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中堅力量
如果說J-16是第五代制空戰鬥機中的巔峰之作,那麼J-17就是多用途戰鬥機的典範。
與J-16一樣,J-17在研製之初也遇到了很多問題,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有人」與「無人」之爭。美俄歐在研製第五代多用途戰鬥機的時候,都出現過同樣的問題。「有人」戰鬥機更可靠,「無人」戰鬥機更經濟。各國的解決方案也不一樣,俄羅斯的Su-60在經過初期研究後,堅定不移的走上了「有人」道路;歐洲的EUA(先進輕型多用途戰鬥機)則堅持在「無人」道路上前進;共和國的J-17與美國的F-45則選擇了通用方案,即在設計的時候留下安放飛行員的空間。
直到中航集團接手研製工作,J-17的發展才有了定論。
雖然無人戰鬥機通過減少飛行員變得更加經濟,不但採購成本能夠降低20%左右,長期裝備的維持成本還能降低30%以上,但是無人戰鬥機的可靠性遠不如有人戰鬥機,在執行複雜任務時的有效性也遠不如有人戰鬥機。
在J-16的研製工作遇到麻煩的時候,成飛就在「有人方案」上下了很大功夫。
原因很簡單,如果J-16被定性為中型多用途戰鬥機,J-17的生存就將受到考驗,為了贏得空軍與海軍的訂單,必須擁有足以打動軍隊的優秀性能。此時,成飛考慮到了一個間接問題,那就是作為中型多用途戰鬥機的J-16能否擁有空軍與海軍所需的制空能力。換句話說,如果J-16無法滿足空軍與海軍的制空作戰要求,與之配套的輕型戰鬥機就得擁有有限的制空作戰能力,不能片面強調多用途性能。J-17別無選擇,只能放棄「無人方案」,採用「有人方案」。
成飛的預先判斷,對後期的研製工作產生了很大影響。
中航集團入主J-17項目之後,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加快研製進度,而是市場調研。為了弄清楚客戶的需求,中航集團不但派人前往空軍與海軍的一線作戰部隊,設法獲取戰鬥機的實戰應用情況,還派了幾支商務考察團前往極有可能採購J-17戰鬥機的友好國家,詢問這些國家對多用途戰鬥機的性能需求。
民營企業的商業眼光在此時表現得淋漓盡致。
通過調研,中航集團決定以「有人方案」為主,「無人方案」為輔,開始加快J-17的研製速度。選擇「有人方案」的原因並不複雜:一是未來戰場的電磁環境極端惡劣,無人戰鬥機的生存能力值得懷疑;二是空軍與海軍的一線作戰部隊更加傾向於有人戰鬥機,對無人戰鬥機不太感冒;三是想從共和國採購先進戰鬥機的國家都希望得到有人戰鬥機,而不是無人戰鬥機。保留「無人方案」的原因也很簡單:隨著技術進步,無人戰鬥機的發展潛力更加巨大,即便在J-17上無法實現,也可以通過相關研製完成技術儲備,為下一代無人戰鬥機的研製工作打下基礎。
有了明確的目的,研製工作進展得非常順利。
因為中航集團與中重集團簽署了技術互換合作協議,所以J-**量採用了J-16的成熟技術,比如用在J-16上的「封閉式電控液壓機械操控系統」、「主動防禦系統」、「保型火控雷達天線」、「三維度推力控制系統」等。J-17的設計也在此時發生了很大的變動,比如提高翼身融合度、減少垂直尾翼面積、重新設計機身彈艙等。總體來說,J-17作為輕型多用途戰鬥機,研製難度比J-16低得多,研製進度也快得多。
2033年初,J-17首飛,經過10個月的試飛,其各項性能均達到或者超過設計指標。
