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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目的 且職業教育苟以衣食主義相號召,則教師為衣食教,學生為衣食學。無聲無臭之中隱然養成一副自私之精神。 《生利主義之職業教育》 1918年11月3日《教育与職業》 《陶行知文集》第2頁 以前的秀才以為不出門能知天下事,久而久之,“不出門”就變做:“不敢出門”了。我們現在的學子,還沒有解脫這种風气試將各學校的同學拿來一看,畢業生多半是在本地服務,那在外省服務的,已經不可多得,邊疆更不必說了。 《第一流的教育家》 1919年4月《世界教育新思潮》9號 《陶行知文集》第16頁 我主張凡教育界需要的人才都應當受到相當的培養。我們教育界需要什么人才即須造就什么人才。 《新學制与師范教育》 《陶行知文集》第46頁 大學是造就學者和領袖的地方,不是剃度和尚的地方。我們要大學培養与國計民生有關系的學者領袖,不要大學培養避世的隱士,出世的僧尼,不知世事的書呆子,我們要學生認識人民,人民認識學生。我們要到民間去的學生,不要到天上去的學生。 《駁特定學區議》 1925年12月《新教育評論》1卷3期 《陶行知文集》第87頁 我的主張是:有書讀的要做事,有事做的要讀書。先生不應該專教書,他的責任是教人做人。學生不應該專讀書,他的責任是學習人生之道。我要你們做有知識,有實力,有責任心的國民,不要你們做書呆子。 《曉庄開學勉勵桃紅》1916年3月17日 1929年《行知書信》 《陶行知全集》第5卷第175頁 教育是什么?教人變!教人變好的是好教育。教人變坏的是坏教育。活教育教人變活。死教育教人變死。不教人變、教人不變的不是教育。 《師范生第一變 變個孫悟空》 1931年4月15日《師范生》 《陶行知文集》第283頁 靜默如地下的种子。自由如空中的鴿子。猛勇如斗虎的獅子。 《古廟敲鐘錄》 1933年《古廟敲鐘錄》 《陶行知文集》第347頁 反傳統教育也不是反對固有的优點,我們對于中國固有之美德是竭誠的擁護。但是“滿朝朱紫貴,盡是讀書人”的升官教育,以及“為教書而教書”,“為讀書而讀書”的超然教育,我們都是反對的。至于一般老百姓“出錢給人讀死書,自己一個大字也不識”的現象尤其不能緘默。 《告生活教育社同志書》1928年3月5日 重慶 1943年4月《行知教育論文選集》 《陶行知文集》第660頁 我們要求每一個學生個性上滋潤著智慧的心,了解社會与大眾的熱誠,服務社會与大眾自我犧牲的精神。 《育才學校教育綱要草案》 1943年4月《地知教育論文選集》 《陶行知文集》第670頁 我們需要智仁勇兼修的個人,不智而仁是懦夫之仁;不智而勇是匹夫之勇;不仁而智是狡黠之智;不仁而勇是小器之勇;不勇而智是清淡之智;不勇而仁是口頭之仁。 《育才學校教育綱要草案》 1943年4月《行知教育論文選集》 《陶行知文集》第670頁 智仁勇三者是中國重要的精神遺產,過去它被認為“天下之達德”;今天依然不失為個人完滿發展之重要的指標。 《育才學樣教育綱要草案》 1943年4月《行知教育論文選集》 《陶行知文集》第670頁 知情意的教育是整個的,統一的。知的教育不是灌輸儿童死的知識,而是同時引起儿童的社會興趣与行動的意志。情育不是培養儿童脆弱的感情,而是調節并啟發儿童應有的感情,主要的是追求真理的感情;在感情之調節与啟發中使儿童了解其意義与方法,便同時是知的教育;使養成追求真理的感情并能努力与奉行,便同時是意志教育。意志教育不是發揚個人盲目的意志,而是培養合于社會及歷史發展的意志。合理的意志之培養和正确的知識教育不能分開,堅強的意志之獲得和一定情況下的情緒激發与冷淡無從割裂。 《育才學校教育綱要草案》 1943年4月《行知教育論文選集》 《陶行知文集》第669頁 學習科學,幫助創造科學的新中國。現在的世界是一個科學的世界。整個中國必須受科學的洗禮,方能适于生存。……我們必須培養科學的幼苗,撒播科學的种子,使全中國遍開科學之花,丰收科學之果。 《從五周年看五十周年》1944年6月 1951年4月《育才學校》 《陶行知文集》第744頁 “文化為公”,“教育為公”是教育的目的,但又不妨因材教。國民教育,与人才教育略有不同。國民教育,是人人應當免費受教育,但如有特殊才能的,也應加以特殊的教育,使其才能充分發揮,這就是人才教育。