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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一百三十四章 情事 文 / 孤心書生

.    沈歡忍不住想讓王旁把王璇請出來了,不過也知道男女一些忌諱,雖說這個時代的男女大防還不如南宋之後那般桎梏,可該講究的還該講究,不然對雙方都沒有利。

    「子賢,小妹自從知道與你之事後,對你當年所寫給她的那首詞看的次數卻是勤多了!」王旁微笑著說道「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闌珊處……子賢,這等情詞,如此纏綿,就是小弟聽了都感動,更不用說一個小女子了!」

    沈歡眼珠大突,這首剽竊的詞他好像只寫過給王璇而已,並沒有向外宣傳,怎麼現在竟然讓對方一個男子知道了?就是王璇與大哥感情好,也不至於拿這種曖昧的詞去炫耀吧。沈歡當然不清楚是怎麼一回事,只能暗暗鬱悶,心裡就在奇怪,他輕看了情詞對於這個時代之人的影響。想想身邊的女子,從如怡姑娘到寶安公主,好像都是一些詞與他扯上了關係。

    看來剽竊古人的情詞也會出問題啊,最怪的還是這些詞大多經典!不過說到情詞功力不能不提到柳永,這位柳七爺,才是宋代男人的驕傲,甚至連帝王都該妒忌他。風流不羈的柳七爺一生大半時間在煙花柳巷裡倚紅偎翠,有點像大觀園裡的賈寶玉。淪落風塵的歌妓的心聲都是:「不願君王召,願得柳七叫;不願千黃金,願得柳七心;不願神仙見。願識柳七面。」

    而在溫柔鄉淺斟低唱地柳七爺也自然是個多情種子,一曲《雨霖鈴》響徹大江南北的歌樓舞場,淒冷秀麗的填詞訴盡了人間離愁別恨,令人感受到難分難捨的款款深情。如此讓人哭笑不得的心聲,足見柳七爺的厲害!

    沈歡一下子想得多了,神思有點恍惚。

    王旁倏地正色道:「子賢,你的為人,小弟是極其信任的。只是,在這裡。小弟還是懇求你以後能好好待上小妹。若是你對她不好,王某可就要對你不客氣了!」

    沈歡看著王旁嚴肅的臉,不由為他們兄妹情深而感動,笑道:「這個王兄可以放心,小弟總不是對女子很惡劣之人!」雖然說他心裡也有點大男人主義,不過後世地意識裡總算還尊敬女性,並沒有多大的歧視與輕視,至少還能平等對待。如今與王璇不管是什麼原因。一旦結合在一起,他也不至於會莫名其妙地對她很惡劣,畢竟成為夫妻之後,那就是一生的伴侶了。

    王旁也笑了:「有你這句話,小弟就放心了!」

    一想到自己就要告別單身生活,沈歡就感到莫名其妙地感慨,不由笑著說道:「好了,不說這些。王兄,你我許久未見。不如出去喝上一杯,如何?「居然天上客。客上天然居。」王旁笑著拒絕,「子賢。這等美妙的對子,你居然想要去喝酒?這個苦中帶甘的茶,小弟也早就仰慕許久了,今日難得機會,豈能去做殺風景之事。還是在此品茗吧!」

    沈歡也只能笑著同意,吩咐下人送來上等好茶。兩人算得是修養甚好的文人,一邊品著好茶。一邊談詞賦詩。倒也甚是歡喜了。

    這邊與王旁聚舊完畢,沈歡的親事。也就提上了日程。十二月十五那一天,司馬光這個有點媒人性質的人,又再一次把沈歡召到了身前。

    這一次司馬光笑容滿面,想來事情進展順利,他說道:「子賢,老夫已經與王和甫說好了,這幾天就為你們把親事定下來。他還問老夫,是不是把婚期也定下來。子賢,一般而言,定親下文書一般都是在婚期之前一個月,你看是否年後就把這個婚事給完結了?」

    沈歡真嚇了一跳,道:「老師,真要這般急麼?學生之前只有定親地打算而已,如今聽到完婚,沒個心理準備,怕是一時難以接受呀!」

    司馬光不悅地道:「你這是什麼話!難以接受?人家一個姑娘家,千里迢迢從江寧趕到京城,為的是什麼?老夫一封信就使得王介甫這般信任,讓弟弟把女兒送過來,你倒好,百般推托,是否要讓老夫為難!」

    「學生不敢!」沈歡苦笑連連。

    司馬光又歎道:「子賢,我大宋規定男十五,女十三,即可婚嫁。你如今都十八了,還要等到什麼時候。再說王家姑娘過完年也就快十六了,你難道也想讓人家為難?」

    沈歡默然,心裡只能怪這個時代的規定。正如司馬光所言,他可以等,但是人家一個姑娘家,卻是等不了。古代的婚姻,很莫名其妙,不提倡晚婚晚育也就罷了,相反,過了一定的年齡還沒有婚嫁的,還有個人賦稅反而要加倍的規定!

