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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恂字叔英,安定臨涇人也。少習韓詩,[一]教授諸生常數百人。太守穎川李鴻請署功曹,未及到,而州辟為從事。會鴻卒,恂不應州命,而送鴻喪還鄉里。 既葬,留起頤墳,持喪三年。 注[一]韓嬰所傳詩也。 辟司徒桓虞府。后拜侍御史,持節使幽州,宣布恩澤,慰撫北狄,所過皆圖寫山川、屯田、聚落百余卷,悉封奏上,肅宗嘉之。拜兗州刺史。以清約率下,常席羊皮,服布被。遷張掖太守,有威重名。時大將軍竇憲將兵屯武威,天下州郡遠近莫不修禮遺,恂奉公不阿,為憲所奏免。 后复征拜謁者,使持節領西域副校尉。西域殷富,多珍寶,諸國侍子及督使賈胡[一]數遺恂奴婢、宛馬、金銀、香罽之屬,一無所受。[二]北匈奴數斷西域車師、伊吾,隴沙以西使命不得通,[三]恂設購賞,遂斬虜帥,縣首軍門。自是道路夷清,威恩并行。 注[一]督使,主蕃國之使也。賈胡,胡之商賈也。 注[二]袁山松書曰:“西域出諸香、石蜜。”罽,織毛為布者。 注[三]前書曰:“車師前國王居交河城。”伊吾故城在今瓜州晉昌縣北。廣志曰: “流沙在玉門關外,東西數百里,有三斷名曰三隴也。” 遷武威太守。后坐事免,步歸鄉里,潛居山澤,結草為廬,獨与諸生織席自給。 會西羌反畔,恂到田舍,為所執獲。羌素聞其名,放遣之。恂因詣洛陽謝。時歲荒,司空張敏、司徒魯恭等各遣子饋糧,悉無所受。徙居新安關下,拾橡實以自資。[一]年九十六卒。 注[一]橡,櫟實也。武帝元鼎三年徙函谷關于新安也。 陳禪字紀山,巴郡安漢人也。仕郡功曹,舉善黜惡,為邦內所畏。察孝廉,州辟治中從事。[一]時刺史為人所上受納臧賂,禪當傳考,[二]無它所繼,但持喪斂之具而已。及至,笞掠無筭,五毒畢加,禪神意自若,辭對無變,事遂散釋。車騎將軍鄧騭聞其名而辟焉,舉茂才。時漢中蠻夷反畔,以禪為漢中太守。 夷賊素聞其聲,實時降服。遷左馮翊,入拜諫議大夫。 注[一]續漢志曰,每州有持中從事也。 注[二]傳謂逮捕而考之也。 永宁元年,西南夷撣國王[一]獻樂及幻人,能吐火,自支解,易牛馬頭。明年元會,作之于庭,安帝与腢臣共觀,大奇之。禪獨离席舉手大言曰:“昔齊魯為夾谷之會,齊作侏儒之樂,仲尼誅之。[二]又曰:‘放鄭聲,遠佞人。’[三]帝王之庭,不宜設夷狄之技。”尚書陳忠劾奏禪曰:“古者合歡之樂舞于堂,四夷之樂陳于門,故詩云‘以雅以南,□任朱离’。[四]今撣國越流沙,踰縣度,[五] 万里貢獻,非鄭□之聲,佞人之比,而禪廷訕朝政,[六]請劾禪下獄。”有詔勿收,左轉為玄菟候城障尉,[七]詔“敢不之官,上妻子從者名”。禪既行,朝廷多訟之。會北匈奴入遼東,追拜禪遼東太守。胡憚其威強,退還數百里。禪不加兵,但使吏卒往曉慰之,單于隨使還郡。禪于學行禮,為說道義以感化之。 單于怀服,遺以胡中珍貨而去。 注[一]撣音徒丹反。 注[二]家語曰,魯定公与齊侯會于夾谷,孔子攝相事。齊奏中宮之樂,倡优侏儒戲于前。孔子趨曰:“匹夫而侮諸侯,罪應誅。”于是斬侏儒,手足异處。 注[三]論語孔子之言。 注[四]詩小雅鼓鐘之詩曰:“以雅以南,以鑰不僭。”薛君云:“南夷之樂曰南。 四夷之樂唯南可以和于雅者,以其人聲音及鑰不僭差也。”