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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以和為貴 第二章 被捕 文 / 姓易的

    在那個年代,舊城裡還是很亂的。

    黑勢力社團橫行,幾乎什麼生意都會跟他們交上,然後「被合作」以從其中抽成。

    可說句實話,他們對於普通民眾的威脅還是很小的,因為普通民眾大多不會跟他們起利益衝突,而且為了安撫民心不被天天舉報,便大多都在利用民眾「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

    只要不是做的太過分,大多民眾都會選擇裝不知道,哪怕是樓下在開片砍人,他們為了安全著想也會說沒看見。

    當然,有的灰色勢力就對民眾的影響較大了,這也是他們年年被國家重點法辦的原因。

    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拐賣人口。

    拐來了孩子可以賣到外地,或是賣到鄉下農村。

    女人則是先暫時收押,一般被拐賣的女人就是三種下場。

    一是做「人肉買賣」,被賣到國內的一些交通不發達的農村,或是直接賣往越南。

    具體這些女人到了陌生的地方,是會給人生孩子當媳婦,還是受到別的什麼待遇,那就不得而知了。

    二是直接將女人賣到外地,或者親自帶去外地接活。

    人販子會用種種非人的手段連續折磨女人一段時間,讓那些女人對兇手產生懼怕心理,從而導致逃生的心則開始慢慢消退,最後她們就會被送到一些髮廊去接客。

    要是長得漂亮點的則就會調教一番,送去會所,酒店,夜總會等等這些地方。

    第三種婦女被拐賣的下場,也是最喪盡天良的一種,就是倒賣人體器官。

    人販子不會將婦女拐至外地賣出,也不會讓她們進窯子接客,而是在保證她們身體狀況的情況下圈養。

    用圈養這兩個字確實諷刺,畢竟這兩個字都是用在被人類圈養的動物身上,可她們在人販子眼裡也許真的跟動物沒有兩樣。

    等客人上門看貨,且配對成功後,內臟就會被取出販賣,價格通常都不低。

    最後屍體會被人處理乾淨,如果沒有特殊的原因,恐怕一輩子都不會有人知道你的屍體在哪兒。

    總而言之,也算是給看到這裡的哥們兒姐妹們提個醒,在外面注意安全,如果見到有人遇見了不對勁的情況就直接報警,或許你能救人一命。

    「你他媽找死是吧?」被傻哥擋住的中年男人從腰間掏出了一把匕首,惡狠狠的對傻哥比劃了一下:「現在滾蛋,老子放你一馬,**的要不然弄死你!」

    傻哥表情依舊平靜,看著那中年人又重複了一遍。

    「你試試。」

    問,為什麼這傻子見人掏出刀了一點都不害怕。

    答,因為傻哥在農村跟外地人幹架的時候,連鋤頭鏟子等等十八般武器都見過,匕首實在是太小兒科了。

    在我小時候,鄉里鄉外的經常為了幾畝地出現紛爭,甚至經常還會有把人打成重傷的情況發生,這點在我們這個時代確實難以理解,但在那個年代真的很常見,幾畝地種出來的糧食真能換算成人命。

    到了現在我依舊這麼覺得,下手狠的一是黑社會,二就是鄉里為了保護土地跟個人資產的農民,那些農民下起手來可不是一般的狠,基本上都是往要命的地方招呼,似乎動起手來壓根就不怕打死人。

