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騰世紀 > 歷史軍事 > 廢世子的狂寵:嫡女醫仙

正文 第414章 414 夜黑風高擄人夜5 文 / 水水or喜捨

    只是,這個方法,有點詭異。

    因為,這個鳳珠,不是植物,也不是死物,也不是佩件,也不是動物,而是一個人。

    詭異吧,用一個人去做藥引。

    靠之,嚇壞小孩。

    上古醫書上是這樣記載的:

    相傳,在夢遊大陸夢遊歷萬年以前,那個時候,世界格局與現在的當然不一樣,在夢遊大陸上的某個地方,在某個七百五十年,酉年酉月酉日酉時,一個叫南朝國的鳳後誕下一孩。

    此孩含珠而生,剛見天就會笑,粉雕玉琢,冰肌玉骨,舉世罕見。

    一雲遊仙僧至此,看孩預言,此子將來,大業可成,貴不可言,獨霸天下。

    獨霸天下,哈哈,獨霸天下!

    南鳳帝歡喜非常,大赫天下,與民同樂。

    兩年後。

    夜黑,伸手不見五指,風起雲湧,滂沱大雨,閃電霹靂而下,似乎要將這天給撕裂了一樣的恐怖。

    本該人跡罕至的皇宮此刻各處全是喊殺聲,明晃晃的帶血的刀劍在那一道道劃空而下的閃電下顯得格外的森寒,淒厲聲,哭喊聲,尖叫聲,求救聲……一具具屍體倒了下去,血水混著雨水,淹沒了皇城。

    熊熊大火從南鳳朝皇宮的東邊朝陽門一直綿綿不斷地燒到西邊的紫霞門,傾盤而下的大雨居然無奈其分毫。

    血洗,皇族中人,一命不留。

    南鳳帝沒等來兩歲孩子的獨霸天下,反而讓南鳳皇朝從此成為歷史。

    天亮,雨停。日出,放晴。

    入目所到之處,真正的血流成河,屍骨成山,駭目掩面。

    這一夜,南鳳朝滅。

    還燃著裊裊銷煙的皇宮廢墟前的大廣場上,南鳳皇族屍首一具具地擺放其上,幾乎將偌大的廣場給鋪滿。從八十歲的老太祖到剛出生的小嬰孩,被身穿著慘白慘白的衣服的人仔細地勾兌著。

    「九百一十,九百一十一,九百一十二……」那一手捧著的似乎是南朝鳳氏皇族族譜,每走過一具屍體,辯認過後便是一筆勾銷,利落而乾脆,好像擺在地上的不是一條條人命,而只不過是他手裡的一個數字,一個代號,一個名稱而已。

    「一千零一,一千零二,一千零……咦?沒了?還有一具呢?!」點名勾況的白麻衣人臉色徒變,猛地轉身,惡狠狠地朝後面跟著辯認的人怒喝道。

    那些人亂成一團,之後汗流夾背地來稟報:

    「是,是,是大公子鳳,鳳珠!」

    鳳珠?

    就是那個含珠而生,剛見天就會笑,粉雕玉琢,冰肌玉骨的孩子?

    丟了誰都行,怎能丟了他呢?!

    勾名者臉色瞬間大變,扔下手花冊,跌跌撞撞地往內宮衝去。

    「報!南朝帝王獨愛,大公子鳳珠失蹤!」

    「什麼?!」

    新朝舉座皆驚。

    鳳珠,雖只有兩歲,但仙僧曾預言,他的將來,能獨霸天下!

    此際失蹤,怎能不驚?

    「速查,活見人,死見屍!」

    ……

    三日後,在南鳳朝皇宮北面荒山密林處傳來一陣陣嬰孩的哭聲,伴著幾聲狼嚎虎嘯。待追蹤的人趕到,只看到一灘血跡及幾片撕裂了的嬰孩衣物,南鳳朝大公子鳳珠從此消逝於天地之間。

    至此,南鳳皇族被斬草除根,不曾留下半點血脈。

    含珠而生,又能如何?

    舉世罕見,又能如何?

