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是在那段日子愛上他的。為什麼愛上他?我也說不清楚。因為愛一個人是不需要太多理由的。
又或許我愛他比我所想像的還來得早。只是我這人向來傻乎乎的,總是後知後覺。
直到——
直到花店被砸的時候我才看穿了自己的心。
那時天剛擦黑兒,太陽業已西沉。天邊餘下一抹於金黃中透著點紅的霞光。這抹淡淡的霞光,平白點綴了這片本該漆黑的天,為它裹上了一件華麗的外衣。
來往的人漸漸多了起來。一天最繁忙的時候又到了。
可不,迎面踢躂踢躂地來了一夥人,遠遠地數過去足有七八人,陣容超級龐大。我在心裡盤算著這一人要買一束花,七八人不就有七八束,倒可以小賺一筆了。想到這裡,免不了一陣竊喜。
等他們陸續進門後,我馬上笑瞇瞇地迎上去問他們需要什麼花。
帶頭的留著絡腮鬍子的男人嘿嘿笑了幾聲,說:「土爺們,買什麼花。我們是來收保護費的,老闆娘,老老實實地把10000元保護費交出來,否則的話……」
這癟三還真他媽的橫,一開口就是10000元。
當我們開花店的幹的是那殺人搶銀行的勾當,撈錢都不用花時間啊!
我心裡火死了!
錢哪有這麼好賺的?
惱是惱,我也不敢真真正正地把我的憤怒表露出來。
只暗暗地絞盡腦汁,看能不能想出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既能平息了這伙癟三,又能最高限度地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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