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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3世紀:知識分子的成熟及其問題(1)



  13世紀概況

  13世紀是大學的世紀,因為這是一個社團組織的世紀。在每一個城市里,只要某一職業有大量的人,這些人就會組織起來,以便保護他們的利益,以及引入有利于自己的壟斷机制。這是城市發展的机构化階段,在這個階段里城鎮地區贏得的政治自由和在商業領域中獲得的地位,都反映在社團組織里。自由在這里是一個雙重含義的概念:獨立還是特權?這一含義的雙重性同樣表現在大學社團里。凡是它加強的東西,聯合的組織隨即使它們僵化。作為對一种進步的追隨与認可,它們突然顯現出來,隨即陷入衰敗之中。這种情況也适用于13世紀的大學,它們沒有超出一般的常規。人口的增長已達到高峰,但隨后的發展比較緩慢,信奉基督教的居民很快不再增加。大規模的墾荒浪潮,為養活過剩的人口獲得了必要的土地,它曾一度遍及各地,隨后又停頓下來。建筑的熱情,替那些為新精神所鼓舞的基督教徒,建成了一個新的教堂网絡,但偉大的天主教時代隨著這個世紀而告終了。大學的繁榮依据同樣的圖式發生了變化:波倫亞、巴黎、牛津再也沒有那么多的教師和學生;而大學的“方法”——經院哲學,除了阿爾貝都·馬格努斯、哈勒的亞歷山大、羅杰爾·培根、圣波納梵圖拉和圣托馬斯·阿奎那,不再給自己建造更加燦爛奪目的丰碑。
  知識分子在城市國家里贏得了自己的地位,但在自己面臨的各种可能性前面,仍表現出無力為未來作出抉擇。
  在一系列危机中,人們可能把它們當作成長的危机,而實際上它們是成熟的標志,知識分子把許多革新的机會輕易錯過,而是去适應社會結构和知識風尚,并在其中逐漸停頓下來。
  大學社團組織的起源,正如其他職業的社團組織那樣,常常很難弄清楚。它們靠積累的成果通過每次都提供了可能的偶然事件,慢慢地組織成功。這些成果經常在事后才以規章制度的方式固定下來。我們并不全然知道,我們所舉的例子是否确實是最早的事例。這是不足為奇的。各大學在它們出現的城市里,由于它們成員的數量与質量,是一种令其他勢力感到不安的力量的表現。它們在有時与教會勢力,有時与世俗勢力開展的斗爭中,獲得了自主權。

  反對教會勢力

  首先是反對教會勢力的斗爭。大學成員是教士,地方上的主教把他們看成是自己的部屬。教學從屬于教會。學校的領導人,即大主教,早就把這方面的事務委托給一個下屬,13世紀一般稱為“校董”(scholasticus),而今逐漸更多地叫“總監”。他是不情愿放棄他的權威的。但在這一權威不再有絕對威力的地區,在修道院占有強大的教育地位的地區,教會勢力再次成為大學社團組織的反對者。文化畢竟是信仰的問題,主教堅持要對文化進行控制。
  1213年在巴黎,大學總監事實上失去了頒發執照即授課准許證的特權。這一權力轉移到大學教師手中。1219年,在托缽修會的教士進入大學之際,大學總監試圖反對這一權力上的更換。結果他失去了他最后一點權力。從1301年起,他甚至不再是學校行政上的領導。在1229到1231年的大罷課期間,主教被剝奪了對大學的管轄權。
  在牛津,居住在120英里外的林肯大主教,越過他的大學總監,主掌學校行政,而奧瑟尼修道院院長和圣弗里茨瓦德修道院副院長只是擔任名譽職位。但不久這位總監被大學所接受,他由大學選舉,成為大學的而不是主教的中間人。
  波倫亞的情況复雜一些。教會長期以來對被當作世俗事務看待的法律教學不聞不問。直到1219年,波倫亞的副主教才接任大學主席一職;看來他行使的就是大學總監的職權,有時候也就被稱為總監。但事實上他的權威在大學圍牆之外,他滿足于主持學位授予儀式,和對教職員們遭到的侮辱表示寬宥。

  反對世俗勢力

  另一方面是反對世俗勢力的斗爭,首先是反對王室的斗爭。統治者曾試圖取得對社團組織的控制,它們將為他們的王國帶來財富和聲名,同時它們也是對大小官吏進行教育的場所。他們希望像對自己領地上的居民那樣,對自己王國里的城市大學成員行使自己的權威,通過13世紀王權的進一步集中,他們的臣民已更切身地感受到了這种權威。
  在巴黎,大學的自主權是在1229年學生与國王的警察發生流血沖突以后才終于獲得的。在這場爭斗中,許多學生被國王的衛隊殺死,巴黎大學大部分人員參加罷課,并撤往奧爾良。有兩年之久的時間,巴黎几乎沒有再開任何課程。直到1231年“圣者”路易九世和卡斯蒂林的比安卡鄭重承認大學的獨立,恢复与擴大“奧古斯都”腓力二世1200年就給予大學的特權。
  在牛津,大學于1214年在被革出教門的“無地王”約翰短期退位的情況下,獲得了它最早的自由。1232年,1238年和1240年,在大學和國王之間發生了一系列沖突,沖突以對一部分大學支持西蒙·德·蒙特福而感到惊恐的亨利三世的退讓而告終。
  但還是同樣發生了与地方政權相對抗的斗爭。地方上的市民們不喜歡看到大學人士擺脫他們的管轄,他們為某些大學生扰亂治安、攔路搶劫和入室偷盜而感到不安,极不情愿地容忍教師和大學生通過下列辦法來限制他們的經濟力量,要求他們交納租稅,盡可能多地征收糧食稅,在進行貿易時照章辦事。
  1229年在巴黎,國王的警察因學生們和市民發生沖突,使用了暴力。在牛津,在1209年憤怒的市民由于一件婦女謀殺案蠻橫地絞死兩名大學生之后,大學于1214年才邁出了取得獨立的第一步。最后在波倫亞,大學与市民們的沖突越演越烈,以致到了1278年,地方當局所管轄的實際上僅限于城市。波倫亞大學1158年由“紅胡子”腓特烈一世賜予教師和大學生以特權后,就由遠方的皇帝執掌著最高統治權。地方當局強制教授們在一個城市終身居留,讓他們之中一些人當上公職人員,并且干預他們職稱的授予。地區副主教的任命限制了對大學事務的這种干涉。一系列的沖突,触發了罷課和引起了大學師生遷往維琴察、阿雷佐、帕多瓦和錫耶納等地,這迫使地方當局作出了讓步。最后的斗爭發生在1321年。從此大學不再受地方當局的干涉。
  大學是如何在這些斗爭中取得胜利的呢?首先靠它們的團結和堅定;同時它們威脅要采用并真的采用了罷課和分离出去的危險武器。世俗勢力和教會勢力從大學成員的存在中得到許多好處,他們是一批不容忽視的經濟上的主顧,并為培訓顧問与官員們提供無与倫比的教育場所,還是造成赫赫聲望的基礎,因此罷課和分离出去的強硬方法不會不奏效。

