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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鼠齋雜談



  一 戒酒

  并沒有好大的量,我可是喜歡喝兩杯儿。因吃酒,我交下許多朋友——這是酒的最可愛處。大概在有些酒意之際,說話作事都要比平時豪爽真誠一些,于是就容易心心相印,成為莫逆。人或者只在“喝了”之后,才會把專為敷衍人用的一套生活八股拋開,而敢露一點鋒芒或“謬論”——這就減少了我臉上的俗气,看著紅扑扑的,人有點樣子!
  自從在社會上作事至今的廿五六年中,雖不記得一共醉過多少次,不過,隨便的一想,便頗可想起“不少”次丟臉的事來。所謂丟臉者,或者正是給臉上增光的事,所以我并不后悔。酒的坏處并不在撒酒瘋,得罪了正人君子——在酒后還無此膽量,未免就太可怜了!酒的真正的坏處是它傷害腦子。
  “李白斗酒詩百篇”是一位詩人贈另一位詩人的夸大的諛贊。据我的經驗,酒使腦子麻木、遲鈍、并不能增加思想產物的產量。即使有人非喝醉不能作詩,那也是例外,而非正常。在我患貧血病的時候,每喝一次酒,病便加重一些;未喝的時候若患頭“昏”,喝過之后便改為“暈”了,那妨礙我寫作!
  對腸胃病更是死敵。去年,因醫治腸胃病,醫生嚴囑我戒酒。從去歲十月到如今,我滴酒未入口。
  不喝酒,我覺得自己象啞吧了:不會嚷叫,不會狂笑,不會說話!啊,甚至于不會活著了!可是,不喝也有好處,腸胃舒服,腦袋昏而不暈,我便能天天寫一二千字!雖然不能一口气吐出百篇詩來,可是細水長流的寫小說倒也保險;還是暫且不破戒吧!

  二 戒煙

  戒酒是奉了醫生之命,戒煙是奉了法弊的命令。什么?劣如“長刀”也賣百元一包?老子只好咬咬牙,不吸了!
  從廿二歲起吸煙,至今已有一世紀的四分之一。這廿五年養成的習慣,一旦戒除可真不容易。
  吸煙有害并不是戒煙的理由。而且,有一切理由,不戒煙是不成。戒煙憑一點“火儿”。那天,我只剩了一支“華麗”。一打听,它又長了十塊!三天了,它每天長十塊!我把這一支吸完,把煙灰碟擦干淨,把洋火放在抽屜里。我“火儿”啦,戒煙!
  沒有煙,我寫不出文章來。廿多年的習慣如此。這几天,我硬撐!我的舌頭是木的,嘴里冒著各种滋味的水,嗓門子發痒,太陽穴微微的抽著疼!——頂要命的是腦子里空了一塊!不過,我比煙要更厲害些:盡管你小子給我以各樣的毒刑,老子要挺一挺給你看看!
  毒刑夾攻之后,它派來會花言巧語的小鬼來勸導:“算了吧,也總算是個老作家了,何必自苦太甚!況且天气是這么熱;要戒,等到秋涼,總比較的要好受一點呀!”
  “去吧!魔鬼!咱老子的一百元就是不再買又霉、又臭、又硬、又傷天害理的紙煙!”
  今天已是第六天了,我還撐著呢!長篇小說沒法子繼續寫下去;誰管它!除非有人來說:“我每天送你一包‘駱駝’,或廿支‘華福’,一直到抗戰胜利為止!”我想我大概不會向“人頭狗”和“長刀”什么的投降的!

  三 戒茶

  我既已戒了煙酒而半死不活,因思莫若多加几种,爽性快快的死了倒也干脆。
  談再戒什么呢?
  戒葷嗎?根本用不著戒,与魚不見面者已整整二年,而豬羊肉近來也頗疏遠。還敢說戒?平价之米,偶而有點油肉相佐,使我絕對相信肉食者“不鄙”!若只此而戒除之,則腹中全是平价米,而人也決變為平价人,可謂“鄙”矣!不能戒葷!
  必不得已,只好戒茶。
  我是地道中國人,咖啡、蔻蔻、汽水、啤酒,皆非所喜,而獨喜茶。有一杯好茶,我便能万物靜觀皆自得。煙酒雖然也是我的好友,但它們都是男性的——粗莽,熱烈,有思想,可也有火气——未若茶之溫柔,雅洁,輕輕的刺戟,淡淡的相依;茶是女性的。
  我不知道戒了茶還怎樣活著,和干嗎活著。但是,不管我愿意不愿意,近來茶价的增高已教我常常起一身小雞皮疙瘩!
  茶本來應該是香的,可是現在卅元一兩的香片不但不香,而且有一股子咸味!為什么不把咸蛋的皮泡泡來喝,而單去買咸茶呢?六十元一兩的可以不出咸味,可也不怎么出香味,六十元一兩啊!誰知道明天不就又長一倍呢!
  恐怕呀,條也得戒!我想,在戒了茶以后,我大概就有資格到西方极樂世界去了——要去就抓早儿,別把罪受夠了再去!想想看,茶也須戒!

