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律師,我還想問你一個問題。」
「嗯,請講。」
「如果我現在手上,暫時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我丈夫出軌,而我丈夫也不同意離婚,這是不是說明,我就沒辦法離婚了?」
手指在桌下交纏緊握,手心裡全是汗水,我沉著呼吸在等金律師的回答,我燃起的火苗正慢慢湮滅,剩不下多少希望。
「如果無法證明對方有出軌跡象又無法協議離婚的話,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則有規定,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也是可以申訴離婚的。」
兩年,兩年太長。
「那如果兩年後我和他協議離婚,那我是不是,也拿不回屬於我的東西。」
本來懷有的期望和憧憬,在一點點的事實裡敗下陣來,我瞭解的太少期望的太多,便是在期望裡見證一點點的現實,再一點點的絕望。
「是這樣的莊女士,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所以你和你丈夫協議離婚,可以請求多一部分的補償。」
「金律師,我沒辦法跟他協議離婚,是他負的我。」
我沒辦法眼睜睜看著鄧曉枚套著我的鐲子進了我的房子再睡到我的床上扮演我的角色,我能想像到時候的鄧曉枚通過各種機會把現實攤開推到我面前炫耀她的擁有,那事實已經不用我去想方設法的獲取,她一定,一定會毫不客氣的說給我聽。
「莊女士你也不必太難過,法律的程序大致是我向你解釋的這樣,通常再綜合一下你現在的狀況,如果你真的想離婚的話,我推薦你再和丈夫商量一下,看能否協議離婚。畢竟你現在還年輕,還有很多機會,不必為了眼前利益,傷了未來大局。」
「金律師。」我從想要離婚到現在,考慮的從來都不是未來,我要做的是討要之前失去的一切,和維繫現在應有的利益,如果兩年的時間用來跟汪旭耗,耗到還能拿回全部,我也願意耗下去,我在汪旭身上浪費的又何止兩年時間,可是金律師現在所說的兩年之後,也不過是可以和平的分開,這不是我期望的結果,我的兩年用來等待這個,太浪費。
「還有沒有什麼辦法,除了錄音照片和丈夫同意並主動放棄財產分割。」
這幾種的可能已經微乎其微,不用金律師多說我也明白,兩年之後的離婚比現在可能性大很多。
「唔,莊女士你現在的話,是處於一個取證困難的境況,再者的話,你剛才說,涉嫌插足你們夫妻的第三者,現在已經有了身孕,對嗎?」
「嗯,」我猛點頭:「是的,她懷孕了。」
會有希望,一定還有什麼,是我可以用來捍衛權益的武器,是公正的法律會給我的希望,一定會有什麼。
「如果超過三個月的話,是可以做親子鑒定的,如果當事人願意做羊水抽離,拿到報告結果,證實你丈夫和孩子為父子關係,那麼可以作為證據呈上法庭的。」
果然,雖說像是多了一條路子,可最終的希望依然很渺茫,跟我和苗苗猜想的一樣,親子鑒定是一條路,但這條路又因為鄧曉枚百分百會有的態度而戛然斷裂。
「不可能的,她不會同意。」
鄧曉枚自願參加親子鑒定和汪旭主動放棄財產分割一樣艱難,他們兩個要真有一點良知,我也不至於淪落成現在這樣。
估摸是看我臉色太難看,一直保持微笑的金律師又再開口,語調溫和:「其實放下我現在的身份,我挺想勸莊女士你一句的。」
「金律師,你說吧。」
「說句題外話,我覺得以現在莊小姐的條件這麼好的,真可以先不多考慮當下的財產分割,協議離婚莊小姐拿的也不少。這樣的離婚案列我們事務所接的都數不過來,真要圓圓滿滿的控訴丈夫出軌成功的案例不多,還浪費了寶貴時間,莊小姐不如趁現在年輕,有些東西在離婚的時候拿不回來的,等離婚之後再沒了束縛,或許還有點機會,特別是在遇到良人之後,更有可能了。」
我淺淺皺眉:「金律師的話,是什麼意思。」