  教廷的支持与利用

  此外還有一點;大學有一個至高無上的同盟者;羅馬教廷。
  在巴黎,教皇塞勒斯丁三世于1194年賜予大學社團第一批特權,但主要是英諾森三世和格雷高里九世才保證它的自主權。1215年教皇的使節、樞机主教庫爾松的羅伯特授予大學第一部正式法規。1231年,指責巴黎大主教有失職之嫌,并逼迫法蘭西國王及其母后讓步的格雷高里九世,通過著名的被稱為大學“大憲章”(Magna Charta)的教諭《知識之父》(Parens scientarium),給予大學新的法規。早在1229年樞机主教就已致信巴黎大主教:“一名博學的神學者就像迷霧里明亮閃耀的晨星,他應該用圣者的光輝照亮他的家鄉,并使紛爭平息下來。但你玩忽的不僅是上述責任;正如可靠的人們告訴我的,由于你的陰謀詭計,教授學習美文學的潮流,感謝圣靈的仁慈,它灌溉和肥沃了世界教會的天堂——已沖出它的河床即巴黎城,迄今為止它一直是在那里有力地傳播的。這個潮流將由此遍及其他更多地區因而減弱以至消失,就像一條溢出河床的大河,涌進許多溪流然后干涸。”
  在牛津,英諾森三世派遣的另一名使節,樞机主教圖斯庫隆的尼古拉,努力為牛津大學的獨立打下了初步基礎。英諾森四世把牛津大學置于“圣彼得和教皇的保護之下”,以反對亨利三世;他委托倫敦主教和索爾茲伯里主教,保護牛津大學反對國王的干涉。
  在波倫亞,賀諾琉斯三世委派庇護大學反抗地方當局的副主教,擔任波倫亞大學最高職位。1278年,城市承認教皇是波倫亞元首,波倫亞大學也終于獲得了獨立。
  這一教皇的支持具有重要意義。無疑,羅馬教廷承認了知識分子各項活動的重要性与价值,但它的干預并非是無私的。它取消的只是對大學的世俗管轄權,為的是將大學置于教會管轄之下。這樣,知識分子們覺得,面對一股把他們驅策到世俗控制之下的強大潮流,為了獲得這個有決定意義的幫助,他們只好走依附教會的道路。雖然教皇解除教會在地方上對大學的控制——這個世紀的人會如何評价主教們對知識界裁決的意義,這方面的材料是不完整的——,但只是為了讓大學臣服于羅馬教廷,遵從教廷的政策,把教廷的控制与觀點強加給大學。
  因此知識分子現在就像那些新的階層,歸順庇護他們以使他們服從的羅馬教廷。眾所周知,這一教皇的庇護,在十三世紀期間,改變了托缽修會的性質及其原來的宗旨。另外我們還知道,阿西西的圣弗朗切斯各,鑒于他創立的修會背离了原來的方向,從此以后投入了當時的權力斗爭,殘忍地迫害异端,推行羅馬教廷的政策,因而他提出保留意見,并痛苦地告退了。對知識分子來說,獨立的時代,滿怀無私地獻身于研究与教學的精神的時代,同時也結束了。1229年,明确地根据教皇反對异端學說的詔令,史無前例地建立了圖盧茲大學。此后,所有的大學都受到這种一步一步增加的壓力。面對時常是專制橫暴的地方政權,大學肯定獲得了自己的獨立,成功地擴大了視野,增加了在整個基督教世界的影響,但是它也屈服在一再對它表示慷慨大度的那另一個權力之下。當然,大學為取得這些成果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西方國家的知識分子已發展到一定的階段,但是它卻顯然變成了教皇的走卒。

  大學社團組織內部的矛盾

  現在我們必須轉而談談大學社團組織的特點,說明大學社團組織在社會內部根本上的兩重性以及使大學社團陷入的結构性危机。
  它首先是個宗教組織。雖然它的成員很久以來就不全都屬于一個教團,雖然它的隊伍里納世俗教徒的數目越來越多,大學的成員仍全部被當作教士看待,接受教會的管轄,并且更要受羅馬教廷領導。它們是在宗教世俗化的運動中出現的,從屬于教會,盡管它試圖在組織上脫离教會。
  這一組織的目標是地區的壟斷,它從民族的或地區的繁榮中獲得极大好處(巴黎的大學就不可分割地同卡佩王朝政權的興盛聯系在一起,牛津的大學与英格蘭君主政体的強大有關。波倫亞的大學則利用了意大利教區的活力)。大學組織以其獨特的方式又是國際性的:由于它的成員是來自所有有可能的國家的教師和大學生,由于它活動的性質,是沒有國界的科學,由于它的眼界開闊,主張普遍教學的自由(licentia ubique docendi),要求有到處進行教學的權利,規模宏大的大學的畢業生享有這种權利。它和其他社團組織相反,沒有對地區市場的壟斷權。它的領域是基督教世界。
  此外,大學組織沖破了它的誕生地城市的范圍。不僅如此,同在法律和政治領域一樣,大學還在經濟領域同市民進行斗爭,有時甚至還采取暴力斗爭。
  大學組織看來注定要從一個社會階層或集團向另一個社會階層或集團轉化。它看來必將一個接一個地背离所有其他的人。對教會、對國家、對城邦來說,它都可能會是特洛伊木馬。它是無法歸類的。
  13世紀末的多米尼克修會修士、愛爾蘭的托馬斯寫道:“巴黎城就像雅典,分成三部分:第一,商人、手工業者和普通百姓,名為大城;第二,宮廷周圍的貴族和大教堂,名為舊城;第三,大學生和教員們,名為大學。”