  四 貓的早餐

  多鼠齋的老鼠并不見得比別家的更多,不過也不比別處的少就是了。前些天,柳條包內,棉袍之上,毛衣之下,又生了一窩。
  沒法不養只貓子了,雖然明知道一買又要一筆錢,“養”也至少須費些平价米。
  花了二百六十元買了只很小很丑的小貓來。我很不放心。單從身長与体重說,廚房中的老一輩的老鼠會一日咬兩只這樣的小貓的。我們用麻繩把咪咪拴好,不光是怕它跑了,而是怕它不留神碰上老鼠。
  我們很怕咪咪會活不成的,它是那么瘦小,而且終日那么團著身哆哩哆嗦的。
  人是最沒辦法的動物,而他偏偏愛看不起別的動物,替它們擔憂。
  吃了几天平价米和煮包谷,咪咪不但沒有死,而且歡蹦亂跳的了。它是個鄉下貓,在來到我們這里以前,它連米粒与包谷粒大概也沒吃過。
  我們總覺得有點對不起咪咪——沒有魚或肉給它吃,沒有牛奶給它喝。貓是食肉動物,不應當吃素!
  可是,這兩天,咪咪比我們都要闊綽了;人才真是可怜虫呢!昨天,我起來相當的早,一開門咪咪驕傲的向我叫了一聲,右爪按著個已半死的小老鼠。咪咪的旁邊,還放著一大一小的兩個死蛙——也是咪咪咬死的,而不屑于去吃,大概死蛙的味道不如老鼠的那么香美。
  我怔住了,我須戒酒,戒煙、戒茶、甚至要戒葷,而咪咪——會有兩只蛙,一只老鼠作早餐!說不定,它還許已先吃過兩三個蚱蜢了呢!

  五 最難寫的文章

  或問:什么文章最難寫?
  答:自己不愿意寫的文章最難寫。比如說:鄰居二大爺年七十,無疾而終。二大爺一輩子吃飯穿衣,喝兩杯酒,与常人無异。他沒立過功,沒立過言。他少年時是個連模樣也并不惊人的少年,到老年也還是個平平常常的老人,至多,我只能說他是個安分守己的好公民。可是,文人的災難來了!二大爺的儿子——大學畢業,現在官居某机關科員——送過來訃文,并且誠懇的請賜輓詞。我本來有兩句可以贈給一切二大爺的輓詞:“你死了不能再見,想起來好不傷心!”可是我不敢用它來搪塞二大爺的科員少爺,怕他說我有意侮辱他的老人。我必須另想几句——近鄰,天天要見面,假若我決定不寫,科員少爺會惱我一輩子的。可是,老天爺,我寫什么呢?
  在這很為難之際,我真佩服了從前那些專憑作輓詩壽序掙吃飯的老文人了!你看,還以二大爺這件事為例吧,差不多除了扯謊,就簡直沒法寫出一個字。我得說二大爺天生的聰明絕頂,可是還“別”說他雖聰明絕頂,而并沒著過書,沒發明過什么東西,和他在算錢的時候總是脫了襪子的。是的,我得把別人的長處硬派給二大爺,而把二大爺的短處一字不題。這不是作詩或寫散文,而是替死人來騙活人!我寫不好這种文章,因為我不喜歡扯謊。
  在輓詩与壽序等而外,就得算“九一八”,“雙十”与“元旦”什么的最難寫了。年年有個元旦,年年要寫元旦,有什么好寫呢?每逢接到報館為元旦增刊征文的通知,我就想這樣回复:“死去吧!省得年年教我吃苦!”可是又一想,它死了豈不又須作輓聯啊?于是只好按住心頭之火,給它拼湊几句——這不是我作文章,而是文章作我!說到這里,相應提出:“救救文人!”的口號,并且希望科員少爺与報館編輯先生网開一面,叫小子多活兩天!