雖然J-17也面臨著J-16的問題,即設計經費嚴重超標(預計2200億元,實際為3100億元,超標41%),連單價都嚴重超標(預計單價5億元,實際為6.4億元,超標28%),但是扣除研製期間的通貨膨脹之後,J-17的採購價格仍然在空軍與海軍的接受範圍之內(2027年立項到2034年正式採購,貨幣貶值近30%)。最重要的是,空軍與海軍都非常急切的想用J-17取代J-15,價格貴點並不是大問題。
2034年初,J-17量產。到2035年6月底,中航集團向空軍交付了720架J-17A,向海軍交付了312架J-17B。
因為J-17的性能遠遠超過了J-15,所以巴基斯坦、伊朗、埃及、泰國、馬來西亞、阿根廷等國都提出了採購意向。2034年底,巴基斯坦與阿根廷就向共和國提出,用J-17替換計劃在2036年交付的J-15,並且願意為此支付違約賠償金。
事實上,J-17確實是當時最先進的輕型多用途戰鬥機。
雖然美國的F-45也在2033年實現首飛,並且從2034年中期開始量產,但是美國沒有迫切的戰爭計劃,也就沒有大規模採購F-45。J-17與F-45的性能對比,一直是軍事迷熱議的話題。設計上,F-45更加前衛,按照美國空軍的採購計劃,只有1/5的F-45是有人駕駛型號,另外4/5的F-45是無人駕駛型號;通過由有人駕駛型號引導無人駕駛型號作戰,美國空軍提出了「空中狼群戰術」,即在攻擊高危險性地面目標的時候,由無人駕駛型號承擔主要攻擊任務,而在攻擊普通地面目標的時候,由有人駕駛型號承擔主要攻擊任務,從而盡量發揮兩種型號的作戰潛力。前衛不代表先進,畢竟世界各國都對無人戰鬥機能否全面替代有人戰鬥機沒有多少把握。更重要的是,美國空軍都沒有急於用F-45全面替代F-35系列戰鬥機,其他國家有必要搶在美國前面採購F-45嗎?J-17就截然不同了,定性之後,共和國空軍與海軍立即下達了巨額訂單。這既是空軍與海軍對J-17性能的可能,又對外銷起到了很大的幫助作用。
中航集團畢竟是民營企業,要想賺錢,就得瞄準外銷市場。
雖然共和國放寬了對重型制空戰鬥機的出口限制,但是J-16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推向外貿市場,而且沒有多少國家買得起幾十億元一架的重型戰鬥機,國際戰鬥機市場的主力仍然是輕型多用途戰鬥機。按照中航集團在2034年底做出的評估,在未來15年之內,隨著第四代多用途戰鬥機陸續退役,世界輕型多用途戰鬥機市場總量超過10000架,除掉共和國與美國,國際軍火貿易市場上的總需求量高達5000架。誰要能夠拿到這麼多訂單,誰就將主宰未來戰爭。
中航集團早就瞄準了國際市場,在2034年底拿出了外銷型的J-17X(X是臨時代號)。
2035年初,國防部正式將J-17列入外貿清單。
在此之前,中航集團就在大肆宣傳J-17的先進性能。2034年底的新加坡航展上,J-17與F-45同台競技,展示出了極為優秀空戰性能。為了增強視覺衝擊力,中航集團還帶去了為J-17開發的數十種航空彈藥,整整鋪滿了一個展廳。在發放給潛在客戶的資料中,中航集團聲稱:J-17的對地攻擊能力是J-15的10倍,空戰能力是J-15的4倍;可以根據客戶的具體需要,採用更加先進的航電設備,增強J-17的某種作戰性能,比如換裝功率更大的火控雷達、使J-17成為「名副其實」的制空戰鬥機,增設光電跟蹤與指示設備、增強J-17的對地打擊能力,採用更加精確的導航系統、加強J-17的遠程打擊能力等等;如果客戶有需要,還可以將J-17發展成無人戰鬥機。
