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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六節 女神或姐姐 文 / 夢醒時分

    「偉大的北地勇者,我的朋友,你知道怎麼打開通向地面的傳送門嗎?」巴布瑞恩。

    惡魔們總是把勇者掛在嘴邊,大概是因為『勇者』就是『弱者』的意思吧。只有以弱戰強,才是勇氣的證明。或許我在它們眼中只是個拿著強者之劍的弱者吧。的確,沒有這把強者之劍,我的下場顯而易見。於是,我說道:「知道,但我還沒決定要幫助你。『朋友』目前只是一個單向稱呼。我也有一些惡魔朋友,但她們告訴我,深淵惡魔是不值得信任的。」

    「不守信用的,只是大部分深淵惡魔,但並不包括我們。『立倫魔地』長期被自律型魔鬼統治,我們對契約是很在乎的。不信的話,我可以帶你進去參觀一下。」巴布瑞恩指著背後傳送門的方向說道。

    進了它們的地盤,我的對手就不是5只了……於是,我說道:「好吧,我沒理由不相信你。因為我擁有能讓你無法不付出代價的『契約簽訂權』。這種契約連我都找不到違背的方法。如果你能成功,我會衷心祝福你。」

    「什麼契約?」巴布瑞恩。

    「來自我主的神術。哥洛倫聖域的最高支配者,仲裁者,惡意的吞噬者,它所給予我的特權。」我說。

    巴布瑞恩看到我施展出的神術紋章後,單膝向我下跪,恭敬地說:「原來你是哥洛倫聖域首席大邪神的使徒,難怪擁有如此實力。我……巴布瑞恩願意結交你為『利益共同體』,希望我們能夠合作愉快。」

    「好吧,那麼我們來訂立契約吧。首先,強制契約是我們大家都不喜歡的。你們習慣了ziyou,而我則渴望著ziyou。對我們來說,3天的強制安全期已經足夠了。在契約期間,可以不答應對方任何事,但答應過對方的事一定要做。即使因能力或機原而做不到,但至少內心不能想著『向反方向做』,即立場一致。雙方任意一方都有權撕毀契約,但撕毀後對方會馬上知道,而且即便契約被撕毀仍然有3天有效期。」我說。

    「簡單點說,就是保證『翻臉後3天內不能傷害對方』吧?」巴布瑞恩。

    「對的。」我說。

    「類似心靈枷鎖?」巴布瑞恩。

    我搖搖頭說道:「對我而言的確是心靈枷鎖,因為主人的契約本來就是無法違背的。但對你來說,契約是可以違背的,只是,要付出代價。」

    「什麼代價?」巴布瑞恩。

    「會被傳送到我主的面前,由我主進行仲裁。」我說。

    「這不公平,我可沒聽說過有誰能從哥洛倫逃出來。何況是傳送到那隻怪物……哦,不對,是那位偉大的邪神面前。你這個神術,該不會是用來送點心的吧?」巴布瑞恩。

    前輩們的確是這麼認為的,這個神術最大的用途恐怕是給我主送食物……也許就因為這樣,我們才擁有這個神術的使用權。事實上,作為仲裁者,我主的確是不怎麼公正的,凡是送到它那裡的生物,只有3種下場。要麼被看上了,然後被吃掉。要麼像我一樣,吃掉以後又被吐出來,然後成為奴僕。要麼沒被看上,然後被吃掉。呃,總的來說,終究是要被它嘗嘗味道的。

    「巴布瑞恩閣下,你這樣說就不對了。不久前就有個傢伙從哥洛倫聖域跑出來過,而且還不是用『逃』的。他叫『尼卡』,是一位高明並且強大的魔法劍士。最重要的是,我曾經跟他交過手,雖然沒能戰勝他,但我不認為他比巴布瑞恩閣下厲害多少。他的出身僅僅只是一個最劣等的人族!而不是偉大的深淵惡魔。但他不僅順利離開了哥洛倫聖域,而且臨走還砍殺了一位名義上僅次於我主的強大邪神。好了,你說吧,難道你自認自己將來不會比那傢伙更厲害嗎?至少,我是一直都想要超越他的。」我說。

    「的確呢,但我們深淵惡魔一向都是現實主義者,我認為我現在遇到你那位強大的主人,只有死路一條。對了,我的朋友,你那麼上心,該不會是想送我過去吧?這樣不夠朋友啊。」巴布瑞恩。

    「呃,我想,你跟我成為同伴,對你來說也不壞吧?所以,你不應該這樣懷疑我的。ziyou契約本來是不應該違背,否則你就別簽嘛。你說是吧?你怎麼可以還沒簽訂就想著違背以後的下場呢?你這讓我怎麼相信你?而且我主的公正是不容置疑的。雖然有很多無知之徒對我主存在偏見,但在更廣闊的地域,我主素有公正無私的美麗女神之名。」我說。

    「呃,美麗女神,得了吧。我又不是那些什麼都不知道的弱智信徒。好吧,這契約,我要研究幾分鐘。」巴布瑞恩。

    片刻後,最終還是在我主的神術下,完成了契約儀式。

    「現在先由我去說服修女們,如果成功就放你們上去,失敗的話,我們再想辦法在別的地方架一道傳送門。」我說。

    「你會建傳送門?」巴布瑞恩。

    「當然,要不,來自哥洛倫聖域的我怎麼會站在這裡?我可不是奧紛大陸的人。」我說。

    「你不是劍士嗎?」巴布瑞恩。

    「應該算法師吧。因為對手是抗魔能力強大的你們,所以剛才我沒有賣弄罷了。我本身在冥界的時候,主修黑暗門亡靈系魔法。後來到了奧紛大陸,才開始對元素門火系魔法感興趣。最近在哥洛倫聖域,加修了我主的神文門空間系魔法。劍術只是業餘的,要不是最近得遇名師指點,茵菲迪斯之劍對我來說,大概會更像一根魔杖。」我說。