  六 最可怕的人

  我最怕兩种人:第一种是這樣的——凡是他所不會的,別人若會,便是罪過。比如說:他自己寫不出幽默的文字來,所以他把幽默文學叫作文藝的膿汁,而一切有幽默感的文人都該加以破坏抗戰的罪過。他不下一番工夫去考查考查他所攻擊的東西到底是什么,而只因為他自己不會,便以為那東西該死。這是最要不得的態度,我怕有這种態度的人,因為他只會破坏,對人對己都全無好處。假若他作公務員,他便只有忌妒,甚至因忌妒別人而自己去作漢奸;假若他是文人,他便也只會忌妒,而一天到晚浪費筆墨,攻擊別人,且自鳴得意,說自己頗會批評——其實是扯淡!這种人亂罵別人,而自己永不求進步;他污穢了批評,且使自己的心里堆滿了塵垢。
  第二种是無聊的人。他的心比一個小酒盅還淺,而面皮比牆還厚。他無所知,而自信無所不知。他沒有不會干的事,而一切都莫名其妙。他的談話只是運動運動唇齒舌喉,說不說与听不听都沒有多大關系。他還在你正在工作的時候來“拜訪”。看你正忙著,他赶快就說,不耽誤你的工夫。可是,說罷便安然坐下了——兩個鐘頭以后,他還在那儿坐著呢!他必須談天气,談空襲,談物价,而且隨時給你教訓:“有警報還是躲一躲好!”或是“到八月節物价還要漲!”他的這些話無可反駁,所以他會百說不厭,視為真理。我真怕這种人,他耽誤了我的時間,而自殺了他的生命!

  七 衣

  對于英國人,我真佩服他們的穿衣服的本領。一個有錢的或善交際的英國人,每天也許要換三四次衣服。開會,看賽馬,打球,跳舞……都須換衣服。据說:有人曾因穿衣脫衣的麻煩而自殺。我想這個自殺者并不是英國人。英國人的忍耐性使他們不會厭煩“穿”和“脫”,更不會使他們因此而自殺。
  我并不反對穿衣要整洁,甚至不反對衣服要漂亮美觀。可是,假若教我一天換几次衣服,我是也會自殺的。想想看,系鈕扣解鈕扣,是多么無聊的事!而鈕扣又是那么多,那么不靈敏,那么不起好感,假若一天之中解了又系,系了再解,至數次之多,誰能不感到厭世呢!
  在抗戰數年中,生活是越來越苦了。既要抗戰,就必須受苦,我決不怨天尤人。再進一步,若能從苦中求樂,則不但可以不出怨言,而且可以得到一些興趣,豈不更好呢!在衣食住行人生四大麻煩中,食最不易由苦中求樂,菜根香一定香不過紅燒蹄膀!菜根使我貧血;“獅子頭”卻使我壯如雄獅!
  住和行雖然不象食那樣一點不能將就,可是也不會怎樣苦中生樂。三伏天住在火爐子似的屋內,或金雞獨立的在汽車里擠著,我都想掉淚,一點也找不出樂趣。
  只有穿的方面,一個人确乎能由苦中找到快活。七七抗戰后,由家中逃出,我只帶著一件舊夾袍和一件破皮袍,身上穿著一件舊棉袍。這三袍不夠四季用的,也不夠几年用的。所以,到了重慶,我就添置衣裳。主要的是灰布制服。這是一种“自來舊”的布作成的一下水就一蹶不振,永遠難看。吳組緗先生名之為斯文掃地的衣服。可是,這种衣服給我許多方便——簡直可以稱之為享受!我可以穿著褲子睡覺,而不必擔心褲縫直与不直;它反正永遠不會直立。我可以不必先看看座位,再去坐下;我的寶褲不怕泥土污穢,它原是自來舊。雨天走路,我不怕汽車。晴天有空襲,我的衣服的老鼠皮色便是偽裝。這种衣服給我舒适,因而有親切之感。它和我好象多年的老夫妻,彼此有完全的了解,沒有一點隔膜。我希望抗戰胜利之后,還老穿著這种困難衣,倒不是為省錢,而是為舒服。

