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先生是如何知道表妹在玉水市的?」
凌雨柔理了理秀麗的長髮,耳垂精緻而又羞紅,掛在下面的水晶耳墜兒閃著炫目的白光,晃得余銘一陣眼暈。
她為何打聽的如此詳盡?余銘有些疑惑。坦白講,先前在旅館門前時,他就對凌雨柔略顯冷酷的態度有所察覺,但並不在意,畢竟雙方素未相識,雖然自己救了人家的妹妹,但知人知面不知心的道理誰都懂。
「哦,余先生如果覺得不方便,不說也可以。」凌雨柔見余銘猶豫,以為自己問的太多,連忙補救道,「只是找人這種事,瞭解的越多,找到的把握也就越大。」
「你,你肯幫忙給我找人?」
「當然。」凌雨柔點頭,毫不猶豫地說道,「你是我妹妹的恩人,於情於理,我都該幫這個忙。」
「太好了!」余銘驚喜地說道。一直以來他都是獨自尋找,勢單力薄,現在有人幫忙,真是再好不過。
「其實我也不確定,表妹是否在玉水市。」余銘摸了摸鼻尖,尷尬地說道,「我只是在她的房間發現一本有關玉水的……地理雜誌,便奔著這唯一的線索來了。」
其實也不能說是地理雜誌,余銘在母老虎房間發現的,是一本《玉水縣物誌》,至少有數百年歷史了。
「嗯,沒關係,我明天就吩咐員工出去尋找。」
凌雨柔抿了口咖啡,語氣很淡,其實是掩飾說謊的不安,她根本不會讓人去尋找,畢竟余銘和他表妹事關重大,越少人知道越好。
而余銘又沒有測謊能力,當然不可能知道眼前這個禍國殃民的人兒是在騙他,依然很開心。
「那就太謝謝你了!」
「不用客氣。」凌雨柔淡淡笑著,語氣一轉,「對了,余先生自己,又有什麼打算呢?」
「打算什麼?」余銘有點兒迷糊。
「我是說,余先生是打算一直在玉水市這麼尋找下去,還是另有安排?」
「哦,你的意思我明白了。」余銘歎了口氣,無奈地說道,「找是肯定會找下去的,但也不能急於一時,所以我打算先找個工作解決一下溫飽問題,說不定什麼時候,她自己就蹦出來了。」
聞聽余銘的言語,凌雨柔的眼皮跳了跳,內心有抑制不住的喜悅,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我這裡有份工作,正巧很適合余先生,不知道你願不願意接受呢?」
余銘愣了一下,隨即問道:「什麼工作?」
「當我妹妹,也就是凌雨彤的私人保鏢。」
「蛤?」
「最近玉水市有點兒亂,我早就希望給妹妹找個貼身保鏢,只是一直沒有合適的人選。」凌雨柔又往咖啡裡加了半勺糖,拿勺子緩緩攪著,才繼續說道,「另外,我妹妹的性格……想必你也有了一定瞭解,我又忙於工作,如果再不找個人看著她,真怕她惹出什麼禍事來。」
「那為什麼選我呢?」這是余銘最想知道的。
「你很能打架,這是原因之一。」凌雨柔輕笑著說道,「今天雨彤遇難,其他人都袖手旁觀怕惹上麻煩,只有你出手相助,所以你的人品肯定沒問題,這是原因之二。」
雖然凌雨柔說的有理有據,但余銘心裡還是有說不清道不明的疑惑,不過即便如此,他也決定接受這份香艷的工作。
你想啊,凌氏姐妹都是難得的美人兒,余銘早就被這對姐妹花迷得神魂顛倒,既然有如此方便的機會接近,傻子才不幹呢!
「沒問題,這工作我接了。」余銘一拍大腿,意氣風發地說道。
凌雨柔見事兒成了,大大鬆了口氣,總算沒辜負小姨的囑托,把這小子成功留了下來。
「那我的工資是多少?」這是余銘第二關心的問題,畢竟他現在身無分文了。
凌雨柔輕輕豎起了蔥白的食指。
一千?
余銘有些失望,但只要能陪在姐妹花身邊,不給錢也無所謂啦。
凌雨柔巧笑嫣然,緩緩地搖了搖頭,說道:「一萬,周薪。」
「噗!」
余銘受的刺激太大,半口咖啡直接噴了出去。
周薪一萬,也就是說一個月有四萬塊,一年就有……臥槽管他是多少,反正是有好多小錢錢兒拿!
余銘雙眼冒金光,美得都快升天了,卻突然覺得氣氛有些詭異,定下神向前看去,整個人卻呆住了。
只見凌雨柔的秀髮還掛著點點水滴,臉上和胸口濕了一大片,滿臉羞怒地盯著他,目光彷彿要吃人。
「對不起,對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余銘趕緊抽出紙巾想要幫忙擦拭,手卻被凌雨柔一把打開了,「我自己來!」
余銘尷尬地坐回到椅子上,一個勁兒地賠禮道歉,想自殺的心都有了。
凌雨柔將臉上的咖啡擦乾淨,又狠狠瞪了余銘幾眼,****上下起伏,顯然餘怒未消。
而此時,余銘盯在凌雨柔胸口的目光,卻再也無法挪動分毫。
原來,他噴的咖啡大部分都落在了凌雨柔的胸口位置,薄薄的布料已經濕透,緊緊貼著肌膚,印襯出兩個雄偉白皙的半球,以及黑色的蕾絲邊內衣,看得余銘血脈僨張,鼻血差點兒流出來!
凌雨柔察覺出余銘的異樣,順著他的目光低頭一看,立刻花容失色,趕緊用手摀住胸口。
「呀!」
幸好他們是在餐廳的包間裡面,否則凌雨柔的叫聲,非得把服務員招來不可。
不過余銘也借此回過神來,急忙脫下外套,遞給凌雨柔,「你先穿著,遮一下。」
「哼!」
凌雨柔臉蛋紅得像蘋果,輕咬下唇橫了余銘一眼,才不情不願地接過外套,畢竟,這是當下唯一讓她不走光的辦法。
余銘很慚愧,咕咚咕咚灌著咖啡,不知道說什麼才好,總不能一直道歉吧?
凌雨柔仍然氣憤難平,想開口教訓余銘幾句,但外套上傳來的濃重男人氣息,卻讓她有些心猿意馬起來。
算起來,她活了二十四年,還是第一次穿男人的衣服。
這就是傳說中的男人味兒嗎?她的臉,更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