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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婦女解放




  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2〕女子与小人歸在一類里,但不知道是否也包括了他的母親。后來的道學先生們,對于母親,表面上總算是敬重的了,然而雖然如此,中國的為母的女性,還受著自己儿子以外的一切男性的輕蔑。

  辛亥革命后,為了參政權,有名的沈佩貞〔3〕女士曾經一腳踢倒過議院門口的守衛。不過我很疑心那是他自己跌倒的,假使我們男人去踢罷,他一定會還踢你几腳。這是做女子便宜的地方。還有,現在有些太太們,可以和闊男人并肩而立,在碼頭或會場上照一個照相;或者當汽船飛机開始行動之前,到前面去敲碎一個酒瓶〔4〕(這或者非小姐不可也說不定,我不知道那詳細)了,也還是做女子的便宜的地方。此外,又新有了各樣的職業,除女工,為的是她們工錢低,又听話,因此為厂主所樂用的不算外,別的就大抵只因為是女子,所以一面雖然被稱為“花瓶”,一面也常有“一切招待,全用女子”的光榮的廣告。男子倘要這么突然的飛黃騰達,單靠原來的男性是不行的他至少非變狗不可。

  這是五四運動后,提倡了婦女解放以來的成績。不過我們還常常听到職業婦女的痛苦的呻吟,評論家的對于新式女子的譏笑。她們從閨閣走出,到了社會上,其實是又成為給大家開玩笑,發議論的新資料了。

  這是因為她們雖然到了社會上,還是靠著別人的“養”;要別人“養”,就得听人的嘮叨,甚而至于侮辱。我們看看孔夫子的嘮叨,就知道他是為了要“養”而“難”,“近之”“遠之”都不十分妥帖的緣故。這也是現在的男子漢大丈夫的一般的歎息。也是女子的一般的苦痛。在沒有消滅“養”和“被養”的界限以前,這歎息和苦痛是永遠不會消滅的。這并未改革的社會里,一切單獨的新花樣,都不過一塊招牌,實際上和先前并無兩樣。拿一匹小鳥關在籠中,或給站在竿子上,地位好象改變了,其實還只是一樣的在給別人做玩意,一飲一啄,都听命于別人。俗語說:“受人一飯,听人使喚”,就是這。所以一切女子,倘不得到和男子同等的經濟權,我以為所有好名目,就都是空話。自然,在生理和心理上,男女是有差別的;即在同性中,彼此也都不免有些差別,然而地位卻應該同等。必須地位同等之后,才會有真的女人和男人,才會消失了歎息和苦痛。

  在真的解放之前,是戰斗。但我并非說,女人應該和男人一樣的拿槍,或者只給自己的孩子吸一只奶,而使男子去負擔那一半。我只以為應該不自苟安于目前暫時的位置,而不斷的為解放思想,經濟等等而戰斗。解放了社會,也就解放了自己。但自然,單為了現存的惟婦女所獨有的桎梏而斗爭,也還是必要的。

  我沒有研究過婦女問題,倘使必須我說几句,就只有這一點空話。

  十月二十一日。

  BB

  〔1〕本篇最初曾否發表于報刊,未詳。

  〔2〕這段話見《論語·陽貨》。

  〔3〕沈佩貞浙江杭州人,辛亥革命時組織“女子北伐隊”,民國初年曾任袁世凱總統府顧問。

  〔4〕這是西方傳入的一种儀式,叫擲瓶禮:在船艦、飛机首航前,由官眷或女界名流將一瓶系有彩帶的香檳酒在船身或机身上擲碎,以示祝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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