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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砥柱立 第231章 大婚 文 / 高路華

    第231章大婚

    雖然古人婚姻大事,歷來由父母作主,高氏九代單傳,高老頭急著抱孫子,而沈氏有女嗷嗷待嫁。當年沈廷揚因為被高老頭挾親之下定下娃娃親事,被沈氏中人視為奇恥大辱。高氏是海盜之家,沈家是書香門弟,這門戶之差實在天地之別。

    沈氏有意悔婚,但大海盜高老頭豈是好欺之人,光腳的還怕穿鞋的不成?你當高氏私家艦隊是吃素的?沈氏悔婚無門,而高家大少爺的名聲又太差,所以,沈廷揚只有一個拖字決應付,一直把女兒拖到十八歲。

    古時女子早嫁,十三四歲就有出閣的,十八歲可是名副其實的老姑娘了。過了年,可是十九了啊。

    但去年高氏祖墳發了,高旭頂替原來那個浪蕩公子成為煥然一新的高家大少,短短時日,同盟會應勢而起,同盟軍橫空出世,其聲望在江南頓及峰頂。與之相反的是,沈家大小姐有義陽王之禍,撞柱守節之後又有失憶之名,所以,沈氏對於這場大婚也是迫不及待。

    但是,在這樣留頭不留發,在空氣中都充滿著血與恨的壯烈時代,在如此國破家亡之際,舉辦***的婚宴並不是適合時宜的事。

    當年霍去病就曾言「匈奴未滅,何以成家?」的誓言,套用在今時今日,就是「韃子未滅,何以成家?」而高旭作為反抗韃子的領導者,當應該有這樣的覺悟。

    可是國人又向來崇尚成家立業,不成家,又何以立業?要是一般人也罷了,但高旭不是一般人哪。當初吳淞大捷之時,陳子龍的一句「中興大明,當由高氏始!」的喟歎,在朱明宗室喪失人心的前提下,再加上高旭如今的聲勢,實在讓無數有心人引發無限的遐想。

    如果高旭是一個純粹的武夫,大約也不會引起那些諸如陳子龍之類的有心人的聯想,但他還一手締造了同盟會。如今同盟會已成為立足江南的龐然大物。想當初,反抗蒙元就是由白蓮教紅巾軍開始的。而同盟會何嘗不是另一個白蓮教?還有那號稱青天兵、白日旗的同盟軍,又何嘗不是另一支紅巾軍?

    雖然作為追隨者,自然不希望已經二十出頭的高旭還是孤家寡人。有了子嗣,才讓那些追隨者有更多的想念哪。

    所以,高旭的大婚,不僅僅是他個人的事。

    在這種前提下,高沈兩家的聯姻要是大張其鼓,不妥;要是太過低調,沈家人不答應:我家大小姐雖然遭過橫禍,但還是冰清玉潔的,你們這麼低調,難道以為我家大小姐見不得人?至於高老頭,更是好面子的人,不把這大婚搞得轟轟烈烈,怎麼來展示高氏如今的身份地位?

    最終,高旭頭痛地提出了他的解決方案:在大婚的高調、隆重之中,又賦予了這個時代的主題色彩。

    古時新婚之日,應有三拜,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然後是夫妻對拜。

    如今的天地,已非朗朗乾坤,因為半壁江山已淪於韃子之手。

    只有無數英烈的犧牲,才能創造出新的天地。

    所以,第一拜,不拜天地,而是拜英烈。

    把大婚的儀式先放在同盟廣場上舉行,拜中華英雄記念碑,作為第一拜。

    而這一拜英烈的舉動,所帶來的聲望也無法估量。

    第二是,婚宴有喜,但無酒。正如閻應元的接風宴一樣,以水代酒,所有的美酒都祭奠英烈。有朝一日,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大業完成,再解除禁酒令。

    雖說高旭這二個措施不免有做秀的性質,但非常之時,行非常之事。在這個國破家亡的時代,對激勵忠烈、凝聚人心的作用,憑著高旭的身份,無疑是極為巨大的。

    由於高旭的堅持,高老頭和沈廷揚都勉強答應了。

    所以,在正月初六這一天,在同盟廣場上,人山人海,無數人見證這樁前所未有的婚禮。

    只見新郎高旭與披著紅蓋頭的新娘沈家大小姐,先對著廣場主席台上的中華英雄記念碑進行第一拜,然後是對於高老頭、沈廷揚夫婦第二拜,再然後是夫妻對拜。

    這是自古以來,從未有過的婚禮。

    同盟廣場上雷鳴般的歡呼聲,慶祝著這樁別具一格的婚禮。

    高旭此舉,開創了在同盟廣場上舉行婚禮的先河。在此之後,有無數的新人,以高旭為榜樣,在英烈之前,立下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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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場婚禮在下午舉行,晚上自然高沈兩家都辦了***的宴席。

    宴席雖然以水代酒,但菜餚極為豐盛,客主盡歡。

    當高旭進入洞房內,默默地揭開新娘的紅蓋頭,默默地看著紅蓋頭下的新娘。她有一張極具古典美的瓜子臉型,睫毛長長的,眼睛大大的,如玉一般的臉頰上帶著淡淡的羞澀的紅暈。她美得不帶一絲雜質,似乎不為世間所有。