但人才教育并不是教他們升官發財,而是要他們將學得的東西貢獻給大眾,所以這也是“文化為公”。 《實施民主教育的提綱》 1945年5月《戰時教育》 《陶行知文集》第782頁。 二、做人之本 國家是大家的。愛國是個個人本分。顧亭林先生說得好:“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我覺得凡是腳站在中國土地,嘴吃中國五谷,身穿中國衣服的無論男女老少,都應當愛中國。不過各人所處地位不同,愛國的方法也不能盡同。小孩們用心讀書,用力体操,學做好人,就是愛國。 《預備鋼頭碰鐵釘》1931年1月5日 1929年7月《行知書信》 《陶行知文集》第70頁 我們承認欲望的力量:我們不應放縱他們,也不應閉塞他們。我們不應讓他們陷溺,也不應讓他們枯槁。欲望有遂達的必要,也有整理的必要。如何可以使學生的欲望在群已相益的徑途上行走,是我們最關心的一個問題。總之,必使學生得學之樂而耐學之苦,才是正軌。若一任學生趨樂避苦,這是哄騙小孩的糖果子,決不是造就人才的教育。 《南京安徽公學辦學旨趣》1923年 《陶行知文集》第60頁 自由是自己的意志指揮自己的行動。個人自由是以個人自己的意志指揮個人自己的行動。團体自由是以團体自己的意志指揮團体自己的行動。自由這個名詞是含有自主、自決、自動、自得种种意義,擴而大之,是要各得其所。 《一個教師与家長的答复 出頭處要自由》1931年12月 《陶行知文集》325頁 中國已到了生死關頭,我們要認識只有民族解放的實際行動才是救國的教育。為讀書而讀書,為教書而教書。乃是亡國的教育。 《中國大眾教育問題》1936年 1943年4月《行知教育論文選集》 《陶行知文集》第535頁 放蕩不是自由:因為放蕩的人是做了私欲嗜好的奴隸而不能自拔。一個人若做了私欲嗜好的奴隸便失掉自由。青年入蕩固然不能成人;成人放蕩也只算是成年,不能算是成人。成年人、青年、小孩子都該在一個道德標准下生活。雙層標准,三層標准只是恕道不足的結果。青年不可以假借自由之美名去過放蕩的生活;教師家長也不可假借放蕩之罪名去剝削青年小孩子生長所必需之自由。 《一個教師与家長的答复 出頭處要自由》1931年12月 《陶行知文集》第325頁 人格教育,端賴六歲以前之培養。凡人生之態度、習慣、傾向,皆可在幼稚時代立一适當基礎。 《中華教育改進社創設試驗鄉村幼稚園》 1926年10月《新教育評論》2卷19期 《陶行知文集》第111頁 育才十二要 一、要誠實無欺;二、要謙和有禮;三、要自覺紀律;四、要手腦并用;五、要整洁衛生;六、要正确敏捷;七、要力求進步;八、要負責做事;九、要自助助人;十、要勇于辦公;十一、要堅韌沉著;十二、要有始有終。 《育才十二要》 《育才學校》1951年4月 《陶行知文集》第681頁 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縱然使你有一些學問和本領,也無甚用處。否則,沒有道德的人,學問和本領愈大,就能為非作惡愈大,所以我在不久以前,就提出“人格防”來,要我們大家“建筑人格長城”。建筑人格長城的基礎,就是道德。 《每天四問》 《育才學校》1951年4月 《陶行知文集》第723頁 私德不講究的人,每每就是成為妨害公德的人,所以一個人私德更是要緊,私德更是公德的要本,私德最重要的是“廉洁”。一切坏心術坏行為,都由不廉洁而起。所以我在講“建筑人格長城”的時候,提到了楊震的“四知”,甘地的漏夜“還金”,華盛頓的勇敢承認錯誤,和馮煥章先生所講的平老靜“還金鐲”的故事,這些,都是我們大家私德上的好榜樣。我們每一個都可以效法這些榜樣,把自己的私德建立起來,建筑起“人格長城”來。 《每天四問》 1951年4月《育才學校》 《陶行知文集》第724頁 今天多做一分學問,多養一份元气,將來就能為國家多做一分事業,多盡一分責任。你說等到年紀長大點也要服務社會,這是很好的志尚。社會的范圍很不一定,大而言之就是天下;小一點就是國家;再小就是一省,一縣,一村;再小就是我們自己的家庭。大凡服務社會,要“遠處著眼,近處著手”。學生在學習服務社會的時候,就可以從自己的家里學起,做起。 《預備鋼頭碰鐵釘》 1929年《行知書信》 《陶行知全集》等5卷第67頁 社會大學,無論有形的無形的,要有一個共同的大學之道。