    「好吧!」沈歡歎了一口氣,「老師,一切都按你們說的辦吧。」

    司馬光笑了:「這才對嘛!子賢,你放心,王家姑娘的相貌才學這幾日老夫都為你把過關了,確實是你地良配!」

    是不是良配,也只有天知道了!沈歡很無奈,自己不要成為李商隱第二就阿彌陀佛了,其他倒是不敢奢求太多。

    司馬光又道:「現在都已經十五了,還有半個月又是元旦。元旦之前先把親事定下來,年後過完元宵,找個好日子給你們把婚事辦了!子賢,其他老夫都與王和甫說好了,你只要找個媒人,去把六禮都辦了就成!」

    「六禮!」沈歡臉都黑了,「老師,真要完全按六禮辦麼,能否簡便一點?」

    司馬光怒道:「你這是什麼話!你現在不是普通百姓,而是朝廷命官,身居朝堂,若辦個親都失了禮,豈不是讓他人看輕了?弄不好還要彈劾你有失人臣之禮,到時看你怎麼辦!」

    沈歡又只能歎氣了,無奈地接受。但一想到古代婚嫁「六禮」的內容,臉就苦了許多。

    司馬光拍拍他地肩膀,安慰道:「子賢,你盡心點吧。這事也就一個月能辦成,老夫是過來人了,咬咬牙就過去了!」

    沈歡哭笑不得,這種繁雜的婚嫁程序,真能讓人忍得了麼?六禮是什麼?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十二個字,看上去很簡單,但要做起來,估計能把一個人活活逼死。沈歡熟讀古書,沒道理不清楚其中地程序:「納采」是六禮之首禮,男方欲與女方結親,請媒妁往女方提親,得到應允後,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采擇之禮」。古納采禮的禮物只用雁。納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開始。

    問名,六禮中第二禮。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詢問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貼後,卜吉合八字。納吉,六禮中第三禮。是男方問名、合八字後,將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納吉也要行奠雁禮。

    這是前三禮,做起來就不簡單了,還有後面三禮,更是煩得緊。好在後三禮是準備成親之用的,現在先定親,只要先把前三禮給完成即可。後面三者可以等過完年之後再做。沈歡噓了一口氣,回家就讓母親準備去了。

    說準備,媒人什麼的都還好說,容易找個現成地。其實更多地是弄那個雁。聘娶六禮中,雁是最重要的禮品。在六禮中,除了納徵沒有用到雁外,其他這個雁都逃脫不了參與人類婚姻地命運,忙是忙了點,不過也只能屈服於人類。為什麼我們對雁那般鍾愛呢?

    後漢班固在《白虎通-嫁娶》對用雁作為禮品作了解釋:「《禮》曰:女子十五許嫁,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以雁為贄。納徵用玄熏,故不用雁也。贄用雁者,取其隨時而南北,不失其節,明不奪女子之時也;又是隨陽之鳥,妻從夫之義也;又取飛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禮,長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昏禮贄不用死雉,故用雁也。」

    古人以雁為禮,一取雁是候鳥,每年秋分時節南去,春分時節北返,來往有時,從不失信。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約,婚後夫妻堅貞不渝。二取雁是隨陽之鳥,喻婦人出嫁從夫;三取雁行有序,飛時成行,止時成列,遷徙中老壯雁率前引導,幼弱雁尾隨跟緊,井然不紊,喻嫁娶之禮,長幼有序,不相逾越。由於雁是飛禽,很難捕捉,後人以鵝代雁,謂之「雁鵝」。對於雁這一點,沈家雖然難以親自去捉,不過他們現在有錢,所謂有錢能使鬼推磨,只有肯花錢,雁還是能買到的。現在是冬季,雁都往南飛了,不過民間還有人捉下飼養,倒也不難買到。

    經過此「六禮」,婚姻正式成立。如此複雜漫長的過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從中牽引,而真正結婚的男女雙方都未直接參與,只有在結婚完成之後才見對方模樣。如此玄妙的結合,是謂千里姻緣一線牽,男女之間的姻緣,要經過媒人的物色,經過生辰八字批合吉凶,就彷彿兩個今生素不相識的人,不知經過幾世的修緣,今生在出生之時,就以定下姻緣,共度一生。這種命運是奇怪了點,不過在這種大氛圍下,沈歡也只有接受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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