  大學社團組織的組成

  巴黎的大學社團可作為一個例子。13世紀期間它規定既包括管理方面的,也包括職業方面的組織結构。它由四個學院組成:“藝術”,“政法”或“宗教法’(教皇賀諾琉斯三世于1219年禁止民法的教學),醫學和神學,它們构成大學內部數目同樣多的社團組織。所謂高等學院,也即法政學院、醫學院和神學院,是由院長(Dekan)為首的名譽教師團或董事會(Regenten)領導的。藝術院規模要小得多,它是按民族系統組成的。教師和學生大致上根据他們的出生地點划分并組織起來。巴黎大學有四個民族;法蘭西、皮卡爾德、諾曼底和英格蘭。每個民族歸一個受董事會管轄的代表(Prokuror)領導。四個民族的四個代表襄助藝術院的首腦即院長(Rektor)。
  但大學在這四個學院上面還有總的机构,不過它們的組織一向极為松散,因為這几個學院很少有共同的問題需要討論。除了大學院牆外的普雷·奧·克勒克運動場,不存在任何涉及整個社團組織的地產或建筑問題。跟各學院和各民族一樣,大學在把它們作為賓客接待的教堂或修道院聚集開會:在圣于連·勒保弗雷教堂,在多米尼克修院或圣弗朗切斯各修院,在圣伯納德修會即西妥教團的大廳,更多地在馬修修會的齋堂。大學在這些地方舉行董事和其他教師參加的全体會議。
  13世紀期間終于形成大學的首腦,藝術院或人文學院的院長。我們還得回顧一下使藝術院成為大學領袖的發展過程。這是由于該學院的成員在人數上的明顯优勢,他們具有的精神面貌,而更多地是該學院在財政經濟方面的作用。對大學財務具有支配權的“藝術家們”的院長是全体會議的主席。13世紀末他已是大學社團組織公認的首腦。他在同世俗勢力和教會勢力的斗爭過程中最終成功地保住了這個位置,這些斗爭情況我們將在下面進一步敘述。但他的權威始終不時地受到限制。他可以參加下一輪競選,但目前只能有三分之一學期的時間再行使他的職權。
  這种組織結构情況,其他各大學中都存在,只是往往有相當大的差异。在牛津,院長不止一個。校長(Kanzler)是大學領導,而且如我們已看到的,不久校長就改由大學同事們選舉產生。從1274年起,在牛津,“民族”的制度被廢除了。這點從招生完全按區域性質來辦可以得到解釋。從此以后,來自英國北方的人或波利勒斯人(Boreales)——包括蘇格蘭人——和來自南方的人或澳大勒斯人(Australes),——包括威爾士人和愛爾蘭人——不再分成不同的社團組織。
  在波倫亞有一個与眾不同的特點:教授們不屬于大學。大學社團組織只包括學生。教師組成“博士學會”。實際上波倫亞區分為几個不同的大學。每個學院形成一個自己的組織。但兩個法律大學——民法的和宗教法的——的优勢地位几乎是包括所有一切方面。13世紀期間,這一优勢地位由于這兩個大學組織實際上的合并而加強了。大都是由一位研究院長領導。如同在巴黎,院長從各個民族中產生,民族在波倫亞十分活躍,并且是多層次的。各民族組成兩個聯盟,“阿爾卑斯山南人”(Citramontaner)聯盟和“阿爾卑斯山北人”(Ultramontaner)聯盟。每個聯盟分成不同數量的許多系——“阿爾卑斯山北人”聯盟有16個系——,各個系由在院長身邊起重要作用的督導(consiliarii)做代表。
  大學社團組織的權力,依靠三种主要特權:法權自治——在教會的某些地區性限制范圍內和有向教皇上訴的權力,罷課和分离獨立的權利,獨攬大學學位授予的權利。

  學習研究的組織工作

  大學的規章規定學習的組織工作。它們規定學習期限,學期的教學大綱,和考試的各項條件。
  關于學生年齡和學習期限的說明可惜不夠明确,而且經常是矛盾的。它們還隨時間和地點的不同而發生變動,從有些地方顯出的一些跡象,我們可以猜想,實際与理論有時相距甚遠。
  首先:人們在多大年齡和根据什么條件上大學?上大學的年齡肯定不是很大,但這里發生一個問題:語法學校是否屬于大學?書寫在進大學之前就已學會,還是如伊斯特凡·哈依納爾說的,它是大學的基本教學內容之一呢?有一點是肯定的,中世紀几乎不划分教育階段,中世紀的大學也不僅是高等學校。我們現在的小學和中學課程,一部分就在大學的范圍內講授,或者受大學的監督。學員制度——有關情況還會在后面談到——更增加了這方面的混亂,按此制度,它的成員從八歲起就上學。
  可以說,各大學包括藝術院的基礎教育,期限為6年,從14歲到20歲間進行;在巴黎,庫爾森的羅伯特的章程作了這樣規定。教育分兩個步驟,大約兩年后取得學士學位(baccalaureatus),學習期滿獲博士學位(Doktorat)。醫學和法學的學習肯定是在20歲到25歲間進行。巴黎的醫學院的第一部章程規定,取得醫學執照或醫學博士學位需要六個學年,而且是在獲得藝術碩士以后。最后,神學要求很長期限。庫爾森的羅伯特的章程規定,需要八個學年,并且至少要到35歲,才能獲得神學博士學位。實際上神學院學生的學習時間看來整整需要15-16年。最初6年他只是個听課者,然后需要進行神學實習:用另外4年長的時間講解圣經,再加兩年長的時間講解彼埃爾·朗巴德的《教父名言錄》。

  大綱

  由于課程基本上由對經文的評注詮釋組成,章程也提到大學練習課程中所用的著作。這里提到的著作的作者,也是隨著時間和地點而變動的。在人文學院占主要地位的是邏輯學和辯證法,至少在巴黎大學,那里几乎評注了亞里士多德的全部著作,而在波倫亞,他們只選用亞里士多德部分著作,而把教學重點放在通過研究西塞羅的《論創造力》(De Inventione)和《支持赫倫紐斯》(Auctorad Herennius),來學好修辭學,他們也重視數學和天文學的教學,主要學習歐几里得和托勒密的書,也學習其他一些人的著作。法學專業學生則以《格拉蒂安教令集》為基礎教科書。在波倫亞他們還加上《教皇格雷高里九世法令匯編》、《克萊門書》和《罪行錄》。民法方面的評注,是關于公元六世紀東羅馬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編集的《法學江纂》——分為三卷:“舊法編”(Digestum Vetus),“基本法”(Infortiatum),“新法編”(Digestum Novum),以及法典和被稱為《小匯編》或《匯編》的論文集,后者包括“法制”(Institutiones)和“案例”(Authentica),這是查士丁尼法典補編部分的拉丁文譯本。波倫亞大學還補充一部倫巴底地區的法規集《封建法典》(LiberFeudorum)。醫學院用的是《醫學論》(Ars Medicinae),這是非洲人康斯坦丁在11世紀編的希波克拉底和蓋倫的著作集,稍后還加上阿拉伯人的重要著作:阿維森納的《醫典》(Canon),阿威羅伊的《科里杰特》(Colliget)或《治療學》(Correctorium),拉澤斯的《奧曼索爾》(Almansor)。神學家除圣經以外當作基礎課本的,有彼埃爾·朗巴德的《教父名言錄》和彼埃爾·康默斯托的《經院哲學史》(Historia Scholastica)。

