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老媽說梁叔提議去廣州玩一趟,問我們行不行。如果不願意去廣州的話,那麼就由我們來挑地方。
(我的家庭背景,如果你夠細心的話,應該會猜出一點來。)
丁歡說哪裡也不去。說話那會就看我。
我說,你們要想去你們就去好了。給我們一點錢,我們想去哪裡我們就自己去了。
我以為丁歡會因為我說這話而高興的。可是,他面無表情,好像並不高興。我一瞬間就自責了起來——我為什麼總是這樣呢?以為別人會拿我對他的一點點好來當寶貝,而對別人給我的好卻是那麼的不珍惜,甚至都不覺得是好。
老媽因為我們,沒有去廣州,哪裡也沒有去——她還不至於與梁叔兩個人去什麼地方,她還是在乎我們兩個的。
元宵節的時候,我們全家去看燈展。當然,包括梁叔。
我和丁歡遠遠的走在前面,可是,什麼話也不說。
我伸手去拉他的手,拉到了——他的手是那麼的柔滑,我要抓住甚至還要用力。可是,他甩開我的手,將手抄進衣兜裡去了。
我將他的手從衣兜裡拿出來,又抓住了。
他再次甩開——他並不想讓我拉他的手。
可是,我記憶中的那個丁歡,不是從來都要拉我的手的嗎?為什麼會是現在這個樣子呢?莫非我的記憶又一次的錯了?
現在看來,這個問題最簡單不過了——以前喜歡一個人,後來可能會不喜歡;以前的丁歡喜歡拉我的手,現在的丁歡不喜歡了,這又怎麼了?
可是當時的我並沒有想到這裡,否則就不會老是去抓丁歡的手了。
最終,我也沒有抓到丁歡的手。
在人最擠的路段,我伸手去拉丁歡,他不再執拗了,任由我拉著。
可是,過了這段路,他又甩開我了——他只是怕別人將我們擠開了罷了。
那晚的收穫,只是一個很可愛的毛毛熊。
買的時候,我說,你以後就可以抱著它睡了。
那只毛毛熊真的很可愛——我本是一隻笨熊的,所以它並不是我。
我有那麼可愛嗎?或許在以前的丁歡心裡,我確實是那麼可愛的。
我想的太多了。
(眾位老大,總是看我心裡想的東西是不是很煩吶?要不要換一種寫作方式?)
丁歡本是比我先開學的,可是,我走的那天,他從學校裡跑了出來,他要送我。
(總算是寫到回學校了——你們不知道,寫這段的我心裡有多麼的難受——我不想老是提去年的丁歡,太難受了,壓抑的很。)
送別是那麼的平平無奇,丁歡一點沒有想表示一下親密的意思,只是平靜的看著我。
我說,讓哥哥抱抱你,好嗎?
他並不動——可是,他也沒有反對。
我一下子擁住他——我是如何卑鄙呀,我不是那般的希望丁歡遠離我麼?可為什麼在丁歡真的遠離我之後又要向他拋誘惑他回來的誘餌呢?
我伸手摸他的頭髮——已經見到他這麼長時間了,我還是第一次摸他的頭髮。以前的我不是經常摸他的頭髮嗎?
我知道,他一下子就哭了——我沒看到,可是,感覺出來了——他的嬌弱的身子不是正在顫抖麼?
他說,哥,親我一下可好?
我不忍拒絕,在他額頭上親了一下。
他忽然在我的嘴上親了一下——或許只是碰了一下,很輕,很快,可是,他確實親到了。
然後他就跑走了,只有我還在那裡呆呆的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