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霧。
迷霧。
白色的迷霧蘢罩著一片巨大的原始森林,看不到它的源頭在哪裡,盡頭又在哪裡。
古樹參天,雜草叢生,一輛摩托車在森林裡飛奔,車上是一個孤獨的人,背著一個包。
林中靜悄悄的,除了摩托車發出的轟鳴外,再也聽不到任何聲音。
這裡的路很難走,即使是徒步也十分困難,但他卻開著摩托車衝了進來,而且已經沖了半個鐘頭,這簡直是瘋狂!
——他就是喜歡做別人認為很瘋狂的事。
突然,車頭一滑,他整個人從車頭上飛出去,摔倒在地,臉上沾滿了泥土和腐葉。他站起來,扶起車頭,又開始狂奔……
路越來越難走,坡越來越陡。車輪摩擦著地面,捲起潮濕的泥土和**的落葉,卻上不去了,他狠沖了幾次,都沒有成功。
他無奈地放棄了。摩托車躺在雜草裡,他望著它,眼中帶著難以割捨的依戀——在人的世界裡,他沒有朋友,唯一的朋友就是這輛車。
但現在,他卻不得不拋棄它了。
阿寂徒步走了幾個鐘頭了,他已經踏上了他的族途,殺人的旅途。
這條路就是卡雷西逃跑的路線,也是他追殺的路線。
也許是被殺。
不是我殺你,就是你殺我,沒有人比他還瞭解這個道理。
他踏上的也許是一條不歸路,死亡之路。
他一點都不在乎——既然選擇了這條路,就要勇敢地走下去。
這路倒底有多長,他不知道,他甚至無法知道自己是不是能走出這片原始森林。
他翻過了一個坡,繼續往前走,然後他就看見了一個人。
這個人背靠著一棵大樹,坐在地上。腳上穿著一雙皮靴,身上穿著一件已洗得發白的牛仔服,外面還披著一件破舊的麻衣披風。在他旁邊竟也放著一個包。
一個皮帽正蓋在他的臉上,他並沒有看到阿寂,卻喃喃說:「又來個不要命的。」
阿寂好像沒有看到這個人,也好像沒有聽到他說的話,他依然走他自己的路。
「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煩了?」牛仔服大聲喊道。
阿寂沒有回頭,也沒有說話。
牛仔服自言自語:「原來是個聾子。」
阿寂嚓的停下腳步,說:「我不認識你。」
牛仔服終於摘下臉上的皮帽,露出出一張輪廓分明得英氣逼人的臉,沖阿寂一笑,說:「我也不認識你,但我不希望你死。」
「哦?」阿寂對牛仔服的話產生了興趣。
「這個森林會吃人,只有活得不耐煩的人才會到這裡來。」牛仔服臉上閃過一絲詭異的笑容
阿寂仔細看了看這片森林,到處是大籐小籐縱橫交錯,一些老樹形狀怪異,像是面目猙獰的魔鬼,毒蛇從樹上垂下身子,吐著血紅的信子。這確是一個可怕的森林。
阿寂回過頭,看著牛仔服說:「這麼說你也活得不耐煩了?」
牛仔服聳聳肩,驕傲地說:「我死不了,我是高手。」
他又問:「為了一億?」見阿寂不說話,他又說:「錢固然是好東西,但因為錢而丟了性命那就不應該了。」
牛仔服上下打量著阿寂,又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你現在應該跟老婆在家洗鴛鴦浴,而不應該在這會吃人的森林。」
「我本來就是一個活得不耐煩的人。」阿寂邁開步子向前走去,再也不想聽牛仔服說一句話。
「等一下。」牛仔服站了起來,提起他的包,追上阿寂,說:「不如這樣,我做你保鏢好了,保證你死不了。」
阿寂地說:「我不喜歡有人跟著我。」他的確不喜歡。
牛仔服仍在試圖打動阿寂,說:「一個人走會寂寞的。」
阿寂眼中又湧起了一種無可奈何的悲哀。
寂寞?
他早已習慣寂寞,他本身就是寂寞的化身。
牛仔服突然走上去了,拍他的肩膀。
阿寂吃了一驚,迅速地轉過身,他的身體轉過來的時候,手上已握著一把手槍,黑洞洞的槍口指著牛仔服的臉。
牛仔服顯然被這突如其來的動作嚇著了,臉上表情僵硬,眼睛瞪得很大。
過了許久,他才開始放鬆下來,緩緩地吐出一口氣,用一種不敢相信的語句說:「他媽的!真是快如閃電呀!」
他又笑了笑,說:「我知道你不會殺我的。」
阿寂說:「哦?」
牛仔服說:「因為我從你的眼睛裡看不到敵意。」
阿寂把槍收起來,冷冷地說:「別再跟著我。」
牛仔服一臉很無辜的表情,眼中流動著一失落的傷感:「其實……其實我只不過想跟你交個朋友。」
阿寂不想再說話,轉身走了出去。
突然他又轉過身,手中的槍又再舉起,黑洞洞的槍口又再對著牛仔服的臉。
「我說過別再跟著我!」他臉上佈滿冰霜,凶狠地說:「再跟著我,我真的會殺了你!」
牛仔服立刻收住了腳步,雙手抱頭,賠笑著說:「ok,ok!我不跟你就是了。你不要老拿槍來嚇人嘛,會走火的。」
他真的再也不敢動了,呆呆地看著阿寂往森林深處走去,越走越遠。
他大聲喊起來:「小子,沒有我,你一定會死在這裡的,豺狼會把你的心挖出來。」
他開心的笑了起來,好像心被挖出來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阿寂整個身影都已消失在神秘的森林,彷彿已被可怕的樹籐吞噬。
牛仔服喃喃自語:「真是一個奇怪的人。」
他突然對阿寂充滿了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