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樂樂說起我那篇《來來去去》說的口若懸河唾沫橫飛,好像那文章是她寫的似的。我聽他如此鼓吹我的文章,心裡肯定高興,只是我這人有一點點自謙,別人都把你說的那麼好了,你再為自己加上幾筆,會顯得你這人沒水準。
我本來對余樂樂沒有一點意思的,見她如此誇我讚我。況且余樂樂長得還有幾分美女的樣子,我便開始有了向她靠近的意思。沒想到我只是有意思的時候余樂樂已經採取了行動,時不時的寫一些狗屁不通的文章和亂七八糟的詩拿來我看,並且讓我寫詩給她看。
我說,我不會寫詩。
余樂樂說,你騙人,不寫就算了。
我只好傾盡所能為她寫了一首《長長的步行街》
黃昏的夕陽照著發亮的土地
黃色的臉孔看著未來的遠方
你提著書包和我擦肩而過的樣子
和你相遇在擁擠的步行街
和你說著永遠永遠
深度的矜持,美麗的容顏
點燃我心中的烈焰
你在別人眼裡
彷彿不曾出現
在我心裡
你卻永遠再現
在這條擁擠的步行街
在文明被吞噬的世界
一切都不曾出現不曾重演
在這條擁擠的步行街
在這步行街外面的世界
愛情和現實成了一對矛盾的對立
我在步行街苦苦等待
等待著你的容顏
在步行街深處的世界
依舊沒有你的重現
長長的步行街
擁擠的步行街
你我相遇的步行街
從來沒有出現過的步行街
我把這詩給余樂樂看,余樂樂竟然給看出了淚花。她說這詩寫的太悲傷了,兩個主人公只因一面之緣,卻要用一生苦苦等待。
余樂樂一番話說的我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我寫這詩的時候壓根就什麼也沒想,寫著寫著就寫成了,寫成了之後就拿去給余樂樂看,算是交差。
我真的不會寫詩,我寫過很多文字,寫詩的文字用不到百萬分之一。我總認為寫詩的人要全身的投入到文學和愛情中去,是詩人,肯定是情種。
如果寫出的詩沒有情,或是離開了情,寫出來的東西只不過是廢紙一張。
而我兩個方面都不具備。我愛好寫作卻不願投入到文學中去;我重感情卻不是情種。所以我不是詩人,也不會做詩人。
與余樂樂詩來詩往了幾周後,我說,余樂樂,做我女朋友吧。
余樂樂說,好呀。
如此簡單,余樂樂成了我的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