    高旭回想起以前與她相遇的情景,第一次是初到崇明港時,她女扮男裝的樣子。然後,就是她在義陽王府血濺五步的撞柱守節。然後,她傷好了,失憶了,高旭很無語地陪著她看螞蟻,陪著她水中釣月,陪著畫畫。

    再然後,就是現在了,她成為自己的新娘。

    高旭雖然出身醫生,但對於沈家大小姐沈潔是不是真的失憶,還是無法辨別的。再說,每次看著她清純的氣質,那清澈的目光,清麗的氣質,脫俗得猶如不食人間煙火的模樣,高旭的心就覺得很寧靜。

    但前些天,趙明月的質疑讓高旭心生一些好奇。

    這個沈大小姐究竟有沒有失憶?

    如果趙明月的直覺是對的,這沈潔只是裝失憶,要是在以前,以高旭看來,還是情有可原的。畢竟義陽王之禍對於她來說,是不堪回憶的,用失憶來掩飾一切,逃避現實,也不失一種好辦法。

    但如果今日新婚之夜,她不向自己坦誠,那這個婚姻就很無趣了。

    因為夫妻一體,任你如何掩飾,總有一日會真相大白的。

    除非她真的是永久性的腦損傷,不僅導致失憶,而且導致智力受損,那就無解了。

    要真是這樣的話,任她如何美若天仙,但只有六七歲的智力,那麼把她當成女人來看,還是把她當成孩子來看?

    所以,揭開她的紅蓋頭,高旭問的第一句話就是:「還記得我麼?」

    「記得。」她的忽閃著大眼睛,臉頰上的淺淺紅暈,使得她看上去有點可愛,只聽她說:「我以前畫過夫君你的樣子,然後天天看著,當然不會忘記你啦。」

    「你還記得以前的事麼?」

    高旭認真地問。

    她下意識地搖了搖頭。

    高旭仍然認真地望著她的眼,道:「你再想想看。」

    看著高旭那很認真的目光,她做著努力想的樣子,但神情已經很委屈了,似乎表明,硬讓她想那些想不起來的事,這個夫君實在是太殘忍了。

    高旭撫摸著她臉上如玉的肌膚,道:「潔兒,你知道麼?那個逃到浙江的義陽王,去年年底,我已經安排一場意外,殺了他替你報仇了。在那種事情裡,你以死守節,沒有人怪你的。如果你真的恢復了,那就做回原來的你,好麼?我真的不希望自己的妻子,為了掩飾錯不在已的過去,整日戴著像孩子一樣懵懂無知的面具活著,蒙蔽了自己,既讓自己不開心,也讓所有關心你的人擔心……」

    她聽罷,緩緩地低下頭,良久無語。

    高旭輕輕地把她攬入自己的懷裡,聞著她髮梢裡的幽香,道:「人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我們是夫妻,以後心連心,坦坦誠誠地過日子,好麼?」

    過了好久,懷裡的佳人聳動著香肩,微微地抽泣起來,然後,便是強自壓抑著的啼泣了。

    高旭則是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難道真的只有女人才能看破女人麼?

    趙明月憑著自小從生死場磨練出來的直覺,還真是讓她說中了。

    而這個沈潔也過得不容易啊。那惡夢一般的以死守節的經歷,對於任何一個女子,都是生命中無法承受之重。她以失憶的方式,讓自己像個孩子一樣活著,偽裝著,逃避著,也絕非一般人所能忍受。

    洞房花燭之時,她在高旭的懷裡,整整哭了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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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老莊的內城裡,趙明月的明月樓與作為新房的聽雨樓相距不久。

    直到深夜,趙明月還在窗口旁,若有所失地瞧著聽雨樓。跟著她一起偷窺的,還有湯嫣兒。

    湯嫣兒的身份雖然是趙明月的親衛侍女,但倆人的關係已情同姐妹。

    趙明月向來頗有俠女風範,行事磊落無比,性格爽朗明快,但在生活細節上,著實是丟三落四。湯嫣兒年輕雖小,偏偏是個鬼精靈不說,而且衣食住行相關的瑣事無一不精,正所謂窮人的女兒早當家。在湯嫣兒的打理下,趙明月的生活終於變得有條有理了。

    「趙姐姐,我們搬來一門破虜炮,把那洞房給轟了,如何?」

    湯嫣兒嘻嘻笑道。

    在倆人的身後,湯娘子正在燭光下縫著衣裳,聽了女兒的胡扯,不由輕柔地斥道:「嫣兒……你休要胡說……」

    趙明月「嘿」了一聲,一本正經道:「嫣兒,你這個注意不錯。快去搬來,然後我要把你塞進炮膛裡轟過去,如何?」

    「啊呀,姐姐,你好狠心哪。」湯嫣兒又是嘻嘻笑道:「真不知爺的雄風,今夜是否依舊。要知道,這些天,他可是被姐姐與娘親搾成人參了啊。」

    湯嫣兒說罷,趙明月和湯娘子倆人忍不住同時撲著跳過來,非要撕爛這小蹄子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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