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風波(2)
王清華一邊走,腦子裡一邊思考著些日子聽說的事情,不知不覺中,已經拐到了迎賓路上。這裡是x市最骯髒,也是最繁華的地方,街道兩邊店舖林立,白天的日雖然沒有晚上多,但也足以證明它不凡的魅力。剛進迎賓路右手是一條不寬不窄的小胡同,胡同大約有七八米寬,大概不到五百米的長度。這是x市有名的「紅燈區」,白天基本沒人。當然從招牌上看,這裡都是髮廊和按摩中心之類的服務性店舖,只是實際上做的卻是皮肉生意。這裡是窮男人們的樂園。稍微富有一些的男人是不會到這種即骯髒又沒有檔次的地方來的。
對於政府一直高呼嚴打的東西,之所以屢禁不止,原因當然很多。社會需求是一個方面,豐厚而又無本的利潤也是一個方面,更重要是這裡能為我們的警察同志提供一部分額外的收入。警察收入本身不高,如果只算工資的話,也就是溫飽階層,如何提高警察的工作積極性,那就只能靠那些黑色收入了,警察局的領導對這些事情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王清華往路過的時候,也許是好奇心的驅使,不由裡面看了一眼。即使是在白天,裡面的內容還是相當的豐富,大浪天穿短裙,配羽絨服的姑娘們,一個個擦脂抹粉,翹腿以待,用充滿火一樣的激情的目光留意著經過的每一個男人的身體、目光和舉動。王清華雖然站在路口,還是被裡面靠路店舖的姑娘瞄上了。他們給王清華送來一個**辣的飛吻,隔著窗戶翹起誘人(穿了絲襪,離得遠看不清楚,看上去誘人)的長腿,用口型在呼喚著王清華。
王清華冷笑了一聲,心裡也感覺怪怪的,好像有種莫名的衝動,在自己的丹田猛然間衝擊了一下。這種感覺真的非常的奇怪。即便是家裡有如花似玉的老婆的男人,都無法阻擋放蕩女人的誘惑。那是一種野性,一種……讓男人最原始的靈魂得以慰藉的影子,時刻糾纏在男人的心裡。不過對於王清華而言,那也只是一剎那的感覺,馬上轉身離開。
剛要走,一個**的東西頂在了自己的腰間,正準備回頭,一個渾濁的聲音從身後傳來:「不要轉身!」王清華馬上意識到頂在自己腰間的絕不是一個簡單的東西,極有可能是槍。
身後那聲音馬上接著道:「我知道你身手很好,別說是我一個人,就算是有我這樣的十個人,可能都不是你的對手。所以希望你能聽話,不要激怒我,不要讓我當街殺人。」那聲音極端冷靜,好像是提前經過專業訓練一樣。
「你要幹什麼?要錢嗎?」王清華第一個念頭就是,自己可能遇到當街搶劫的亡命徒,可能是看自己這身衣服還算湊合,感覺自己應該是富二代逛街。但是這個念頭只在自己的腦子了打了一個旋轉,馬上就被自己否定了。如果是攔路搶劫的強盜,不可能這麼湊巧知道自己的功夫底細,那會是誰呢?難道是裘學敏估計重演,想綁架自己。可是自己已經被羅榮天從調查組趕了出來,裘學敏綁架自己還有什麼意義呢?再不就是譚明月了。那麼譚明月為什麼要對一個自己已經排擠成功的鄉鎮長下手呢……
「不要往後看,一直往前走,我告訴你往哪裡拐你就往哪裡拐!」後面的聲音繼續命令道。此刻王清華已經清晰地意識到,後面的人手裡肯定拿著槍,所以也沒有做無謂的反抗,鎮定自若的按照那個人的意思往前走。
「兄弟,能告訴我,是誰讓挾持我的嗎?」王清華一邊走一邊點了一根煙問道。這個時候,你越是慌亂越是容易出問題,更何況,慌亂對於現在而言已經失去任何意義了。人家不管你慌亂不慌亂,都同樣會完成人家的使命。
「這個我不能告訴你。你到了自然就什麼都會明白的。這一點我想你也應該清楚。我佩服你的為人,更佩服你的拳腳功夫,但是我也只能告訴你,你這次很有可能有去無回。你也不要做無謂的反抗,我的任務很簡單,就是把你帶到地方。如果你要反抗,我會毫不猶豫地在你腰裡開槍。如果我沒有說錯的話,我手裡的這把槍指著的位置正好是你腎臟所在的位置。只要我扣動扳機,用不了三分鐘你就會當場斃命。道理很簡單,因為我見過你的功夫,你的功夫讓我很恐怖。」後面那個聲音羅裡吧嗦地給王清華說了一大堆,足見他在劫持王清華的時候並沒有十足的把握,而且心裡非常恐慌。
