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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六十二節門戶的差二距 文 / 話糙理不糙

    「這次來,主要是想和各位合計合計,做一筆大生意。」李志堅心知,一時半會是沒有辦法和他們解釋清楚,便把話題轉向了。

    「不知道是什麼生意?」楊典事心裡想八成這是冷氣機的事了,不過他沒表現出了,只是裝作什麼也不知道。

    「楊典事,你平日裡倒也是個機靈人,現在怎麼是如傻子一般。」牛典事卻先理會過來了。「你說我們這幾個人,李錄事是太子府上的人,你我二人是做了冷氣機的安裝工作。而老黃頭則是做冷氣機的人,你說我們幾個湊一起,還能忙什麼事?李錄事,你說我說的可靠譜?」

    「咳。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李志堅小酌了半口酒,不慌不忙的說。

    「我們幾人,是要開始做冷氣機的生意。只要想裝,我們的設備製造,安裝和維護工作,都得開錢。這個每一筆都是一個大生意。」

    「不錯。這可是我們獨一份的生意。有李錄事做主,這事可不是手到擒來?」楊典事趕緊附和。他心知這事八成是沒問題了。老黃頭和李錄事賭鬥的事,他當時就猜了個**不離十。

    「不用說你們也知道。我們做的生意,奇貨可居。而且,這夏日長安城內酷暑難耐,要的人,絕對是搶破頭。但是——」

    李志堅拉長音調,卻發現這三人都沒有有興趣的反應。就連楊典事也不跟了,反倒很不在意的說:「李錄事,沒有什麼但是了。你想我等做什麼,絕無二話。」

    「咳。咳。但是這個事情,不是一個人做,也不是一個人賺。大家說是不是?」

    老牛點點頭:「李錄事是實在人,斷然不會讓我們吃虧。我們哥幾個,一人拿一點分成,可不就足夠了?」

    「我說你老牛啊,不要說你做這個,你拿不到別的好處。你怎麼好意思從李錄事哪裡分一杯羹呢?在外面的好處,可不比這點浮財更頂用?你這個說法,我不同意。」楊典事立馬開口說。

    他打的好算盤。做這個生意,賺錢是次要的,只要能和各個達官貴人混個人情,那可比真金白銀還管用。他要錢做什麼?要錢不就是打點關係用的嗎?

    「老黃頭,你怎麼看?」李志堅轉向一言不發的老黃頭。

    「李錄事,我還是那句話。我現在是願賭服輸,給你做事是我份內的事。工資也是將作監給我發。因此,這些生意上的事,跟我沒關係。你讓我做啥,我就做啥。」

    這話說的毫無轉圜的餘地,楊典事和牛典事互相看了看,也不知道怎麼說。

    李志堅重重的把酒盅往几子上一摔,眾人都嚇了一跳。

    「我的話也放在這裡了,你們這幾個人,一個人佔兩成的干股,我佔四成。我們做的,正是一個商行。老黃搞製造,老楊跑業務,老牛搞安裝和維護。我做大掌櫃。這個生意,你們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這個干股,你們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

    「李,李錄事,這,我們不能要。」

    出乎意料的,楊典事和牛典事竟然直接就搖了搖頭。

    「跟著李錄事做事,是我們沾了光。我們一不出財,二不出力。怎能要這干股呢?」

    「你們要出財出力?行啊,老楊負責出商舖,老牛負責招人手,老黃負責做東西。這可以了吧?」

    「不行,我們不能要。」

    「他媽的,敬酒不吃吃罰酒。我告訴你們,就算你們不要,我也有辦法讓你們收下。」李志堅不再婆婆媽媽,只是直接下了命令:「我本要與你們兄弟之交,那知道你們卻各有私心!!五日內,你們負責的東西不給弄好,你就等著好看!」

    李志堅實在是沒招了,只好撂下狠話走人。這酒真是沒法喝了,他們怎麼就不明白呢?難道李志堅還要向他們循循善誘一番「王侯將相寧有種乎」,所謂官身士族都是屁這種話?

