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复辟論
(1916年5月)
余在軍中既月余,外事稍梗絕,顧聞諸道路,謂海上一二耆舊,頗有持清帝复辟論
者,以為今日安得复有此不詳之言,輒付諸一笑。既而讅果有倡之而和之者,于是乎吾
不能無言也。
就最淺近最直捷之事理言之:今茲國人所為踔厲奮發,出万死不顧一生之計以相爭
者,豈不曰反對帝制乎哉?反對帝制云者,謂無人焉而可帝,非徒曰義不帝袁而已。若
曰中國宜有帝,而所爭者乃在帝位之屬于誰何,則是承認籌安會發生以后,十二月十三
日下令稱帝以前,凡袁世凱所作所為,皆出于謀國之忠,其卓識偉畫,乃為舉國所莫能
及。而楊F之《君憲救國論》,實為懸諸日月不刊之書。然則耆舊諸公,何不以彼時挺
身為請愿代表,与彼輩作桴鼓應?至討論帝位誰屬之時,乃异軍突起,為故君請命,此
豈不堂堂丈夫也哉。顧乃不然,當籌安會炙手可熱,全國人痛憤欲絕時,袖手以觀望成
敗;今也數省軍民為“帝制”二字斷吭絕脰者相續,大憝尚盤踞京師,陷賊之境宇未复
其半,面逍遙河上之耆舊,乃忽仰首伸眉,論列是非,与眾為仇,助賊張目。吾既惊其
顏之厚,而轉不測其居心之何等也。
夫謂立國之道,凡帝制必安,凡共和必危,無論其持之決不能有故,言之決不能成
理也,就讓十步、百步,謂此說在學理上有圓滿之根据,尤當視民情之所向背如何。國
体違反民情而能安立,吾未之前聞。今試問:全國民情為趨向共和乎,為趨向帝制乎?
此無待吾詞費,但觀數月來國人之一致反對帝制,已足立不移之鐵證。今夢想复辟者,
若謂國体無須以民情為基礎耶,愚悍至于此极,吾實無理以喻之;若猶承認國体民情當
相依為命耶,則其立論之前提,必須先認定恢复帝制為實出于全國之民意。果爾,則今
日國人所指斥袁世凱偽造民意之种种罪狀,應為架空誣謗,袁固無罪,而討袁者乃當從
反坐。故复辟論非他,質言之,則党袁論而已,附逆論而已。
复辟論者惟一之論据曰:共和國必以武力爭總統也,曰:
非君主國不能有責任內閣也。此种微言大義,則籌安六君子之領袖楊F者,實于半
年前發明之。楊F之言曰:“非立憲不能救國,非君主不能立憲。”吾欲問國人,楊F
“非君主不能立憲”一語,是否猶有辨駁之价值?然則等而下之,彼拾楊F唾余以立論
者,是否猶有辨駁之价值?以此种駁論費吾筆墨,筆墨之冤酷,蓋莫甚矣。但既已不能
自己于言,則請為斬釘截鐵之數語,以普告新舊籌安兩派之諸君子。(复辟派所著論題
曰《籌安定策》,故得名之曰“籌安新派”。)曰:國家能否立憲,惟當以兩條件為前
提:其一問軍人能否不干預政治,其二問善良之政党能否成立。今新舊籌安派之說,皆
謂中國若行共和,必致常以武力爭總統,而責任內閣必不能成立。其前提豈不以今后中
國之政治,常為武力所左右,而國會与政府皆不能循正軌以完其責也。如其然也,則易
共和而為君主,而國中豈其遂可不設一統兵之人?在共和國体之下,既敢于挾其力以爭
總統;在君主國体之下,曷為不可挾其力以臨內閣?彼固不必爭內閣之一席也,實將奴
視內閣而頤使之。彼時當總理大臣之任者,其為婦于十數惡姑之間,試問更有何憲法之
可言?是故今后我國軍人之態度,若果如籌安兩派之所推定,則名雖共和,不能立憲固
也,易為君主,又豈能立憲者?复次,責任內閣以國會為性命,國會以政党為性命。政
党而腐敗耶,亂暴耶,在共和國体之下,其惡影響固直接及于國會,而間接及于內閣,
易以君主,結果亦复同一。彼時當總理大臣之任者,等是窮于應付,而又何有憲法之可
言?是故今后我國政客之程度,若果如籌安兩派之所推定,則名雖共和,不能立憲固也,
易為君主,又豈能立憲者?反是而軍人能戢其野心,政客能軌于正道,在君主國体之下,
完全責任內閣固能成立;在共和國体之下,完全責任內閣又曷為不能成立?君主國憲法
可以為元首無責任之規定,共和國憲法獨不可以為同一之規定耶?若謂憲法之規定,不
足為保障,則共和憲法固隨時可成具文,即君主憲法又安往不為廢紙?信如是也,則我
國人惟當俯首貼耳,佇候外國之入而統治,此乃我國民能否建國之問題,而非复國体孰
优孰劣之問題矣。
抑吾更有一言:今之倡复辟論者,豈不曰惓怀故主也?使誠有愛護故主之心,則宜
厝之于安,而勿厝之于危。有史以來,帝天下者,凡几姓矣,豈嘗見有不覆亡之皇統?
辛亥之役,前清得此下場,亦可謂自古帝王家未有之奇福。今使复辟論若再猖獗,安保
移國之大盜不翦除之,以絕人望。又不然者,复辟果見諸事實,吾敢懸眼國門,以睹相
續不斷之革命。死灰复燃,人將溺之。諸公亦何仇于前清之胤,而必蹙之于無□類而始
為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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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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