「呵呵,」王清華笑了笑道:「兄弟,我不會為難你,但是我還是希望你能告訴我,到底是誰要劫持我?當然你也可以在我的腎臟上放一槍,把我放倒。不過我也想提醒你一句,你老闆這次給你任務是讓我把抓回去,而不是讓我把我殺死。如果你將我殺死,你回去之後估計也沒什麼好果子吃。」
這種邏輯實在是太簡單了。身後的那個人如果純心要殺自己,完全可以在一個躲在一個僻靜的地方,對自己打黑槍。這樣即省事,還不容易暴露。既然要劫持自己,那就肯定有劫持自己的理由和目的。
王清華說完後,感覺身後的人突然怔了一下,好像在思考什麼問題,但很快就反應很機械道:「少他媽囉嗦,就是我死也要拉上你來給我墊背。」
王清華的心情本來還不是很惡略,但是這句話讓王清華心裡極端不舒服。王清華不是一個願意受人劫持的人。不過那個聲音讓王清華總感覺乖乖的
「嘿——」王清華冷笑了一聲,突然身體靈巧地原地往後一轉,那只頂在腰間的槍馬上捏在了王清華的手中,食指瞬間插進扳機後面。那人想不到王清華會突然出手,急忙調轉槍口,向王清華開槍。但是一切已經晚了,無論那人如何用力,扳機也沒有絲毫鬆動。王清華抓住那人手背靠手腕的部位,往後一推,稍一用力,那人手裡的手槍馬上落在了王清華的手裡。
「這次可以告訴我,是誰叫你來的劫持我的了吧。」王清華把手槍在手裡掂了掂,不太熟練的扣開彈夾,把自己從彈夾裡摳出來,重新扔給那人。那人滿臉驚恐之色,站在那裡半天沒有說出一句話,眼見手槍直奔面部而來,才急忙伸手接住藏在衣服裡:「佩服!告辭!」那人說完便走。王清華迅速出手,單手扣在那人的肩膀上。那人站在那裡沒動,更沒有還手,道:「兄弟,殺人不過頭點地。你的問題,我實在不能回答。如果你……一再逼問的話,我只能飲彈自盡了。」那人說著從衣服裡掏出手槍,頂在自己的腦袋上。
王清華不由笑出了聲。這個人真有點意思,好像有些半傻的味道,話語間總透著一股從電視劇裡學來的江湖習氣,一米八幾的個頭,寬寬的臉龐,濃密的眉毛,短寸頭髮,一身軍綠色的衣服:「能告訴我你是幹什麼的嗎?」王清華換了個問題。
「我是一名軍人,我是一名保家衛國除暴安良的軍人。打擊惡人是我的職責所在。你不要問了,就是你用嚴刑逼供,用火熱的烙鐵燙我的胸口,我也不會出賣我的上司和我的組織的。」那人一字一聲地回答了王清華的問題,同時說出了一大串讓王清華哭笑不得的話。
然而那人的這幾句話,並沒有讓王清華放鬆對那個的警惕。王清華總感覺這個傻子並不是自己沒事幹跑過來挾持自己的,而是有人指使他這麼做到的,靈機一動,也學了那人的口氣道:「好,你是一個好樣的軍人。我佩服你。我現在就幫助你完成任務。你可以用槍繼續頂著我的腰,讓我去見你的上司,可以嗎?」
那人一聽王清華的話,臉上馬上露出了一絲喜悅的笑容,但很快又蔫了下去道:「我打不過你,我沒有資格繼續用槍頂著你了。你走吧。大不了被我的上司處決。」那傻子倒是還有幾分道義。不過王清華可不管這些,王清華關心的是他背後的主使人:「軍人,我來問你。如果你不能完成任務,你對得起國家,對得起人民,對得起你的上司嗎?」
那傻子愣了半天蔫蔫地道:「對不起!」
「好,」王清華接著道:「既然你不能完成任務,對不起國家,對不起人民,對不起你的上司。那你為什麼不繼續抓我呢?你是個懦夫!你不是一個合格的軍人。」
這都是什麼亂七八糟的語言邏輯呢。王清華幾乎有些崩潰了,不過面對這樣的傻子,王清華也只能將計就計,採取一些特殊的辦法了。不過這句話還真的非常湊效。王清華的話剛說完,那傻子馬上從衣服裡抽出那把被王清華取除了子彈的手槍繼續向王清華撲過來,將槍指著王清華的腰眼。
這時馬路上已經圍滿了看熱鬧的人。那些人見是一個傻子,手裡的拿的搶當然說什麼也不會認為是真槍了,還以為是家裡人帶著傻子出來玩呢。見傻子又情緒高漲,又開始把槍對準了王清華的腰眼,就不由大聲放肆地笑了起來。
「不要轉身!」
「我知道你身手很好,別說是我一個人,就算是有我這樣的十個人……」
崩潰!徹底崩潰!傻子又開始重複剛剛說過的話,用槍頂在王清華的腰眼。
不過王清華非常清楚,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和要碰到的人,可能就沒有這麼簡單了。要不然也不會用如此奇思妙想竟然讓一個傻子來挾持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