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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四)




  曉角

  近年的期刊有《越風》〔2〕,撰人既非全是越人,所談也非盡屬越事,殊不知其命名之所以然。自然,今年是必須痛罵貳臣和漢奸的,十七期中,有高越天先生作的《貳臣漢奸的丑史和惡果》,第一節之末云:“明朝頗崇气節,所以亡國之際,忠臣義烈,殉節不屈的多不胜計,實為我漢族生色。但是同時漢奸貳臣,卻也不少,最大漢奸吳三桂,貳臣洪承疇,這兩個沒廉恥的東西,我們今日聞名,還須掩鼻。其實他們在當時昧了良心努力討好清廷,結果還是‘鳥盡弓藏,兔死狗烹’,真是愚不可及,大漢奸的下場尚且如此,許多次等漢奸,結果自更屬可慘。……”

  后又据《雪庵絮墨》〔3〕,述清朝對于開創功臣,皆配享太廟,然無漢人之耿精忠,尚可喜,吳三桂,洪承疇〔4〕四名,洪且由乾隆列之《貳臣傳》〔5〕之首,于是誡曰:“似這樣丟臉的事情,我想不獨含怨泉下的洪經略要大吃一惊,凡一班吃里爬外,槍口向內的狼鼠之輩,讀此亦當憬然而悟矣。”

  這种訓誡,是反問不得的。倘有不識時務者問:“如果那時并不‘鳥盡弓藏,兔死狗烹’〔6〕,而且漢人也配享太廟,洪承疇不入《貳臣傳》,則將如何?”我覺得頗費唇舌。

  因為衛國和經商不同,值得与否,并不是第一著也。CC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六年十月五日《中流》半月刊第一卷第三期。

  〔2〕《越風》小品文半月刊,國民党御用文人黃萍蓀編輯,一九三五年十月在杭州創刊。

  〔3〕《越風》半月刊第十七期(一九三六年七月三十日)所載高越天的原文說:“如《雪庵絮墨》載:‘清之入關,漢族功最重者,武臣當推耿、尚、吳三藩王,文臣則以洪經略承疇為第一。按報功酬庸之旨,上述四人應列廟享,或入祠祭。而吾詳考之結果,則太廟東西兩廡,以及賢良、功臣、昭忠等祠,皆無此四公大名……而洪大經略……宣付國史館列入功臣傳之事跡,經康、雍兩朝之久,驟然被高宗特旨提出榮升為《貳臣傳》中第一名。’”《雪庵絮墨》,當時上海《大公報》副刊連載的專欄文章。

  〔4〕耿精忠(?—1682)清漢軍正黃旗人。康熙間襲爵為靖南王,鎮守福建;康熙十三年(1674)起兵響應吳三桂反清,后又降清,被處死。尚可喜(1604—1676),遼東(今遼宁遼陽)人。崇禎間為副總兵,后降清,屬漢軍鑲藍旗,從清兵入關,封平南王,鎮守廣州;后因其子之信響應吳三桂反清,他憂急而死。吳三桂(1612—1678),高郵(今屬江蘇)人。崇禎間為遼東總兵。李自成攻克北京后,他引清兵入關,受封為平西王,鎮壓川、陝農民軍,俘殺南明永歷帝,鎮守云南,与耿、尚同為清初“三藩”。康熙十二年(1673)清廷下令撤藩,吳三桂起兵反清,康熙十七年在衡州稱帝,不久病死。洪承疇(1593—1665),福建南安人。崇禎間任薊遼總督,抵御清軍,兵敗降清,后隨清軍入關,在南京總督軍務,鎮壓江南抗清義軍,順治十年(1653)受任七省經略,鎮壓各部農民軍。清初開國規制,多出其手。〔5〕《貳臣傳》十二卷,清高宗(乾隆)敕編,載投降清朝的明朝官員一百二十五人的事跡。洪承疇列入該書卷三之首,尚可喜列入卷二之六。吳三桂和耿精忠分別列入《逆臣傳》卷一之首和卷二之六。

  〔6〕“鳥盡弓藏,兔死狗烹”語出《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蜚(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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