  考試

  考試和獲得學位同樣是有所規定的。這方面每所大學也都有自己的慣例,并隨著時間推移而有所變動。這里有兩個典型的學校大綱:一個是波倫亞大學法學專業的,另一個是巴黎大學人文學科專業的。波倫亞大學的新博士取得學位,要經過兩個步驟:個別考試(examen或examen privatum)和公開考試或答辯(conventus,cinventus publicus,doctoratus),后者可以說很像一個授職典禮。
  博士學位申請者在個別考試前一段時間,由本民族的督導介紹給院長。申請者向院長保證,自己符合規章條例所規定的條件,并且不會試圖對主考人行賄。考試前一星期,一名教師把他領帶到波倫亞副主教面前,并保證他具備應試資格。考試前這天上午,申請人在听完圣靈彌撒后,來到博士學位資格審查委員會面前,委員會的一名成員交給他兩份供評注用的文獻片斷。他回到家里准備作評注,然后于晚間在一個公共場所(通常在大教堂),面對博士委員會和列席的副主教(他不能進行干預)宣讀。評注宣讀完畢,他回答博士們的提問,接著博士委員會退席并進行表決。多數同意就通過決議,由副主教宣布結果。
  如果申請人通過了個別考試,他這時還只是一個獲得應試准許證的人,只有在公開考試以后,他才能取得博士學位,并作為教師授課。此時他將被隆重地引入大教堂,在那里發表講演;他還要做一個關于法學問題的報告,隨后針對提出反對意見的學生們為自己的觀點辯護。這樣,他第一次在大學的辯論中充任教師的角色。然后副主教隆重地授予他授課准許證,另外還有人把他榮任這項任務的獎勵品交給他:一個講椅,一本打開的書,一個金指環,和一頂禮帽或便帽。
  年輕的巴黎人文學科學生還必須經過一段預備階段。雖然不是明确規定的,但基本上可說學生要通過以下第一次考試即“大考”(determinatio)才能進而取得學士學位(baccalaureus)。“大考”前還有兩項考試。首先學位申請人必須在12月舉行的“問答”(re-sponsiones)中同一位教師展開討論,然后在次年的四旬齋期(复活節前的四十天)進行考試。考試通過后,他才可以參加“預考”(examen determinantium)或“學士學僅考試”(baccalariandorum),這時他必須證明他符合規章規定的要求,并且應該通過回答教師委員會的提問,表明他已掌握大學大綱中規定的著作。下一步才是“大考”:在四旬齋期間申請人要講几堂課,以此證明他有能力繼續自己的大學生涯。
  第二階段是為了獲得大學授課許可證和博士學位的真正考試。這里也分几個不同的階段。最重要的是作出一系列評注和回答總監或副總監領導下由四名教師組成的委員會的提問。通過的學位申請人几天以后在隆重的慶典上由大學總監授予許可證,這時申請人要發表一篇報告(collatio),但這只是一种形式。大約六個月后他在“試講”(inceptio)——相當于波倫亞大學的“答辯”(conventus)——過程中正式成為博士。“試講”的前一個晚上,他參加一個隆重的討論,那被稱為是他的“初夜”(Vesper)。在“試講”那天,他在學院全体人員出席的情況下,進行他的第一次講課,并得到他的學位榮譽證件。
  大學的規章最后還包括整整一大套規定,它們跟在其他社團組織里一樣,确定了大學社團組織的道德氛圍和宗教氛圍。

  道德氛圍和宗教氛圍

  這些規定确定了集体的節假日和娛樂活動,同時也給它們定下了界限。伴隨著考試而來的是饋贈、娛樂和宴會(用考生的錢舉辦),以慶祝團体在精神上的團結一致和新成員的加入。同在酒宴時一樣,資格最老的一幫成員的會飲(potaciones)是儀式中的慶祝活動,社團組織通過它來体現出自身根深蒂固的團結。知識分子的骨干就在這些游戲娛樂里顯現出來,每個國家在某些場合還要拿出自己的傳統特色:在意大利是芭蕾舞,在西班牙是斗牛。
  此外還有規章上沒有正式明文規定的禮儀,即新大學生、通過考核者和第二學期學生,用我們的話叫“毛頭小伙子”,在進大學時要經歷的入學儀式。我們是通過在15世紀末才出現的一份引人注目的文獻《學者宣言》(Manuale Scolarium),了解這些儀式的,從中我們能夠獲悉這些大學生風俗早年的起源。引導新生入學,稱為“清掃”典禮,意即去掉年輕人粗俗的習气,或者甚至他們野蠻的獸性。人們取笑新生身上有類似牲口的怪味,迷惘的目光,長長的耳朵,使人想起野豬的獠牙。人們要卸掉他想象中的雙角和肉瘤,給他洗澡,挫掉他的門牙。在一個滑稽摹仿的忏悔儀式中,他終于招認了那些希奇古怪的坏習慣。這樣,未來的知識分子擺脫了他的來歷,他的這种來歷与當時諷刺文學中的農民形象与粗野的笨伯形象非常相似。從野蠻到開化,從粗野到城市文明,在這种儀式中,原始的蒙昧被分解了,差不多成為內容被掏空了的軀殼顯露出來。這种儀式使人想起的是:知識分子將要擺脫鄉土的氛圍,農業的文明和蠻荒的世界。人類學家對教士們的這种心理分析或許會有一些話要說。