  八 行

  朋友們屢屢函約進城,始終不敢動。“行”在今日,不是什么好玩的事。看吧,從北碚到重慶第一就得出“挨擠費”一千四百四十元。所謂挨擠費者就是你須到車站去“等”,等多少時間?沒人能告訴你。幸而把車等來,你還得去擠著買票,假若你擠不上去,那是你自己的無能,只好再等。幸而票也擠到手,你就該到車上去挨擠。這一擠可厲害!你第一要證明了你的确是脊椎動物,無論如何你都能直挺挺的立著。第二,你須證明在進化論中,你确是猴子變的,所以現在你才嘴手腳并用,全身緊張而靈活,以免被擠成象四喜丸子似的一堆肉。第三,你須有“保護皮”,足以使你全身不怕傘柄、胳臂肘、腳尖、車窗,等等的戳、碰、刺、鉤;否則你會遍体鱗傷。第四,你須有不中暑發痧的把握,要有不怕把鼻子伸在有狐臭的腋下而不能動的本事……你須備有的條件太多了,都是因為你喜歡交那一千四百多元的挨擠費!
  我頭昏,一擠就有變成爬虫的可能,所以,我不敢動。
  再說,在重慶住一星期,至少花五六千元;同時,還得耽誤一星期的寫作;兩面一算,使我膽寒!
  以前,我一個人在流亡,一人吃飽便天下太平,所以東跑西跑,一點也不怕賠錢。現在,家小在身邊,一張嘴便是五六個嘴一齊來,于是嘴与膽子乃适成反比,嘴越多,膽子越小!
  重慶的人們哪,設法派小汽車來接呀,否則我是不會去看你們的。你們還得每天給我們一千元零花。煙、酒都無須供給,我已戒了。啊,笑話是笑話,說真的,我是多么想念你們,多么渴望見面暢談呀!

  九 狗

  中國狗恐怕是世界上最可怜最難看的狗。此處之“難看”并不指狗种而言,而是与“可怜”密切相關。無論狗的模樣身材如何,只要喂養得好,它便會長得肥肥胖胖的,看著順眼。中國人窮。人且吃不飽,狗就更提不到了。因此,中國狗最難看;不是因為它長得不体面,而是因為它骨瘦如柴,終年夾著尾巴。
  每逢我看見被遺棄的小野狗在街上尋找糞吃,我便要落淚。我并非是愛作傷感的人,動不動就要哭一鼻子。我看見小狗的可怜,也就是感到人民的貧窮。民富而后貓狗肥。
  中國人動不動就說:我們地大物博。那也就是說,我們不用著急呀,我們有的是東西,永遠吃不完喝不盡哪!哼,請看看你們的狗吧!
  還有:狗雖那么摸不著吃,(外國狗吃肉,中國狗吃糞;在動物學上,据說狗本是食肉獸。)那么隨便就被人踢兩腳,打兩棍,可是它們還照舊的替人們服務。盡管它們餓成皮包著骨,盡管它們剛被主人踹了兩腳,它們還是极忠誠的去盡看門守夜的責任。狗永遠不嫌主人窮。這樣的動物理應得到人們的贊美,而忠誠、義气、安貧、勇敢,等等好字眼都該歸之于狗。可是,我不曉得為什么中國人不分黑白的把漢奸与小人叫作走狗,倒仿佛狗是不忠誠不義气的動物。我為狗喊冤叫屈!
  貓才是好吃懶作,有肉即來,無食即去的東西。洋奴与小人理應被叫作“走貓”。
  或者是因為狗的脾气好,不象貓那樣傲慢,所以中國人不說“走貓”而說“走狗”?假若真是那樣,我就又覺得人們未免有點“軟的欺,硬的怕”了!
  不過,也許有一种狗,學名叫作“走狗”;那我還不大清楚。

