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日行至晌午,隱隱約約的看見前面有一眾番人,個個都是人高馬大,身披獸皮毛裘,看著倒是很暖和啊,不知道穿著舒不舒服。
行至近前,番人攔住了車馬。「來的是天朝的張修德嗎?」問話的是一個頭領模樣的人,灰黑色的眼睛,黑色的卷髮,身上的裘皮也比別人的密,脖子上掛著一串金燦燦的項鏈,手指上也帶著幾個戒指。這種打扮莫非就是土豪?據說他們這邊有一種黑色的糊糊,能浮在水上,還能著火,能賣很多錢,所以這邊的人都特別有錢,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張修德挑開簾子看了一眼那人,趕緊笑呵呵地下了車,我也跟了下來。「奧馬爾王子,別來無恙啊。」張修德走過去擁抱了這個叫奧馬爾的王子。都說番人身上有股烤肉串的味道,不會也讓我抱吧。「奧馬爾王子,這位是我的女婿,東方顥淵。顥淵,快見禮。」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時候,這位王子兩步走到我面前,上下打量著我,哈哈大笑,然後,這個比我高一頭的漢子張開雙臂一下就把我摟在懷裡,好半天才鬆開我。
嗯,傳言是真的。下次少放點鹽就好了。
「兄弟,這是我們莫羅國的風俗,看來你還不習慣啊!哈哈哈!」雖然他會說我們的話,不過還是有些口音的。「**兄弟,你們天朝哪裡都好,就是人和人之間總是跟隔著一堵牆似的,誰都不碰誰。記得前幾年我去你們那碰了一個女人的手,這女人竟然要我娶她,什麼道理!哈哈!」難怪交流沒障礙,原來在我們那待過。不過他說得真有道理,碰下手就要娶回家,那我出去挨個碰一遍是不是就妻妾成群了?
「兄弟,咱們第一次見面,我也不知道張先生帶了女婿過來,你要是不嫌棄,這兩個藍寶石的戒指就送給你了!」奧馬爾王子說完便從自己手上擼下來兩個戒指塞在我手裡,然後招招手叫來隨從,從隨從手裡捧著的金盒子裡又撿了兩個戒指帶上。
「我們可以做朋友嗎。」半天我才緩過來,顫顫巍巍的說到。
「張先生的女婿就是我的兄弟!你我如親兄弟一般!什麼叫朋友!咱是兄弟!」說罷過來摟住我。
呵呵,其實孜然也放多了。
一開始我以為莫羅國就是一片草場幾個氈房這種遊牧部族,到了才知道,這是一個國家,一個有城牆有軍隊真真正正的國家。這裡的人雖然也會種些莊稼,不過放牧的人還是很多的。但是放牧,也不能讓全國上下都是土豪吧。這裡的牧羊人可能都比我們國裡的富戶富裕。聽奧馬爾王子說,這裡的牧羊人為了區分自己的羊和別人家的羊,經常和在同一草場的牧羊人商議,比如你家給羊戴上紅寶石,我就給羊戴上藍寶石,他就戴綠寶石,這樣把羊撒開了放,晚上回家的時候按照羊身上戴的寶石顏色就知道這是誰的羊了。
奧馬爾王子啊,你看你是不是掉點東西讓我撿一下啊。
「聽說貴國有一種能浮在水上的黑糊糊,還能引火,賣的很貴,是不是真的啊?」我問王子。
「喔喔,那東西啊,那個叫『浮火』,我我們這確實挺多的,估計誰家院子裡都能挖出一些來。你們國家買的不多,再往西邊走有個叫大食的國家買的多。這東西好像只有我們國家有,所以這個價格嘛,當然是我們說了算啦,哈哈!」奧馬爾王子說著,臉上的表情越發洋洋得意了。
「顥淵啊,一會我們要去見伊德裡斯國王。」張修德對我說,「你就在旁邊看著聽著就行了。」
「是。」
哎等會,不對啊,我們皇上沒有女兒啊,合個什麼親啊,拿誰和親啊!這是個王子啊,我們那位是個太子啊,他們倆怎麼和親啊!這不會是這的風俗吧,這風俗也太刺激了吧。
據說莫羅國的皇宮也是華麗非凡,不過,自從我想到了我們國家沒有公主這件事以後,我真的沒心思研究這個宮殿用了多少金銀,我一直在琢磨剛才那個奧馬爾王子抱我的時候不會是有什麼企圖吧。
