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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一章 再走一個 文 / 啃魂

    此刻的老族長家。

    「你真的要當我老師?」清秀男孩歪著腦袋看著眼前的中年男子,男子一身雪白長袍,面帶微笑,伸出的右手按在几上,秦朝眼一掃他的右手指,可以看到無名指末關節有老繭。

    「秦朝,不得無禮!」秦書喝斥著。

    「嗯,啊!」

    秦朝眼一環顧,整個房內,秦老族長、秦書經、秦樂刀、刀玉鳳、秦書月……一個個秦家族重量級的人物都瞪著眼,臉色很嚴肅。

    「朝兒,你已經快九歲了,應該懂事了。」秦書沉聲,「這次,爺爺也不說你,你若是再對先生無禮,以後就別叫我大爺爺,我當沒你這個孫子。」

    秦朝無語,不就是氣走一個周廣同,一個秦書知麼,用得著請個老師都把他秦朝當成……,整個寨內一個個大人物一個不落全到場押陣。

    這一次請老師。

    只因為一件事,秦朝被族中正式認可,可以接秦書經的班,將來成為秦家一族的傳經人,而這除了學問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事。

    ——字!

    秦老族長將秦朝當成帶領秦家走出困境的希望。

    作為傳經人,走的是路,讀萬卷書得行萬里路,將來自然也要在外闖蕩才能真正成長。

    武者在江湖闖。

    靠的是一雙拳頭,可人,在外闖,除了詩詞章外,琴棋書畫同樣重要,而書法更是現今重中之重。

    一筆鬼畫符走到外面,學問再高也會為人所瞧不起。

    所以……

    藉著劉三德的光,終是請來了這鄯闡府一筆大字能排第七的『王碧宵』。

    「無妨。」

    聲音如春風拂面,只見微笑坐著的中年男子那只有老繭的無名指微微一動,微笑說道:「孩子,我聽說了,你很喜歡寫字是吧,我幼年也是如此,一天不抓毛筆就渾身不自在,非得寫上萬字才能睡得安穩,你和我很像,合該為我弟子。」

    秦朝瞇著眼眉一挑:「好說,王先生,既然要當學生書法老師,想必有幾把刷子,學生無狀,練過二年字,自問得了幾分王書精髓,正要請教。」

    「哼!」

    秦書怒哼聲起。

    「朝兒!」

    「兔嵬子!」

    一個個秦家人臉色變。

    王碧宵笑得更歡:「好,好,真是個能言善說,善解人意的孩子,我也正有此意。」

    「王先生……」秦老族長蹙眉。

    王碧宵微笑著一擺手:「諸位,王某人之所以願來這秦家寨,並不全因為劉三德他的情份,也是聽說這孩子資質非凡,又天生喜好捉筆,不過喜歡寫字,並不代表著就能寫好,我王某也得先看看這孩子在書法一途上的資質,才能做最終決定是不是該留下,否則,王某轉頭就走。」

    眾人臉色不好看,秦老族長一臉為難,揮了揮手。

    「上房四寶吧!」

    很快房子正中間紙鋪上,墨磨好。

    「兔嵬子,去吧,寫好點!」秦樂刀低吼,秦老族長、秦書經、秦書月也是個個臉色沉凝。

    秦朝走上前,一提筆沾墨,他練了這麼久的太極書法,這時自然而然的便是太極書法。

    身正,心正,手正,筆未落,滿眼便是舒服。

    王碧宵懶洋洋的眼神猛的精光一亮,有些訝然的看著身前提筆潤毫的男孩身影。

    其實人除了講究字外。

    也講究一點,外貌。

    古人講人才,這個才字,在古代社會絕不指學問智慧,也間接指相貌,而秦朝相貌清秀,不夠威嚴,入官場算不得上等,可這氣質。

    王碧宵微微閉了下眼,才緩緩睜開,眼中精光已消逝無影。

    「這時代學字,要有帖,而字帖才是最寶貴的,可前世……」字上面,秦朝並不一定得要老師教,真正需要的是練習,大量、重複不間斷的練習,而且秦朝如今的字,已經有一定火候了,「算了,隨意應付幾筆吧。」秦朝很快落筆,提鋒、頓鋒、轉鋒……這字完全沒有發揮正常水平。