    我有幸在我十歲那年親眼見過一次這種農民大戰,那可給我留下了不少的陰影。

    幾十個農民拿著殺豬刀或者鋤頭鏟子,打對方幾十個用同樣裝備的農民,雙方在參戰人數差不多且武器裝備毫無優勢的情況下,唯一能比拚的就是各自的操作。

    那場面真得用「刀光劍影」來形容了。

    我方悍將眾多,領頭的是我大伯,三伯,還有二哥跟傻哥。

    那年二哥他們才十七歲,可發育健壯的這倆小伙子動起手來,絲毫不弱於那些老油條。

    他們兩人各有特點。

    二哥屬於走位風騷下手狠辣,雖說硬碰硬的比起傻哥還是差了一截,可他動手的時候基本上都是衝著人要害去的,這點就是他讓不少鄉里鄉外人害怕的原因。

    而傻哥這個人怎麼說呢

    可能那句話是對的。

    上帝給你關了一扇門,總會給你開了一扇窗子。

    我曾經多次懷疑過,老天爺是不是閒的蛋疼把傻哥的腦子給拆了,然後分散成肌肉,全融入傻哥的小宇宙裡,讓他能有天生怪力的這項特殊技能。

    「媽的你是真不信我們弄死你是吧?!」拿著刀的人逼了過來,惡狠狠的瞪著傻哥。

    「你試試。」傻哥眼裡開始有火氣了。

    說真的,傻哥第一次開口的時候真沒有發火,也沒打算真跟對方動手。

    但第二次開口的時候火氣就開始上來了。

    我沒罵你,也沒動手,就是想叫警察來看看這是怎麼回事,和氣生財。

    但你就是要開黃腔罵我娘,你是不是找死呢?

    傻哥腦子的想法通常都很豐富,但由於詞彙量的缺乏外加他不愛跟外人說話的原因,所以千言萬語還是匯聚成了三個字。

    你試試。

    「你他媽就是找死!!!」

    那人的匕首是順著傻哥的腹部捅過去的,出手的速度很快,如果不是傻哥反應過來了,估計真能被他一刀捅進肚子裡。

    那人也是急了眼,不管不顧的大吼著本地特有的某些髒話,見第一下沒捅中對方,中年人更火了,抽回刀子就要繼續跟傻哥玩命。

    但就在那時,他只感覺到一個黑影在自己眼前迅速放大

    伴隨著一陣天旋地轉,中年人暈乎乎的直接往後飛出了三四米的距離,然後落在地上不停的抽搐了起來。

    「這牙真噁心。」傻哥皺著眉頭,把嵌在自己拳頭上帶血的牙齒扣了下來。

    傻哥一共扣下來了四顆牙,其中一顆還帶著一小塊菜葉,從聞著的味兒來辨別這應該是韭菜葉子,估摸著那人中午吃了飯沒剔牙,這也是傻哥說噁心的主要原因。

    倒地不起的中年人已經開始往外咳血了,目光渙散,身子抽搐的幅度很大,他似呻吟似慘叫的聲音聽著格外怕人。

    可能那幾個人販子才反應過來,擋在他們面前的不是什麼普通民工,而是能隨便收拾掉自己的倆雷鋒。

    「道走深了也能遇見神仙怪我們有眼無珠了」自稱是那女人老公的中年人,也算是一個極有眼力見的主兒,見風使舵這一套他最擅長:「敢問兩位大哥是哪條道上的?」

    「什麼哪條道上的?」傻哥沒聽懂他說什麼,撓了撓頭,在他臉上已經看不出半點先前他那讓人害怕的表情了:「啥意思?」

    「大傻,去報警。」二哥皺著眉頭說:「光天化日也敢這麼弄,你們是覺得沒人管得著你們了是吧?」

    二哥可不是傻哥那種木頭腦袋,雖說他原來都是在鄉里摸爬滾打的農民,但在進了城市並且漸漸融入這裡之後,他從各種渠道有意無意懂來的東西不比普通的市民少。

    也在別的民工嘴裡聽說過所謂的拐賣,所以他當時就覺得,這事必須得交給警察處理。

    可二哥的話卻恰恰把他們自己的底細給暴露了。

    如果他們是本地的道上人,那麼第一時間是不可能選擇報警的,因為沒有什麼道上人願意跟警察打交道,要是去錄筆錄了結果被套出點別的什麼,這後果誰都擔當不起。

    所以本地大多數道上的人遇見二哥他們這種情況,多數就是表示圍觀,或是收取一些好處費裝作沒看見,要是看他們不順眼,最多也就是揍他們這些人販子一頓或是下狠手收拾他們,沒可能選擇報警。