周禮,鞮鞻氏掌四夷之樂。鄭玄注云:“東方曰韎,南方曰任,西方曰朱离,北方曰禁。”毛詩無“韎任朱离”之文,蓋見齊、魯之詩也,今亡。韎音昧。禮記曰,九夷、八蠻、六戎、五狄來朝,立于明堂四門之外也。 注[五]前書西域傳曰:“縣度者,山名也。溪谷不通,以繩索相引而度,去陽關五千八百八十里。” 注[六]訕,謗也。 注[七]候城,縣,在遼東。 及鄧騭誅廢,禪以故吏免。复為車騎將軍閻顯長史。順帝即位,遷司隸校尉。 明年,卒于官。 子澄,有清名,官至漢中太守。 禪曾孫寶,亦剛壯有禪風,為州別駕從事,顯名州里。 龐參字仲達,河南緱氏人也。初仕郡,未知名,河南尹龐奮見而奇之,舉為孝廉,拜左校令。坐法輸作若盧。[一] 注[一]若盧,獄名。 永初元年,涼州先零种羌反畔,遣車騎將軍鄧騭討之。參于徒中使其子俊上書曰:“方今西州流民扰動,而征發不絕,水潦不休,地力不复。[一]重之以大軍,疲之以遠戍,農功消于轉運,資財竭于征發。田疇不得墾辟,禾稼不得收入,搏手困窮,無望來秋。[二]百姓力屈,不复堪命。臣愚以為万里運糧,遠就羌戎,不若總兵養觿,以待其疲。車騎將軍騭宜且振旅,留征西校尉任尚使督涼州士民,轉居三輔。休徭役以助其時,止煩賦以益其財,令男得耕种,女得織□,[三]然后畜精銳,乘懈沮,出其不意。攻其不備,則邊人之仇報,奔北之恥雪矣。”書奏,會御史中丞樊准上疏荐參曰:“臣聞鷙鳥累百,不如一鶚。[四] 昔孝文皇帝悟馮唐之言,而赦魏尚之罪,使為邊守,匈奴不敢南向。[五]夫以一臣之身,折方面之難者,選用得也。臣伏見故左校令河南龐參,勇謀不測,卓爾奇偉,高才武略,有魏尚之風。前坐微法,輸作經時。今羌戎為患,大軍西屯,臣以為如參之人,宜在行伍。惟明詔采前世之舉,觀魏尚之功,免赦參刑,以為軍鋒,必有成效,宣助國威。”鄧太后納其言,即擢參于徒中,召拜謁者,使西督三輔諸軍屯,而征鄧騭還。 注[一]言其耗損,不复于舊。 注[二]兩手相搏,言無計也。 注[三]□音如深反。杜預注左傳云:“織□,織繒布也。” 注[四]前書鄒陽諫吳王之辭也。鶚,大鵰也。 注[五]前書馮唐謂文帝曰:“臣聞魏尚為云中守,匈奴遠避,不近云中之塞。上功莫府,一言不相應,文吏以法繩之。愚以為陛下法太明而賞太輕。”文帝悅,是日令唐持節赦魏尚,复以為云中守也。 四年,羌寇轉盛,兵費日廣,且連年不登,谷石万余。參奏記于鄧騭曰:“比年羌寇特困隴右,供徭賦役為損日滋,官負人責數十億万。[一]今复募發百姓,調取谷帛,衒賣什物,以應吏求。外傷羌虜,內困征賦。[二]遂乃千里轉糧,遠給武都西郡。涂路傾阻,難勞百端,疾行則鈔暴為害,遲進則谷食稍損,運糧散于曠野,牛馬死于山澤。縣官不足,輒貸于民。民已窮矣,將從誰求?名救金城,而實困三輔。三輔既困,還复為金城之禍矣。參前數言宜□西域,乃為西州士大夫所笑。今苟貪不毛之地,營恤不使之民,[三]暴軍伊吾之野,以慮三族之外,[四]果破涼州,禍亂至今。夫拓境不宁,無益于強;多田不耕,何救饑敝!故善為國者,務怀其內,不求外利;務富其民,不貪廣土。三輔山原曠遠,民庶稀疏,故縣丘城,可居者多。[五]今宜徙邊郡不能自存者,入居諸陵,田戍故縣。孤城絕郡,以權徙之;轉運遠費,聚而近之;徭役煩數,休而息之。此善之善者也。”騭及公卿以國用不足,欲從參議,觿多不同,乃止。 