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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文 / 淡若槿

    我躺在床上,睜大眼睛盯著空無一物的天花板。

    在被他吻並沒有任何不自在的感覺時,我就已經知道他在我心中的份量,只是,我真的沒想到會是這樣。

    我以為他是惡作劇,他喝了酒發酒瘋,我都可以理解,我都可以當做無所謂,我都可以以為只是玩笑而已,但是,不是。

    他說他等我的答案。

    可是我自己都不知道什麼是答案。

    我和顧龍從小就認識,一所幼兒園、一所小學、一所初中、一所高中、一所大學。在旁人聽來,似乎是令人艷羨的青梅竹馬,但是,只有我知道,從頭至尾,都只是我一個人的單相思而已。

    由於父母的關係,我家和他家偶爾也有些往來,我和他自然比別的同學要稍微熟識一些,但是,也僅僅只是稍微。

    大抵也是因為這個稍微,我和他在學校裡是不怎麼說話的,小孩的心理就是這樣彆扭,越是私下有些熟悉越是裝作一點都不認識。於是,我和他從小學一年級到四年級基本沒有說過話。直到五年級時,班主任讓我和他做了同桌,我和他之間的話才漸漸多了起來。

    記得我媽媽挺喜歡顧龍的,總是誇他是個文靜漂亮的小男生,當時我總是很不屑一顧,文靜漂亮是形容女孩子的,他是挺像女生,一點男生的樣子都沒有。

    大抵,小時候我不太喜歡長得漂亮的男生,家裡有一張我和他的合照,我也是嘟著嘴,一副很不滿的樣子。媽媽總說,雖然我挺可愛,但是顧龍比我漂亮多了。而我總是會嘟囔,一個男生要那麼漂亮做什麼。而這時候,媽媽總是會發現我的不滿,然後笑盈盈地安慰我,小時候漂亮,長大了就不一定了。

    是以,這句話我記了很久,但是,顧龍就是個異類,小時候漂亮得像瓷娃娃,長大之後,也是英俊帥氣得令人感慨上帝果然不公。

    讓我對他漸漸萌生好感是因為小學五年級的暑假,小學生之間有足球比賽,他一副文弱的樣子,鼻樑上還牢牢地架著一副眼鏡,誰能想到他在球場上奮力搏殺,揮汗如雨,一點都沒有文弱的味道。大概是因為那場球賽他流了很多汗,也許是因為那天陽光有些太好,或者可能是因為我那時近視有300度,所以,在小學那種男女生初初懵懂的時候,我也對顧龍產生了一種別樣的感覺,嗯,大抵是覺得他也有很男生的一面,心裡便有些的佩服。

    這一佩服便到了初中。

    小學畢業一個暑假沒見,他的身高已經迅速上竄了不少,以前可以平視,稍稍仰視一些,變成現在需要完全的仰視,這讓我多多少少有些不習慣。初中班主任也很會安排座位,他就坐在我身後。初中有文藝匯演,才剛剛初一的顧龍就被一干花癡老師安排上了舞台做主持報幕,而這帶來的效應便是,一眾女生,不分初一還是初三都對顧龍仰慕的很。於是,我便忙了起來。

    因為他們多多少少都會繞著很多圈的彎子找些我們班上稍微有幾分熟悉的人來要顧龍的簽名,而我們班的同學基本都已經不堪其擾,於是,將這個偉大的任務交給了我,顧龍怎麼可能肯為她們簽名呢,那筆跡可都是我切切實實模仿出來的。

    顧龍的字跡橫平豎直,完全是照著細明體寫,我幾乎懷疑他寫每個字都有用直尺畫,所以,要模仿他的字跡還是很容易的。

    所以,忙碌的人變成了我。

    於是,在我將偽造的簽名遞給他第n個仰慕者後,我向顧龍邀功:「你看,我每天幫你給那些女生簽名,簽的我都累死了,你請我吃冰糖葫蘆當補償吧。」

    學校門口小販賣的冰糖葫蘆很甜也很大,我一直對著它們虎視眈眈流口水,無奈,媽媽十分反感我吃這些她所謂不乾淨的東西。

    「你自己要簽的,關我什麼事。自作自受,活該。」他那秀氣還有些微微上挑的桃花眼瞟了我一下,嘴裡吐出的字眼卻是讓我差點被氣得跳了起來。

    轉念一想,也的確是我自己簽的,他沒要求我什麼。只得不再說什麼,當自己吃了啞巴虧,並且發誓,以後再也不幫他給女生簽名了。

    那時候,在對男女之間感情懵懂的青春期,流言蜚語總是離不開xxx喜歡xxx之類。初中尤為嚴重。大致因為我和他熟悉,所以,班裡人便把我和他放在了一起。

    謠言之所以恐怖,是因為他會暗示人的心理。在我對著顧龍有那麼一點的好感時,這謠言也讓我慢慢沉溺其中,當我發覺之時,似乎,已經十分喜歡上了他。

    大抵,初中還不懂什麼叫做喜歡,只是看見他便會臉紅,心跳加速,看見他和別的女生親近,心裡就有些醋醋的酸味在發酵。但是,媽媽在很久之前就給我灌輸過,這樣是不對的,影響學習的。於是,每次我有了這樣的念頭,我都會分外努力地去用功看書。就這樣,初中結束了。