孔子的大學之道是,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現在時代不了,我們提議修改几個字,成為: “大學之道:在膽民德,在親民,在止于人民之幸福。” 《社會大學運動》1946年 《陶行知教育論文選輯》1947年 《陶行知文集》第805頁 我提出五項修養:一為博愛而學習,二為獨立而學習,三為民主而學習,四為和平而學習,五為科學創造而學習。 《最后一封信》1935年7月16日 1946年7月27日《國民公報》 《陶行知文集》第825頁 民主也不是絕對的自由。民主有民主的紀律,与專政紀律不同。專制紀律是盲從。民主紀律是自覺的集体的,不但要人服從紀律,還要人懂得為什么。 《實施民主教育的提綱》 1945年5月《戰時教育》 《陶行知文集》第786頁 平時要以“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達者不戀”的精神培養學生和我們自己。有事則以“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美人不能動”相勉勵。 《最后一封信》1935年7月16日 1946年7月27日《國民公報》 《陶行知文集》第824頁 教師的任務是“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學生的職務是“千學万學,學做真人。” 《小學教師与民主運動》1946年 1947年3月《陶行知教育論文選輯》 《陶行知文集》第821頁 三、德育方法 在這共和的學校當中,無論何人都不應該取那武斷的,強迫的,命令的,獨行的態度。我們叫人做事的時候,不要和他說“你做這件事,你應該這樣做”,我們要使得共他明白“為何做這件事,為何這樣做”。 《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 1919年10月《新教育》2卷2期 《陶行知文集》第25頁 教職員愿意和學生共生活,共甘苦。要學生做的事,教職員躬親共學;要學生守的規則,教職員躬親共守。我們深信這种共學、共事、共修養的方法,是真正的教育。師生有了共甘苦的生活,就能漸漸的發生相親相愛的關系。 《南京安徽公學辦學旨趣》 1923年《十年來之安徽中學》 《陶行知文集》第59頁 最重要的是教職員和學生共甘苦,共生活共造校風,共守校規。我認為這是改進中學教育和一切學校教育的大關鍵。 《師生共生活》1913年9月15日 1929年7月《行知書信》 《陶行知文集》第73頁 中國家庭教育素主剛柔并濟。父親往往失之過嚴;母親往往失之過寬。父母所有的方法是不一致的。雖然有時相成,但流弊未免太大。因為父母所施方法之寬嚴不同,子女竟至無所适從,不能了解整理之當然。并且方法過嚴則易失子女之愛心;過寬則易失子女之敬意。 評陳著之《家庭教育》 1925年12月《新教育評論》 《陶行文集》第81頁 真正的訓育是品格修養之指導。我們要在“事”上去指導學生修養他們的品格。事應當怎樣做,學生就應當怎樣修養,先生就應當怎樣指導。 《南京中等學校訓育研究會》 1926年11月《新教育評論》 《陶行知文集》第132頁 訓育上的第二個不幸的事体就是擔任訓育人員的消极作用。他們慣用种种方法去找學生錯處。學生是犯過的,他們是記過的,他們和學生是兩個階級,在兩個世界里活著,他們對于學生的問題困難漠不關心。我們希望今后辦訓育的人要打破偵探的技術,丟開判官的面具。他們應該与學生共生活,共甘苦,做他們的朋友,幫助學生在積极活動上行走。他們也應當忘記同學互相感化的影響,最好還要運用同學去感化同學 運用朋友去感朋友。 《南京中等學校訓育研究會》 1926年11月《新教育評論》 《陶行知文集》第132頁 有水分、肥料、空气、陽光、而無虫害,幼苗才能長成大樹。園丁的責任在灌溉、施肥、除害虫,而不沒收它的自由的空气与陽光,則幼苗自能欣欣向榮了。 《一個教師与家長的答复》1931年12月 1932年《齋夫自由談》 《陶行知文集》第324頁 有些教師不恤使用強迫手段要學生朝著教師指定的路線走,結果是造成師生對壘,變成勢不兩立。 《中國大眾教育問題》1936年 1943年4月《行知教育論文選集》 《陶行知文集》第541頁 育才學校主張教訓合一,同時育才學校堅決地反對体罰。体罰是權威制度的殘余,在時代的意義上說它已成為死去的東西;它非但不足以使儿童改善行為,相反地,它是將儿童擠下黑暗的深淵。