注[一]責音側懈反。 注[二]為羌寇所傷也。 注[三]恤,憂也。不使之人謂戎虜凶獷,不堪為用。 注[四]言勞師救遠,以為親戚之憂慮。 注[五]丘,空也。 拜參為漢陽太守。郡人任棠者,有奇節,隱居教授。參到,先候之。棠不与言,但以薤一大本,水一盂,置戶屏前,自抱孫儿伏于戶下。主簿白以為倨。參思其微意,良久曰:“棠是欲曉太守也。水者,欲吾清也。拔大本薤者,欲吾擊強宗也。抱儿當戶,欲吾開門恤孤也。”于是歎息而還。參在職,果能抑強助弱,以惠政得民。 元初元年,遷護羌校尉,畔羌怀其恩信。明年,燒當羌种號多等皆降,始复得還都令居,通河西路。[一]時先零羌豪僭號北地,詔參將降羌及湟中義從胡七千人,[二]与行征西將軍司馬鈞期會北地擊之。參于道為羌所敗。既已失期,乃稱病引兵還,坐以詐疾征下獄,校書郎中馬融上書請之曰:“伏見西戎反畔,寇鈔五州,陛下愍百姓之傷痍,哀黎元之失業,單竭府庫以奉軍師。昔周宣獫狁侵鎬及方,[三]孝文匈奴亦略上郡,而宣王立中興之功,文帝建太宗之號。 非惟兩主有明叡之姿,抑亦扞城有虓虎之助,[四]是以南仲赫赫,列在周詩,亞夫赳赳,載于漢策。[五]竊見前護羌校尉龐參,文武昭備,智略弘遠,既有義勇果毅之節,兼以博雅深謀之姿。又度遼將軍梁慬,前統西域,勤苦數年,還留三輔,功□克立,閒在北邊,單于降服。今皆幽囚,陷于法网。 昔荀林父敗績于邲,晉侯使复其位;[六]孟明視喪師于崤,秦伯不替其官。[七] 故晉景并赤狄之土,秦穆遂霸西戎。[八]宜遠覽二君,使參、慬得在寬宥之科,誠有益于折沖,毗佐于圣化。”書奏,赦參等。 注[一]令居,縣,屬金城郡。令音零。 注[二]湟,水名,今在鄯州。 注[三]詩小雅六月之詩曰:“侵鎬及方,至于涇陽。”鄭玄注云:“鎬、方皆北方地名。” 注[四]詩曰:“公侯干城。”又曰:“闞如虓虎。”干,扞也。虓虎,怒貌也。 注[五]詩曰:“赫赫南仲,薄伐西戎。”周亞夫為漢將。赳赳,武貌。 注[六]左傳曰,晉荀林父及楚師戰于邲,晉師敗績。林父請死,晉侯欲許之。 士貞子諫曰:“不可。夫其敗也,如日月之食,何損于明?”晉侯使复其位。 注[七]左傳曰,晉敗秦師于崤,獲百里孟明視,后赦而歸之。秦伯曰:“孤之罪也。”不替孟明。 注[八]左傳曰,晉荀林父敗赤狄,遂滅之。晉侯賞林父狄臣千室,亦賞士貞子瓜衍之縣,曰:“吾獲狄土,子之功也。”又曰:“秦伯伐晉,遂霸西戎,用孟明也。” 后以參為遼東太守。永建元年,遷度遼將軍。四年,入為大鴻臚。尚書仆射虞詡荐參有宰相器能,*(順帝時)*以為太尉,錄尚書事。是時三公之中,參名忠直,數為左右所陷毀,以所舉用忤帝旨,司隸承風案之。時當會茂才孝廉,參以被奏,稱疾不得會。上計掾廣漢段恭因會上疏曰:“伏見道路行人,農夫織婦,皆曰‘太尉龐參,竭忠盡節,徒以直道不能曲心,孤立腢邪之閒,自處中傷之地’。臣猶冀在陛下之世,當蒙安全,而复以讒佞傷毀忠正,此天地之大禁,人主之至誡。 昔白起賜死,諸侯酌酒相賀;季子來歸,魯人喜其紓難。[一]夫國以賢化,君以忠安。今天下咸欣陛下有此忠賢,愿卒寵任,以安社稷。”書奏,詔即遣小黃門視參疾,太醫致羊酒。 注[一]紓,緩也。季子,魯公子季友也。閔公之時,國家多難,以季子忠賢,故請齊侯复之。公羊傳曰:“季子來歸。其言季子何?賢也。言其來歸何?喜之也。” 后參夫人疾前妻子,投于井而殺之。