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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漢書卷五十三 周黃徐姜申屠列傳 第四十三


  易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一]孔子稱“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怀也”。[二]然用舍之端,君子之所以存其誠也。[三]故其行也,則濡足蒙垢,出身以□時;[四]及其止也,則窮栖茹菽,臧寶以迷國。[五]

  注[一]上系之詞也。言賢哲所行,其趣异也。
  注[二]論論蘧伯玉名瑗,□大夫也。卷而怀謂不預時政,不忤于人者也。
  注[三]誠,實也。孔子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臧。”易曰:“閒邪存其誠。”
  注[四]新序曰:“申徒狄非時,將自投河,崔嘉聞而止之曰:‘吾聞圣人從事于天地之閒,人之父母也。今為濡足之故,不救溺人乎?’”注[五]爾雅曰:“啜,茹也。”孫卿子曰:“君子啜菽飲水,非愚也,是節然也。”
  論語曰,陽貨謂孔子曰:“怀其寶而迷其邦,可謂仁乎?”
  太原閔仲叔者,[一]世稱節士,雖周党之洁清,自以弗及也。党見其含菽飲水,遺以生蒜,受而不食。[二]建武中,應司徒侯霸之辟,既至,霸不及政事,徒勞苦而已。[三]仲叔恨曰:“始蒙嘉命,且喜且懼;今見明公,喜懼皆去。以仲叔為不足問邪,不當辟也。辟而不問,是失人也。”遂辭出,投劾而去。[四]
  复以博士征,不至。客居安邑。老病家貧,不能得肉,日買質肝一片,屠者或不肯与,安邑令聞,□吏常給焉。仲叔怪而問之,知,乃歎曰:“閔仲叔豈以口腹累安邑邪?”遂去,客沛。以壽終。

  注[一]謝沉書曰:“閔貢字仲叔。”
  注[二]党与仲叔同郡,亦貞介士也。見逸人傳。皇甫謐高士傳曰:“党見仲叔食無菜,遺之生蒜。仲叔曰:‘我欲省煩耳,今更作煩邪?’受而不食。”
  注[三]勞其勤苦也。勞音力到反。
  注[四]案罪曰劾,自投其劾狀而去也。投猶下也。今有投辭、投牒之言也。
  仲叔同郡荀恁,字君大,[一]少亦修清節。資財千万,父越卒,悉散与九族。
  隱居山澤,以求厥志。王莽末,匈奴寇其本縣廣武,[二]聞恁名節,相約不入荀氏閭。光武征,以病不至。永平初,東平王蒼為驃騎將軍,開東合延賢俊,辟而應焉。及后朝會,顯宗戲之曰:“先帝征君不至,驃騎辟君而來,何也?”
  對曰:“先帝秉德以惠下,故臣可得不來。驃騎執法以檢下,[三]故臣不敢不至。”后月余,罷歸,卒于家。

  注[一]恁音而甚反。
  注[二]廣武,縣,屬太原郡,故城在今代州鴈門縣也。
  注[三]檢猶察也。
  桓帝時,安陽人魏桓,字仲英,亦數被征。其鄉人勸之行。桓曰:“夫干祿求進,所以行其志也。今后宮千數,其可損乎?廄馬万匹,其可減乎?左右悉權豪,其可去乎?”皆對曰:“不可。”桓乃慨然歎曰:“使桓生行死歸,于諸子何有哉!”[一]遂隱身不出。

  注[一]若忤時強諫,死而后歸,于諸勸行者复何益也。
  若二三子,可謂識去就之□,候時而處。[一]夫然,豈其枯槁苟而已哉?蓋詭時審己,以成其道焉。[二]余故列其風流,區而載之。[三]

  注[一]□,節也。候時以居,不失去就也。
  注[二]詭,違也。*(亦)**[多]*若違時,志存量己也。
  注[三]言其清洁之風,各有條流,故區別而紀之。
  周燮字彥祖,汝南安城人,*(法)**[決]*曹掾燕之后也。[一]燮生而欽頤折頞,丑狀駭人。[二]
  其母欲□之,其父不听,曰:“吾聞賢圣多有异貌。[三]興我宗者,乃此儿也。”
  于是養之。