    想都別想。

    人類歷史上,平等一直是最為難的的政治奢侈品。從奴隸社會到封建社會,人類社會都是垂直分層一直都特別嚴重。而直到很近的南非,現代的中國和印度,還有廣大的第三世界國家,都沒有實現真正的平等。

    在印度,如果出身較低的女子想嫁入出身較高的人家,女方必須付一大筆嫁妝和婚資才行。這種事情在唐朝就已經是很公開和很嚴重的情況了

    唐代的貴族分為官和士,平民分為良和賤。就算是一般人也特別在意門戶觀念,身份問題。

    好在社會習慣也正在慢慢的改變。在唐代,賤民中的奴婢要放良,必須得到主人的同意。比如宋代,奴婢只需當三年就必須強制放良,不論主人如何堅持。就算是如此,很多小戶人家的女子,都寧可委身於大戶人家做奴婢,或者做妾,來學習「上層社會」的生活習慣;之後比原來會好嫁很多。

    媒人會這麼給她打廣告:「別看某某是嫁過人的人,但她可是在大戶人家裡出來的,有文化,又沒有生養,要娶的人家可不少,你要是不趕緊下手,就沒你什麼事兒啦!」

    所以楊典事和牛典事就算心裡其實想要這個干股,但一想到老黃頭也能摻和一腿,他們就必然大大的不樂意。

    雖然從身份上講,他們都只能算半個官身,還離不開「良民」的範疇。可是好歹他們也是大姓大族。和老黃這種草根相比……不,根本就不能相比,比一比,都讓他們自己掉價。

    這一點,就算是李志堅,也沒有辦法。社會習慣和風俗,總是代代沿襲。沒有激烈的手段,根本無法逆轉。

    首先如果在法律上,都不能抹平這些官與民,貴與賤的區別,就別指望人民群眾會有這個覺悟。他們的價值觀只會讓事情在面子上更糟,而不是更好。

    但唐以來的律令無不顯示他們在強化這種身份區別。比如官員的著裝規定,不得「越級」。

    在以前沒有的種種的忌諱,在唐代都被逐漸加大和誇張。

    比如唐律首先就強調了維護封建統治的權威性和階級性的條例,整理出「十惡」。謀反,謀逆,以下犯上,以婦犯夫,以賤犯良,都要面臨最嚴厲的打擊。

    封建社會的社會垂直結構,實際上也是一種「歷史沿襲」。在奴隸制國家出現以前,人類的社會組織類似於草原民族的「部落聯盟制度」。而在部落之中,就存在「王族」或者說「統治家族」。這些家族和王族,都是部落最早期成員的首領。在部落的發展中,這些家族不停的從周邊弱勢部落中掠奪人口,這些掠奪來的人口就成為部落的「附庸家族」,也就是平民和賤民的存在。

    從進化上講,猴群的猴王,總是最強壯的那隻。首領則是能保護成員,或者能帶領成員更好生存的。這往往代表了進化上的適應性。

    所以社會的結構,反映了社會成員之間暴力征服的關係和社會適應性優劣的地位對比。這種暴力征服,也就是原始國家的權利根源。

    封建社會的貴族,大戶之所以地位高於平民,他的神學含義就是「我的祖先征服了你的祖先」。

    唐律雖然也離不開這個套路,但至少也在一定程度上肯定和保護了被統治階級的生存權利,並且將審判權收歸國家。如果超越這個時代背景,推出「人人平等」的法律體系,是反而會受到社會的不認可的。

    社會的不認可,就會讓這些封建政令淪為一紙空文,社會團體會轉而遵循另外的他們更認可的準則。這種準則,只會是維護自身習慣,而不會是一種改善。因此唐代的法律的意義就是在社會廣泛接受的程度上,逐步推行了社會公平化和「去貴族化」。宋代的時候,無論是官場還是市井中,都實現了更大的社會公平。

    毫無疑問,元代和清代,都在社會的每一個角落,都反應了「種族隔離」和社會不平等的基本政策。

    南非的種族問題是最為表面化和廣泛討論的。而中國的「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在長的時間內,名義上沒有種族隔離,但事實上已經種族隔離和幾十年。甚至「收容遣送」,「勞動教養」這種明顯只屬於黑暗政治時代才有的特徵,一直存在到很晚的時間。

    善水教是一個改變思想的良好嘗試。但單一宗教對社會的影響是巨大的,甚至是負面的。因此它絕對不能作為一個大多數的宗教。

    天主教廷對歐洲的統治,伊斯蘭教對中東的統治無不顯示了這一點。

    難道在唐代,就真正沒有一個辦法來避免這重重的困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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