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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以和為貴 第五章 女人 文 / 姓易的

    在我看來,那座城裡的黑道分為三個時代,特徵極其分明。

    八十年代的黑道,靠好鬥跟道義立足。

    九十年代的黑道,靠狠毒跟錢財立足。

    2000年後的黑道,也是現代人覺得最正常的黑道,就是靠權立足,穿西裝打領帶,穿梭上流社會,混跡白道圈子。

    但我覺得,這種黑道已經不算是黑道了,2000年後的黑道其實已經被白道漂成灰色了。

    之所以這麼說的原因就長了,咱們暫時不提這些,各位繼續往後看便會明白我的話。

    先回到二哥的那個故事裡。

    白寶國就像是一個做好事不留名的雷鋒,在罵了二哥一頓主題為「你他媽還不信我能把你們帶出來現在信了吧傻逼」後,白寶國沒有絲毫的猶豫,彷彿是一點沒有打算讓二哥他們報答自己,悠悠然的就離去了。

    白寶國為什麼會起心幫二哥他們?

    正常人都會想,白寶國一開始這麼做肯定是有目的的,很有可能就是見著二哥他們能打,想把他們收為己用。

    實際上還真不是這樣,很久後二哥問了白寶國一次這個問題,他給的答案是。

    「媽的,當時我是真看你們順眼才幫的啊,而且你們給我的感覺就是不適合走這條道,老子說了你們咋就不信了我操你」隨之又是一連串的髒話。

    說實話,只要是真的瞭解白寶國為人的人,那就必然會明白,他說的還真他媽是真的。

    看你們順眼所以一時起心冒充雷鋒,這個理由看著不靠譜,但實際上對於白寶國來說這理由很靠譜。

    他就是這麼一個讓人難以捉摸的老混子,也就因為這一點,他才能一步步的走向《東和貴》的高山並且翻過去。

    二哥跟傻哥給白寶國的第一感覺就是老實本分,雖然有身手很能打,但不像是能下決心走歪門邪道的人,想說服他們估計很難,也很麻煩。

    與其拉下臉問人跟不跟自己,還不如回家睡個覺,而且白寶國本人事後就給二哥他們說過。

    他這個人,最討厭的就是麻煩。

    當然,還有一點,白寶國前一天是喝多了酒上著頭的。

    天知道這個酒量深不見底的老混子喝了多少,反正他第二天出了看守所後,跟二哥他們道別時腦子也不太靈光,所以才沒去想太多。

    否則他一定會想方設法的留下二哥,這點我毫不懷疑。

    畢竟一時起心帶二哥他們出去是衝動,確實也是毫無目的的。

    但等他想明白了再去做這事,恐怕就不是沒有目的的了。

    「哥,咱們去哪兒?」傻哥問道。

    「回去唄。」二哥打了個哈欠,笑道:「也算是咱們出門遇貴人了,走,先去吃頓好的再回工地。」

    錢包,鑰匙,在出派出所的時候就已經被警察好心的還了回來。

    還二哥他們東西的警察恰巧就是那個中年警察,也就是昨天提審二哥的孫子。

    當時二哥也沒想跟他鬧矛盾,畢竟栽了就是栽了只能算自己運氣不好,真要鬧起來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更何況就算是有白寶國幫自己出頭,二哥也不想這麼麻煩別人。

    接過錢包一看,二哥發現裡面多了六百塊錢。

    「昨天是誤會。」中年警察躲躲閃閃的細聲對二哥說。

    「沒事,過去就過去了。」二哥點頭,把錢收下,瞬間明白了這是怎麼一回事。

    估計那些個警察都把自己跟大傻當成白寶國的人了,否則不會這麼的低聲下氣,甚至是有點刻意討好了。

    白寶國害怕警察嗎?

