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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五十七章 說服 文 / 孤心書生

.    「老師欲亂我大宋律令乎?」沈歡一見司馬光就突兀開口說道,此時已是他與趙頊相見後的第二天,沈歡花了一天的工夫去瞭解司馬光所判之案,正如趙頊所說,朝廷大員都認為他所判無錯,不過是大理寺主管刑律之人有些須異言而已,不算大事。

    雖是小事,不過沈歡覺得需要利用這個機會來同化司馬光,此君太過守舊了點,甚至可以說有點頑固了,若不經常敲打,使其接受沈歡的「新思想」,也許在與王安石的爭鬥中可真要在未來神宗面前落後了,為了自己與他的幸福,沈歡有義務去「點化」他,用的就是領先這個時代差不多一千年的思想。

    為了能盡量說服對方,沈歡下了苦功夫,花了一晚的時間去鑽研大宋的律令,就是其中的《編敕》。宋律沿襲唐律,只做了一些修改,大體上沒有多少改變。不過這些混亂的東西讓沈歡看得腦袋都大了,幾千上萬條律令,看了半天,才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知識,而且還是不具體的,只有大概的意思而已。充實自己,就趕到司馬光府邸,逮住他辦公回來的時間,碰上就先聲奪人了。

    「什麼?」司馬光聞言吃了一驚,眼睛儘是疑惑,「老夫一生為公,兢兢業業,何來亂律令之說?」

    既已達到奪人心神的作用,沈歡滿意多了,人也恭敬起來,道:「門生聽說老師前幾日判了一個婦人死罪?」

    司馬光一聽怒了,吹起鬍子來,道:「不錯!這婦道人家,竟然只因丈夫長得醜,就半夜要殺掉他,如此『淫』邪,還有天理嗎?不殺不足以鎮人心!」

    果然,沈歡撇嘴了,司馬光的理論與他猜想中的一模一樣,正是從所謂的「道德」方面宣判人家的罪名。中國古代統治階層雖然也有律法,而且還比較嚴苛,又說出什麼「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其實都是一種口號而已,在他們眼中,上位者才是法,天子才是法,其他一切都不足論。

    沈歡從一個法制社會而來,雖然其中也有諸多不足之處,但這種法治觀念,卻深入人心,因此他也就很看不慣古代的法制觀念。當然,看不慣歸看不慣,也只是發發牢騷而已,時代局限性就是這樣,他也不敢打出什麼依法治國的口號,不然估計還未有什麼作為,就成為上位者的犧牲品了。他也從沒有想過要在這時代實現什麼什麼主義,只能說盡力引導它的正確發展方向而已。若不是此事與司馬光有關,他打算趁此機會與司馬光作一番思想「交流」,他還真就不管那個婦人的死活了。畢竟此事他也很氣憤!

    「老師,殺人以法,此判可有依據?」

    司馬光奇怪地道:「我大宋以德治天下,夫為妻綱,此婦竟然敢對丈夫下手,亂了倫常,壞了風氣,若不殺之以儆傚尤,別人亦如此行為,豈不是天下大亂嗎?子賢,你今天怎麼了,難道對老夫的判罰有異議不成?」

    沈歡苦笑道:「若老師所判全無瑕疵,此事上報大理寺又何來爭議呢?所以說,老師也應該從別人的意見中糾察一下事理,看看是否真有遺漏,畢竟有時別人所說也不無道理。孔聖人亦有言:三人行,必有我師。至於老師覺得這些人之中是否有值得學習的地方,『師』之與否,那就得看老師的心意了。」

    司馬光皺起眉頭,沈歡的話他算是明白了,原來他也與大理寺的反對者一樣意見,認為自己亂判,不由怒了,這個學生,怎麼也淪為了法家的理論,事事究法,根本沒有儒家風範,凜聲道:「子賢,聖人以仁為根本,殺夫之人,行此不仁之舉,不殺不足以警醒世人!」

    沈歡愣住了,平時寬容為仁的司馬光,今日怎麼儘是殺伐之氣,動輒就要人命?轉念一想,明白過來,不禁苦笑,這是一個男人的時代,從未把女人當作是與自己平級的存在,因此對女人倒是異常苛求,不說為官之人,就是在農村,一個女人若主動做出失貞之事,壞了風氣,「浸豬籠」以殺之,那也是正常的範疇。估計司馬光也是抱著這種心思,因此才對此婦人異常嚴厲吧。