參素与洛陽令祝良不平,[一]良聞之,率吏卒入太尉府案實其事,乃上參罪,遂因災异策免。有司以良不先聞奏,輒折辱宰相,坐系詔獄。良能得百姓心,洛陽吏人守闕請代其罪者,日有數千万人,詔乃原刑。 注[一]謝承書曰“良字邵平,長沙人。聰明博學有才干,以廉平見稱”也。 陽嘉四年,复以參為太尉。永和元年,以久病罷,卒于家。 陳龜字叔珍,上党泫氏人也。[一]家世邊將,便習弓馬,雄于北州。 注[一]泫氏故城,今澤州高平縣也。泫音公玄反。 龜少有志气。永建中,舉孝廉,五遷五原太守。永和五年,拜使匈奴中郎將。 時南匈奴左部反亂,龜以單于不能制下,外順內畔,促令自殺,坐征下獄免。 后再遷,拜京兆尹。時三輔強豪之族,多侵枉小民。龜到,厲威嚴,悉平理其怨屈者,郡內大悅。 會羌胡寇邊,殺長吏,驅略百姓。桓帝以龜世諳邊俗,拜為度遼將軍。龜臨行,上疏曰:“臣龜蒙恩累世,馳騁邊垂,雖展鷹犬之用,頓斃胡虜之庭,魂骸不返,荐享狐狸,猶無以塞厚責,荅万分也。*(至)*臣*[至]*頑駑,器無鈆刀一割之用,過受國恩,榮秩兼优,生年死日,永懼不報。臣聞三辰不軌,擢士為相; 蠻夷不恭,拔卒為將。臣無文武之才,而忝鷹揚之任,[一]上籩圣*(朝)**[明]*,下懼素餐,[二]雖歿軀体,無所云補。今西州邊鄙,土地塉埆,[三]鞍馬為居,射獵為業,男寡耕稼之利,女乏机杼之饒,守塞候望,懸命鋒鏑,聞急長驅,去不圖反。自頃年以來,匈奴數攻營郡,[四]殘殺長吏,侮略良細。戰夫身膏沙漠,居人首系馬鞍。或舉國掩戶,盡种灰滅,孤儿寡婦,號哭空城,野無青草,室如懸磬。[五]雖含生气,實同枯朽。往歲并州水雨,災螟互生,稼穡荒耗,租更空闕。[六]老者慮不終年,少壯懼于困□。陛下以百姓為子,品庶以陛下為父,焉可不日□勞神,[七]垂撫循之恩哉!唐堯親舍其子以禪虞舜者,是欲民遭圣君,不令遇惡主也。[八]故古公杖策,其民五倍;[九] 文王西伯,天下歸之。[一0]豈复輿金輦寶,以為民惠乎!近孝文皇帝感一女子之言,除肉刑之法,[一一]体德行仁,為漢賢主。陛下繼中興之統,承光武之業,臨朝听政,而未留圣意。且牧守不良,或出中官,懼逆上旨,取過目前。 呼嗟之聲,招致災害,胡虜凶悍,因衰緣隙。而令倉庫單于豺狼之口,功業無銖兩之□,皆由將帥不忠,聚奸所致。前涼州刺史祝良,初除到州,多所糾罰,太守令長,貶黜將半,政未踰時,功□卓然。實應賞异,以勸功能,改任牧守,去斥奸殘。又宜更選匈奴烏桓護羌中郎將校尉,簡練文武,授之法令,除并涼二州今年租更,寬赦罪隸,埽除更始。則善吏知奉公之佑,惡者覺營私之禍,胡馬可不窺長城,塞下無候望之患矣。”帝覺悟,乃更選幽、井刺史,自營郡太守都尉以下,多所革易,下詔“為陳將軍除并、涼一年租賦,以賜吏民”。龜既到職,州郡重足震栗,鮮卑不敢近塞,省息經用,歲以億計。[一二] 注[一]詩曰“維師尚父,時惟鷹揚”也。 注[二]素,空也。無功受祿為素餐。 注[三]埆音覺,又音确,謂薄土也。 注[四]謂郡有屯兵者,即護羌校尉屯金城,烏桓校尉屯上谷之類。 注[五]左傳曰:“室如懸磬,野無青草。”言其屋居如磬之懸,下無所有。 注[六]更謂卒更錢也。 注[七]書曰“文王至于日中□,不遑暇食”也。 注[八]史記曰“堯知子丹朱不肖,不足授天下,乃推授舜。