  注[一]燕具獨行篇周嘉傳。
  注[二]頤,頷也。欽頤,曲頷也。說文曰:“頞,鼻莖也。”折亦曲也。欽音丘凡反。欽或作“顩”,音同。
  注[三]伏羲牛首,女媧蛇軀,戲繇鳥喙,孔子牛唇,是圣賢异貌也。又蔡澤亦顩頤蹙頞。
  始在髫鬌,而知廉讓;[一]十歲就學,能通詩、論;及長,專精禮、易。不讀非圣之書,不修賀問之好。有先人草廬結于罔畔,[二]下有陂田,常肆勤以自給。[三]非身所耕漁,則不食也。鄉党宗族希得見者。[四]

  注[一]髫,發也。禮記曰:“子生三月之末,擇日翦發為*(髫)**[鬌]*,男角女羈,否則男左女右。”鬌音徒果反。
  注[二]山脊曰岡。
  注[三]肆,陳也。
  注[四]謝承書曰“燮居家清處,非法不言,兄弟、父子、室家相待如賓,鄉曲不善者皆從其教”也。
  舉孝廉、賢良方正,特征,皆以疾辭,延光二年,安帝以玄纁羔幣聘燮,[一]
  及南陽馮良,二郡各遣丞掾致禮。宗族更勸之曰:“夫修德立行,所以為國。自先世以來,勳寵相承,君獨何為守東岡之陂乎?”燮曰:“吾既不能隱處巢穴,追綺季之跡,[二]而猶顯然不遠父母之國,斯固以滑泥揚波,同其流矣。[三]
  夫修道者,度其時而動。動而不時,焉得亨乎!”[四]
  因自載到穎川陽城,遣*[門]*生送敬,遂辭疾而歸。[五]良亦載病到近縣,送禮而還。[六]詔書告二郡,歲以羊酒養病。

  注[一]禮,卿執羔。董仲舒春秋繁露曰:“凡贊卿用羔,羔有角而不用,類仁者;
  執之不鳴,殺之不縪,類死義者;羔飲其母必跪,類知禮者:故以為贄。”
  注[二]綺季、東園公、夏黃公、□里先生,謂之四皓,隱于商山。見前書也。
  注[三]滑,混也。楚詞:“何不滑其泥而揚其波。”滑音古沒反。
  注[四]亨,通也。書曰:“慮善以動,動惟厥時。”
  注[五]送敬猶致謝也。
  注[六]送禮謂送其所致之禮也。
  良字君郎。出于孤微,少作縣吏。年三十,為尉從佐。[一]奉檄迎督郵,即路慨然,恥在□役,[二]因坏車殺馬,毀裂衣冠,乃遁至犍為,從杜撫學。妻子求索,蹤多斷絕。后乃見草中有敗車死馬,衣裳腐朽,謂為虎狼盜賊所害,發喪制服。積十許年,乃還鄉里。志行高整,非禮不動,遇妻子如君臣,鄉党以為儀表。燮、良年皆七十余終。

