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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二百八十六章 你可知罪 文 / 普祥真人

    劉勘之的隊伍前鋒此時已經來到接官廳處,卻見大隊明軍,身著鴛鴦戰襖鐵鎖甲,手持刀槍,隊列整齊,格外威風。李炎卿對這支隊伍十分熟悉,自己去惠州時見過何止一回,這是吳桂芳的標營啊。

    看來吳桂芳是怕自己吃虧啊,親自帶了標營來為自己撐場面。這香山事關重大,吳軍門也坐不住自己的大椅了。不過自己最吃虧的一點就是官小,怕劉勘之一力降十會。若是有了吳軍門撐腰,倒還真不怕個外來戶。

    那位帶隊的軍官與李炎卿是舊識,見面之後兩人點頭示意。軍官小聲道:「劉老爺多加小心,我可聽說了,這位劉巡按跟您似乎有些過節,這人可不是個胸襟寬廣的,您留神他找您的毛病。」

    李炎卿心道:這劉勘之怎麼這麼不要臉,奪妻之恨這種事,怎麼到處跟人宣講。表面上只得不住道謝,心裡更有些忐忑。

    他本以為前腳來了引馬,後腳劉勘之就能到。哪知這一等又是頓飯之功,才見巡按的道隊從遠處過來。這支道隊規模龐大,佩刀校尉人人精神飽滿衣甲鮮明,倒是有份威風。那劉勘之生的長身玉面,倒是個一等一的俊美人物,舉止瀟灑氣度不凡,也不怪張若蘭當初傾心於他。

    等李炎卿施了禮,只聽劉勘之道:「本官自南京出發,路上就聽人說過。廣東第一縣就是香山。今日一見,香山的風貌倒是不一般啊,香山百姓有福了。劉大令年紀輕輕。就成了廣東第一知縣,想必有過人之處,咱們今後可要多親近親近。」

    見他面帶笑容一團和氣,似乎不是復仇天神的模樣。李炎卿暗出一口氣,恭敬道:「不敢當。下官只是奉了大帥命令行事,一切的功勞,都是大帥的功勞。一切的過錯。都是下官才具有限,不能很好的執行大帥的命令。香山百姓要感謝。得感謝吳軍門,至於下官自己,實在是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劉勘之看著眼前這張英俊的面孔。心裡那團火又熊熊燃燒起來。他以往見到英俊的公子,心裡也會有火,不過和這種火,那是完全兩個概念。

    就是這個人,他奪走了若蘭。就是這個人,霸佔了文必正的愛侶。就是這個人,在香山為非作歹無法無天無人可制。就是這個人,他奪走了自己的名聲……

    張若蘭傾國傾城,如果說他不動心。那肯定是假話。但是作為南京第一才子,他不能在張若蘭面前有絲毫軟弱的表現,否則的話。自己男人的地位怎麼保的住。張若蘭性格剛強,好強爭勝,自己不壓住她,將來婚後還不被她壓在頭上。夫為妻綱,男人自然要做女人的主。

    他每次與張若蘭相處時,都會針鋒相對。一點不肯容讓,為的就是要打壓這個豪門貴女的嬌氣。讓她明白自己才是她的天,她在自己眼前只能是低眉順眼的小媳婦。按他的想法,張若蘭就是自己手心裡的玩物,飛不出自己的掌握。畢竟兩家既是同鄉,又是世交。論文才相貌,人品家世,有誰能強過自己?

    只是不知道張居正抽了什麼風,居然要把女兒嫁給定國公家的子弟。那些武功勳貴家的紈褲子弟,都是一等一的混帳東西,文人子弟家的女兒,怎麼能嫁給那種人?