育才教師最大的責任便是引起儿童對于紀律自覺地需要,自覺地遵守;引起儿童對于學習自覺地需要,自動地追求。 《育才學校教育綱要草案》 1943年4月《行知教育論文選集》 《陶行知文集》第674頁 如果你是一位教師,切莫輕于斷定小朋友的品格。 《不知學阿爾》 1931年10月28日 29日《申報·自由談》 《陶行知論師范教育》第304頁 我們對于儿童有兩种极端的心理,都于儿童有害。一是忽視;二是期望太切。忽視則任其象茅草樣自生自滅,期望太切不免揠苗助長,反而促其夭折。所以合理的教導是解除儿童痛苦增進儿童幸福之正确路線。我們必須沿這路線進行,才能使儿童脫离苦海進入樂園。 《敲碎儿童的地獄,創造儿童的樂園》 1944年12月16日《時事新報》 《陶行知文集》第759頁 育才學校教師与學生基本上是在集体生活上共學,不但是學生受先生的教育,先生也受學生的教育。這里我們要反對兩种不正确的傾向:一种是將教与學的界限完全泯除,否定了教師領導作用的錯誤傾向;另一种是只管教,不問學生興趣,不注意學生所提出的問題之錯誤傾向。 《育才學校教育綱要草案》 1943年4月《行知教育論文選集》 《陶行知文集》第676頁 四、集体生活 真的集体生活必須有共同目的,共同認識,共同參加,而這共同目的,共同認識和共同參加,不可由單個的團体孤立的建樹起來。否則,又會變成孤立的生活,孤立的教育,而不能充分發揮集体的精神。 《育才學校創辦旨趣》 1951年4月《育才學校》 《陶行知文集》第666頁 育才學校的集体生活必須保持合理、進步与丰富,而欲保持它的合理、進步与丰富,則有兩個重要的管理條件:(一)与社會發展的聯系,与整個世界的溝通。(二)在集体之下,發展民主,看重個性。 《育才學校育綱要草案》 1943年4月《行知教育論文選集》 《陶行知文集》第671頁 集体生活是儿童之自我向社會化道路發展的重要推動力;為儿童心理正常發展所必需。一個不能獲得這种正常發展的儿童,可能終其身只是一個悲劇。 集体生活可以逐漸培養一個人的集体精神。這是克服個人主義,英雄主義及悲觀懦性思想的有效藥劑…… 集体生活是用眾人的力量集体地創造合理的生活;以這种丰富、進步而又合理的生活之血液來滋養儿童,以集体生活之不斷的自新創造的過程來教育儿童。 《育才學校教育綱要草案》 1943年4月《行知教育論文選集》 《陶行知文集》第671頁 育才學校的集体生活包括著如下几种生活:(一)勞動生活;(二)健康生活;(三)政治生活;(四)文化生活。 《育才學校教育綱要草案》 1943年4月《行知教育論文選集》 《陶行知文集》第671頁 集体生活不僅僅是大家聚在一塊過日常生活。我們要想丰富集体生活在教育之上意義,必須使它包括三种要素:(一)為集体自治;(二)為集体探討;(三)為集体創造。 《育才二周歲前夜》1941年6月 1951年4月《育才學校》 《陶行知文集》第707頁 一個集体能不能穩固,是否可以興盛起來?就要看每一個集体的組成分子,能不能顧到公德、衛護公德,來衡量它。如果一個集体的組成分子,人人以公德為前提,注意著每一個行動,則這一集体,必然是日益穩固,日益興盛起來。否則,我數人只顧個人私利,不顧集体利益,則這個集体的基礎必然動搖,并且一定是要衰敗下去!要不然,就只有把這些不顧公德的分子清除出這個集体,這個集体才有轉向生机的希望。 《每天四問》 1951年4月《育才學校》 《陶行知文集》第723頁 五、自治自強 “學生自治是學生結起團体來,大家學習自己管理自己的手續。”從學校這方面說,就是“為學生預備种种机會,使學生能夠大家組織起來,養成他們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 《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 1919年10月《新教育》2卷2期 《陶行知文集》第18頁 專制國所需要的公民,是要他們有被治的習慣;共和國所需要的公民,是要他們有共同自治的能力。中國既號稱共和國,當然要有能夠共同自治的公民。想有能夠共同自治的公民,必先有能夠共同自治的學生。 《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 1919年10月《新教育》2卷2期 《陶行知文集》第19頁 學習自治,若辦得妥當,可算是實驗的修身,實驗的倫理。全校就是修身倫理的實驗室。 