就在我胡思亂想的時候,張修德鞠躬施禮:「伊德裡斯國王,別來無恙啊。」整個大殿裡的文官武吏都跟著鞠躬,就剩下我跟個傻子一樣戳在那,環顧四周,鶴立雞群的感覺油然而生。然後就覺得後腦勺被誰狠狠地拍了一下,差點給我拍躺下。
「看見我父親居然不行禮!」聽著聲音像是個女的,不過口音一樣有些烤串的味道。
「提亞!」奧馬爾把這個女人拽到一邊,「這是張先生的女婿,第一次來!」還特別在在「第一次」三個字上加了重音。
我趕緊鞠了一躬:「對不起國王,我第一次來,不懂禮數。」真希望這個伊德裡斯國王跟奧馬爾王子一樣好說話,不然這次就死定了。
「這是我們莫羅國的風俗,你們漢人不懂,沒什麼的。張先生也沒教教他?」我抬起頭看著這個國王,一個大胖子,花白的絡腮鬍子,帶著鑲滿珠寶的黃金皇冠,身上也是穿金戴銀,比那個王子還要誇張的富貴打扮。
「他是臨時隨我過來的,走得急我也就忘了。」張修德歉意的笑了笑。
「提亞,你怎麼能這麼莽撞,這是天朝貴客,哪怕不懂規矩,我可以殺他,但是你不能打他。」伊德裡斯國王教訓起人來還真是威嚴。既然剛才這個女人說國王是她的父王,那。
「是公主嘍?」我轉過頭問這個叫提亞的女人。因為實在猜不透跟女人行什麼禮,我也就站著沒動。
「嘿,兄弟,你忘了嗎,我們這年齡差不多的人打招呼要抱的。」奧馬爾王子走過來拍拍我,「別怕,我們這的女人不會讓你碰一下就娶回家的。」
那既然這麼說了,抱一下就抱一下吧。看提亞公主的樣子,皮膚雖然有點像麥子的顏色,不過身體結實,身段也好,長的嘛,雖然不是漢人標準中的美女,沒有什麼明眸朱唇脈脈含情,不過這個樣子倒也有點好看呢,抱一下就抱一下,我也不吃虧。我往前靠了靠,這可是第一次,我還在猶豫到底要不要抱,奧馬爾王子在後面推了我一下,結果沒站穩的我狠狠地抱住了身前的提亞公主。
這個孜然好像放得少啊。
「這就對了!」奧馬爾在一旁笑呵呵的看著我這張大紅臉。
伊德裡斯國王咳了一聲,我們也趕緊站好。這個國王雖然大度,但畢竟是國王,還是有脾氣的。當年有位前輩不是有句話嗎:「夫龍之為蟲也,可嬈狎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人有攖之,則必殺人。」
「張先生,你這次來,可是你們的皇上有什麼事情嗎?」伊德裡斯國王問。
「國王,上次說過的事,我們皇上考慮好了,他同意了。」
「是嗎?是同意了多少呢?」
「之前說的讓太子和提亞公主成婚,我們皇上已經同意了。」嚇死我了,原來是太子和公主,還以為是太子和王子呢。「只是成婚後兩人住在莫羅國這件事,皇帝覺得這不合禮數,並未同意。」
什麼?這不是讓太子倒插門嗎,這對於一般人家的男人來說都是件不光彩的事,何況是一國的太子。
「有什麼不合禮數的,我就這麼一個女兒,讓她千里迢迢嫁到你們那去,萬一你們欺負她,我女兒不是要吃啞巴虧了?那天讓你們殺了我都不知道,這怎麼行。若要和親,你們那個什麼太子就必須過來。」伊德裡斯國王揉著鬍子說。
「國王,你愛女兒,我們皇帝也愛兒子。若是太子來到莫羅國,你們把他殺了,我們也不捨得。」張修德挺著腰,站得筆直。
「你們這麼護著他,難道他不是個頂天立地的男人?一個男人,需要歷練,若是和我女兒一樣嬌生慣養出來的男人,還算得上什麼男人!還不如我家女兒勇敢!」
「男人的歷練,不是匹夫之勇,而是謀斷決絕。一個男人,他可以弱不禁風,可以手無縛雞之力,但要有所決斷,有所堅持。貿然行動,那不過是愚勇,又有什麼可以稱讚的呢?早晚是他人手中的玩物罷了。」
「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想得太多只會讓你畏首畏尾。愚勇畢竟有勇,若是一個男人算計起來,還不成了放羊的女人。」呵呵,你們這放羊的女人可比我日子過得好。
