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為什麼不?
為什麼易水要拒絕他的建議?秦朗不明白。為什麼他一定要留美國?他根本沒有理由留美國。既然他的目的是參加海軍,而世界上強大的海軍又是英國皇家海軍,他就應該去大不列顛。
他的決定根本毫無邏輯可言。
這真是……等等,我為什麼要為易水操心?秦朗自暴自棄的想到,他既不是易水的親戚也算不上他的朋友,有什麼必要關心他準備做什麼?反正,到時候只需要把他送到開往上海的商船上就行了,至於他是跳海游回美國還是乘船返回中國,這與他自己有什麼關係?
那就這樣吧。「隨便你想幹什麼。」他冷冰冰的說,「我送你上船,然後我們就沒有任何關係了。」
然後,他轉過去看著其他三個人。
瑞切爾麥克布萊德先說話。「怎麼,看起來你們談得並不愉快。」
「我想把他送回中國,但他卻堅持留美國。」
「那為什麼不讓他留下?」
「讓他留下?如果沒有人照料他,這個笨蛋用不了一個星期就會橫屍街頭。」秦朗聳了聳肩,「當然,既然他一定要這樣,我也沒有辦法。」
「為什麼你不肯多照顧他一些時間呢?畢竟你們都是中國人。」瑞切爾麥克布萊德反問到。
「我有我的計劃--」
「搶劫銀行?我猜你還沒有放棄這個計劃。」她揚了揚眉毛,「聽我說,秦,你為什麼不放棄這個糟糕的計劃呢?我們現有八萬七千多美元,如果平分每個人至少也有一萬七,你沒有必要再去冒險。」
秦朗歎了一口氣。現有三個問題:首先,鄧肯把什麼事情都對瑞切爾麥克布萊德講了;其次,她把自己看成了他們中的一員;後,她把易水也看成了團伙中的一員,因此計算每個人的收入時把錢平均分成了五份……
他的收入已經大大縮水了。
「麥克布萊德小姐,我認為這筆錢應該由我、肖恩和鄧肯三個人平分,當然我們也會給你和易水留下一些。」他先豎起一個指頭,接著再豎起第二個,「然後我不得不告訴你,不管我拿到的是兩萬九還是一萬七,它都不夠塞我的牙縫--」
「你太貪財了,秦。」說這句話的是鄧肯。秦朗並不感到奇怪,他當然會幫瑞切爾麥克布萊德說話,尤其是他對自己的收入已經非常滿意了,即使只有一萬七。
但不僅僅是他,肖恩奧康納也不贊成搶劫銀行。他曾經見過許多銀行劫匪--當他們被吊死絞刑架上以後。「秦,我們已經有錢了,沒有必要再去搶劫銀行。夥計,被警察和賞金獵人追捕一點也不好玩。」
「有這輛卡車,警察和賞金獵人都不可能追上我--即使他們追上了,我也可以把他們全部幹掉。」秦朗說。只有說服了奧康納和鄧肯,他才可能實施計劃,否則就只能尋找另外的幫手。但要找一些可靠的幫手卻並不太容易。
只是奧康納無論如何也不願意搶劫銀行。他已經惹上了聯邦政府下屬的國內收入局,再惹上一大幫銀行家就太不明智了。鄧肯也不願意。按照秦朗的說法,他得罪的是歐洲一流的銀行財團,既然如此,為什麼還要再得罪美國本土的銀行財團呢?到時候他會死無葬身之地的!
「秦,很抱歉,但我們不願意做一件太冒險的事。」
「那好吧。我們把錢分了,然後到下一個城市我們就分手。」秦朗很無奈,不過現也只能這樣了。
但事情並沒有因此而結束--不知道出於什麼樣的理由,瑞切爾麥克布萊德似乎很想勸說他放棄搶劫銀行的計劃。「秦,我還是不明白,你為什麼一定要搶劫銀行。」
「因為我需要錢。」很直接的回答,也容易讓人相信。
「你還想製造一輛卡車?」
「不,為了生活。」從他發現自己已經回到一**三年的那一刻起,秦朗所考慮的就是如何這個世界活下去。他選擇的是簡單的方法,搶劫銀行,弄到一大筆錢,然後就靠著它們度過下半生。
這是一種消極的人生態度,然而也很現實。一個沒有移動電話、沒有電腦、沒有互聯網、沒有噴氣客機、沒有汽車、沒有現代醫療設施和藥物……沒有一切的悲慘年代裡,怎麼會讓人產生積極向上的人生態度?
