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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別怕改。改亦有道:謹据個人經驗,說點不一定是竅門的竅門儿。 改有大小,先說小改:寫成一篇或一段須檢查:有無不必要的“然而”、“所以”等等,設法刪減。這种詞儿用得太多,文筆即缺乏簡勁,宜加控制。 往往因一字一詞欠妥,屢屢改動,總難滿意,感到苦悶。對此,應勿老在一兩個字上打轉轉,改改句子吧。改句子,可能躲過那一兩個字去。故曰:字改不好,試去改句。同樣地,句改不好,則試改那一段。此法用于韻文,更為有利。寫韻文,往往因押韻困難,而把“光榮”改為“榮光”,或“雄壯”改為“壯雄”,甚至用“把話云”,“馬走戰”來敷衍。其實,改一改全句,頗可以避免此病。 泛泛的形容使文章無力,不如不用。文字有色彩,不仗著多用一些人云亦云的形容,那反叫人家看出作者的想像貧乏。要形容就應力求出色,否則宁可不形容,反覺朴實。 有時候,字句都沒有大毛病,而讀起來不夠味儿。應把全文細讀一遍,找出原因。文章正如一件衣服,非處處合适,不能顯出風格。一篇文章有個情調,若用字造句不能盡与此情調一致,即難美好。一篇說理的文章,須簡洁明确,一篇抒情的文章,須秀麗委婉。我們須朝著文章情調去選字造句,從頭至尾韻味一致,不能忽此忽彼。盡管有很好的句子,若与全篇情調不諧,也須狠心割愛,毫不敷衍。是呀,假若在咱們的藍布制服上,繡上兩朵大花,恐怕适足招笑,不如不繡。 以言大改,則通篇寫完,須看看可否由三千字縮減到二千字左右。若可能,即當重新另寫一遍,務去枝冗,以期精煉。若只東改一字,西刪一句,無此效也。初稿寫得長,不算毛病。但別舍不得刪改。 還須看看文体合适与否。本是一篇短文,但乏親切之感,若改用書札体,效果也許更好,即應另寫。再往大些說:有的人寫了几部劇本,都不出色。后來,改寫小說,倒成功了。同一題材,頗可試用不同的文体去試試。個人的長處往往由勤學苦練,多方面試驗,才能發現,不要一棵樹吊死人。 載一九六一年《上海文學》七月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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