  注[一]從佐謂隨從而已,不主案牘也。
  注[二]廝,賤也。
  黃憲字叔度,汝南慎陽人也。[一]世貧賤,父為牛醫。

  注[一]在慎水之南,因以名縣。南陽有順陽國,而流俗書此或作“順陽”者,誤。
  穎川荀淑至慎陽,遇憲于逆旅,[一]時年十四,淑竦然异之,揖与語,移日不能去。謂憲曰:“子,吾之師表也。”既而前至袁*(閎)**[閬]*[二]所,未及勞問,逆曰:“子國有顏子,宁識之乎?”[三]*(閎)**[閬]*曰:“見吾叔度邪?”
  是時,同郡戴良才高倨□,而見憲未嘗不正容,及歸,罔然若有失也。其母問曰:“汝复從牛醫儿來邪?”對曰:“良不見叔度,不自以為不及;既鶯其人,則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四]固難得而測矣。”同郡陳蕃、周舉常相謂曰:“時月之閒不見黃生,則鄙吝之萌复存乎心。”[五]及蕃為三公,臨朝歎曰:“叔度若在,吾不敢先佩印綬矣。”太守王龔在郡,禮進賢達,多所降致,卒不能屈憲。郭林宗少游汝南,先過袁*(閎)**[閬]*,不宿而退;進往從憲,累日方還。
  或以問林宗。[六]林宗曰:“奉高之器,譬諸*(泛)**[氿]*濫,雖清而易挹。[七]
  叔度汪汪若千頃陂,澄之不清,淆之不濁,不可量也。”[八]

  注[一]逆旅,客舍。
  注[二]一作“閬”。
  注[三]顏子,顏回也。
  注[四]論語顏回慕孔子之言也。
  注[五]吝,貪也。
  注[六]郭泰別傳曰:“時林宗過薛恭祖,恭祖問曰:‘聞足不見袁奉高,車不停軌,鑾不輟軶,從叔度乃彌信宿也?’”注[七]奉高,閎字也。爾雅曰:“側出*(泛)**[氿]*泉,正出濫泉。”*(泛)**[氿]*音軌。濫音檻。
  注[八]淆,混也。
  憲初舉孝廉,又辟公府,友人勸其仕,憲亦不拒之,暫到京師而還,竟無所就。
  年四十八終,天下號曰“征君”。
  論曰:黃憲言論風旨,無所傳聞,然士君子見之者,靡不服深遠,去玼吝。[一]
  將以道周性全,無德而稱乎?[二]余曾祖穆侯[三]以為憲隤然其處順,[四]淵乎其似道,[五]淺深莫臻其分,清濁未議其方。[六]若及門于孔氏,其殆庶乎!
  [七]故嘗著論云。

  注[一]玼音此。說文曰:“鮮色也。”据此文當為“疵”,作“玼”者,古字通也。
  注[二]道周備,性全一。無德而稱,言其德大無能名焉。
  注[三]晉書曰:“范汪字玄平,安北將軍,謚曰穆侯。汪生宁,宁生泰,泰生曄。”
  注[四]易系詞曰:“坤隤然示人簡矣。”隤,柔順貌。
  注[五]老子曰:“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乎似万物之宗。”言淵深不可知也。
  注[六]廣雅曰:“方,所也。”
  注[七]易系詞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殆,近也。
  徐囁字孺子,豫章南昌人也。[一]家貧,常自耕稼,非其力不食。恭儉義讓,所居服其德。屢辟公府,不起。

  注[一]豫章,郡,今洪州也。南昌,縣,即今豫章縣也。謝承書曰“稚少為諸生,學嚴氏春秋、京氏易、歐陽尚書,兼綜風角、星官、筭歷、河圖、七緯、推步、變易,异行矯時俗,閭里服其德化。有失物者,縣以相還,道無拾遺。
  四察孝廉,五辟宰府,三舉茂才”也。
  時陳蕃為太守,以禮請署功曹,囁不免之,既謁而退。蕃在郡不接賓客,唯囁來特設一榻,去則縣之。后舉有道,家拜太原太守,[一]皆不就。

  注[一]就家而拜之也。
  延熹二年,尚書令陳蕃、仆射胡廣等上疏荐囁等曰:“臣聞善人天地之紀,政之所由也。[一]詩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國。’[二]天挺俊乂,為陛下出,當輔弼明時,左右大業者也。[三]伏見處士豫章徐囁、彭城姜肱、汝南袁閎、[四]
  京兆韋著、[五]穎川李曇,德行純備,著于人听。若使擢登三事,協亮天工,必能翼宣盛美,增光日明矣。”桓帝乃以安車玄纁,備禮征之,并不至。帝因問蕃曰:“徐囁、袁閎、韋著誰為先后?”
  蕃對曰:“閎出生公族,聞道漸訓。著長于三輔禮義之俗,所謂不扶自直,不鏤自雕。[六]至于囁者,爰自江南卑薄之域,而角立杰出,宜當為先。”[七]