    怕,但他怕的不是一般的警察,白寶國害怕的是不害怕白寶國本人的警察,也就是一些手裡握著實權的高幹。

    為什麼警察會害怕白寶國,這個的原因就比較多了。

    最具有代表性的事情就是97年的這個時候,某個資深警察老是跟白寶國作對,然後在一天下午他媳婦回家的時候,意外被幾個混子砍掉了右手,最後落個殘疾。

    而那警察本人就好多了,只是被白寶國從八樓頂上丟下來而已,起碼被留了全屍。

    這件事最後是以警方抓了三個替死鬼而結束,白寶國本人沒有受到任何影響,事後依舊逍遙法外,這也是讓許多警察害怕的原因。

    當官的可以不怕他,但當官手下的那些人就不能不怕白寶國了。

    不少人都是這麼想的。

    錢是當官的,命是自己的,能不招惹就別招惹,否則死到臨頭官不保你,你可就死定了。

    「昨天你們他媽的跑哪兒去了?!不是給老子買飯菜嗎?!餓了老子一晚上!活兒也沒回來幹!你們是不是想滾蛋了?!!」

    回到工地的第一時間,二哥跟傻哥很碰巧的就遇見了包工頭,然後被罵得狗血淋頭。

    「昨天晚上遇見了點麻煩,被人搶了。」二哥把衣服摟起來,讓包工頭看了一眼身上的幾塊青紫,那是昨晚上他跟人動手的時候被傷著的。

    「我帶我哥去醫院看了,沒啥大事。」傻哥笑呵呵的打著圓場:「您別介意啊,畢竟這也不是我們想出的事,真是意外。」

    以上說辭是二哥親自傳授給大傻的,因為他知道一回工地必然就得被噴,所以乾脆先竄好詞兒再回來。

    包工頭也沒了言語,雖說心裡還是挺氣的,昨兒也沒能按時吃上飯,可這一聽來確實是不怪這倆外地夥計啊。

    「滾去幹活。」

    「好勒!謝謝您了啊!」

    「小東北,你去給我買包煙去。」包工頭揮揮手,拿了五塊錢給二哥,用眼神示意讓他快去快回。

    二哥點點頭,接過錢帶著傻哥就走了。

    小東北,工地裡所有人都這麼叫他,包括跟他們一起來的幾個老鄉。

    得此外號的原因太直接了,因為不少鄉里人來了這裡,跟本地的工友經常嘮嗑聊天,口音都會多多少少的有些改變,說話的方式語言也有些變化,有點像是南北結合的產物。

    但二哥跟傻哥則算是特例,他們無論是在這裡待了多久,口音都還是原來的樣子,沒有半點改變。

    就因為這點,人就送了個外號,小東北。

    傻哥則因為本人太傻太愣了,於是大傻這外號依舊源遠流長的從老家帶到了這裡。

    在工地外面的大學道買了包煙,二哥便準備帶著傻哥回去交差,可就當他們從大學道往回走的時候,二哥跟傻哥都看見了一個姑娘。

    她應該是附近大學的大學生,穿著打扮很普通,就是穿著一身98年那時隨處可見的連衣裙而已,手裡抱著一捧書,微微低著頭似乎是在念叨什麼,一言不發的向前走著。

    毫不誇張的說,要是一個女人的滿分是100分,那麼這個女人必然能被打上九十五。

    長相身材這自然不用多說,最主要的是這姑娘的氣質很獨特,給人的感覺恬靜隨和,一看就覺得她好說話,當然,或許這也代表了她好欺負。

    我第一次見到這個女人是在二哥錢包裡的照片上,當時我才高中畢業沒多久,雖不說親眼見過多少長得漂亮的姑娘,但也從電視上網絡上見過不少美女。

    可在我看來,照片上的那個氣質出眾,穿著樸素的姑娘,確實不是那些胭脂俗粉能比的。

    當時二哥就那麼傻愣愣的站在街道邊上,一動不動的看著那個姑娘走近,說誇張點就是口水都快要下來了。

    「這姑娘長得真俊啊。」傻哥驚歎道。

    「媽的要是能娶回家做媳婦」二哥咂了咂嘴。

    那姑娘這時候忽然注意到了二哥他們,見到二哥的一副癡樣,不由得繞到了馬路對面,跟二哥他們完全錯開。

    傻哥沒明白,二哥懂了。

    「我長得像壞人嗎?」二哥指著自己問傻哥。

    「不像,二哥你人老好了。」傻哥笑呵呵的說。

    「我不像壞人她為啥要走馬路對面?」

    「我咋知道」

    倆人一問一答的往回走著,也許這時候傻哥才發現,原來二哥也有話嘮的一面。

    實際上二哥當時就對那姑娘有了想法,但後來仔細一想還是算了。

    「人是大學生,穿著打扮也不是鄉里鄉外的人,憑啥能讓人看得上我?」二哥跟我說這話的時候喝著酒,一點都不像是在開玩笑:「門當戶對,這句話我本來不信,但當時我真覺得挺有道理的,在看見她的時候我就感覺我配不上她,真的。」

    二哥長得不醜,反而還挺帥,濃眉大眼的模樣確實招姑娘喜歡。

    我覺得二哥講的應該不是長相,而是互相的背景什麼的,畢竟在他說的故事裡,許多事都跟背景這兩個字脫離不了關係。

    二哥跟傻哥第一次見到那姑娘之後,本以為這一切都會自然而然的過去。

    但他們卻沒有想到,在當天晚上,他們又一次見到了那個姑娘。

    只不過第二次的見面讓二哥覺得

    有人的人,真他媽是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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