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義之財(作者棕黑色)邯鄲城外,有並不高聳的丘陵。丘陵間,有潺潺的溪澗,劈開密林。
蟬噪林愈靜。
溪澗中,隨處可見乾淨的大塊青石,歡快的流水,在石上不停地打出白色的浪來,嘩啦啦,嘩啦啦,涼爽動聽。
溪澗裡,忽然跑來了群偷偷下水沖涼,順便摸魚抓蝦的孩子。他們光了屁股,嘰嘰喳喳地在水裡撲騰,打破林間寂寞。
皇家獵場,春獵,秋獵,冬夏清閒。雖然有禁入的規矩,但是現在的雙王雙聖,對此都不太計較。不過,等一會兒,看守獵場的衛兵,巡邏過來,看見了這些小孩子,還是會吆喝著將他們轟出去的。
小孩子不懂事,天快黑了,野獸出來會傷了他們。
一棵枝繁葉茂的千年古樹,橫生的粗大枝丫,正是天生的座椅。
兩個十五六歲的少年各佔一枝,不約而同地低側了頭,去看下面溪澗中玩耍的孩子們,相對無言。
任何人搭眼一看,便會覺得他們十分相似,定是一對兄弟。但是再細看,卻又說不出他們相似在哪裡了。
一個魁梧銳利,一個瘦削溫和。除了眉心一點硃砂痣,兩人的模樣也只有兩三分相像。
畢竟沒有真正的血緣關係,他們兩個的長相氣質,在這十年間,漸去漸遠了。可是這對難兄難弟,搭眼看上去,就是讓人覺得,相像到了十分。那是舉手投足之間的氣度,面部表情變化的細微之處,給人帶來的,那種難以言說的感覺。
當太陽終於擦上那邊的山梁,那群孩子在衛兵的威嚇下做了鳥獸散,山野間,忽地寂靜了。
姬余庚不耐煩地挪動了下身體:「有屁快放。」
十年了,小庚的壞脾氣已經磨得差不多,就是對樂樂仍然每次都沒好氣。他們兩個,實際上是不允許單獨見面的。總是一個在外,一個在內,他們可能見面的時間,也只有每次交接的那十五天。可是沒好氣歸沒好氣,看不順眼歸看不順眼,他倆還是每次都要找機會偷偷見面,真是麻煩啊。
當樂樂第四次和傅漢卿出門,居然不很狼狽地回來了的時候,貓膩終究是絞盡了腦汁,腆了臉皮,偷偷摸摸湊到了樂樂處不恥下問。
臉皮值幾個錢?錢錢錢……一文錢難倒英雄漢!其實,他們雖然每次出門都是「淨身出戶」,但那些太監侍衛總不會真拿對待囚犯的那一套來對待他們,要夾帶點東西出來,並不是不可能。但是!難道說,他堂堂男子漢,要靠每次出門前在屁股裡夾兩顆夜明珠出去換飯吃?那個……那還是……太那啥了吧!
怎麼賺錢呢?三十兩實在是不夠用啊!乞討?賣唱?賣藝?賣……從小生長在宮裡,他是一樣也不會!
他去找樂樂,樂樂也在等他。相對於貓膩,樂樂更是不覺得臉皮很值錢的。夾帶麼,貓膩還停留在動念頭的階段,他卻是在百日之前就付諸行動了。咳咳,不過,他夾帶出去的是一根實惠的金條……那個……比夜明珠好換錢……他不覺得有什麼不好意思。雖然不能上升到理論高度,不過,他會很贊同後世那個關於「積累原始資本」的學術探討。原始資本的積累,總是骯髒的麼。
樂樂當了個貨郎。
如果說,在宮內有什麼好,就是「資訊」發達。只要是他想知道的東西,京昭從來不會拒絕讓他知道。他想知道天下各處的出產,京昭甚至專門將對此最為精通的雁睫首領從東灣找來,細細給他講解。於是乎,樂樂上次出門時,裝了滿腦袋投機倒把,買低賣高的鬼主意。
然而,真正去做才知道,錢不是那麼好賺的。官稅、行會、抽頭、保護稅……砸搶你的明流氓外加你得賠上笑臉,小心孝敬的穿戴齊整的暗流氓……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就是在街上賣把笤帚,也有來掀攤子的。更不要說他們是「遊歷」。在傅漢卿看來,遊歷的概念,就是盡量不在同一個地方停留過兩夜。所以樂樂必須不停地走,不停地出貨,不停地進貨,肩上的貨郎擔,始終沉重。
這擔子,傅漢卿是不會幫他挑,也不會幫他保護的。他必須靠自己。
百日下來,他終於自覺摸清了幾分門道,可是本錢已經賠得差不多了,人也不得不回宮了。
樂樂知道自己不可能在娘親眼皮底下夾帶第二次,所以……兩個半大孩子交頭接耳半夜,最後,貓膩離開時,臉色發青,很是後悔。
幾天後,貓膩離開宮裡時,臉色則黑如鍋底,並兼頭腦沉重,牙關緊咬,步伐沉穩,腰背微弓。
京昭打量他,眼光依次掃過耷拉的髮髻,微微鼓起的腮幫子,……,變形的鞋,哭笑不得。
這孩子,也太貪心了點吧!
貓膩的臉由黑轉紅。
他就是想壓過樂樂一頭,既然決心夾帶了,就想著一定要比樂樂夾帶得更成功!
