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澤瑞不去瞭解事情的真相,也不管是不是李天的錯,一看到李天受傷了,就想替李天出頭。
也是因為李天有這麼一個不分青紅皂白的叔叔,如今李天才敢為所欲為,目無王法。可以說是李天如今的所作所為,李澤瑞起碼要負上大半的責任。
李澤瑞作為李天的叔叔,在李天每一次惹事犯錯,不去糾正指導他找會正路,讓李天意識到錯誤,反而一貫的慣著李天,任李天為所欲為。李澤瑞仗著自己擁有派出所所長的職位,不為平民百姓謀福利,解決麻煩,卻利用自己的權利為李天擦屁股。
反正出了事情,有李澤瑞頂著,才會李天越來越肆無忌憚,讓他越來越膽大妄為。
就好比今天,李澤瑞連瞭解一下情況都沒有,就暗示讓孫隊長去處理蘇哲等人,明顯是要為李天這個「受害者」主持「公道」,要為他的寶貝侄子撐腰。
對於李澤瑞的指令,孫隊長自然不會違抗了,畢竟孫隊長還是在李澤瑞的手下做事,自然要聽李澤瑞的指示。不然的話,孫隊長只是吃不了兜著走而已。
雖然蘇哲和曾建國沒有得罪過孫隊長,但是既然李澤瑞已經開口了,所以孫隊長已經決定好好關照關照蘇哲和曾建國了,在李澤瑞的面前好好表現了。
至於蘇哲和曾建國兩個人是無辜的,現在孫隊長才不會去理那麼多了,只能算蘇哲和曾建國倒霉了,誰叫他們不長眼,千不該萬不該去得罪所長的侄子。
李澤瑞讓孫隊長去查明真相,潛意識就是孫隊長想辦法,讓蘇哲和曾建國兩個人認罪,承認無緣無故出手毆打李天等人,這樣的話也就師出有名。
當然在蘇哲他們認罪之前,少不了需要經過審訊。至於怎麼審訊。那就是孫隊長他們說得算,反正又不會傳出去。
李天一聽到孫隊長要去審訊蘇哲他們,自然不會錯過這個可以出一口惡氣的機會。李天馬上搶著要和孫隊長他們一起去,美其名為要作為受害者去指證蘇哲。
李澤瑞也沒有管太多。同意李天跟著一起去。李澤瑞知道如果不讓李天一起去的話,李天心裡肯定不滿意的,反正也不是大不了的事情,所以李澤瑞就乾脆讓李天和孫隊長一起去,讓李天去出出氣。
蘇哲和曾建國兩個人,要李天選一個最恨的人,毫無疑問是蘇哲了。
因為不是蘇哲的話,哪有這麼多事情發生,或者李天已經得逞了。沒有蘇哲多管閒事的話,李天哪會那麼倒霉。搞的那麼狼狽,還掉了兩顆門牙,現在連說話都說不清楚。
所以李天現在是最記恨的人便是蘇哲了,對比之下,曾建國倒是不算什麼了。
按照李天的要求。第一個審訊的人便是蘇哲了,因此曾建國也幸運的逃過這一劫,免受皮肉之苦。
孫隊長先是讓李天在外面等一會,他自己先進去審訊室裡,等一下再通知李天進去。
李天知道孫隊長要做什麼事,自然不會不同意,只是讓孫隊長快一點。別耽誤了的太多時間。
一進到審訊室裡,孫隊長見到蘇哲後,沒有說什麼,直接拿出一份文書,要蘇哲簽名畫押。
蘇哲一看,這內容明擺著是要陷害他。要蘇哲承認罪名。要蘇哲承認他在李天等人在飯店吃飯的時候,聯合曾建國一起出手毆打李天等人。
現在孫隊長直接連基本的審訊也不做了,直接讓蘇哲簽名了。
蘇哲知道自己現在一旦簽名畫押的話,自己和曾建國就犯了故意傷害罪,而李天不但可以逍遙法外。還可以借此來敲詐他們。
「明明是李天先去收管理費,而後又對飯店老闆娘起色心,還讓人打飯店老闆,我才會出手相助的。你這樣不分青紅皂白,到底是什麼意思?」想通的蘇哲,自然不會傻乎乎的聽孫隊長的話,直接簽名畫押了。
「我直接跟你說,你簽名的話,這件事還可以私了,你去跟李天道歉,這件事就這樣算了。一旦鬧大的話,對你可沒有好處。」孫隊長自然猜到蘇哲不會那麼配合,於是開始對蘇哲做思想工作。
蘇哲自然不會去相信孫隊長的話了,他已經知道孫隊長是李天的人,肯定是會幫李天的,不然的話,作為一位警務人員,也不會不經過審訊,就要讓蘇哲認罪了。
而且這件事還沒有定奪,剛才李天就可以跟著其它警察來審訊室裡,對蘇哲動用私刑了。
這說明了李天的能耐不小,至少在這派出所裡,他可以隻手遮天。
所以蘇哲自然不會相信孫隊長的鬼話了,這孫隊長明顯是打算陰蘇哲一把。只要蘇哲在文書簽字的話,也不用擔心蘇哲鬧起什麼風浪。
至於孫隊長讓蘇哲認罪後,去向李天道歉,這件事就可以直接解決的話,蘇哲更加不可能會相信,以李天的性格,會那麼輕易繞過蘇哲,相信李天現在是巴不得扒了蘇哲的皮。
而且就算退一萬步講,蘇哲去和李天道個歉,這件事就可以當作沒有發生,蘇哲也絕對不會簽名認罪,更加不可能會去向李天道歉。
因為這件事蘇哲認為自己沒有錯,是李天目無王法,蘇哲不用負上任何的責任。
所以蘇哲是絕對不可能會同意孫隊長的話,他是不會在文書裡簽名畫押的。
一旦蘇哲在文書裡簽名畫押的話,接下來的事情,孫隊長就可以名正言順了,而且蘇哲和曾建國搞不好除了要被教訓一頓,可能還會因此去牢獄裡呆上幾年。
因此蘇哲對孫隊長的話,是直接當作耳邊風,理都不理他。
作為一個警察,既然處處護著一個禽獸不如的混混,而來為難一個見義勇為的人。
要不是這裡是派出所,孫隊長又是警察的話,而且蘇哲的雙手又被手銬鎖住,他動不了的話,蘇哲絕對是有可能給孫隊長直接來上一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