美中不足的是,外貿型J-17最快也要等到2037年初才能交付。
即便如此,J-17的外貿活動仍然取得巨大成功。新加坡航展上,中航集團收到了8個國家、總計近400架的意向訂單,其中巴基斯坦意向訂購120架、阿根廷意向訂購72架。按照中航集團的預測,如果J-17的外貿型號能夠在2037年初順利交付,將在2040年之前銷售1200架,在2045年之前佔領國際輕型多用途戰鬥機市場的半壁江山,外貿總收入肯定會超過20000億元。
J-17打開了國際市場,生產F-45的「洛馬-波音軍用航空集團」坐不住了。
2035年初,F-45參加巴黎航展,並且拿出了最新研製成果,結果仍然在外貿市場上敗給了J-17。
關鍵不是F-45不夠先進,價格不夠便宜(J-17的外貿單價在10億元左右,而F-45的外貿單價越2億美元,比J-17便宜了大約25%),而是美國空軍沒有大批量採購F-45,海外客戶對F-45的性能沒有足夠的信心。
不管怎麼說,J-17為「中械軍火」打了一個漂亮的翻身仗。
要知道,J-15的外貿銷量不到1500架,而美國的F-35系列戰鬥機向30多個國家出口了5000多架。如果J-17能夠佔領國際輕型多用途戰鬥機市場半數以上的份額,帶來的絕不僅僅是經濟利益。
隨著F-35在2040年前後逐漸達到服役年限,開始陸續退役,數十個國家都需要採購新的輕型戰鬥機。如果J-17能夠擊敗F-45,不但意味著數十個國家將採購J-17,也意味著這些以往裝備F-35的國家將與共和國改善關係,至少不會完全投靠美國。這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以色列。雖然美國承諾為以色列提供軍事援助,並且按照美國空軍的採購價格向其出售F-42與F-45,但是以色列的代表團仍然在新加坡航展與巴黎航展上對J-17表現出了極大興趣,甚至詢問了J-16的性能。也就是說,如果以色列決定從共和國購買戰鬥機,其外交政策必然發生重大轉變。
檢驗武器裝備的不是試驗場,而是戰場。
「共和國製造」能夠在國際市場上大行其道,挑戰「美國製造」的霸主地位,不是因為共和國的武器裝備更加便宜、技術性能指標更高,而是共和國拿到國際軍火市場上出售的武器裝備都經歷過戰火,而且在戰場上有突出表現。J-15能夠打開海外市場,創造1500架的銷售成績,與其經歷過的數場戰爭不無關係。
J-17到底有沒有中航集團「吹噓」的那麼厲害,還得看其在戰爭中的表現。
蠻度戰爭,就是對J-17的考驗。
雖然按照共和國空軍的作戰體制,在J-16足以統治南亞次大陸天空的情況下,J-17不用執行制空任務,但是在接下來的轟炸中,J-17的地位就無法替代。
實際上,在此之前,J-17已經露了一手。
在攻擊蠻度艦隊的戰鬥中,J-17B是當之無愧的主力。其巨大的載彈量,靈活的戰術性能,為殲滅蠻度艦隊提供了有力保障。只是海上戰爭遠沒有陸地上空的戰爭那麼直接,很多國家需要的不是專門為海軍研製的J-17B,而是更加注重均衡性能的J-17A。實際上,也沒有幾個國家擁有可以搭載J-17B的大中型航母。
空戰還未結束,J-17A機群就進入了蠻度領空。
首輪參戰的J-17A均沒有攜帶外掛彈藥,全部使用內部彈艙。作為首種在隱身性能上追平了重型制空戰鬥機的輕型多用途戰鬥機,J-17A輕而易舉的突破了蠻度空軍的防空網,對得到重重保護的軍事目標進行了轟炸。
事實上,轟炸規模並不大。