*[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堯曰:‘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卒授舜以天下”也。 注[九]帝王世紀曰“古公亶甫,是為太王,為百姓所附。狄人攻之,事之以皮幣玉帛,不能免焉。王遂杖策而去,踰梁山,止于岐山之陽,邑于周地。豳人從者如歸巿,一年成邑,二年成都,三年五倍其初”也。 注[一0]帝王世紀曰西伯至仁,百姓襁負而至。 注[一一]女子即太倉令淳于公之女緹縈也。事見前書。 注[一二]經,常也。 大將軍梁冀与龜素有隙,譖其沮毀國威,挑取功譽,[一]不為胡虜所畏。坐征還,遂乞骸骨歸田里。复征為尚書。冀暴虐日甚,龜上疏言其罪狀,請誅之。 帝不省。自知必為冀所害,不食七日而死。西域胡夷,并、涼民庶,咸為舉哀,吊祭其墓。 注[一]挑取猶獨取也。獨取其名,如挑戰之義。 橋玄字公祖,梁國睢陽人也。七世祖仁,從同郡戴德學,著禮記章句四十九篇,號曰“橋君學”。成帝時為大鴻臚。祖父基,廣陵太守。父肅,東萊太守。 玄少為縣功曹。時豫州刺史周景行部到梁國,玄謁景,因伏地言陳相羊昌罪惡,乞為部陳從事,[一]窮案其奸。景壯玄意,署而遣之。玄到,悉收昌賓客,具考臧罪。昌素為大將軍梁冀所厚,冀為馳檄救之。景承旨召玄,玄還檄不發,案之益急。昌坐檻車征,玄由是著名。 注[一]部猶領也。 舉孝廉,補洛陽左尉。[一]時梁不疑為河南尹,玄以公事當詣府受對,恥為所辱,□官還鄉里。后四遷為齊相,坐事為城旦。刑竟,征,再遷上谷太守,又為漢陽太守。時上邽令皇甫禎有臧罪,玄收考髡笞,死于冀巿,[二]一境皆震。 郡人上邽姜岐,守道隱居,名聞西州。玄召以為吏,稱疾不就。玄怒,□督郵尹益逼致之,曰:“岐若不至,趣嫁其母。”[三]益固爭不能得,遽曉譬岐。岐堅臥不起。郡內士大夫亦競往諫,玄乃止。時頗以為譏。后謝病免,复公車征為司徒長史,拜將作大匠。 注[一]左部尉也。 注[二]冀,縣名,屬漢陽郡。 注[三]趣音促。 桓帝末,鮮卑、南匈奴及高句驪嗣子伯固并畔,為寇鈔,四府舉玄為度遼將軍,假黃鉞。玄至鎮,休兵養士,然后督諸將守討擊胡虜及伯固等,皆破散退走。 在職三年,邊境安靜。 靈帝初,征入為河南尹,轉少府、大鴻臚。建宁三年,遷司空,轉司徒。素与南陽太守陳球有隙,及在公位,而荐球為廷尉。玄以國家方弱,自度力無所用,乃稱疾上疏,引觿災以自劾。遂策罷。歲余,拜尚書令。時太中大夫蓋升与帝有舊恩,前為南陽太守,臧數億以上。玄奏免升禁錮,沒入財賄。帝不從,而遷升侍中。玄托病免,拜光祿大夫。光和元年,遷太尉。數月,复以疾罷,拜太中大夫,就醫里舍。 玄少子十歲,獨游門次,卒有三人持杖劫執之,入舍登樓,就玄求貨,玄不与。 有頃,司隸校尉陽球率河南尹、洛陽令圍守玄家。球等恐并殺其子,未欲迫之。 玄瞋目呼曰:“奸人無狀,玄豈以一子之命而縱國賊乎!”促令兵進。于是攻之,玄子亦死。玄乃詣闕謝罪,乞下天下:“凡有劫質,皆并殺之,不得贖以財寶,開張奸路。”詔書下其章。初自安帝以后,法禁稍□,京師劫質,不避豪貴,自是遂絕。 玄以光和六年卒,時年七十五。玄性剛急無大体,然謙儉下士,子弟親宗無在大官者。及卒,家無居業,喪無所殯,當時稱之。 初,曹操微時,人莫知者,嘗往候玄,玄見而异焉,謂曰:“今天下將亂,安生民,者其在君乎!”操常感其知己。