兩方僵持不下,看上去誰都不準備退步。伊德裡斯國王抓著椅子扶手,張修德腰板挺直。這種畫面讓我想起了鬥雞,還是兩隻早就退休了的老雞。
「奧馬爾王子。」我叫了王子一聲。
「兄弟怎麼了?」奧馬爾王子回了一句。
「如今若是我國傾大兵壓境,你要怎麼做。」
「那就打嘍。」奧馬爾王子輕鬆的回答。真是個莽撞的漢子。
「王子,你可想過怎麼打?」
「來一個殺一個。」奧馬爾大笑起來,「我們國家有騎兵千萬,還怕不能保家衛國?」
「王子,公主,國王。」我走到大殿中央,「莫羅國的確有騎兵千萬,這些馬上勇士若是跟我過的騎兵比起來,真乃天人。不過,為什麼我國要和你騎兵對騎兵呢?你們這千萬騎兵,我們只需要挖好陷阱,架好弓箭,到時候找一支部隊佯裝敗退,引你們深入,到時候這所謂的千萬騎兵無非是刀下亡魂。這就是王子的勇氣嗎?」
「我說不過你們漢人。」奧馬爾像只鬥敗了的公雞,賭氣似的回了我一句。
「那好,」我轉向國王,「國王想必是真正的男人吧。」
「你想說什麼。」
「只是想問問國王,如果我過大兵壓境,你國危在旦夕,可是只要你殺了提亞公主和奧馬爾王子並把他們的頭顱送給我們,我們就不會攻打你們,也不會屠殺你的人民,你要不要殺了這兩位?」
伊德裡斯國王先是瞪著我,轉而低下頭沉思。好半晌,才張張嘴,像是要說什麼。
「對不起國王,你考慮的時間太長了,有這時間,我們的大軍已經攻破你的城池,屠殺你的人民了。你現在可以考慮這麼久,那麼你的答案肯定是殺了這兩個人嘍。那是因為現在沒有滅國的大軍在你的城外。時移世易,如果今天你的城外真的有軍隊,你又是否會有決斷?那麼你是否是個真正的男人呢?你猶豫了,是因為他們兩個是你的子女,你的骨肉,你自然會不忍,那怕這兩位自願赴死你都會猶豫。那麼我們皇帝愛護太子,難道是因為太子不是個男人嗎?父母愛子的心,國王難道不明白嗎?國王親其親,子其子,你的子民有你這樣自私的國王又會怎麼想?」
伊德裡斯國王默不作聲,連奧馬爾王子和張修德都不知道說些什麼好。大殿裡其他的人也不作聲了。我正享受萬籟俱靜的膜拜時,提亞公主一巴掌朝我扇過來,還好躲的及時。
「讓你氣我父親!」一巴掌接著一巴掌,我只能連跑再擋,直到奧馬爾拉住她。
「張先生,你帶來的這個年輕人,真不簡單啊。」伊德裡斯國王半晌才說了一句。
「國王見笑了,我不過是國中不起眼的小輩,張先生不願與你爭論是怕有損國王的臉面。剛才得罪了,國王想要如何處置,請便。」
「張先生,我現在要殺了他,然後再考慮我女兒的事,你怎麼看。」
「殺便殺了。這種小輩我國中有的是。」張修德笑答。
「既然張先生同意,來人!」
「父親!」奧馬爾王子擋在我身前,「他說的對,父親不應該殺了他。他是我的兄弟!」
王子啊,你背面的孜然是不是也放多了啊。
「顥淵賢侄,今天你做得太魯莽了。」一回到驛館,張修德就抓著我數落。「如果今天國王真的要殺了你,哪怕是奧馬爾給你求情也沒用。」很少看見張修德吹鬍子瞪眼,」更何況你和王子說的行軍佈陣的計策,萬一哪天兩國真的兵戎相見,我們再用這種計策豈不是無用?如果這種計策無用,我們又用什麼抵擋驍勇的番人騎兵?」張修德喘著粗氣,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這個您不用驚慌。我既然敢說,就有對應之策。」我還沒從剛才堂上的興奮中開解出來,自然不會聽任他人的指責。「既然王子說了此處幾乎家家院子裡都有浮火,那我們只需要派一支人馬潛入城中,點燃浮火,到那時候,城中大火不滅,城外又怎麼能安心作戰?到時候只要大軍齊發,讓他陣腳一亂,還有什麼難打的?」
「至少現在的將領,老將軍趙子昂不會這麼做。」張修德尋思良久,氣性也消了很多,「趙老將軍最不喜歡的就是偷襲與火攻。」
「這是為何?」雖然我不是什麼武將,但行兵之道我也從歷代先人哪裡知道一二。所謂「兵者,詭道也」,用兵之道不就在於一個「奇」字嗎?