    秦老族長、秦書經連上前緊張觀看。

    永字的『點』很快出現在紙面上,乾淨利落,比之寨中一些寫了幾十年字的樂字輩的都漂亮整齊。

    「好!」

    秦老族長先前還擔心。

    此刻一見紙面上的『點』心裡便有底了,秦書經臉上也露出笑容。

    讓秦朝寫字。

    整個屋內秦家眾人不是怕秦朝沒書法資質。

    秦朝的字,多多少少寨中也是有人見過一鱗半爪的,不算特好,可練了幾年,也絕不算差,過過王碧宵的關應該還是可以的。

    眾人最怕就是秦朝有前科,這次也一樣,故意使壞氣先生,將明明能寫得漂亮的字故意寫得不堪入目。

    秦朝筆再落,橫起、折下、鉤收,這一筆也非常漂亮,秦家一個個看到的也心中更有底了。

    「這

    孩子……」

    王碧宵掃著紙上的筆畫眼中閃過一絲異樣的光芒,猛的一抬手。

    「好了!」

    聲音響起。

    王碧宵沉著臉:「不用再寫了,這孩子的資質王某已經知曉。」

    「王先生!」一個個秦家族人連看過去,眼裡都是期望,王碧宵眉心一皺,微一沉默,『刷』的一下起身。

    「諸位,這孩子書法上的資質,很不錯。」

    「那王先生,可願……」秦老族長連陪笑期待開口。

    王碧宵五個手指一搖,制住老族長的話。

    「秦老族長,這孩子資質不錯,是個好苗子,可問題是他的資質太出眾了,而王某才能又有限。」王碧宵一拱手,「他這樣的良才美玉,不是王某人教得了的,若是勉強教之,反而誤了這麼一塊好材料,為免誤人子弟,王某只能告辭了,還請諸位另請高賢!」

    一振身,大步甩開便往屋外走去。

    一個個秦家族人怔住了。

    秦朝也是一愣,隨即眉便皺起,剛才秦朝寫的字,雖然沒有拿出真正的水平,可秦朝也不想惹眾怒,寫得不是很差。

    那字對一個孩子來說,算不錯。

    可要像王碧宵講的那樣,秦朝是絕世良才美玉,書法資質好得很,那絕對是過譽了。

    「這王碧宵,根本就不是真心執教。」秦朝眼中精光一閃。

    「這王碧宵,應該是礙於劉三德的人情才來的,怕是一早就打算好了敷衍敷衍便走人。」秦朝能想通,屋子裡的老人都是幾十年的老江湖,人情世故懂得多,豈能看不出來。

    只是眾人還有一點沒想到,王碧宵所說的秦朝資質太出眾了,也沒說謊,甚至王碧宵一開始都動了下心,可再三考慮,還是放棄了。

    「王先生,還請留步……」秦老族長一個閃身,連上前還要挽留。

    「老族長請回!」

    「王先生,秦家一族願意……」

    ……

    雖然秦老族長、秦家幾個份量重的書字輩老人竭力挽留,王碧宵還是走了,不過誰都沒怪秦朝。

    次日。

    別的孩子都在玩,私塾角落的桌子前,秦朝立著寫著毛筆字,身形依然是那麼漂亮、優,彷彿天人合一樣。

    這時可以看到。

    教室後面放著巨大的一筐筐紙,最左邊筐中的字筆畫勉強,結構更是支離破碎,可到了第二筐,就明顯好多了,而到第三筐,更是有點看頭了,這麼一筐字,明顯可以看到進步。

    最後一筐的字,則可以明顯看出它的大氣、秀麗、漂亮。

    「我有前世的知識,自然不可能再寫他們的字體,而這種館閣體,那可是明清兩朝官方規定的字體。」

    和別人學寫字,用的帖是普通民間高手的字不同。

    秦朝寫的是館閣體。

    中國古書法,到了唐朝楷書已經發展到非常高的程度了,而後又經過一些朝代,特別是大宋,可以說楷書已經到了頂尖。

    可明朝。

    定的官方楷體叫做館閣體。

    那是一種集元明兩代最頂尖書法家趙孟頫和董其昌楷書精華於一體的漂亮書體,講究中正平和,不偏不倚,陰陽分明,已經算是非常完美,讓人挑不出錯誤的書體,不然不可能讓明朝、清朝都棄其他楷書不顧,定這書體為官方字體,硬要說缺點就是缺少個性。

    秦朝以太極寫書法,太極本身就講究中正平和,不偏不倚。

    完美的拳,配完美的字,正到好處。

    「老族長、經爺爺他們應該是逼我走路。」秦朝寫完一頁,放下筆,走到一旁拿空白紙,「不讓我習武,正常情況下沒錯,可我……」琴棋書畫,世間哪一門學問,要學好不花費大量心血,書法是要花一輩子練的,和拳一樣,老族長、秦書經想得沒錯,卻不知道秦朝的特殊。

    「我現在以太極書法長功夫,其他的刀法,只需數天來一次大訓練,就能保持平穩增長,至少不會下降,而這書法……」

    秦朝一開始寫得如雞扒食,不是他矯情,而是寫不好。

    「別人寫字,只需注重手和筆及字,可我這,氣、意、身、形……名堂多著,幸虧我太極拳已經非常熟。」秦朝磨著墨,「剛開始是磕磕碰碰,可現在……」

    一度過開始的不適應期,秦朝書法的進展反而比正常快。

    而這時,秦朝的感覺寫毛筆字,就和打太極拳一樣,一下就沉進去了,寫著身心都愉悅起來,反而是種享受,任何學問到了不練難受,越練越來勁,就離成功不遠了。

    「嗯?」忽然秦朝看向窗外,一襲青衣飄飄,只見一矍鑠老者,肩背長盒龍行虎步大步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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