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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第二章 文 / 天祐中華123

    第二章()

    楊在田派車去江西了,他自己去工地開始給剩下的工人結帳。好在帶隊的工頭也怕自己惹官司。在我們扣了他兩萬塊錢以後,他馬上把自己的工人帶走了,留下兩個老鄉配合我們處理善後事宜。

    我想了想,又打了個電話給蕭雅。她一聽我的電話立刻跑到我約她的地點,碧湖花園的西典咖啡。來了以後,我問她給工人買保險的程序。她說可以買一種一百塊錢的卡,這種卡可以對工傷乃至死亡有一定賠償。我於是叫她打電話給莫小平,辦一些卡。她高高興興地去我辦公室了,我打電話叫莫小平把上午死亡的那個工人的名字也報上。莫小平說明白。

    不到兩個小時,蕭雅打電話給我說一切搞定。我說,以後還有這樣的機會給你,她問我晚上有沒有空,我想了想說有。她問:「那我們到那裡?」

    「隨便你吧。」

    我放下電話,又打電話給李自為,叫他馬上到山廈醫院,和已經在那裡等著的平湖鎮一個朋友一起做醫生的工作,將這個死亡工人的死亡日期寫成一周以後。

    我想,這事要做到萬無一失,還是要對方家屬不予追究。於是,我請范億出面與家屬談。范億說沒問題,這種事情他做得多了。

    但是,范億給我出了個主意,那就是,那死亡工人的屍體要立刻轉移出深圳。而且,不要再與山廈醫院談了。我明白他的意思,他的意思是一旦山廈醫院走露風聲,處理事故的人員吃喝住行等開支費用巨大,罰金也得不少交,加上紅包情況就複雜了。

    我立刻打電話叫李自為回來,他問為什麼,我說:「你不要問了。」晚上六點多,楊在田打電話說,死者家屬已經接到了,安排在惠州陳江一家旅店。我叫范億馬上過去。

    范億過去,對對方家屬講,人已經死了,如果按正常程序走,賠償少。時間長。如果能私了,我們可以考慮多給一點。對方家裡也沒什麼人,只有老婆孩子,對方提出要七萬塊錢。范億問我怎麼樣?我說,給她,並且再給三萬作為兩個孩子的教育經費。那家人根本沒想到我們會這樣,馬上就在私了協議上簽了字按了手印。

    其實,不僅是我這樣做,現在其他建築公司也這樣做。工人發生工傷以後,公司因未為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為避免受到勞動行政部門的制裁,私下與勞動者就工傷賠償達成協議私了的情況越來越多。

    後來,我想找保險公司賠償,但是被范億制止了。他說:「你是怕事情不大是不是?」

    這件事就這麼結束了,為什麼我要辛辛苦苦這樣做呢?因為一個企業如果發生安全傷亡事故,輕者罰款,重者吊銷資質,還會停產整頓甚至關閉企業,各級主管部門也會受到不同程度的處分。停業整頓、關閉公司,是企業和某些地方政府最不願意面對的現實。因而一旦事故發生,企業和地方政府就會形成默契,企業與死者親屬秘密私了,欺上瞞下,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民不告,官方則裝聾作啞,即使上面追究起來,也可以以下面沒報上來進行搪塞、推卸責任。這種情況在建築企業應該說是司空見慣的,90%以上也會隱瞞成功。

    企業發生安全事故後,一般都會主動與死者家屬的講條件,以利益相誘積極促成死者家屬與企業簽訂「死亡賠償協議」,只要不把事情捅出去,企業多給三五萬元賠償金也願意,死者家屬只要能及時並多獲得一部分錢,哪裡還會去考慮捅漏子的事情。企業花一筆錢先和死者家屬簽訂一份「死亡協議」,搞定他們後,再給一些領導打點,事故也就瞞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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