    「老師,刑律是先王之法,縱使堯舜亦不能免,以之糾察萬民,裁之以義,推之以仁,行其殺戮,也非求民之死,而是求其生也!孔聖人也講究寬恕。婦人謀殺未遂,在人看來,以妻殺夫,確實害莫大焉,但殺人未死,判之死罪,一無依據,二為不仁,又豈是大善之道?大宋律令規定謀殺、鬥殺、劫殺等方是死罪,殺之未死,依律減罪二等,判個徒刑與決仗就是了,這都是我大宋律令上所明文規定的,老師不依法而為,豈不是自亂我刑律嗎?若是如此,後人觀之,刑律皆可不依,儘是效仿,才是大害呀!還請老師三思!」

    司馬光與趙頊又是不同,司馬光年歲既長,思想大致定型,對新思想接受沒有那麼快速,加上他也不像趙頊一樣對法家有著好感,因此摻以後世法律知識大談《韓非子》的策略用在他身上肯定沒有效果,也只能用儒家的理論來做些似是而非的辯駁而已。一通長篇大論下來,沈歡自己都有點搞混淆了,不禁微微赧然。

    好在司馬光倒是聽明白了他的意思,沉吟不已,剛開始不忿沈歡這個學生的念頭也消失了,只覺得他所作言辭也有道理,不過總覺得難以服氣,也就沒有決斷,只是睜睜地看著這個有點義憤填膺的學生。

    沈歡見司馬光有意動的跡象,壓住欣喜,又道:「老師,門生曾聽說范希文也曾遭遇一件與刑律有關的奇事:當時有個做了不少壞事的傢伙,大家都知道他的惡跡,卻找不著證據,也沒有律令根據,但是很多人都說他該殺,殺之能大快人心。但是希文公一代儒家、高官,卻說不能殺,說『法外殺人』會殺得『手滑』!手滑者,即殺得開心,殺得痛快,卻會殺出毛病,亂殺一氣,最後連無辜的人也會以此給殺掉,亂了刑律,全無節制,毫無依據,最終只會鬧得人人自危!老師,希文公如此賢明,尚且不肯因為沒有依據而殺壞蛋,如今我大宋律令明文對謀殺未遂著減罪二等,老師偏偏要殺之以快人心,到時『手滑』了,難道是老師希望的嗎?」

    司馬光心裡一凜,心裡更是鬆動了,他這個學生今日口若懸河,說得他冷汗都要冒出來,偏偏又大有道理,反駁不得,只能歎氣道:「難不成要放過如此毒婦?」

    「老師,若抓住此婦死罪不放,卻會讓我大宋律令給逃了!」沈歡人也激動起來,今日觀之,也不禁頻頻佩服自己的口才,連司馬光都能說得反駁不得,大是寬慰。說著說著連自己對「法治」兩個字的理解也高深了不少,堅定了決心,雖然說這個時代難以施行法治,不過若有機會,他還是得做出一些改變,至少得以「法」的形式來限制某些會造成極大損失的人與事。心裡豁然通了,只要找個時機慢慢來實現自己的主張罷了。

    司馬光神情複雜地看沈歡一眼,歎了口氣,喃喃地道:「抓住……逃了……」

    沈歡覺得也不能太過與司馬光對立,也歎道:「老師,如此惡毒之婦,其實門生也想殺之後快的!但是理智又告訴門生,如此行事,只會亂了法紀,非智者所為!律令既已制定,為天下判罰準繩,若是以身試法,知法犯法,豈不是自砸己腳?若要殺之,那也該讓朝廷制定出殺此罪的律令來,那才是治世之法!非不欲殺,乃不得殺也!」

    「欲殺?不得殺?」司馬光倏地哈哈大笑,「好!好!明白了!子賢,剛才老夫還在擔心你陷入了法家的那一套出不來了!看來你又比他們高明多了,從欲殺上升到不得殺,又進了一大步!看來老夫想不贊同你也難了!聖人亦云,知恥後乎勇。老夫明日就上奏撤回前判,改為判此人徒刑數年,脊仗數十,如何?」

    沈歡眉開眼笑:「老師英明!」心裡噓了一口氣,終於搞定,看來壯年的司馬光,也不是真的頑固到極點嘛,至少別人的意見還是聽得進去的,比晚年要好多了。不禁歡喜,若能把此君改造成為符合自己目標的人物,那也是一件善事!

    當然,此時的沈歡卻還不知道,隨著司馬光的改判議章,他又一次落入了有心人的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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