  注[一]左傳曰,晉三□害伯宗,譖而殺之,及欒弗忌。韓獻子曰“□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紀也,而驟絕之,不亡何待”也。
  注[二]大雅文王之詩也。思,愿也。皇,天也。思愿天多生賢人于此王國。
  注[三]左右,助也。
  注[四]閎見袁安傳。謝承書曰:“閎少修志節,矯俗高厲。”
  注[五]著見韋彪傳。謝承書曰:“為三輔冠族。著少修節操,持京氏易、韓詩,博通術蓺。”
  注[六]說苑曰“蓬生枲中,不扶自直”也。
  注[七]如角之特立也。
  囁嘗為太尉黃瓊所辟,不就。及瓊卒歸葬,囁乃負糧徒步到江夏赴之,設雞酒薄祭,哭畢而去,不告姓名。[一]時會者四方名士郭林宗等數十人,聞之,疑其囁也,乃選能言語生茅容輕騎追之。及于涂,容為設飯,共言稼穡之事。臨訣去,謂容曰:“為我謝郭林宗,大樹將顛,非一繩所維,何為栖栖不遑宁處?”
  [二]及林宗有母憂,囁往吊之,置生芻一束于廬前而去。觿怪,不知其故。林宗曰:“此必南州高士徐孺子也。詩不云乎,‘生芻一束,其人如玉。’[三]吾無德以堪之。”

  注[一]謝承書曰:“囁諸公所辟雖不就,有死喪負笈赴吊。常于家豫炙雞一只,以一兩撓絮漬酒中,暴干以里雞,徑到所起頤□外,以水漬撓使有酒气,斗米飯,白茅為藉,以雞置前,醊酒畢,留謁則去,不見喪主。”
  注[二]顛,仆也。維,系也。喻時將衰季,豈一人可能救邪?
  注[三]小雅白駒詩。此戒賢者,行所舍,主人之餼雖薄,要就賢主人,其德如玉然也。
  靈帝初,欲蒲輪聘囁,會卒,時年七十二。
  子胤字季登,篤行孝悌,亦隱居不仕。[一]太守華歆禮請相見,固病不詣。[二]
  漢末寇賊從橫,皆敬胤禮行,轉相約□,不犯其閭。建安中卒。

  注[一]謝承書曰“胤少遭父母喪,致哀毀瘁,歐血發病。服闋,隱居林藪,躬耕稼穡,□則誦經,貧窶困乏,執志彌固,不受惠于人”也。
  注[二]魏志曰,歆字子魚,平原人。為豫章太守。為政清淨不煩,吏人咸感而愛之。
  李曇字云,少孤,繼母嚴酷,曇事之愈謹,[一]為鄉里所稱法。養親行道,終身不仕。

  注[一]謝承書曰:“曇少喪父,躬事繼母。*[繼母]*酷烈,曇性純孝,定省恪勤,妻子恭奉,寒苦執勞,不以為怨。得四時珍玩,先以進母。与徐孺子等海內列名五處士焉。”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一]家世名族。[二]肱与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行著聞。其友愛天至,常共臥起。[三]及各娶妻,兄弟相戀,不能別寑,以系嗣當立,乃遞往就室。

  注[一]廣戚故城今徐州沛縣東。
  注[二]謝承書曰“祖父豫章太守,父任城相”也。
  注[三]謝承書曰“肱性篤孝,事繼母恪勤。母既年少,又嚴厲。肱感愷風之孝,兄弟同被而寑,不入房室,以慰母心”也。
  肱博通五經,兼明星緯,士之遠來就學者三千余人。諸公爭加辟命,皆不就。
  二弟名聲相次,亦不應征聘,時人慕之。
  肱嘗与季江謁郡,夜于道遇盜,欲殺之。肱兄弟更相爭死,賊遂兩釋焉,[一]
  但掠奪衣資而已。既至郡中,見肱無衣服,怪問其故,肱托以它辭,終不言盜。
  盜聞而感悔,后乃就精廬,[二]求見征君。肱与相見,皆叩頭謝罪,而還所略物。肱不受,勞以酒食而遣之。

