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那麼,價值1000萬的土地可能就的掏出1500萬銀子才能擺得平,即使你有關係後台夠硬那麼最少也得7、800萬才能堵上眾人的嘴巴。因為能夠搞房地產資質,能拿到土地的老闆哪個是沒有後台的,哪個是後台不硬的?你以關係拿到了,那我拿不到我可以利用我的關係在後面捅你一刀還可以名正言順的把你身後的後台給拉下馬。
所以土地這塊上多出來的價格是誰來承擔?當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開發商不可能善良到自掏腰包,當然的把房價抬上去。
制度是決定資源分配的根本原則,可笑某些人還在寄希望於宏觀調控,根本的原則不調,怎麼調都是空調!
我問過卿至泰,「作為一個規劃局的局長,你從你的角度說說,政府能不能暫時不賣地?」
他笑著說:「不賣地,哪裡來錢養活那些公務員?」
在房地產行業,對於地產商追求高回報大家不能有過多指責,因為逐利是企業的本能。大家應該關心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特別是個別貪官不顧國家的一系列制度規範,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他們憑什麼濫用公權利?用公權利牟利呢?在地方政府政績觀的支配下,特別是一些官員在金錢誘惑下,都能想出應對、變通的對策。
比如說:招拍掛制度,很輕易地就被地方政府架空,當做擺設。另一方面,對於土地的違法行為,恫嚇的多,實際上處理過軟。國家確實處理了一批土地違法者,但是,輕描淡寫地給省級幹部、主管領導一個處分,起不了太大作用。一些受處分的領導幹部,不但毫髮無損,有些官帽子還越戴越大呢。
以前我只是一個搞建築的,現在做上了房地產,幹什麼吆喝什麼,我現在就不得不研究國家關於房地產的有關政策,就不能不千方百計地和對我有用的各級部門官員打交道。
靳守堅出事以後,我一直覺得應該將姜春河納入我們的股東裡面,因為,黃奕章儘管能量不小,但是,他畢竟不是深圳的現任官員,一旦出了什麼事情,他還是要通過間接關係找人,很麻煩。而姜春河是我這麼多年的老朋友,對我的關心絕對沒有因為他職位的變化而有變化。最重要的,是他是現任實力官員,手裡的關係那都是做我們這行不可或缺的財富。
我把這個想法跟黃奕章說了以後,他開始一直不同意,一直希望姜春河繼續擔任顧問的角色。但是,後來國土、建設、消防的很多事情都很棘手,而姜春河又不遺餘力地幫忙解決,所以,黃奕章態度開始鬆動。
後來,他利用幾次探視的機會去和靳守堅商量,最後同意姜春河成為我們的股東,他們倆各讓出百分之四的股份,我讓出百分之二,總共百分之十給姜春河。我把這個意思跟姜春河一說,他卻百般不同意,說這樣怕將來出事,我又不肯讓他總置身度外,就不斷地勸他,最後,他終於同意接受,由他的一個同學來頂這個名。
工程現在進展很快,第一期開發的幾棟房子現在已經基本做到正負零了。我們給靳守堅公司的現在已經交了工,而且經過驗收被評為優質工程。現在,我身上的擔子感覺輕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