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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七章 剝皮 文 / 絕谷刀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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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我向您保證,最多兩小時。兩個小時之後,您一定會見到趙一恆毛髮無損地再次出現在您府上。」和大人爽快地答應道。

    李侍堯笑著將和大人一行人送出了門,心裡是一千個,一萬個的不願意。可說出去的話如同潑出去的水,哪裡還容得他半點反悔,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和大人帶走趙一恆。

    「給我滾進去!」劉全一腳將趙一恆踢進了小黑屋。

    「劉大哥,您這是幹什麼啊……」趙一恆實在是想不明白,一路上客客氣氣的劉大管家一進家門就開始對自己罵罵咧咧,臉變得居然比翻書還快,完全不拿自己當人看待。

    我不是來談話的嗎?!怎麼沒有茶?!

    茶,趙一恆沒有等來。不過劉全還是給了他一樣東西-滿清十大酷刑。

    『滿清十大酷刑』六個字,想必大家早就耳熟能詳了。但這十大酷刑究竟都是些什麼呢?想必並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我覺得有必要為大家普及一下常識。

    刑法,自古皆有。而酷刑,以滿清最甚。為什麼?!也許他們是來自關外吧,骨子裡始終擺脫不了野蠻的習性。整天的殺牛、殺羊啊,殺著殺著殺膩味了,於是就開始踅摸人了。和牲口玩多沒意思,與人斗才其樂無窮嘛!

    說明:滿清十大酷刑不分先後,依照國際慣例,以首字母為順序一一介紹。註:心臟病患者和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繞道,場面血腥,少兒不宜。

    第一刑:剝皮。

    剝皮,顧名思義,就是把人的皮給剝了。也許你看過剝狗皮、剝牛皮甚至是剝鱷魚皮,我想說的是,那些雖然也是技術活兒,不過技術含量太低,其實真正有難度的是剝人皮。

    人皮很薄,皮膚厚度因人而異,不同部位厚度也不相同的,通常約為0.5-4mm﹙不包括皮下脂肪層﹚。要想將這麼薄薄的一層嫩肉從人身上剝下來,其難度可想而知。

    不過再難也難不倒那些看熱鬧不嫌事兒大的主,早在明朝的時候,九千歲魏忠賢就想出了一個剝皮的法子。方法簡單,用料低廉,效果顯著。

    其具體做法是,將煮沸的瀝青向犯人身上一倒,茲拉一聲,人死了。那皮呢?!別著急,我剛才說了,人皮是很脆弱的,不是那麼輕易就能得到的。這時候要做的事情就是等,等待瀝青冷卻,凝結。這時候再用錘子去敲,瀝青和人皮就會一同脫落,洗掉了瀝青便會得到一張完整人皮。

    一開始我見到這種方的時候,並沒有怎麼懷疑。因為我小的時候,曾經見過叔叔大爺們將瀝青倒在豬皮上去毛,瀝青冷卻、凝固之後再敲掉,豬皮上乾乾淨淨,就好像是剛出生的乳豬一樣。不過後來,我改變了這種想法,事實證明,這種方法是剝不下來人皮的。

    那是在我十歲那一年,跟上面我講的一樣,那一天我忽然間想起了兒時的往事,於是找來了塊瀝青,自己也想試一試用這個法子把雞毛。那一天是大年二十九,家裡剛殺了隻雞。

    我小心翼翼地將煮沸了的瀝青倒在早已斷氣了的公雞身上,這時候家裡的老太太忽然來了這麼一句:「你這王八犢子,幹什麼呢!」因為老太太那一句太過突然,嚇得我那顆幼小的心靈不由得噗通一聲。就此,慘劇發生了,瀝青濺在了我那只稚嫩的小手上。當時那叫一個哭啊,老太太過意不去了,忙抓過我的小手拚命地吹,等我擦乾了眼中的淚水,再看我那只潔白無瑕的小手時,被瀝青濺過的地方脫皮了,毛兒都沒剩下,乾巴巴血淋淋一片。

    後來,我有幸查到了滿清十大酷刑的檔案,當時我的第一反應,魏忠賢的這法子純粹就是扯淡。但後來仔細想想,其實這個法子在一定條件下沒準兒也可以行得通,而限制著這種方法成功與否的關鍵就在於溫度。

    瀝青的溫度。

    也許魏老前輩當時就是因為掌握了用適當的溫度成功剝取人皮的專利權,最終才使得他受到天啟皇帝了的寵信。但朱由檢忽略了一點,要想掌握如此精確的數據,是要試驗的。

    拿活人做試驗。

    如此拿人不當人的人你還將他留在身邊,那不是等於在身邊養了隻老虎嗎?!最終朱由檢被他活活用米湯灌死了,也算是罪有應得。

    用人不明,查人不祥,死了活該。

    下面,我們再來看另外一種法子。這個方法的創始人已經消失在了歷史的長河之中,也不知是哪位天才人物靈光乍現,才想出了這麼一個異想天開的方法。由於沒有做過實驗,歷史上也沒有相關的記載,我就這麼一說,你們也就這麼一聽。

    上面我們說過了,魏忠賢的法子是用瀝青,其特點是方法簡單,用料低廉,效果顯著。而這個天才法子的造價相比之下就高昂了許多,它的主要材料用的是水銀。

    具體做法是,將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頭頂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這種方法的可信度也不知道是多少,但至少有一點是值得肯定的。它將剝皮這一項高難度的技術從一個境界推向了另外一個嶄新的高度。

    由死剝變成了活剝。

    活剝,幹得最漂亮,難度係數值達到頂峰的,就要數滿清十大酷刑之中的『剝皮』了。

    非專業不可能成功!

    剝的時候要從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然後在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蝙蝠展翅一樣的撕開來。難度剛才已經說過了,0.5-4mm的人皮,見縫下刀,這得需要多麼高超的的技術?!不胖不瘦的人還好說,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最難下手。能夠活剝胖子的人,才是這個專業的翹楚,當之無愧的大師級人物。清朝只有一個,具體是誰我就不說了,說多了傷人。

    這種剝法,是剝皮境界的極致。背剝的人要等到一天多之後才能斷氣,實在慘無人道,殘忍至極。

    最後,我們再來說一下人皮的用途。也就是說人皮剝下來了要做什麼用。扔了?!那功夫不就白費了嗎?!做成人皮面具?!你以為是德州殺人魔啊?!費勁千辛萬苦得來的東西自然要有他利用的價值才對得起下手師父的那點工錢。別的朝代我不清楚,清朝是將剝下來的人皮做成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

    想報案?!把鼓敲響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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