  十 帽

  在七七抗戰后,從家中跑出來的時候,我的衣服雖都是舊的,而一頂呢帽卻是新的。那是秋天在濟南花了四元錢買的。
  廿八年隨慰勞團到華北去,在沙漠中,一陣狂風把那頂呢帽刮去,我變成了無帽之人。假若我是在四川,我便不忙于去再買一頂——那時候物价已開始要張開翅膀。可是,我是在北方,天已常常下雪,我不可一日無帽。于是,在宁夏,我花了六元錢買了一頂呢帽。在戰前它公公道道的值六角錢。這是一頂很頑皮的帽子。它沒有一定的顏色,似灰非灰,似紫非紫,似赭非赭,在陽光下,它仿佛有點發紅,在暗處又好似有點綠意。我只能用“五光十色”去形容它,才略為近似。它是呢帽,可是全無呢意。我記得呢子是柔軟的,這頂帽可是非常的堅硬,用指一彈,它噹噹的響。這种不知何處制造的硬呢會我的腦門儿勒出一道小溝,使我很不舒服;我須時時摘下帽來,教腦袋休息一下!赶到淋了雨的時候,它就完全失去呢性,而變成鐵筋洋灰的了。因此,回到重慶以后,我總是能不戴它就不戴;一看見它我就有點害怕。因為怕它,所以我在白象街茶館与友擺龍門陣之際,我又買了一頂毛織的帽子。這一頂的确是軟的,軟得可以折起來,我很高興。
  不幸,這高興又是短命的。只戴了半個鐘頭,我的頭就好象發了火,痒得很。原來它是用野牛毛織成的。它使腦門熱得出汗,而后用那很硬的毛儿刺那張開的毛孔!這不是戴帽,而是上刑!
  把這頂野牛毛帽放下,我還是得戴那頂鐵筋洋灰的呢帽。經雨淋、汗漚、風吹、日晒,到了今年,這頂硬呢帽不但沒有一定的顏色,也沒有一定的樣子了——可是永遠不美觀。每逢戴上它,我就躲著鏡子;我知道我一看見它就必有斯文掃地之感!
  前几天,花了一百五十元把呢帽翻了一下。它的顏色竟自有了固定的傾向,全体都發了紅。它的式樣也因更硬了一些而暫時有了歸宿,它的确有點帽子樣儿了!它可是更硬了,不留神,帽沿碰在門上或硬東西上,硬碰硬,我的眼中就冒了火花!等著吧,等到抗戰胜利的那天,我首先把它用剪子鉸碎,看它還硬不硬!

  十一 昨天

  昨天一整天不快活。老下雨,老下雨,把人心都好象要下濕了!
  有人來問往哪儿跑?答以:嘉陵江沒有蓋儿。鄰家聘女。姑娘有二十二三歲,不難看。來了一頂轎子,她被人從屋中掏出來,放進轎中;轎夫抬起就走。她大聲的哭。沒有鑼鼓。轎子就那么哭著走了。看罷,我想起幼時在鳥市上買鳥。販子從大籠中抓出鳥來,放在我的小籠中,鳥尖銳的叫。
  黃狼夜間將花母雞叼去。今午,孩子們在山坡后把母雞找到。脖子上咬爛,別處都還好。他們主張還燉一燉吃了。我沒攔阻他們,亂世,雞也該死兩道的。
  頭總是昏。一友來,又問:“何以不去打補針?”我笑而不答,心中很生气。
  正寫稿子,友來。我不好讓他坐。他不好意思坐下,又不好意思馬上就走。中國人總是過度的客气。
  友人函告某人如何,某事如何,即答以:“大家肯把心眼放大一些,不因事情不盡合己意而即指為惡事,則人世糾紛可減半矣!”發信后,心中仍在不快。
  長篇小說越寫越不象話,而索短稿者且多,頗郁郁!
  晚間屋冷話少,又戒了煙,呆坐無聊,八時即睡。這是值得記下來的一天——沒有一件痛快事!在這樣的日子,連一句漂亮的話也寫不出!為什么我們沒有偉大的作品哪?哼,誰知道!

  十二 傻子

  在民間的故事与笑話里,有許多許多是講兄弟三個,或姐妹三個,或盟兄弟三個,或女婿三個;第三個必定是傻子,而傻子得到最后的胜利。据說這种結构的公式是世界性的,世界各處都有這樣的故事与笑話。為什么呢?因為人們是同情于弱者的。三弟三妹三女婿既最幼,又最傻,所以必須胜利。
  和許多別种民間故事与笑話的含義一樣,這种同情弱者的表示可也許是“夫子自道也”,這就是說:人民有一肚子委屈而無處去訴,就只好想象出一位“臣包文正”,或北俠歐陽春來,給他們撐一撐腰,吐一口气。同樣的,他們制造出弱者胜利的故事与笑話,也是為了自慰;故事与笑話中的傻子就是他們自己。他們自己既弱且愚,可是他們諷刺了那有勢力,有錢財,与有學問的人,他們感到胜利。
  可是,這种諷刺的胜利到底是否真正的胜利,就不大好說。假若胜利必須是精神上的呢,他們大概可以算得了胜。反之,精神胜利若因無補于實際而算不得胜利,那就不大好辦了。
  在我們的民間,這种傻子胜利的故事与笑話似乎比哪一國都多。我不知道,我應當慶祝他們已經得到胜利,還是應當把我的“怪難過的”之感告訴給他們。

  載一九四四年九月一、九、十五、二十三日,十一月五、十一、十五、二十日,十二月十、十五、十九、二十四日《新民報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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