「趙子昂覺得,我天朝上邦,不管做什麼都要合乎禮數身份,他覺得偷襲之策實屬宵小所謂,所以到現在為止趙老將軍與敵軍對陣之前都會提前給對方下戰書。」張修德喝了口茶,有些無奈。
「那火攻他怎麼也不喜歡?」
「他說火攻殺人太甚,會折壽的。」這種話從一個本就應殺伐屠戮的武將嘴裡說出來還真是有些假仁假義啊。不過想想也是,雖說水火無情,但用水攻那些會水之人總會有幾個逃脫的。真希望趙譽不會這麼傻。
「那趙譽呢?」為安己心,我還是問了。
「聽說趙譽不是這樣。雖然趙譽看上去粗枝大葉,卻是熟知兵法的,尤其善於以巧制敵,前幾次隨他父親出征就因為見解不一,雖然屢立戰功,可他父親也沒給他什麼好臉,倒是經常呵斥他奇技淫巧。」這什麼將軍啊,這樣居然都能駐守邊關,這邊關的番人到底是有多笨。
第二天一早,奧馬爾王子興沖沖地叫了我出去,說是有的東西讓我看。
「你肯定沒看過。」一路上奧馬爾王子就這樣吊我胃口。
跟著他到了城外,白茫茫的一片雪原。很多兵卒也在,趴在地上似乎在等著什麼。提亞公主看到我們來了一臉不高興:「哥,你怎麼把他帶來了。」
「他肯定沒看過這麼精彩的東西。」奧馬爾王子說著拉著我趴在地上,「多等一會,馬上就有好戲了。」
遠處只有幾頭悠閒的犛牛和看久了讓人眼花的雪而已。我趴在那一心想著的是回去了定要喝些熱水,免得著了風寒。
「快看快看!」奧馬爾王子壓低了聲音叫我,那樣子就像孩子找到了喜愛的玩物一樣。
兩條狼從遠處慢慢靠近,偶爾對視一眼,像是交流著什麼。犛牛緊張起來,一步步後退。兩隻狼難道要抓犛牛嗎?豈不說那對牛角只一挑就能把狼挑死,就是那身上厚厚的皮毛,狼也是咬不透的。
兩條狼開始慢慢慢跑起來,慢慢加速朝著犛牛衝來,犛牛晃著犄角且戰且退。不一會,其他犛牛跑開了,只剩下一隻相對健壯些的,被兩條狼前後圍住。前面的狼作勢攻擊,犛牛慌張的朝前迎去,後面的狼順勢撲到犛牛背上又咬又抓,犛牛竄動幾下把背上的狼甩下來,低頭就頂,被甩下來的狼打了個滾躲開了,另一隻則又撲上來。如此往復幾個回合,犛牛背上的毛已經所剩無幾了,也沒有了剛開始的鬥志。
兩隻狼坐在犛牛面前,也不再進攻。突然,一隻狼竄起來,犛牛一見扭頭就跑,另一隻狼也跟著追出去,左右阻擋。
「這樣跑下去,似乎狼不佔什麼優勢啊。」我說。畢竟剛才的毆鬥狼的體力應該是消耗得更多的。
「別著急,這才剛開始。」奧馬爾王子笑嘻嘻的,似乎早就知道了結果。
兩隻狼就這樣把犛牛趕到一處窪地,突然從四周竄出十幾隻狼一擁而上撕扯著犛牛的身體,犛牛不敵,雖然甩開了幾隻,可還是被狼群壓在地上,蹬腿掙扎也只是徒勞無功了。
「怎麼樣,兄弟,你們那裡沒有這麼驚險的事吧。」奧馬爾王子站起來,拍拍身上的雪。
「沒想到這群狼倒是很聰明。」我也站起來,腳都凍麻了。
「狼群到了冬天很難找到食物,這幾頭犛牛是我們放到這的。」提亞公主冷冷的說。
「然後它們就給我們表演如何抓住敵人。」奧馬爾王子說,「先是派出一小股人馬讓敵人喪失鬥志,削弱他的力量,然後將他趕進自己早就設好的包圍圈,這是個完美的計劃啊。」奧馬爾拍拍我,「怎麼樣。我們就是這麼訓練軍隊的,讓他們從狼群獵食中學習怎麼打敗敵人。」
「很不錯嘛,見識了。」我笑著回應他。對於這種炫耀的行為,當頭一盆冷水總是很掃興的。
「你們漢人的士兵怎麼能和我們的勇士相比!」提亞公主似乎對我的成見很大。
「公主,我倒是很希望永遠不會用我們的士兵和你們的勇士相比。」我勾著嘴角說著,冷風拂過,倒是讓人清醒了不少。
或許這就是區別所在吧。番人以強者自居,以勇為本,漢人自視微弱,便以智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