京昭連忙打發所有身邊人離開,再將手伸到貓膩面前:
「嘴巴裡的,吐出來。」
貓膩不情不願地吐出四根小金條。
「沒吃什麼進肚子吧?」
貓膩低頭不答。京昭急了。
「吃的什麼?金子銀子,可不能隨便吞的!」
「我沒那麼笨!」貓膩一梗脖子,抬頭瞪著京昭。「我知道吃金子會死人!不用擔心!我不過拆了一串珠鏈!會還給你的!」
京昭的臉色便柔和了。「貓兒,你是不是在怪爹爹和娘親狠心。」
貓膩搖頭,破罐子破摔,將身上夾帶的東西一股腦自己掏出來,堆在桌子上,明晃晃的一小堆。
「昭……」那個王字終究是沒能說出口。「你們待我已經足夠好。可我該要滿十二了吧。也總該容許我為五年後打算打算。」
「貓兒。」京昭驚憐,想牽起他的手,他卻觸電般後退了三步,避開。
「從小,大家都說我懂事。早熟。那時候,我從來沒有想過,也許我不是早熟,只不過,是我的年紀,比他們以為的大。」貓膩的聲音裡,並無多少感情。「那些人從宮中劫持我走時,太后曾對他們說:『我大晉的皇帝,天生異相,不是那麼好找替身的。』所以,他們立刻開始尋找我的替身了,然後,就在離我這麼近的地方,方便地,找到了樂樂。」
半年多前,想通了一切的那個晚上,他高燒不退,卻渾身冰涼。傅漢卿查不出病因,手忙腳亂,只得將他抱在懷裡暖著,用冰毛巾敷了他的額頭,然後用自己的內力,一遍又一遍地疏通他的經脈。不過,那時候,他沒有心情感動。他正深深陷入自艾自憐中,想著太后的無情。
心如明鏡,當年,如果不是傅漢卿率領雁翎中人將他從宮內救出,他已經是一堆白骨了。一個假皇帝,當然是比一個真皇帝更好的傀儡。就算是沒有莊太后的提醒,那些人,遲早也會去尋找一個替身的。但是,那個曾經被他當作娘親和唯一的依靠的女人,那時候,卻還要等不及地,提醒他們。是因為戰火將要燒到邯鄲,怕亂軍萬一傷害了樂樂吧。所以,就毫不顧惜地,要盡快將他送上死路。用他的屍體,給樂樂墊平踏上王位的道路。她為樂樂考慮,無微不至。而他……她可曾有一絲半點,替他著想?
貓膩,貓膩。莊太后千次萬次,親暱地呼喚過的小名,卻原來,是用來暗示他這個假貨的身份。
屋漏偏逢連陰雨,他高燒不退,水米難進,傅漢卿抽不開身去秘密找人幫忙,疲憊之下,還粗心大意露了形跡。
首先發現他們的,卻是殺手。
天下的殺手們,始終沒有搞清楚,對付傅漢卿,最好的方法應該是闖入房中貼身「肉搏」。因為傅漢卿很不願意傷人,那樣的話他難免會束手束腳,武功能發揮幾成很是問題。可是,大家都知道他武功高強無比,於是總是呼啦啦用暗器招呼,反而每次都給他大顯神威的機會。
當傅漢卿大顯神威,射進來滿屋子的不管是暴雨梨花針還是穿心奪命箭都給他用一床棉被給劃拉到一邊去的時候,貓膩仍然在怨恨地想,你不過是不希望我這個替身早死。
可是,當傅漢卿在襲擊的空隙間回頭用手探他的額頭,檢查他的體溫,肩頭被身後一支冷箭射中,卻渾若未覺,只是鬆了口氣,說:「燒退了」的時候……
當他看到那幾個並不擅長纏鬥的雁睫中人,聽得傅漢卿報警的雁哨,奮不顧身飛奔來救,血染衣衫時,心裡終究還是觸動了,他終究還是在幾天後,轉過了這個彎。
他是個替身。他不是王子。
畢竟跟著傅漢卿和京昭幾年了,耳濡目染,人命最重,不分貴賤,這個道理,他已經牢記在心。怎麼可能一邊在那裡哀歎自己命賤如紙,一邊無動於衷地看著這些人為他流血,為他冒險。那他豈不是將自己這個替身的命,看得太貴重了些。
想通了,並不是說就真的能放得開。知道自己是個替身,他反而分外地想和樂樂爭。什麼都想爭。就是想在真相大白的時候,能夠昂首挺胸,理直氣壯地說,替身怎麼啦?我這個替身,可是比你強!
卻又一直倔強地嚴守了嘴巴,不肯讓任何人知道,他其實已經猜出了自己的身份。
可是,今天,一個衝動,他居然不打自招了。
畢竟還是孩子。畢竟是……不成熟。
畢竟是想要知道,現在這份寵溺,這份親情,到底有幾分是真。畢竟是想要知道,那個帶他見識世界,永遠保他平安的懶爹爹,還有那個教他護他,每天半夜都會親身過來給他掖好被角的娘親,究竟心裡是怎樣待他。
京昭皺了皺眉。「貓兒,你覺得,自己就值這麼點東西麼?還記得第一面見到你,娘說過什麼?當時娘既然不在意你當不當皇帝,現在又怎麼會在意你替身不替身。娘這樣安排,是為了他,也是為了你。這麼多年了,你早就是娘的孩子啊……」
桌上的珠光寶氣,映入貓膩的眼裡,漾成一片波動的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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