  注[一]謝承書曰“肱与季江俱乘車行适野廬,為賊所劫,取其衣物,欲殺其兄弟。肱謂盜曰:‘弟年幼,父母所怜愍,又未娉娶,愿自殺身濟弟。’季江言:
  ‘兄年德在前,家之珍寶,國之英俊,乞自受戮,以代兄命。’盜戢刃曰:‘二君所謂賢人,吾等不良,妄相侵犯。’□物而去。肱車中尚有數千錢,盜不見也,使從者追以与之,亦复不受。肱以物經歷盜手,因以付亭吏而去”也。
  注[二]精廬即精舍也。
  后与徐囁俱征,不至。桓帝乃下彭城使畫工圖其形狀。肱臥于幽闇,以被韜面,[一]言患眩疾,不欲出風。工竟不得見之。

  注[一]韜,臧也。
  中常侍曹節等專執朝事,新誅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欲借寵賢德,以釋觿望,乃白征肱為太守。肱得詔,乃私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藉聲价。明明在上,猶當固其本志,況今政在閹豎,夫何為哉!”乃隱身遯命,遠浮海濱。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詔書至門,[一]肱使家人對云“久病就醫”。遂羸服閒行,竄伏青州界中,賣卜給食。召命得斷,家亦不知其處,歷年乃還。年七十七,熹平二年終于家。弟子陳留劉操追慕肱德,共刊石頌之。

  注[一]謝承書曰:“靈帝手筆下詔曰:‘肱抗陵云之志,養浩然之气,以朕德薄,未肯降志。昔許由不屈,王道為化;夷、齊不撓,周德不虧。州郡以禮优順,勿失其意。’”申屠蟠字子龍,陳留外黃人也。九歲喪父,哀毀過禮。服除,不進酒肉十余年。
  每忌日,輒三日不食。[一]

  注[一]海內先賢傳曰:“蟠在頤側致甘露、白雉,以孝稱。”
  同郡緱氏女玉為父報讎,[一]殺夫氏之党,吏執玉以告外黃令梁配,[二]配欲論殺玉。蟠時年十五,為諸生,進諫曰:“玉之節義,足以感無恥之孫,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時,尚當表旌廬墓,況在清听,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為讞得減死論。[三]鄉人稱美之。

  注[一]緱,姓也。
  注[二]續漢書曰“同縣大女緱玉為從父報仇,殺夫之從母兄李士,姑執玉以告吏”也。
  注[三]讞,請也。
  家貧,佣為漆工。郭林宗見而奇之。同郡蔡邕深重蟠,及被州辟,乃辭讓之曰:
  “申屠蟠稟气玄妙,性敏心通,喪親盡禮,几于毀滅。至行美義,人所鮮能。
  安貧樂潛,味道守真,不為燥濕輕重,[一]不為窮達易節。[二]方之于邕,以齒則長,以德則賢。”

  注[一]律歷志曰:“銅為物至精,不為燥濕寒暑變其節,不為風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似于士君子之行。”
  注[二]易曰:“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后郡召為主簿,不行。[一]遂隱居精學,博貫五經,兼明圖緯。始与濟陰王子居同在太學,子居臨歿,以身托蟠,蟠乃躬推輦車,送喪歸鄉里。遇司隸從事于河鞏之閒,[二]從事義之,為封傳護送,[三]蟠不肯受,投傳于地而去。事畢還學。

  注[一]謝承書曰“蟠前后征辟,文書悉挂于樹,初不顧眄”也。
  注[二]百官志曰“司隸從事史十二人,秩百石”也。
  注[三]傳謂符牒。使人監送之。
  太尉黃瓊辟,不就。及瓊卒,歸葬江夏,四方名豪會帳下者六七千人,[一]互相談論,莫有及蟠者。唯南郡一生与相酬對,既別,執蟠手曰:“君非聘則征,如是相見于上京矣。”蟠勃然作色曰:“始吾以子為可与言也,何意乃相拘教樂貴之徒邪?”[二]因振手而去,不复与言。再舉有道,不就。[三]