    即便是仙僧的預言,獨霸天下,也成了笑話。

    謀朝叛臣頭子拓拔族登高振臂一呼,萬民臣服,天下歸一,建立北慶朝。

    從此,只聞新君笑,誰憶舊帝哭,舊人歸去新人來,奼紫嫣紅,環肥燕瘦,鶯鶯鴦鴦。

    一座座被血洗過的舊皇城被推翻,一幢幢新宮殿重新掘起,富麗堂皇,奢侈華貴更勝前朝數倍。

    日夜交替,風起雲湧。

    花開花敗,冬去春來。

    十三年過後。

    春暖花開的北慶朝皇城,一處與皇城格格不入平時富貴人家絕對繞道而行的官兵絕跡的貧民窟小巷裡,今日一早便湧進了無數手持槍械的北慶朝騎兵,將這一方小天地團團地圍困起來。

    三丈小院,簡陋無比,一眼就洞穿內裡。

    十幾個從三歲到十五六歲左右瘦骨嶙峋衣襟破舊的孩子緊緊地縮到土牆邊角一塊,面對一群窮凶極惡的鎧甲騎兵,顫顫驚驚地連呼吸都快忘了。

    那人,束著紫冠,身著雲錦,坐在奢華皇族鸞車裡,撥動了珠簾,眨了眨深沉冷戾的紫黑色琉璃眸,半側著身子在車轎外,好脾氣地對著小院中間緊摟著一名十五歲左右不黯世事的艷麗少女的四十多歲婦人,聲音清冷,卻異常好聽,帶著三分戲笑,三分**,三分傲慢,一分興趣,眼神從那婦人懷裡的粉雕玉琢的怯怯小臉上滑過,抬手一指,道:「把她交給本王,這二百兩黃金就是你的。」

    說罷

    ,便有隨侍將鼓鼓的一大袋的金子擺放在院子裡唯一的一張用泥土燒成的桌子上,袋口敞開,在陽光的照射下,閃爍著誘人的光芒。

    二百兩黃金!

    亮瞎了整座貧民窟的眼!

    這一兩銀子就是普通人家一年的花費來算,這二百兩黃金對於長年累月生活在饑一頓飽一頓的貧民窟裡的人來說簡直就是天數字,足可以夠他們所有的人什麼也不干地花上一輩子了!

    這麼好的事從天而降,但凡是個有點想法的人,都會忙不迭地急急應下了。

    拿了這袋金子,遠走高飛,從此換個身份,吃香喝辣,想要人生如何逍遙,便能如何快活!

    院子裡的孩子們眼睛裡流露出貪婪渴望,看著那麼一堆金燦燦的黃金,似乎沒有那麼害怕了。他們的目光倏地掃向依然緊緊地摟著少女的年近半百的樹皮鶴髮腦后冠了個簡單獨髻插著一支單調的木簪子的婦人,巴不得她馬上答應,然後他們統統都會有好吃好喝的了。

    那木簪子,與其說是一支簪子,倒不如說是一根木筷條,來得更加貼切。

    窮到如此境地。

    可惜,婦人沒有鬆手,亦不吭聲,只是死緊死緊地摟著少女。她的眼神很害怕,眼珠子有些緊縮泛白,卻依然與車上的「王」對視著。

    瞳孔縮得很厲害,黑眼球仿若變成了白眼珠裡的一個小點。

    身抖,沉默。

    態度表明一切。

    「別不識好歹!」那擺放黃金的隨侍狗仗人勢地斜吊著眼沖那婦人低喝了一聲,孔武有力的大手搭在腰側的鋼刀上,一拉一抖,刀與鞘,鏗鏘作響。

    利誘,威逼。

    此老婦,若再不識相,剩下的,便只有——強搶!

    他不明白他的爺,一向都只喜搶,且要強搶,在強搶中找樂子,為何今日,如此婉轉多事?!

    「不,不,她會被他給玩、死的,不,老身決不同意,不同意——」見隨侍怒斥,示刀威逼,緊抿著兩片完全失血的唇的婦人這才顫顫抖抖地回了一句。

    懷裡的少女聞言,往日精美艷艷的小臉埋在婦人的懷抱裡看不清表情,不過,柔弱的身子幾不可見地顫了一顫。

    玩、死!

    兩字,說明了太多。

    過於血腥,過於暴虐,那位的眼裡,女人只是玩物,一玩就要玩到壞的玩物。

    殘忍!

    「哼,能被康王玩死,那也是她的福氣!」那隨侍不以為意地冷哼,臉上閃過一抹涼意,帶著幾分猥鎖,目光卻不敢停留在少女的臉上一瞬,撇開臉,哧鼻道。

    車裡的那位,想要的人,從來都沒有要不到,這老婦,何苦?