  大學的虔信

  規章也規定大學組織應該完成的敬神動作和良好行為。它們要求大學組織的成員,參加一些禮拜儀式,加入到一些宗教儀式的行列中去,并經常做某种禱告。
  位于首要地位的,無疑是對佑護圣徒的朝拜,首先是大學生的庇護人圣尼古拉,醫學生和其他許多人的庇護人圣柯斯馬和圣達米安。在大學的想象世界里,圣徒和有關職業的世俗人緊密融為一体的社團趨勢,帶著一种獨特的緊迫性重新出現了。人們特別喜歡讓耶穌出現在博士們中間,而圣徒們被賦予教師的特征,披上后者的長袍。
  大學的虔城篤信同巨大的精神潮流相關聯。十四世紀巴黎“圣母”學會的規章,就反映出教師与大學生們參加風行一時的圣餐禮拜和參加“基督复活”的游行的情況。
  在知識分子的宗教信仰方面,從13世紀起出現的唯靈論傾向,經過調整后,适應了由城市中人規定的社會的職業環境。職業道德成為宗教优先考慮的范圍。為适應不同社會階層的專門行業,忏悔神父的各种手冊,盡力根据職業的不同,規定忏梅与贖罪的內容,并列出与解釋農民、商人、手工工匠、律師等不同人的罪責。它們尤其注意知識分子和大學成員的罪責。
  但教士們在宗教信仰方面,并不滿足于在圣像朝拜的潮流里隨波逐流。有時他們試圖引導這一潮流,或者在其中另辟蹊徑。在這方面研究一下知識分子中間的圣母崇拜,是富有教益的。它极有生命活力。從13世紀初,在大學界就廣泛流傳著專門獻給貞女瑪利亞的詩篇和禱文,其中最有名的例子是巴黎大學教師加蘭的約翰的集子《瑪利亞之星》(Stella Maris)。這一圣母崇拜,在一個因哥利亞德的影響本質上是男性的和獨身的環境里,引進一個女性代表,它從任何觀點來看都是不足為奇的。但知識分子崇拜瑪利亞有其特殊性。這一崇拜一直与神學密不可分,并導致關于童貞女受孕的激烈爭論。當鄧斯·司各特為童貞女受孕熱情辯護時,它在教義的根本點上同圣托馬斯·阿奎那發生沖突。順便提一下,后者在這個問題上接受的是上世紀最重要的圣母崇拜者圣伯納德的立場。看來知識分子首先愿意對圣母崇拜保持理性上的共鳴。看上去他們像要阻止圣母崇拜驟變為情感式的膜拜,并在努力思考和熱情沖動之間找到正确的平衡。加蘭的約翰在《瑪利亞之星》的前言里,真誠地揭開這一傾向:“我根据傳說故事匯集了圣母的神跡,這些故事我是在巴黎的圣熱內維耶伏圖書館發現的。我為巴黎大學我的學生們,用詩体把它們寫下,這樣它們顯得生動可親……本書材料上的來源是光榮的圣母的神跡。但我也補充了物理學、天文學和神學的事實……最根本的動因來自對基督的持久不渝的信仰。為此,它以神學、尤其物理學和天文學為前提。”正如人們看到的,大學成員還希望在這顆圣洁之星下尋求科學之光。

  工具

  作為專業人員,13世紀大學組織的成員擁有一個完整的工具箱。作為作家、閱覽者和教授,他身邊到處都是他的各項活動所必需的工具。巴黎教師加蘭的約翰在他編著的詞典里寫道:“教士需要下列器具:圖書,一張斜面桌,一盞帶油的夜燈和一個蜡燭台,一個提燈和一個漏斗形墨水瓶,帶有一支羽毛筆、一條鉛絲和一把直尺,一張桌子和一條教鞭,一個講課用凳,一塊黑板,一塊帶有括刀和粉筆的浮石。斜面桌(pulpitum)法語叫‘呂特靈’(lutrim),順帶
  還應考慮斜面桌刻著一條條凹槽,以便把桌面固定在适合閱讀的高度上,因為書是放在‘呂特靈’上的。刮刀(plana)是鐵制品,是使用羊皮紙的人用來准備羊皮紙的。”
  人們甚至還發明了別的工具,雖然不是每個教士都會用到,但它們都是輔助工具,例如謄抄人員的工具:其中有卷羊皮紙的工具和一個小輥子,借此可以找到抄寫時中止的地方。
  知識分子作為專業人員,裝備了一大批工作用具,這使他遠遠不同于中世紀盛期的教士,后者主要進行口頭講授,只需要极少一點材料,以抄寫稀有的手稿,這方面首先考慮的是雅致美觀。
  雖然口頭練習仍然是大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圖書已成為教學的主体。只要看看知識分子工作用具范圍的廣泛,就能理解,為什么阿西西的圣弗朗切斯各這位禁欲主義的倡導者,除了反對別的一些事外,還要反對知識分子的活動呢。這是因為對這項活動來說物質配備必不可少,而且會越來越丰富多樣。

  作為工具的圖書

  大學的圖書根本不同于中世紀盛期的圖書。它是由一個全新的技術、社會和經濟背景產生的。它是另一种文明的表現。就像亨利·皮倫納曾指出的那樣,文字書寫本身發生了變化以适應新的條件:“斜体字适應這樣的一种文明,在這种文明里,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中都不能沒有文字。(加洛林王朝時代的)小寫体字是适應知識階層需要的文字,教育掌握在他們手里并由他們來傳播。這是很典型的,13世紀上半期,除小寫体字外,重新又出現斜体字,這意味著到了一個因社會的進步、世界經濟和文化的發展而普遍要求文字革新的時代。”狄斯特雷修士的出色著作曾敘述13世紀發生在圖書出版技術領域里革命的整個規模,這一革命的場所就是大學的圖書工場。
  教師和學生不僅需要閱讀大綱規定的著作,教授的講課內容同樣必須記錄下來。學生們自己記筆記(relationes),其中有些筆記流傳下來。除此之外,教授的講稿要發表,而且還必須盡快問世,以便考試時可以應用。同時還需要有一定數量的樣本。這項工作的基礎是“卷”。讓我們從狄斯特雷修士的著作里摘錄一節:
  “准備傳播的著作的第一個正式副本妙在四開頁的分冊上,這些分冊各自獨立。每本由折成四頁的熟羊皮制成的分冊叫‘卷’(Pecia)。抄寫者們依次使用它們,它們合在一起稱為‘樣本’(ex-emplar)。假如有一本60卷的著作,在一個抄寫者單獨完成一個獨立副本所需要的時間內,依靠這些卷冊,就足以讓40個抄寫者同時完成40份在大學監督下經過潤色和在一定程度上成為正式的文本的抄本。”
  正式講課稿的發表在大學里具有決定性的意義。1264年帕多瓦大學的規章明确載明:“沒有‘樣本’就沒有大學”。
  圖書在大學的廣泛使用引起了一系列后果。同舊式的手稿相比,羊皮紙生產有了改進,產生了更薄、更柔韌、更少泛黃的紙張。在技術發展最快的意大利,羊皮紙張非常薄,并且洁白有光澤。
  書的開本也在變化。早先它差不多就像我們的對開本。“這樣大的尺寸只适用于必須保存在修道院的手抄本,它們只在那里有。”但從今以后圖書要經常考慮到從一個地區帶到另一個地區的需要。它的開本變小了,變得更便于隨身攜帶。
  書寫更便捷的哥特式小寫字体取代了早先的字母。字体的變体從大學中心區開始,再遍及其他地區;有巴黎式變体,英國式變化和波倫亞式變体。這也与技術進步相稱,那就是不再用蘆葦杆寫字,而改用禽鳥的羽毛管,一般是鵝毛管筆,它使得“更輕快和更迅速的工作”成為可能。
  書的裝璜不像以前那樣講究了:美術字体和花体首字母被成批生產出來。法學手抄文書往往樣式豪華,因為法學家大多屬于富有階級;但大多數貧窮的哲學家和神學家的書籍,只有在例外情況下,才用花体首字母。抄寫者經常使原來應該有裝飾字体和花体首字母的地方留出空白,囊中羞澀的買主就這樣把謄抄本買走,而富裕的顧客可以讓人在相應的位置再畫上字母。
  除了這些相當有趣的細節外,還增加了越來越多的簡略記號(必須加快抄寫速度),這是編碼化、類型化和索引化的進步;有時還有縮略語表,而且越來越傾向按字母表的順序進行排列。為了便于加快查閱速度,人們什么辦法都想出來了。知識分子這項職業的發展迎來了手冊的世紀,也就是隨身攜帶和隨手使用的圖書的世紀。這是書寫文化流通及傳播加快的清楚標志。最初的革命發生了:圖書不再是奢侈品,它變成工具。這与其說是印刷術引進之前的一次新生,還不如說是一种創造。
  作為工具的圖書,變成了產業的產品和交換的商品。在大學的校園內外,產生了整整一個由抄寫者(他們經常是些以此謀生的窮苦學生)和書商(stationarii)組成的階層。大學的發展建設迫切需要他們,他們也作為完全正當的勞動者爭得自己的一席之地。他們享受大學成員的特權,并且受大學管轄。他們擴充了大學組織的成員的數目,替它增加了一支完整的輔助工匠隊伍。知識產業有它附屬的和派生的產業。有的生產者和商人成了顯赫人物。除了“職業專門是販賣一些常用書籍的手工工匠,(另外)產生了一批國際性的出版商”。