金律師笑笑,眼神飄忽到會議室外的工作間裡,隔著一面單邊透光玻璃,我順著她的目光看去,看到正在和員工討論的陸銘認真模樣,當我收回視線再看著金律師時,她笑得意味深長。
「我相信莊女士是個聰明人,肯定會知道我是什麼意思的,我只是身為個人來說給莊女士提個建議,如果能搜集到足夠證據當然最好,如果不行的話,人總是要給自己留條後路。」
金律師在說陸銘我是知道的,可她也許是誤會了我和陸銘之間的關係,雖然他好心請金律師來幫我分析現狀,可我和他還是沒半分關係。
我知道金律師該說的也差不多了,雖然殘忍但也是事實,我當下暫時還無法用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應有的權益,我的力量薄弱,我能做的,還是得熬。
告別金律師後,我跟苗苗見了一面,把大致上的話給她說了說,苗苗聽後也沉默了很久,等她開口時,沒我那麼喪氣。
「其實換句話說,我們還是有希望的,莊君你想想,律師已經說錄音筆有用,現在錄音筆應該是在黃彰或者鄧曉枚那裡,我們如果想辦法把錄音筆要到,她鄧曉枚的囂張,就成了之後打她耳光的最佳武器!」
苗苗越說越激動,眼睛裡亮閃閃的:「也不是沒有辦法,我看那鄧曉枚那麼年輕就在社會上混著,目不識丁,如果我們真的能想辦法讓她去醫院做檢查,設計讓她做羊水抽離,瞞著她,花高價,帶到黑市去做親子鑒定,只要證明鄧曉枚的孩子是汪旭的,不就簡單了!」
苗苗說的雖然也是我迫切渴望的,但我知道,這也是苗苗說來鼓舞我而已,不被法律解釋的東西,怎麼可能被允許放在法律面前佐證。
最終我們都陷入了沉思,在面對難以接受的事實的時候,人總是會有那麼一段時間想要沉默不語,就如同現在的我和苗苗。
「總會有辦法的莊君,你想想,我們不行,不是還有王南和陸銘嗎,他們的力量大點,總是能幫上忙的。」
苗苗雖然想讓王南和陸銘介入到此事中來,我卻一點不想,這畢竟是我的私事,家醜不想外揚,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
於苗苗而言,王南是她男朋友,陸銘是她男朋友的兄弟,但對我來說,關係太遠,什麼東西都是相互的,我接受他們的幫助,相當於欠他們個人情,不是我吝嗇不想還,是我力量薄弱到明知自己還不起。
終究是我自己的私事,不想再牽連更多。
我和苗苗正商量去什麼地方吃飯,期間苗苗接了個電話,再三為難的看我兩眼,才用手摀住了話筒,問王南晚上有個飯局,我要不要一起去,最後還提醒了我一句,有陸銘。
其實我是不想去的,但今天金律師對我的幫助很大,至少節約了我不少盲目時間,那我怎麼也得當面對陸銘說聲謝謝。
苗苗掛了電話,隱忍再三,還是小心翼翼的開了口:「我說這話莊君你別不痛快啊,其實陸銘這人我雖然認識少,但他肯定沒什麼彎腸子,做事直來直去的,他不是考慮不周的人,可能就是考慮太周全了,才會折中選一個覺得利益最大的。」
我感歎一聲:「苗苗,我真不管陸銘是個什麼樣的人,他就算是壞人都行,但他對我的私事出手沒問過我意見,我討厭他的多管閒事。」
「哎,我也覺得陸哥這事做得太過分了,他可能是因為自己的事想到了不好的回憶吧。」
「什麼事?」
「就是他前妻啊,他跟他前期離婚那會兒,整個人都低迷消沉還得了抑鬱症,情況特別糟糕,自殘過好多次。」
我皺起眉來:「你說他自殘?因為前妻?」
怎麼也無法把陸銘聯想到癡情的形象上去,他最多不過會惋惜一段感情,但為此自殘,沒親眼見著,我還真不相信。
「是啊,」苗苗很篤定:「鬧挺大的,王南幫忙聯繫的醫生,好幾個都不見效,把王南都急死了,後來還是好了,但抑鬱症又是長期的,治標不治本,一直都控制著呢。」
要不是自己爛攤子還沒來得及收拾,我可能還會對陸銘的八卦有點興趣,再之後我和苗苗都沒說下去,等王南過來接後,雙雙上了車,去往王南跟別人約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