    更何況到了這個時候,那幾個人販子腦子再慢也反應過來了。

    這倆人穿的可是民工衣服啊,這麼說的話

    傻哥點點頭,按照二哥的吩咐跑到了馬路對面的小賣部,用公用電話報了警。

    此時圍觀的人已經多了起來,不少人都咋咋呼呼的準備走過來看熱鬧,但等他們看見了地上的血還有昏迷不醒男人手中的匕首時,這些圍觀的人便當機立斷的又跑光了。

    有的熱鬧能看,有的熱鬧不能看,這就是那個舊城裡許多民眾都懂的道理。

    三分鐘後,那個女人自己帶著孩子跑了,因為被二哥跟傻哥攔住的緣故,那幾個中年人並沒有敢追上去,但也沒有逃跑的意思,這點讓二哥他們很費解。

    十分鐘後,警察來到了現場,然後接過了那幾個中年人遞來的煙,與他們一起談笑風生,並且讓兩個警察控制住了二哥跟傻哥,說是一會回了警局再談細的。

    十二分鐘後,警察注意到了傷者略微凹陷的下顎,當場就有了結論。

    霍,誰他媽帶凶器行兇了?

    十三分鐘後,警察得知這是被傻哥一拳頭砸出來的,懷著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之心,領隊當即就給控制傻哥的警察數目添了個二,並且要求傻哥戴上手銬,以防止他忽然暴起傷人。

    「不戴,我沒犯罪。」傻哥跟孩子一樣把手縮到了背後,疑惑的看著面前的警察:「我沒犯罪你們憑啥給我戴手銬?」

    「戴上!!」

    給傻哥戴手銬的是個小年輕,他並沒注意到傷者的情況,也不知道傻哥是個什麼樣的人,抬手一巴掌就抽在了他臉上,響聲清脆,聽著就覺得疼。

    他惡狠狠的盯著傻哥:「戴不戴?」

    傻哥臉上被打的地方迅速紅腫了起來,眼睛瞪得很大,看樣子是要急眼了。

    「大傻!」被旁邊民警按著的二哥大喊了一句。

    「怎麼了哥?」

    「聽他的。」二哥心裡已經差不多明白了這件事,歎了口氣只覺得自己算是栽了,不由得開始暗暗思索解決這事的辦法。

    除了家裡跟二哥家的幾個長輩,傻哥也就只聽二哥的話。

    見二哥這麼說,傻哥木愣愣的點點頭,說,好。

    二十分鐘後,警車載著所謂的「犯罪嫌疑人」揚長而去,很粗心的把剩下幾個男人留在了現場,並放出話來,這事要嚴辦。

    「叫這倆土包子多管閒事。」穿著襯衫的那個男人站在街邊,看著正迅速遠去的警車,恨恨的說:「你帶金二跟上去,看看能不能追上那女人,要是追不上就算了,咱們再另外找目標。」

    「行。」

    「注意點,別踩那幾個老大哥的街,否則咱們的生意可就沒法往下做了。」

    「知道了大哥。」

    說完,被稱為金二的中年人急匆匆的朝先前那女人逃跑的路線追去,在他眼裡看見的可不是什麼狗屁目標,而是錢。

    一個城裡水靈靈的女人,哪怕是生過孩子,賣到窯子裡也一樣能值不少錢,更何況那女人的長相還不差,要是讓她跑了這幾個人販子都得心疼死。

    在三天後,附近的派出所接到了一個中年男人的報案。

    他說。

    他孩子老婆都失蹤了。

    「好像那女人就再也沒被別人找到過,那孩子也是。」二哥跟我說到這裡的時候,他放下手中的筷子,苦笑著搖了搖頭,臉上難得的露出了後悔的表情:「其實我當時應該早點幫那女人跑的,如果她再跑得遠一點可能」

    「人販子,都該死。」傻哥沉悶的聲音打斷了二哥的話,隨後就在我震驚的目光下,單手捏碎了手裡的二鍋頭瓶子。

    常做農活的他手裡已佈滿老繭,因此玻璃渣並沒有對他造成什麼傷害,酒撒了一地。

    媽的,單手捏碎玻璃瓶,我還是第一次見著有人能這麼做,這手勁兒

    那時候我才忽然想起二哥原來對我說過的話。

    「你傻哥這人吧,有時候確實挺傻逼的,但他要是急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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