  方法:經院哲學

  知識分子這种技術人員除了自己的工具,還有自己的方法:經院哲學。著名的學者們,其中最突出的是蒙西諾爾·格拉勃曼,已經敘述了經院哲學的成果和歷史。謝紐修士在他的《圣托馬斯·阿奎那研究導論》里,也對此清晰地作了闡明。我們試圖進一步說明一下這一經院哲學的總体形態和影響范圍,几百年來它一直被人詆毀,而沒有受過專門教育則很難對它有所了解,因為它的技術的一面使人非常厭煩。讓我們以謝紐修士的話作為准繩吧:“思考是一個窮极精微地确定它的法則的‘專職’。”

  詞匯

  首先是語言的法則。由于當時的知識分子把詞語賦与權利和力量的意義,并努力确定詞語的內容,因此著名的唯實論者和唯名論者的爭論,充滿了中世紀的思想。對他們來說,這是根本上涉及言詞、概念和存在三者之間的關系問題。這种爭論与人們指責經院哲學的咬文嚼字相距不遠,順便說一下,經院哲學在13世紀有時候是這樣,以后則常常陷入這种情況。中世紀的思想家和教授們想要知道,他們所談究為何事。經院哲學則立足于語法。經院哲學家是沙特爾的伯納德和阿貝拉爾的后繼者。

  辯證法

  然后是論證的法則。經院哲學的第二層是辯證法,這是方法的一种匯集,這些方法從知識的對象中提出問題,然后說明這個問題,對反對者的攻擊進行申辯,使問題得到解決,并說服听眾或讀者。這里的危險在于論證的內容空洞——不再是咬文嚼字,而是夸夸其談。辯證法需要一种實在的,不僅來自言詞,而且也來自思想的內容。大學成員們也是索爾茲伯里的約翰的后繼者,約翰作了說明:“邏輯單獨一個是貧血虛弱的和無生育力的;如果它不和別的什么交配,就結不出任何精神的果實。”

  權威

  經院哲學依賴圣經經文。這是一种信奉權威的做法,它把以前文明的兩個方面貢獻作為自己的基礎:一是基督教學說;一是如前所述的,通過阿拉伯世界而來的丰富的古代學說的思想寶藏。它是机遇的產物,再生的成果。它消化吸收了西方國家以往的文明。圣經、教父們、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阿拉伯人,這些是知識的陳述,是著作的材料。這里的危險在于重复,在于鸚鵡學舌,在于奴才般的亦步亦趨。經院哲學家從12世紀的知識分子那里,接受了對必然的和不可逆轉的歷史進步和思想進步的敏銳感受力。借助于這些材料,他們完成了自己的著作。他們在地基之上又添加了新的樓層和獨特的建筑。他們是沙特爾的伯納德的后繼者,也是站在古代人的肩膀上,為的是看得更遠。圖爾奈的吉爾伯特說:“如果我們局限在已發現的事物上,我們將永遠找不到真理……在我們之前寫作的人,對我們來說不是主宰,而是向導。真理對所有人都是開放的,它還沒有被人整個地占有。”這同“一切都已被人說過了,我們來得太晚……”的悲觀論調相對比,是多么令人贊歎的理智的樂觀主義!

  理性:作為科學的神學

  經院哲學把模仿的法則同理性的法則結合在一起,把權威的規定同科學的論證結合在一起。不僅如此,神學還立足在理性的基礎上,從而變成了科學——這是本世紀具有決定性意義的一大進步。經院學家們闡釋了圣經中沒有闡明的內涵,這鼓勵信徒們為自己的信仰找到根据:“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准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新約·彼得前書》3,15)他們響應圣保羅的號召——對圣保羅來說,信仰是”未見之事的确證”(argumentum non apparentium)。(《新約·希伯萊書》11,1)從最先提出這個問題的奧弗涅的威廉,到為神學科學作出最确切說明的圣托馬斯,經院學家們都提到了神學的理性,由信仰啟迪的理性(ratiofide illustrata)。比起圣托馬斯提出的如下原理:“上帝的恩惠并不是讓自然消失,而是讓自然趨于完美”(gratia non tollit naturamsed perficit),圣安瑟爾姆意義深遠的概括“信仰尋求理智力”說得更為清楚。
  對經院哲學來說,理性完成于理智力,其閃電擴展為明燈。再沒有比經院哲學更少蒙昧主義屬性的東西了。
  在這個基礎上,經院哲學在大學的工作范圍內,通過它特有的評注方式發展起來。

  練習課程:“研究”,“辯論”,“隨意性辯論”