    可是與如今的情形相比,他寧可張若蘭嫁給定國公家的人。畢竟兩家算的上門當戶對,自己沒能得到張若蘭,只能說是張居正攀附權貴,全無風骨,自己在這件事裡,將不會受任何損失,反而能收穫名譽。而且按他想來,那定國公的子弟,必定是個野蠻粗俗的我無賴,與張若蘭的婚姻不會幸福。

    他們的不幸福,就是自己最大的幸福。一想到日後張若蘭被定國公的子弟凌虐,非打即罵,怕是用不了幾年就要一命嗚呼。自己到時候可以做幾篇祭文,悼念下紅顏命薄,天不假年,還能撈點名聲。

    等從游七嘴裡聽說張若蘭離家出走的消息,他心裡越發竊喜。這張若蘭果然是自己夾袋裡的女人,飛不掉的。居然肯傚法紅拂夜奔,做出這等事,這說明什麼?說明自己是女人心中最理想的配偶,她為了自己可以不惜一切代價,連身敗名裂都不在乎,也要做自己的女人。

    當然,他不可能接受這種銀奔之女,他會親手把張若蘭押回京師,在當面恨恨訓斥她一頓。美人銀奔,拒之不受。自己嚴守禮法不欺暗室的名字,肯定能響徹南北兩京,還怕刷不出大好名望。

    可惜世事不遂人願,他與張若蘭再見之時,卻是對方從香山回京,特意到南京來見自己。張若蘭失陷於賊手的消息,他也有所耳聞。一個女人失陷在賊窩裡,還能有什麼好下場。她這個時候來找自己幹什麼,難道自己還會去碰她這麼個破罐子?

    他本來已經盤算好了好幾套說辭,要先把她訓斥一頓,斥責她離家出走的不智行為。再以一個兄長的身份,勸她懸樑自盡,一死盡節。總好過她活著回家,給張家丟人現眼。

    但是他千算萬算,也沒想到張若蘭不是要與他重敘前緣,而是在燕子磯舉辦了一場詩會。請來的人也不是他劉勘之一個,而是把南京所有成名才子全都請了過來,與大家吟詩唱和。

    這行為已經算的上離經叛道,更離譜的是,她居然拿出了那位香山知縣劉朝佐的詩文,請各位才子品評。那些才子見了詩文之後,無不拍手叫絕,連連稱好。不少人甚至想要親自見一見這位香山正堂,與他結交結交。

    還有幾位熱血上頭的書生竟是大叫道:「似這等大才,居然只中了一個舉人?這是怎麼搞的?宗師不公,不公平啊。」

    那些詩文憑心而論,水平確實凌駕在南京一幹才子之上,就算劉勘之自己,也多有不及。但是他決不認可這是什麼劉朝佐的手筆,這詩的文風他認的出,分明是張若蘭的手筆,托名劉朝佐而已。

    一想到當初詩詞聯句時,自己穩列第一。如今想來,多半就是張若蘭相讓於己。自己堂堂的南京第一才子,居然要靠一個女人相讓。一想到這個,他就恨的牙齒發癢。更讓他無法忍受的是,張若蘭提起那劉朝佐時,那副含情脈脈的模樣,這模樣過去分明是只屬於自己的,怎麼如今卻對了劉朝佐?

    賤人,水性揚花的賤人!劉勘之自己不要張若蘭,還想要勸她自盡。但不代表能接受她心裡有別人,自己得不到的,別人也別想得到!他身為南京才子,又是張若蘭的同鄉,自然不能坐視張若蘭這種敗壞門風的行為。可惜面對他的冷嘲熱諷,張若蘭不似平日那般忍受,居然反唇相譏,寸步不讓。

    男人在鬥嘴的環節本來就是弱勢一方,張若蘭唇槍舌劍,可敵十萬雄兵,劉勘之居然一敗塗地顏面盡失。他自出世以來一帆風順未逢敗績,這次的失敗於他而言,是生平第一大辱。

    劉朝佐必須死,只有他死了,才能洗刷自己所受的恥辱。他念及往事,彷彿張若蘭就在眼前。等著吧,等我殺了你的男人,讓你肚裡的野種沒有爹,看你還能威風幾時。劉勘之嘴角牽動了一下,冷笑道「好一位劉大令,倒是居功不自傲啊。我來問你,你可知罪?」(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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