    又是同樣一所高中,只是分在了不同的班級。

    我是保送生,而他卻是剛巧比入取分數線高了10分。天知道當我得知他和我一個高中時,心裡有多麼的開心和激動。

    我的強項是數學物理化學,而他則是英語政治歷史。這也注定了,我們不可能會再在一個班,也不再有本就少得可憐的接觸。

    高中的顧龍已經長得相當陽光帥氣,他的籃球打得尤其好,每次一記遠投總是惹來周圍女生一片尖叫。

    那時候高一,在素質教育還在普遍實施的時候,下午第四節課便是全校活動課,其實,也就是大家可以去打球,可以看書,可以做很多事,只要不違反校規、不出校園,就沒有老師會管你。我就喜歡坐在圖書館的窗邊看著窗外籃球場上他來回跑動的身影。撐著下巴,看著陽光在他的汗水上反光,看著他嫻熟的技巧帶球過人、投籃,看著他勝利時意氣奮發卻又暖人心脾的笑容。那時候,一顆已經深埋很久的種子在心中慢慢地發了芽。

    在高中,成績好、樣貌好、籃球打得好,只要佔其中兩項的男生就會很受女生追捧。顧龍就是如此。

    每次他打球,周圍都會聚集著很多女生在為他尖叫為他加油為他瘋狂。而我,只是安靜地坐在圖書館,看著手上的物理題集,安靜地透著大大的落地玻璃窗,看著他。我會為別人對他犯規而心疼,我會為他進的每一個球而開心,我會為那些不知名的女生給他遞水和毛巾而失落,我也會為他從來不知道我在這裡看著他而難過。

    他不知道,因為他,我去看那些我完全看不懂的籃球賽,因為他,本來對《灌籃高手》毫無熱情的我,將它反反覆覆看了n+1遍,因為他,我甚至試著自己去摸籃球去打籃球,即便我真的一點運動細胞都沒有。

    我默默地做著,而我的同桌許小花卻看在眼裡。她問我:「為什麼不告訴他?」

    我搖頭,如同受到驚嚇一般:「我從來沒有想過……」

    「你笨嗎?如果你不說他怎麼會知道,那你又怎麼會知道他的想法?」許小花雖然和我不在同一所小學,卻是在同一所初中、同一所高中的。作為我的鄰居兼同桌,許小花同學對我的事情瞭若指掌,「也許,他和你一樣呢?」

    就因為這句話,一個希望在我的心裡膨脹,越脹越大,大到我無法忽視它的存在。在小花的鼓勵下,我決定要進行我人生的第一次告白。

    我在他放學的路上塞給了他一張紙條。

    那時候,我很傻。從小到大,男生追我總是當面說,而我總是在他們說完便搖搖頭,然後落荒而逃。我不想顧龍和我一樣落荒而逃,我也不想被當面拒絕那麼尷尬丟人,於是,我就寫了一張紙條,還自以為是的用了問句:「你相信我喜歡你嗎?」

    他回答我,信哦。

    語調微微的上揚。

    一臉戲謔一臉輕視。

    而我,在這份戲謔這份輕視中,堅守著那渺小的根本微不足道的自尊。

    是了,那時候的我,總是不想被人將我的自尊踩在腳下,哪怕,我的可憐的自尊在別人眼中,什麼都不算。

    而,從那以後,顧龍看到我只有一臉冷漠、一臉輕視、一臉鄙夷。

    而我,卻依然還是喜歡他,喜歡的我自己都覺得自己傻。

    不計較他的態度,不理會別人的想法,一心單戀他。小花問我為什麼。我只是歎了口氣,如果我知道為什麼的話,我真的不會繼續讓自己沉淪其中的。

    只是,說不出為什麼的我,只能繼續安靜地喜歡他,安靜地注視著他,安靜地打聽他的一切,安靜地在他的臉上尋找那一抹讓我難以自拔的笑容。

    高二分班,他如他希望的去了史政班,我也如我所料的進了理化班。

    看似,我們沒了任何的牽扯,只是,我卻對他每一件事都如數家珍。

    他和他們班一個女孩李歡在一起一個星期,李歡和他分手,原因是,和他在一起沒安全感。

    他幾次考試都考得不錯,班主任特地在全班誇獎了他。

    他和同學打籃球,結果不小心把膝蓋弄破了。

    ……

    就這樣到了忙碌的高三,而我也無閒暇去注視他,去探聽他的一切。

    於是,在高三他生日的那天,我將從初中開始,存了六年的生日禮物一起送給了他。

    心裡只是想給自己一個完結,無論怎樣,這三年,我沒有改變過,但是,現在,卻覺得不能再繼續下去。畢竟,高三了,我不能讓父母失望。

    那一袋禮物,也許,他當時便扔進了垃圾箱,也許,他到現在還留著,我無從考究,只是,到現在仍然清晰地記著那天送禮物給他時,他回頭對著我露出那一抹燦爛的笑容,天地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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