  經文的“評注”(lectio)是基礎。這是一個深入的分析,從細扣“字詞”(littera)的語法解析開始,進而達到提供“意義”(sensus)的邏輯的說明,最后以闡明科學与思想內容(sententia)的詮注作為結束。
  評注就會引起討論。辯證法使得有可能超出對經文理解的范圍,并處理理解經文過程里產生的問題;于是經文退居對真理的探求之后。詮注由一系列疑難問題所取代。經過相應的處理過程,“評注”(lectio)轉變成“研究”(quaestio)。大學知識分子就在這一時刻誕生了,這時他對只是一份基礎材料的經文“提出疑問”,這時他不再是消极的,而是積极的。教師不再是注釋者,而成了思想家。他提出自己的解答,他体現了創造性。他從研究中得出的“結論”(determinatio),是他思想的成果。
  在13世紀,“研究”甚至完全脫离經文。它是獨立存在的。在教師和學生們的積极參与下,它成了討論的科目,從此它成了“辯論”(disputatio)。
  曼東涅修士在這方面提供了一段經典的描述:“當有教師舉行學術辯論時,學院里同一天上午所有其他教師和學土們開設的課程全都取消。只有主持辯論的教師簡短地講一點課,直到助教們到達,然后開始辯論。他占用那天上午的很大一部分時間。學院全体學士和辯論教師的學生必須參加這一練習課。其他教師和學生似乎可以做自由選擇,不過視辯論老師的名望和討論的課題而定,參加人數無疑相當多。巴黎的教士和院長主教們,以及其他途經巴黎的教會人士們,看來都非常喜歡這一激動人心的論戰。辯論是教士們的競賽。
  “辯論的題目事先由提出辯論的教師确定。這些題目在規定日期內通知學院的其他部門……
  “辯論在該教師的指導下進行。但實際上他不是辯論人。他的學士擔任答辯者的角色,并通過這樣的方式開始學習這种練習課程。來自不同的方面的异議,一般首先由在場的教師們提出,接著由學士們提出,最后也許由大學生們提出。學士解答列舉的各個論點,必要時教師給予支持。簡而言之,以上所述是一次通常的辯論過程,但這只是第一部分,雖然它是最主要和最生動的部分。
  “在辯論過程中,沒有固定程序提出,沒有駁難的异議,最后形成相對地說不是那么有條理的教學材料——但与其說它們是戰場上的殘骸,不如說它們是建筑工地上的半成品。所以繼這一預備討論后,是第二步的‘主導論證’。
  “在第一個講課日,當時人們這樣說,也即主持辯論的老師能夠宣讀講稿的第一天(因為星期日、節假日或別的原因可能會妨礙第二天繼續辯論),教師在自己所在學校,再次把頭天或前几天辯論的材料仔細閱讀一遍。首先他在資料允許的情況下,把針對他的論點提出的异議,按照邏輯順序或依自然次序列出,最后确定它們的最后措詞。列舉這些异議后他就自己的理論作若干論證,然后再就辯論的問題舉行了一個內容多少增加了的講學報告,這是‘論證’的中心和主要部分。他逐一答复針對他論點的理論所提出的异議,這樣練習課就結束了……
  “由教師或听眾筆錄下來的‘論證’,形成文稿,我們稱為‘辯論之問題’,它們是‘辯論’的最終文本。”
  在這一范圍內,同時發展出一种特殊的形式:隨意性辯論。教師們每年可以舉行兩次會議,他們在會上即興發揮,討論“不論什么人提出的不論涉及何种題目”(de uuolibet ad voluntatem c…us-libet)的問題。格羅呂伊主教關于這一練習課程有以下的描述:“會議大約在四、五學年間或第六學年開始舉行;不管怎樣都在早晨開始,因為可以長時間地進行下去。它的特點正是在于它的隨意与即興式的方式,以及在會上飄蕩著的捉摸不定。它是一种辯論的會議,論證的會議,像其他許多別的練習課程一樣;但它的特殊之處在于主動權教師轉到助手們手里。在通常的辯論中,教師事先通告題目,事先加以思考和進行准備。在隨意性辯論中,誰都可以隨便提出什么問題,而這對接受提問的教師是一個巨大的威脅。敵視的或好奇的問題与异議,跟往常一樣,會從各個方面襲來。人們可以怀著善意征求他的意見,但也可能試圖使他陷入自相矛盾之中,或逼使他探討他极不愿意談起的棘手問題。有的時候是好奇的陌生人或不安份的家伙,有的時候是心怀忌妒的對手或好奇的教師,試圖讓他陷入困境。有時候問題十分明晰与有趣,有時候問題又含義雙重,确實叫教師感到實在為難,難以把握它的确切外延及真實內涵。有些問題都是屬于光明正大的純知識領域;另一些問題卻主要含有政治性的或誹謗性的用意……所以誰要是打算經歷一場隨意性辯論,那他就必須具備非同尋常的決斷能力,和几乎有通曉万物的學識。”
  這樣,經院哲學嚴格遵循理性法規,作為學術上嚴謹的教師和創造性思想的激勵老而發展起來。西方思想借助理性的法規已取得顯著進步,理應永遠保留它的印記。當然,這是就13世紀由机智和嚴謹的思想家們所運用的、處在全盛時期和繁榮興旺的經院哲學而言的。中世紀末期那种狂熱的經院哲學,它就理所當然地招致了伊拉斯謨、路德和拉伯雷的蔑視。巴曼克式的經院哲學,也勢必引起馬勒伯朗士的厭棄。但經院哲學的精神与傳統融合進西方思想新的進步過程中。不管笛卡爾怎么說,他得力于經院哲學的地方就很多。艾金納·吉爾森在其所著的那本重要著作的結論部分寫道:“如果不堅持把笛卡爾主義同經院哲學對照起來看,就無法理解笛卡爾主義。笛卡爾主義鄙視經院哲學,但本身又植根在經院哲學之中;因為笛卡爾主義采納了經院哲學,由此人們可以認為,笛卡爾主義從經院哲學中汲取了養料。”

  矛盾:如何生活?靠工資還是靠領地?