    「不,不——」婦人帶著哭腔地死死抱著懷裡的少女,害怕他們突然間就上來搶人。

    少女的身體更是摟如篩糠,驚顫不已。

    便是她再不經事,若白紙一張,也知「玩死」二字不是什麼好詞,好像看到自己來悲慘無狀的將來,更是粘著老婦不撒手。

    車裡的那位,是康王啊,傳聞只有二十歲,卻已從戎八年,殺伐果斷,一身戾氣,是北慶帝拓跋凌最寵幸寬容的弟弟。

    北慶朝自滅南鳳朝之後,邊關常有蠻族部落騷擾打劫侵犯不得安寧,年輕的皇朝無將才,當年才十二歲的拓跋康主動向老皇帝請命鎮守邊關,八年下來,立下汗馬功勞,威風八面。

    眾所周知,邊關無女人。

    這康王自平定蠻亂歸朝之後,那種壓抑驟然如同放飛的沒有禁箍的鳥雀,隨心所至,興到極頂。

    他喜歡的,可不管你是王公貴族還是平民****,一律玩到膩為止。

    剛開始時,少年王爺,風流俊俏,多少名門閨秀蜂擁而上,主動勾、引,與他共度一、夜**,幻想著那康王妃的頭銜就落在了自己的身上。

    可是,一、夜、春、宵過後,伊人已香消玉殞。

    一來二往,一次再次地,康王妃之位成了燙手山芋,無人問津。

    康王妃的頭銜雖響,你也得有命去享受不是。

    於是,康王不得不自己出門尋找眼前一亮的獵物。

    而婦人懷裡的少女,好巧不巧地去了一趟集市,好巧不巧地撞入了獵、艷的康王的眼裡,好巧不巧地當面拒絕逃跑,最後被康王勞師動眾地率著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的康王騎兵前來——買人。

    他今天的心情極好,他覺得他也君子了一回,買的,而不是搶的。

    總是搶,膩了。

    「人,今天康王是要定了。勸你趁著康王心情好,老老實實乖乖地放手!否則,搶!而且,這一大堆金子你還一分都撈不到!」那隨侍又繼續惡狠狠地威脅著。他跟在康王身邊這麼久,還從來沒有見到過康王想要什麼而得不到的。

    婦人的眼珠子駭得發白了,依然將懷裡的少女摟得緊緊的,不管隨侍說什麼,只重複一個調調,重複著一句話:「不,不!她會被他玩死的,她會被他玩死的,她會被他玩死的……」

    隨侍已無耐心,與兩名騎兵打了個眼色,就要動手去搶人時,傳來了康王輕飄飄的聲音:「三百兩黃金如何?」

    聲音溫潤和煦

    ,如春回大地,可那心,卻如狼豺虎豹。

    貧民窟裡一陣騷動,抽氣聲傳到空中:三百兩黃金?!

    七大娘,你有福了,今天撞到財神爺了!該捨得賣了吧。

    反正那院子裡的孩子都是她撿回來的,哪個不都是養來賣錢的?

    那丫頭看起來幹幹扁扁的,平時別人給個十兩銀子都笑咪咪地急著賣了,如今都給了三百兩黃金,你還矯情個什麼勁?!

    ……

    七大娘的唇抿得死白死白,依然摟著少女不鬆手。

    三百兩黃金?她懷中的少女何止這個價?!是多少錢都不賣的無價!

    「四百兩。」

    「五百兩。」

    「六百兩。」

    ……康王一點一點往上加價,很有耐心地,一直加到一千兩黃金。

    若是別人,早就三跪九叩首地謝天謝地趕緊答應了,可是七大娘卻依然不鬆口。

    每加一次價,她的臉色就慘白一次,眼中迷茫的絕望就多加深一寸。

    這康王,擺明了就是在玩她,往死裡玩她。

    真要賣,別說一千兩黃金了,二百兩黃金,一般的人早就跳起來打包送到康王府上了。

    可是,她一個年近半百的婦道人家,如何能守得住這些外財?錢越往上加,就代表對她虎視眈眈的人越多,謀她財害她命的人就越多!