《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 1919年10月《新教育》2卷2期 《陶行知文集》第20頁 有的時候學生自己共同所立的法,比學校所立的更加近情,更加易地,而這种法律的力量,也更加深入人心。 《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 1919年10月《新教育》2卷2期 《陶行知文集》第21頁 修身倫理一類的學問,最應注意的,在乎實行;但是現今學校中所通行的修身倫理,很少實行的机會;即或有之,亦不過練習儀式而已。所以嘴里講道德,耳朵听道德,而所行所為卻不能合乎道德的標准,無形無影當中,把道德与行為分而為二,若起除去這种弊端,非給學生种种机會,練習道德的行為不可。 《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 1919年10月《新教育》2卷2期 《陶行知文集》第20頁 我們的行為,究竟應該對誰負責?對于少數教職員負責呢?還是要對全校負責呢?按照舊的方法,學生有過失,都責成少數職員監察糾正,其弊病有兩种:第一种是少數教職員在的時候,就規規矩矩,不在的時候,就肆行無忌;第二种是大家學生以為既有職員負責,我們何必多事,縱然看見同學為非,也只好嚴守中立。這是大多數的學生所抱持的態度。所以一人司法,大家避法。我們要想大家守法,就須使各人的行為,對于大家負責。換句話說,就是要共同自治。 《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 1919年10月《新教育》2卷2期 《陶行知文集》第21頁 我們德育上的發展,全靠著遇了困難問題的時候,有自己解決的机會,就長進了一層判斷的經驗。問題自己解決得愈多,則經驗愈丰富。若是別人代我解決問題,縱然暫時結束,經驗卻也被旁人拿去了。所以在保育主義之下,只能產生缺乏經驗的學生,若想經驗丰富,必須自負解決問題的責任。 《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 1919年10月《新教育》2卷2期 《陶行知文集》21頁 學生自治,不是自由行動,乃是共同治理;不是打消規則,乃是大家立法守法;不是放任,不是和學校宣布獨立,乃是練習自治的道理。 《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 1919年10月《新教育》2卷2期 《陶行知文集》18頁 自立不是孤高,不是自掃門前雪。我們不但是一個人并且是一個人中人。人与人的關系是建筑在互助的友誼上,凡是同志,都是朋友,便當互助。倘不互助,就不是朋友,便不是同志。 《曉庄三歲敬告同志書》 1930年3月《鄉村教師》第7期 《陶行知文集》第259頁 中國社會對于小孩的教育普遍只有兩個階段,一是全然依賴;二是忽然自立。這中間缺少漸進的橋梁。倘若成人突遇變故,小孩失其所依,這是多么難受的痛苦啊! 《儿子教學做之一課》(上) 1932年《齋夫自由談》 《陶行知文集》第335頁 育才學校要養成儿童之自我教育精神;除跟教師學外,還跟伙伴學,跟民眾學,走向圖書館去學,走向社會与自然界去學。他還可以熱烈地參加集團生活,但同時又可以冷靜地思考問題。 《育才學校教育綱要草案》 1943年4月《行知教育論文選集》 《陶行知文集》第675頁 生活、工作、學習,倘使都能自動,則教育之收效定能事半功倍。所以我們特別注意自動力之培養,使它貫徹于全部的生活工作學習之中。自動是自覺的行動,而不是自發的行動。自發的行動是自然而然的原始行動,可以不學而能。自覺的行動,需要适當的培養而后可以實現,故自動不与培養對立,相反的自動有待于正确的培養。……我們的根本方針,是要在自動上培養自動力。每人學治一事,不使重复而均勞逸。尋常治學之人与治事之人常常相輕,現在治學之人學治一事,則治事亦治學了。再因一般治事之人,為治事而治事,不免注解于事務主義,倘從小即養成其為治學而治事之態度,則兩受其益了。 《育才二周歲前夜》 1915年4月《育才學校》 《陶行知文集》第712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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