
咖啡能使人醉嗎?
答案是肯定的。
只要人想醉,就算喝白開水也可以醉。
所以李悠揚看看合同,又看看醉態可掬的季少康,也哈哈的笑了起來:「也好!我讓你在婚禮上丟醜,你也利用了我和陳穎,所以我們就這樣兩清了也好。」
「但是!合同我可以簽,啊!老秦,你這是什麼表情?好了好了!我雖然簽了琳音娛樂,但是每首歌的版權不是還在我這兒嗎?老季都說琳音娛樂只要首發權,首發過後,我們還可以合作,還可以合作嘛!」
李悠揚又打斷三番兩次想插話的秦濤聲,轉而也一拍季少康:「合同我可以簽!但是,一碼歸一碼,就算是那一百萬的彩禮只是一個局,我也得還你!」
「畢竟對外不管怎麼說都是彩禮,而在我的心目中,陳穎都是無價的,而婚姻,哪怕是假的,也不該存在交易和買賣。」
「同時,我還希望你能幫我一個忙,也許若,額,你妹妹已經和你說了,當初我之所以做出那個決定,最大的原因是當時我染上了嚴重的毒癮。而此時此刻,雖然我已經成功戒毒,但是以後卻難免被有心人扒出來做章,所以我希望你能幫我把這個潛在的影響消除掉。」
「一方面,我當初吸毒很是很莫名其妙的在一個酒吧染上的,之後我每次買毒品都是通過電話把錢放到一個指定的地方,然後一個小時之後再去那裡拿藥,至始至終我都沒見過他們,也不知道誰在賣我藥。所以我希望你能幫我把那個毒窩搬掉,永絕後患!另一方面,我現在就想召開一個記者會,把這件事情先說出去,畢竟吸毒是在我成名之前的事情,與其被人在之後挖出來,還不如早點自己說出來。」
「一會兒魏東傑就會帶著今晚的記者們來宵夜了,借此機會我就想說一說這些事情,我希望你們都能在場為我做個見證。同時我還有一個打算,那就是我所有的歌曲以後都按照《歌手公約》的流程走,所以,老秦,呵呵,你也不用費盡心思考慮買斷我的版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