    別說懷裡的少女是她豁出這條命也要守護的人賣不得,就算能賣得,誰還敢要康王的錢?那純粹就是找死。

    「敬酒不吃吃罰酒,來人,將那賤婦拖下去,仗二十大板!打死勿論!」在所有的人都以為康王還繼續往上加價的時候,康王卻來個峰迴路轉,語氣狠戾地道,那橫掃千軍的凌冽血腥氣勢徒然升騰,四周的人猛覺氣溫下降了十幾度一樣,冷冷颼颼的。

    七大娘死緊地摟著少女的手被武力瓣開,拖到一邊去,很快,騎兵行刑手不留餘力的辟哩啪啦二十大板下來,血肉橫飛。

    「大娘,大娘,你就把我賣了吧,賣了就好了,賣了就不用受罪了!」那被七大娘寧死也保護著的少女這時才悲呼一聲,痛喊著撲到她的身上,指尖打著冷顫哆嗦,不敢碰上那粘了血的土灰色麻布粗衣。

    七大娘咬緊了牙關,從劇痛昏迷中清醒,聞言,倏地抓住少女的手,恨恨地直搖頭,那眼神那表情,分明是在說,把誰賣了,都不能賣你;賣給另一人她可能還會考慮,賣給康王,那就是有死無生,再難相見!

    可是,如果你不賣我,今日你可能就會死,我們一樣見不到!少女迷漓心痛的眸子裡全是淒苦,七大娘對她的好,她又何嘗不懂!

    「把那孩子交給本王,本王保你一生榮華,如何?」康王像是沒有看到這人間慘禍悲劇,生離死別的痛楚,戾聲又轉回了溫潤,輕描淡寫地道,就像鄰家親切的小哥哥,在問你要不要糖吃一樣。

    七大娘趴在泥土桌上,倔著眸子與康王對視。

    那泥土桌因為那二十大板,如今都裂開幾條粗粗的縫隙,像隨時都會破碎一樣,隨著七大娘因疼痛而顫抖的身體在顫抖。

    「給本王打,打到她把這孩子交給本王為止!」

    一條賤命而已,打死了就打死了,諒這世上也沒有誰敢到康王府上去過問。

    ……

    康王是個混蛋,手段狠辣又變、態的混蛋。

    明明可以扔下黃金,直接將人搶走就完事的了,偏偏要別人心甘情願地將人雙手奉上,再感恩戴德地謝他一翻,滿足他那變、態的心理才行。

    誰知七大娘就是認了死理,寧可被打死,也不願意把少女交給他,直到硬挺著被打得皮開肉綻,五臟六腑皆損,哼哼哧哧的,只有出的氣,而沒有進的氣。

    那與康王對視的眸子是深惡痛絕的怨恨的,可是轉到被人挾持著不被她衝到她身邊來的少女那哭泣流淚成了花貓的臉上卻又是那麼的慈愛。

    大娘要護不住你了。

    大娘!……

    少女撕心裂肺的呼喊。

    小梧桐,以後你要學會自己照顧自己……

    氣絕。

    死了,眼睛依然睜得大大的,沒有半點神彩。

    不甘。

    不甘。

    還是不甘。

    那死不冥目的濁眼裡,看著傷痛欲絕的哭泣的少女的臉,帶著深深的留戀。

    陽春三月,風光明媚的天,突然變得那麼的寒,那麼冷。剛剛吐翠的楊柳,盈盈盛開的桃花,皆瞬間凋零一般,讓人涼到了骨髓裡,痛到了心尖上。

    哭喊著叫大娘的人兒,被一隻手抓起,像扔貨物一樣扔到奢華錦車上,腦袋撞到了車框,少女昏死過去。

    哭嚎聲一停,世界安靜得像座墳墓。

    「歸!」

    大隊騎兵如退潮般,無聲無息退出三丈小院,簇擁著錦車離去。

    康王府。

    外牆富麗堂皇雕樑畫棟不在話下,入了大門便是亭台樓閣假山處處錯落有致,小橋流水荷花池,花苞

    正冒。

    雲窗紺紗欲隱,紅鞘褪萼沉香繡戶,春事遲暮隱熏風燕乳,別有一番江南水鄉的細膩寫意。

    誰也想不到嗜殺變態的康王的府坻,居然是這樣的清流溫婉。

    少女被一群女僕扛著,七手八腳,八了個精光,擁進了水意氳氤的花池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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