  注[一]帳下,葬處。
  注[二]樂音五孝反。
  注[三]謝承書曰“詔書令郡以禮發遣,蟠到河南万歲亭,折轅而旋”也。
  先是京師游士汝南范滂等非訐朝政,自公卿以下皆折節下之。[一]太學生爭慕其風,以為文學將興,處士复用。蟠獨歎曰:“昔戰國之世,處士橫議,[二]列國之王,至為擁篲先驅,[三]卒有坑儒燒書之禍,今之謂矣。”乃絕多于梁碭之閒,[四]因樹為屋,自同佣人。[五]居二年,滂等果罹党錮,或死或刑者數百人,蟠确然免于疑論。后蟠友人陳郡馮雍坐事系獄,豫州牧黃琬欲殺之。或勸蟠救雍,蟠不肯行,曰:“黃子琰為吾故邪,未必合罪。如不用吾言,雖往何益!”琬聞之,遂免雍罪。

  注[一]訐謂橫議是非也。訐或作“評”也。
  注[二]孟子曰:“圣王不作,諸侯恣行,處士橫議。”前書曰:“秦既稱帝,患周之敗,以為起于處士橫議,諸侯力爭。”音義曰:“言由橫議而敗之。”
  注[三]史記,鄒衍如燕,昭王擁篲先驅,請列弟子之坐而受業。筑碣石宮,身親往師之。
  注[四]梁國有碭縣。
  注[五]謝承書曰“居蓬萊之室,依桑樹以為棟”也。
  大將軍何進連征不詣,進必欲致之,使蟠同郡黃忠書勸曰:“前莫府初開,至如先生,特加殊禮,优而不名,申以手筆,設几杖之坐。經過二載,而先生抗志彌高,所尚益固。竊論先生高節有余,于時則未也。今穎川荀爽載病在道,北海鄭玄北面受署。彼豈樂羈牽哉,知時不可逸豫也。昔人之隱,遭時則放聲滅多,巢栖茹薇。[一]其不遇也,則裸身大笑,被發狂歌。[二]今先生處平壤,[三]
  游人閒,吟典籍,襲衣裳,事异昔人,而欲遠蹈其多,不亦難乎!孔氏可師,何必首陽。”[四]蟠不荅。

  注[一]放,□也。謂□聲名也。巢栖謂巢父也。說文:“薇,似藿也。”
  注[二]楚詞曰:“桑扈裸行。”史記曰:“箕子被發陽狂。”歌謂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也。
  注[三]壤,地也。
  注[四]孔子使子路語隱者云:“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可廢也?欲洁其身而亂大倫。”首陽,夷、齊所隱山也。
  中平五年,复与爽、玄及穎川韓融、[一]陳紀等十四人并博士征,不至。明年,董卓廢立,蟠及爽、融、紀等复俱公車征,[二]唯蟠不到。觿人咸勸之,蟠笑而不應。居無几,爽等為卓所脅迫,西都長安,京師扰亂。及大駕西遷,公卿多遇兵饑,室家流散,融等僅以身脫。唯蟠處亂末,終全高志。年七十四,終于家。

  注[一]融字符長,詔之子也。見韶傳。
  注[二]續漢志曰,征爽為司空,融為尚書,紀為侍中。
  贊曰:琛寶可怀,貞期難對。[一]道苟違運,理用同廢。与其遐栖,豈若蒙穢?
  [二]凄凄碩人,陵阿窮退。[三]韜伏明姿,甘是堙曖。[四]