  然而同樣由于經院哲學這一武器,13世紀的知識分子卻要面對許許多多捉摸不定的苦惱,并且必須作出一些困難的抉擇。這种矛盾狀況在大學一系列危机的發展過程里表現出來。
  第一類問題是物質性的。它們造成了深遠的后果。
  首先一個問題是:怎樣生活?一旦知識分子不再是由自己的團体關心的修士,他就必須自己設法解決生活費用。在城市里,食宿、衣著和裝備問題都令人操心,書籍是昂貴的。從現在起,大學生活越長,費用就越大。
  這個問題有兩個解決辦法;教師或者靠工資,或者靠領地的收益;學生或者靠助學金,或者靠教會薪俸。工資可以有兩种形式:教師可從自己的學生那里得到酬金,或者從世俗權力机關方面得到報酬。助學金可以是私人贊助者的贈予,或是經由公共机构以及政權机關的代表提供的資助。
  在這些解決辦法后面,有著不同的責任。第一個基本選擇是工資收入与領地收入之間的選擇。在前一种情況下,知識分子感覺自己像個工匠,像個生產勞動者。在后一种情況下,知識分子不靠他的職業,而是他能夠從事這項職業為生,因為他是領年金者。由此決定他的整個社會經濟地位:他是勞動者呢?還是特權階層的一員?
  在這第一個選擇中,体現出另一种雖然程度有限,但并非無關緊要的意義。
  作為工資收入者的知識分子,在學生們付給報酬的情況下,他可以是商人;在地方當局或封建王侯給他工資的情況下,他可以是官員;而當他依靠贊助者的捐款生活時,他就是某种類型的仆役。
  知識分子在依靠教會薪俸生活的情況下,同他擔任的特殊角色相聯系,能夠得到一份領地,這使他成為一名專業化的教士;或者他能夠繼承一份領地,這就已經把他同另一种牧師角色,即教區神甫或修道院神甫聯系在一起。隨之他變成了在擔任教會職務外偶而為之的知識分子。
  從12世紀以來,人們部分地根据地區和時代的條件,部分地根据個人的處境和心態而作出抉擇。
  但仍可以确定總的趨勢。教師們傾向于依靠學生付給的報酬為生。這一解決辦法,對他們來說,有不依賴世俗勢力,即不依賴地方當局、封建王侯、教會以及資助者的長處。這樣的解決方法對他們來說是很自然的,因為這最能适應城市發展的慣例,他們覺得自己就屬于城市。他們出售自己的知識与學說,就像手工工匠出售自己的生產成品。他們為這樣的做法提供了許多辯解的理由,它們表現在許多方面。主要的辯解理由是,每一項工作都應該有報酬。忏悔神父的手冊确認了這一點:“作為工作与辛勞的代价,教師可以接受學生們(collecta)的金錢。”大學成員們經常向人提起,1382年帕多瓦大學的法學博士們是怎樣公告于世的:“依照我們的觀點,勞動者不從自己的勞動中獲取報酬是不理智的。因此我們宣布,凡以學校名義接受一名學生參加自己的講解答疑的博士,應該從這名學生那里得到三磅啤酒和四瓶葡萄酒,或一枚杜卡特金幣,作為對他工作的認可。”由此也就發生了教師們對不情愿付錢的大學生的不滿。波倫亞大學的著名法學家奧多弗雷杜斯就曾寫道:“我今通知你們,明年我將以我過去一貫表現出來的同樣的認真態度,完成份內應盡的專業課教學,但我不想提供額外的專業課,因為學生不是好好付錢的人。他們希望長知識,而不想付錢,正像俗話說的:‘人人愿意增長知識,誰也不愿為此付出點代价。’”
  就學生們方面說,他們首先努力爭取從自己的家里或慈善家那里得到資助,這是我們根据他們那些或者是真的或是在通信手冊中作為例子引用的信件中得知的。
  教會,特別是教皇們,把處理這一問題當作自己的責任。他們宣布一項原則:教學無償。這樣做的最合法的理由,是希望對那些窮苦學生敞開大學的大門。另一理由以一种遠古的觀點為基礎,并与那時狹義地說只有宗教課程的時代有關,它把知識看成是上帝的賜予,出賣知識就是買賣圣職罪。對這种觀點來說,教學是教士天職(officium)這一整体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圣伯納德在他一篇著名的文稿中,把教師們的收益稱為“可恥的利潤”(turpis quaestus)。
  教皇們因而宣布了一系列措施。早在1179年第三次拉特蘭宮教廷會議上,教皇亞歷山大三世就已宣布“教學無償”的原則,他的繼任者時常引用這一決定。与此同時,每個天主教大教堂附近都應開設一所學校,它的教師靠授予領地獲得可靠的生活保障。
  由此教堂也從經濟上把知識分子同自己綁在一起,因為知識分子不得不請求教皇賜予領地。這樣一來,教皇們卓有成效地阻遏了或至少延緩了知識分子轉化為世俗教徒的運動。
  這樣一來只有甘心情愿在物質上仰賴教會的人,才能夠成為大學教授。雖然有教會极其頑固的阻力,在大學以外肯定仍然還有世俗的學校,不過這些世俗學校不從事普通教育,只限于技術性的、主要是為商人需要開設的課程:書寫,會計,外語。普通教育与技術教育之間的界限就這樣划分開來了。由此教會從英諾森三世代表的立場中,獲得了它的重大影響力。英諾森三世在他的《對話錄》里說:“每個有才智的人……都可以教學,因為他需要通過教學,把他發現是背离了真理或道德的正确方向的兄弟,引回正道。但布道,也就是公開的宣講,只有另外的專門人員,也即主管靈魂拯救的主教和教堂神父以及修道院院長,才能承擔。”在這個重要著作里,這位“教廷之王,”盡管對新事物抱著怀疑態度,還是承認了因普遍的發展而形成的教會机构与教學机构之間的必然差异。這种看法,無疑存在于一個充分基督教化的社會的具体歷史聯系中。但教會的最高層人士,至少在教會的布道者中間,承認了教學的世俗性質。眾所周知,這段文字并沒有得到應有的解釋。
  但正如我們將要看到的,中世紀數目眾多的教師和大學生是世俗教徒。盡管如此,他們也向教會索要領地,這就給中世紀和大革命前舊社會制度時代的教會造成了一個巨大負擔:教會收入与采邑分配給了世俗教徒。此外,在每個學校中心分給一個教師特殊領地的做法,很快顯示出是令人非常不滿意的:教師和學生都得到了通常的領地,這增添了教會的另一個苦惱:神甫們沒有固定任職地點。
  最后,教會的態度加劇了那些通過教學尋找非宗教性任務的人的困難,尤其是民法与醫學。它們經常被迫處在非法的境況之中,因為首先是學習法律的熱潮雖然中止了,但這一領域仍不斷受到教會高層人士的攻擊。羅吉爾·培根對此解釋說:“在民法中一切都具有世俗性質。誰投身于這樣一門粗俗的藝術,誰也就脫离了教會。”由于民法無法正式在大學中出現,一系列負有強有力地推動技術、經濟和社會發展使命,但卻絲毫沒有直接的宗教性質的專業,在今后几個世紀之久就一直處于癱瘓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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