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天總,你在哪裡?」我對電話設置了個性鈴聲,一聽電話,我就知道是是莫小平。我接起來,問她什麼事,她說稅務局來查稅來了。
我問:「來人你認識嗎?」
她說:「認識是認識,不過咱們現在還真是麻煩,你還是回來吧。他們現在查的還不是那些工程款的事情,他們說我們現在未能對實際收入進行完稅,要罰款。」
我說:「知道了,你先把他們穩住,我馬上就到。」稅務局以我們未能及時對實際收入進行完稅是對的,可是,這又涉及到建築行業的一個行規。那就是工程款的結算問題。
做過工程的朋友都知道,一般情況下,我們建築公司去甲方那裡要工程進度款時,甲方都要拿出借據讓我們簽。為什麼要這樣呢?由於建築行業競爭相當激烈,一直是活少爭著做的公司多,基本上都是建築公司求著甲方,能把活兒攬下來就不錯了,哪裡敢和甲方爭什麼呢?以前沒要求公開招投標時,為了能攬到活兒,大家沒少花錢送禮。現如今實行公開招投標,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過關斬將好不容易中了標,到施工中要錢時還是要作難。我們要錢時都得打借條,借條的上方一般是兩個字「借據」,下有「今借到人民幣、用途說明、借款人簽章」等字樣,這種情況叫以借代收。
為什麼會這樣呢?按照財務制度,公司之間的金錢往來應該有正式發票和完稅憑證,都應該交納法定稅款,但以借代收的形式在不少行業成了慣例,在實際操作中,分批支付的款項許多都集中到工程結算時一併支付。這樣,平時甲方支付的工程款我們就得以暫借工程款來收取,到最後我們給他們發票一次性沖抵。
這樣做可以最大限度化解甲方的風險,有時候出現建築公司中途撂挑子的情況,如果在沒有經過工程質量驗收的情況下出現這種情況,甲方當然可以拿著借條要求施工方還錢;再就是甲方這樣做是想對建築公司是一個制約,因為這些錢是借來的,建築公司在幹活的時候肯定會慎重,不敢偷工減料。
一般情況下,雙方對這錢時借還是收都很明白,一般不會出現甲方那這些借條向建築公司要錢的事,不過,有時候,建築公司回扣沒到位,或者質量出現重大問題,再不就是跟甲方關係很緊張,也有甲方拿這些條子向建築公司要錢的事情。但是,因為現在雙方在招標的真合同後都有些私下合同,所以,一般都是相安無事的。
我在車上給稅務局那個叫何建雄的朋友打了電話,他說,可以叫檢查的人先回去,然後按最低罰款額度象徵性罰點了事。
我到了公司,稅務局的人還沒有走,見我回來,其中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看看我問:「你就是天總?」
我賠著笑臉,連聲說是。莫小平介紹說:「這是稽查分局的朱局長。」
我知道朋友何建雄已經打了電話給她,就問:"朱局長,中午在這裡吃個便飯吧?"
她說不必了,然後帶著幾本帳走了。
她走後,我問莫小平:「她們都說什麼了?」
莫小平說:「看來我們是被舉報了,她們這次來,直接就查幾個有問題的項目的帳。沒問題的看都沒看。」
我咬著牙在辦公室裡走來走去:「你覺得像是什麼人舉報的?」
莫小平說:「應該不是內部人,因為咱們的大額現金都是我在經手,只有小額現金才給出納處理。而且,咱們的出納是個小女孩,剛來這裡不久應該沒問題的。」
「你意思是說是咱們的競爭對手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