而且秦朗也不知道這個世界自己還可以做什麼--他沒有身份證明,也不能證明自己的學歷,大學裡熟練掌握的東西一**三年也毫無價值;他唯一的優勢就是知道歷史的發展方向,但也僅僅只限於少數重大事件,這同樣沒有實際意義。
他沒有機會找到好工作,當然就沒有機會過上舒適的生活,也不可能扮演通曉預言術的巫師四處招搖撞騙。唯一的機會就是利用掌握的那點歷史知識提前購買一些公司的股票或者做一些投機生意,但這樣做的前提卻是,他必須手裡有足夠的資金。而這就只能靠搶劫銀行獲得。
當然,秦朗不想解釋得太詳細,他只說了一句話:「對於我來說,要生活就只有做一些不合法的事情。」
「為什麼?」
「因為我不能從事合法的工作。當然我的確可以到工廠或者礦場去當工人,但事實上我不能忍受這樣的生活。麥克布萊德小姐,我要變成一個有錢人,只有這樣才能讓我稍微感覺好一點。」
只有過上富豪的生活,才可以讓他不去回憶以前的美好生活。
這是秦朗的悲哀。
不管是瑞切爾麥克布萊德、奧康納、鄧肯還是易水,誰也不可能明白他的悲哀,不過他們也有自己的見解。類似秦朗這樣的人,很多小說和戲劇中都普遍存--落魄的富豪之子,或者沒落的貴族後代,甚至可能是敗亡的王族末裔……聯繫到他的價值七萬美元的卡車和奇特的武器,他的身份的確很值得研究。
像他這樣的人的確會竭全力讓自己回復以前的生活狀態,但這並不能成為他搶劫銀行的理由。
「即使如此,秦,你也沒有必要搶劫銀行。」瑞切爾麥克布萊德對他說,「我們現有八萬七千美元,完全可以用來經商--」
「經商?遺憾的是,我並不擅長經商。」秦朗搖著頭。如果他擅長商業活動,他又何必參加鑽石走私組織呢?其實,當初報考大學時,他就應該選擇佛羅里達州立大學的商學院,而不是到工程學院去讀化學工程……但現說這些有什麼意義?誰可以報考大學時預料到自己今後會莫名其妙的被人丟回一**三年?
那個該下地獄的混蛋……
「不用擔心,我懂得如何經商。」
「什麼?」秦朗疑惑的看著瑞切爾麥克布萊德。她想與他合夥?還是另有目的?事情應該不會有這麼簡單。
其實事情並不複雜。「我們可以合夥開辦一家公司。」她提出建議,「我負責管理,而你負責公司的安全工作。」
當然,她需要的是秦朗的出色槍法。經過昨天晚上的槍戰和鄧肯後來的胡亂吹噓,現他已經是世界頂級的槍手了。
而且他的領導能力也還可以。
但秦朗不喜歡她的建議。「不,我拒絕。」他不想給人打工--尤其是精明的女人。而且他也懷疑瑞切爾麥克布萊經營能力。她就讀的是一所天主教的女子寄宿學校,這樣的學校能教出一名女商人?似乎不太可能……但是,如果她真的懂得經商,或許還是一個值得利用的對象。
他想了想。「如果你真的懂得經商,麥克布萊德小姐,我倒有一個建議。」
「什麼建議?」她正感到非常洩氣,秦朗的提議讓她感到擔心。按照鄧肯的說法,他的任何提議都對他非常有利,每一次都是如此。
那麼這一次呢?
「我們合夥開辦一家公司,我擔任老闆,負責終決策;而你,麥克布萊德小姐,擔任公司的經理,負責具體的經營與管理--你覺得怎麼樣?」
果然又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