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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長評之鬼屋臥談會記錄 文 / 天下歸元

    鬼屋臥談會會議記錄之致不知名的遊客大人:

    「因完美而被拋棄,多麼令人悲傷」。確實。絕對的完美應該是不存在的罷,畢竟萬能的上帝無法創造出一塊他自己也搬不起的石頭。

    小沐只是接近完美而已。

    如果是雙生雙旦的結構,絕不支持沐素組合。但是小沐的幸福在懷素身上,由懷素的角度出發,小沐也是最佳的丈夫人選,由是支持。

    同意流的看法,素與悠有根本上的一致,她和小沐,只是道德底線比較接近而已。

    回不知名的遊客朋友:「但這樣的喜歡給人的感覺很薄,因為沒有互相的瞭解。」是指互相的瞭解。相對賀蘭,當時的懷素簡單得多,懷素不作表示,賀蘭也可以看得清她,但懷素對賀蘭就有難度了,而且可能是出於自我保護,賀蘭對這方面是拒絕的(那麼容易讓人看透,怕是早掛了),此消彼漲之下…免提了。「反而沐昕就不能理解她當時的做法」小沐並不是爛好人,他做事,是有法度的。

    「我皺了皺眉,沒想到這丫頭跋扈至此,也沒想到賀蘭狐狸竟然這般冷心冷腸,我只知道賀蘭悠會給她教訓,哪知道這傢伙這麼不留情面,人家還是雲英未嫁的姑娘呢,這下子傳出去,以後只怕難嫁人了。」「我一怔,回頭看去,卻正是那先前為我仗義出言的少年,此時他眼底有淡淡不贊同之色,手腕一振,低聲喝道:『接著!』」

    第二十章忽相逢縞袂綃裳

    感覺小沐可以理解啊,而且貌似他們還都覺得賀蘭有點過火呢?沐素的道德底線是接近的。

    或許「只有相似的人才能真正相愛」(by亂世佳人),本屋認為:賀蘭是情人的好人選,但是共渡一生,還是小沐比較好,人們常說夫妻「恩愛」,恩還在愛之前呢,絢爛最終也會歸於靜美,這是能量守恆定律使然。

    想起等閒大人在笑嫣然番外寫到的幾句:

    「東籬不懂嗎?所以你再好也注定只能是知己。他這人不能不寵,也不能太寵。」by蘇慕誠

    「慕然率性而為,做事無所顧忌,從來不考慮後果,什麼危險的事都敢做,太寵他便是害了他。偏偏他心思又玲瓏剔透,纖細敏感,不寵他又會傷了他。這中間的尺度極難把握,普天之下能做到的怕只有那人了。我就算知道,也是不能不寵的。」by沈東籬

    想起這情況,倒和沐素組合有幾分相似。「不能不寵,也不能太寵。」,相信小沐可以做到。而賀蘭,則屬於那種「你殺人,我就幫你把屍體處理好」的哪一種,同樣深摯的感情,本就難分軒輊,而懷素目前已經偏向選擇小沐了。(俺們堅決挺小沐啊,握拳ing。)

    至於變心云云,懷素喜歡賀蘭的時候就只喜歡他一人,當兩人漸行漸遠,最終二人完全割裂完全無望之後,她才漸漸移情於長久以來默默付出的小沐,又有何不可呢?

    「滿目山河空念遠,不如憐取眼前人」,有個新的開始,不是也很好麼?

    記錄者簽名處:陌上薰、謝流嵐

    記錄者畫押處*

    鬼屋官方蓋章處¥

    另:本想把2009年3月14ri留言的那位不知名的遊客大人的留言附上,不過未得授權貌似不太好,故而略過了

    回復:

    按說,這篇長評不應由我回復,因為因之衍生的緣由並不是我的言論,不過基於追本溯源以及我素來的龜毛多事性子,我還是跑來囉嗦幾句了。

    有童鞋說過,因我的文衍生的評以及因該評衍生出的評,大抵還可以算是我的文的範疇,呵呵,不過對於鬼屋的言論,我向來是仰慕並有所收斂的,常常覺得有必要藏拙,不然只怕丟了流嵐的面子……搖扇一笑,學流嵐喝茶ing。

    所以關於該記錄,我只是來表明一下我個人立場,以及對於「不能不寵,不能太寵」此語的極度贊同之意,此評語可謂看穿懷素的德行了,從我的個人看法來講,這般高難度的任務,沐昕來完成確實是比賀蘭悠的可行程度更高些,賀蘭悠看似溫柔實則毒辣心狠,看似良善謙虛實則睥睨天下,遇上跋扈恣肆的懷素,只會將她個性中極端激烈的一面更加猛烈的催發出來,想必是不如和沐昕在一起時那般娟娟靜好,有法有度了。

    其實,對於沐素和悠素組合,單純的以感情論斷是否合適,本身已經是一種不合適,更多的是需要理智和心志的約束,毋庸置疑,沐昕和賀蘭悠,都是愛著懷素的,如果我的文是女尊或np,關於抉擇便沒有討論的必要了,可偏偏那兩種我都接受不能,所以,只能交由命運和理智來抉擇,行文至今,會將如何,相信已不需我贅述,但無論怎樣的走向,都不能抹殺出局的那人事實存在過的情感,懷素最初愛過賀蘭,是應當,賀蘭愛而不能,是應當,懷素在無法再愛後最終移情沐昕,亦是應當。無論是盛唐詩歌般華麗深遠的賀蘭悠,還是宋時清詞般端凝超逸的沐昕,都是懷素一生中頗為美妙的和諧音,唯一不應當的,也許只是有緣無分的命定而已。

    隨意草草,愚鈍之言,順便伏塵遙拜鬼屋眾大神,神交久矣,不勝仰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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