    在我遠離巴布瑞恩,靠近進來的傳送門時,思可從石柱後面走了出來。

    「你不是已經離開了嗎?」我疑惑地問。

    思可向我施了一禮,恭敬地說道:「回神使大人,只是隱身了而已。」

    「神使?」我疑惑地問。

    「因為您行使了我們的女神『溫娜』的公證契約,這是只有神使和祭師才能行使的神權,但在我們的教會中,只有女性才有資格成為祭師,這說明您只能是神使。而且您擁有古老文書中記載的『暗言王』手中的『茵菲迪斯』之劍。原本我以為您可能從不知道什麼地方得到了,現在看來,這本來就是您從暗言王那裡帶過來的。請原諒我之前的無禮。」思可。

    這所修道院信仰的神,居然是我的現任主人?

    呃,不過想來也沒有什麼不可思議的,山上尼斯的城堡就是我的前主邪神『思卡奈』的羊圈,而她們的分支教會,曾經給我貢獻了一把逆十字劍的瑪倫修女那夥人就是信邪神『斯利』的。現在思可她們信邪神『溫娜』的話,剛好湊齊了哥洛倫聖域威名遠播的三大邪神了。嗯,全部都在奧紛大陸的北方開了教會。而我,這個卑微的奴僕,剛好被它們玩弄在鼓掌之中,三個都跟過……

    神的奴僕就是神奴,換個好聽點的名字就是神使,在教會的眼中似乎有著不低的權力,但在教會以外的勢力眼中,大概也就是異端家裡養的名種狗罷了。

    記得4年前,我拿著精靈族的聖劍,出現在精靈族公主的城堡中,立即被砍倒了,還成了階下囚,下場自然是被處以死刑了。而現在,同樣是拿著別人的聖劍,卻得到了截然不同的待遇,這讓我對那位買下我的主人,有了那麼一點點的認同感。這讓我疑惑地思考著,也許我一開始就是溫娜的使徒,生活在思可她們的教會,大概會很美好。而實情是,我一開始是思卡奈的使徒,在思卡奈的羊圈裡,生活得十分尷尬。我被我喜歡的人,我所要守護的人當成了間諜和敵人,遭到了驅逐。即便到了現在,尼斯的城堡對我來說,依舊是個遙遠的地方。

    接下來,我在思可的帶領下,回到修道院一樓的大堂見到了修道院的院長『柏梅娜』。這是一位真正的神秘主義者,全身完全包裹在黑袍中,袍帽蓋得非常低,即便在正面也無法看到她的雙眼。

    柏梅娜將右手放在胸口,率先向我施了一禮,然後當我學著她的動作還禮時,她制止了我,並解釋道:「這是我代表修道院向女神的使者所表達的敬意,不是任何傳統的禮儀,所以您不必也不應該還給我同樣的禮。」

    「抱歉,我不知道。」我說完後,還是學著她的方式向她還了一禮,然後解釋道:「我不瞭解你們的禮儀,但這對我來說,只是個簡單手語。意思是,我有把你放在心上。那麼接下來,說說我們的事吧。我並不是像你們所想的那樣,由某位偉大的女神派遣到這個地方來,幹些很正派的事情。事實上,我只是為了我自己的路費來到這裡,目的……嗯,跟你們沒多大關係。而且,我也不想把你們牽扯進來,理由是,你們和我有著同一位主子。儘管我們對它的稱謂,不太一樣。」

    「毫無疑問,您是女神派來的使徒,或許您自己並不自知。女神派您來,一定有著特殊的用意,所以修道院會全力協助您。如果有什麼需要的話,我們會盡力滿足於您。」柏梅娜。

    我就是怕她這樣,我明明是辦私事,而她卻以為我是在辦公事。如果我接受了她們的幫助,被她們那位偉大的女神閣下知道了,我該怎麼辦?因私廢公嗎?

    其實因私廢公,在我看來也不是什麼大事,但消耗了我主名下的資源就是我的不對了。於是,我問道:「如果我是在我主的引領下,來到這裡的話,那麼你認為,我主的目的會是什麼呢?」

    「自然就是您來到這裡的目的。」柏梅娜。

    「你意思是,由於我主知道『我想幹某件事』,所以就派了我過來嗎?」我疑惑地問。

    柏梅娜搖了搖頭,說道:「不完全是,正確地說,應該是,由於女神閣下有了某個意願,所以您才會想到『要干某件事』。否則,為什麼您過去沒有想到要幹這件事呢?」

    「這完全是我自己的意願,而不是其它意志強加於我。」我惡狠狠地搖了搖頭。

    「如果您堅持這麼認為的話,那您也可以這樣認為。反正,在我看來,對必將發生的事情不會有太大的影響。」柏梅娜。

    這個神棍!她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不過算了,既然她說是女神,那就是女神吧。也許她所說的,只是她自己心中的女神,而不是我所想的那位……

    就像……我也曾經想像過我主是一位溫柔可人的姐姐,而事實並非如此……它既沒有屬於姐姐的心靈,也沒有屬於姐姐的身體,但如果我一定要把它當作姐姐的話……如果我一定要認為她是愛著我的話……還是可以辦到的,這大概就叫『一廂情願』吧?

    就像……我過去認識的很多傻瓜,包括前輩們,也都是活在自己的想像中的笨蛋。比他們更傻的我……大概沒資格說他們的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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