8點25分,5個中隊的120架J-17A分成30個機群,分別從帕米爾高原與巴基斯坦方向上進入蠻度領空,集中力量轟炸蠻度西北地區的軍事戰略目標。5分鐘後,3個中隊的72架J-17A分成18個機群,從山南市上空進入蠻度領空,重點攻擊蠻度東部地區的軍事戰略目標。
此時,戰略轟炸才算正式開始。
與以往的轟炸完全一樣,J-17A打擊的全是蠻度軍事指揮系統與戰略防空系統的關鍵目標。為了保險起見,每4架戰鬥機組成1個機群,按照先後順序攻擊3個目標(實際可以攻擊4個目標)。因為大部分目標都得到了嚴密保護,而且空軍剩餘的遠程彈藥並不多,所以J-17A使用的是射程在200千米左右的防區外彈藥。
轟炸規模不大,卻來得非常猛烈。
由美國援建的蠻度國土防空系統根本對付不了J-17。這也沒有什麼好奇怪的,蠻度的防空系統是針對J-14與J-15等第四代戰鬥機,而J-17是第五代戰鬥機。對RCS不到0.005平方米的J-17A來說,蠻度空軍的遠程防空警戒雷達的最大探測距離不會超過200千米。也就是說,被敵人發現的時候,J-17A已經投下了彈藥。
正是軍情局提供了相關情報,空軍才將防區外彈藥的射程設置為200千米。
雖然蠻度空軍的遠程防空系統的攔截距離超過400千米,即便對付J-17A這類輕型戰鬥機,有效射程也在250千米左右,但是在無法有效發現目標的情況下,遠程防空導彈的射程再遠都沒有實際意義。
與藏南衝突不同的是,蠻度空軍終於有了點進步,也就是擁有了攔截彈藥的能力。
為了增強戰略目標的生存能力,蠻度空軍在2031年之後從美國採購了數十套近程攔截系統,專門用來對付空對地彈藥。只不過,任何攔截系統的能力都有極限,為了達到摧毀目標的目的,執行攻擊任務的機群都是以3架戰鬥機為一個單位,一次性投下至少24枚防區外炸彈。1套近程攔截系統最多能夠攔截4個目標,而用來保護戰略指揮中心的近程攔截系統不會超過5套,保護其他戰略目標的近程攔截系統更少。如此一來,只要24枚彈藥同時到達,蠻度空軍採購的近程攔截系統就將成為擺設。
除了近程攔截系統之外,蠻度空軍還在重要目標附近設置了強制電磁干擾裝置。
問題是,強制電磁干擾裝置對共和國空軍在2030年之後開發的新式防區外彈藥沒有多大作用。J-17A在此輪轟炸中使用的LS-32B型滑翔炸彈採用了「彈道修正制導體制」,即在發射之後,首先由慣導系統控制,到達距離目標大約50千米處時由載機或者其他引導飛機提供彈道修正數據,最後階段仍然採用全封閉的慣導系統引導。如此一來,作用範圍為30千米的強制電磁干擾裝置就無法對其構成威脅。雖然這一制導方式暫時只能用來對付地面固定目標,但是在極端惡劣的電磁環境下,仍然不失為一種有效的制導方式。
戰爭很殘酷,弱者永遠沒有翻身的機會。
8點40分,第一輪轟炸行動結束,各攻擊機群發回了轟炸報告。5分鐘後,跟隨攻擊機群進入蠻度領空的高空無人偵察機發回了戰場信息,確認轟炸收到圓滿結果,48個重點打擊目標均被摧毀,或者被徹底癱瘓。
讓裴承毅倍感欣慰的是,除了西部戰場上的3架J-17A在返航的時候因為機械故障不得不到巴基斯坦的空軍基地降落之外,其餘的J-17A均順利返航。
首輪轟炸結束之後,打擊分成了兩個方向。
空軍的主要任務仍然是摧毀蠻度的軍事指揮與通信、防空系統等戰略目標,對付戰術與戰役類目標的任務則交給了陸軍航空兵在內的其他作戰力量。
充分有效的利用作戰力量,是提高軍事打擊力量的重要手段。
J-17A機群還未離開蠻度領空,陸航的攻擊機群就接踵而至。
如果說J-16A與J-17A是空軍的「新星」,那麼Dw-26B就是陸航的新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