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緊張的氣氛下,好歹我還有一件事情是可以期盼的,那就是七日後,我與易千尋相伴在河邊,要一起私奔。
這七日,我真是宋唐連一個照面都沒有打過。而我的心在經歷過這樣大喜大悲的情況下,已經開始漸漸麻木,我盡量讓自己看起來高興些,我應該高興的,不是嗎?
從此以後,那個神仙一樣的男子就會帶著我浪跡天涯,我們會很幸福的,宋唐,他只不過會成為我生命中一個過客而已,我很快就會把他忘記了,對,是這樣,我很幸福。
第七日後,我一大清早就起來了,因為頭一天興奮的很,幾乎沒睡覺,私奔耶,難道還不夠我興奮的嗎?
我看著自己眼睛下那青黑的一片,拿出粉撲小心翼翼的撲,又選了件淺白的衣服換,我的騎馬技術實在不怎麼樣,我可不想到時候又像次那樣,被那該死的馬摔死。
而且前一天,我已經到了火房跟廚師要了硫磺粉,要是到時候那些該死的小蛇出來,我就灑死它們。
我又查看了一遍,帶了兩件換洗的衣服,帶了衛子夫給我的那支簪子和摩納送給我的那把刀,其餘的便不帶什麼,我可不想帶宋家的東西,雖說離婚了要分一半財產,可這宋家的東西,本就沒有一半是我的,我不拿。
對著鏡子照著,看看哪裡還有什麼錯處,照來照去,都挑不出什麼毛病。
浮萍聚萍在外面忙碌著,獨獨四娘知道我今日要走,一直站在我旁邊抹眼淚,不敢多說什麼。
手不小心觸到妝台中秋那日宋唐送給我簪子,猶豫再三,還決定戴到頭去,畢竟離婚了,我跟他也沒什麼深仇大恨,帶走這個,就當做是紀念好了,畢竟夫妻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