  注[一]琛寶喻道德也。貞期謂明時也。對,偶也。
  注[二]蒙穢謂仕亂朝。
  注[三]碩人謂賢者。凄凄,饑病貌也。言賢者退而窮處。詩國風曰:“考盤在阿,碩人之薖。”曲陵曰阿。陵,升也。薖,饑也。薖音苦戈反。
  注[四]堙,沉也。曖猶翳也。

  校勘記

  一七三九頁三行邦無道則可卷而怀也按:“則”字原脫,徑据汲本、殿本補。
  一七三九頁九行申徒狄按:汲本、殿本“徒”作“屠”。
  一七四0頁七行謝沉書曰按:汲本、殿本“沉”作“承”。
  一七四0頁一二行仲叔同郡荀恁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劉平傳,數荐達名士承宮、郇恁等,即此荀恁也。說文無“荀”字,當以“郇”為正。
  一七四一頁一二行*(亦)**[多]*若違時据殿本改。
  一七四一頁一四行*(法)**[決]*曹掾燕之后也据汲本、殿本改。按:殿本考證云“決”字監本作“法”。王會汾謂周嘉傳言燕于宣帝時為郡決曹掾,則作“法曹”者誤。
  一七四二頁六行常肆勤以自給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肆”當為“肄”字之誤。
  一七四二頁八行擇日翦發為*(髫)**[鬌]*据殿本改,与今本禮記合。
  一七四三頁一行遣*[門]*生送敬据刊誤補。
  一七四三頁五行□里先生殿本“□”作“角”。按:角本有祿音,后人不知,別造“□”字代之。廣韻一屋亦作“角”,不作“□”。
  一七四三頁一0行良字君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君郎”作“君卿”。
  一七四四頁二行在慎水之南按:校補謂“南”字疑“陽”字之誤。
  一七四四頁四行既而前至袁*(閎)**[閬]*所集解引陳景云說,謂黃憲、袁閬俱慎陽人,故荀淑有“子國顏子”之語,慎陽本侯國也。若汝陽袁閎,与憲同郡异縣,則作“閎”非矣。又引黃山說,謂此傳“閎”皆當作“閬”,惟后徐囁傳所載,則确為袁閎耳。今据改。
  一七四四頁七行同郡陳蕃周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世說及袁宏紀皆作“周子居”。
  一七四四頁一0行譬諸*(泛)**[氿]*濫据殿本改。注同。
  一七四四頁一一行叔度汪汪若千頃陂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千頃”續漢書作“万頃”。
  一七四四頁一三行一作閬按:李慈銘謂黃憲傳之“袁閎”,皆為“袁閬”之誤。
  章怀所注者乃是誤本,其云“一作閬”者,乃別据一不誤之本。
  一七四五頁三行乃彌信宿也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宏紀作“乃彌日信宿也”,多“日”字文義更較圓足。
  一七四五頁四行奉高閎字也按:李慈銘謂袁閬字奉高,見第五十六卷王龔傳,憲傳与龔傳僅隔兩卷,章怀又見他本之作“閬”,乃不能援以改正,反注奉高為閎字,可謂率謬。足見當時東宮僚屬,各人分注,不相證核也。
  一七四六頁九行囁不免之按:殿本考證引何焯說,謂“免”疑作“就”。集解引惠棟說,謂通鑒作“囁不之免”,胡注“不辭免也”。袁宏紀作“不之起”。
  一七四八頁一四行躬事繼母*[繼母]*酷烈据汲本、殿本補。
  一七四九頁二行以系嗣當立殿本考證謂“系”當作“繼”。按:集解引黃山說,謂御覽五一五引續漢書作“繼”。系、系、繼三字古以同義通作。
  一七五一頁六行姑執玉以告吏也按:“吏”原斗“史”,徑改正。
  一七五一頁一二行易曰達則兼濟天下汲本、殿本“濟”作“善”。按:校補謂“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語出孟子,注作“易曰”,誤。
  一七五三頁七行居蓬萊之室按:殿本考證王會汾謂蓬萊雖皆草名,然古人或作“蓬蒿”,或作“蒿萊”,至蓬萊二字并用,恐与山名相混,此注“萊”字當是“虆”字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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