及后經過玄墓,輒凄愴致祭。自為其文曰: “故太尉橋公,懿德高軌,泛愛博容。國念明訓,士思令謨。幽靈潛翳,□哉緬矣!操以幼年,逮升堂室,特以頑質,見納君子。增榮益觀,皆由□助,猶仲尼稱不如顏淵,[一]李生厚歎賈复。[二]士死知己,怀此無忘。又承從容約誓之言:‘徂沒之后,路有經由,不以斗酒只雞過相沃酹,車過三步,腹痛勿怨。’雖臨時戲笑之言,非至親之篤好,胡肯為此辭哉?怀舊惟顧,念之凄愴。[三] 奉命東征,屯次鄉里,北望貴土,乃心陵墓。裁致薄奠,公其享之!”[四] 注[一]論語孔子謂子貢曰:“汝与回也孰愈?”子貢曰:“賜也何敢望回。”子曰:“吾与汝俱不如也。” 注[二]复少好學,師事舞陰李生。李生奇之,曰:“賈君國器也。” 注[三]惟,思也。 注[四]魏志曰“建安七年,曹公軍譙,遂至浚儀,遣使以太牢祀橋玄,進軍官度”也。 玄子羽,官至任城相。 論曰:任棠、姜岐,世著其清。結瓮牖而辭三命,[一]殆漢陽之幽人乎?[二] 龐參躬求賢之禮,故民悅其政;橋玄厲邦君之威,而觿失其情。夫豈力不足歟? 將有道在焉。[三]如令其道可忘,則強梁胜矣。語曰:“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四]子貢曰: “宁喪千金,不失士心。”昔段干木踰牆而避文侯之命,[五]泄柳閉門不納穆公之請。[六]貴必有所屈,賤亦有所申矣。 注[一]結猶构也。庄子曰:“原憲處魯,居環堵之室,桑樞而瓮牖。”周禮:“一命受職,再命受服,三命受位。”謂任、姜辭太守之辟也。 注[二]易曰:“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注[三]橋玄之舍姜岐,以道不可違,故不得以威力逼也。 注[四]鄭玄注論語云:“匹夫之守志,重于三軍之死將者也。” 注[五]高士傳曰,段干木者,晉人也。守道不仕。魏文侯造其門,段干木踰牆而避之。 注[六]泄柳,魯之賢人也。魯穆公時,請見之,泄柳閉門而不納。事見孟子。 贊曰:李叟勤身,甘饑辭饋。禪為君隱,之死靡貳。龜習邊功,參起徒中。橋公識運,先覺時雄。 校勘記 一六八四頁一0行州辟治中從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章怀避唐諱,凡“治”字或改為“理”,或改為“化”,或改為“持”,此“治中”字亦必改易,宋人校書者又回改耳。 一六八四頁一三行夷賊素聞其聲按:汲本、殿本“聲”上有“名”字。 一六八五頁七行韎任朱离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此句上下當有脫文,未必詩有此語。 一六八五頁一五行手足异處刊誤謂“手”當作“首”。今按:史記孔子世家亦作“手足异處”,惟谷梁傳作“首足异門而出”,劉氏殆据谷梁傳言也。 一六八六頁三行毛詩無韎任朱离之文按:集解引黃山說,謂賢注引薛君韓詩說,不及“韎任朱离”,是韓詩亦無此句,不獨毛詩也。今曰毛詩無,“毛”字當為后人妄改。注不及毛傳,必不舍韓而計毛也。 一六八六頁六行縣度者山名也按:前書西域傳“山名也”作“石山也”,此斗。 章帝紀注引作“石山也”,不斗。 一六八六頁六行去陽關五千八百八十里按:前書“八十里”作“八十八里”。 一六八九頁一0行始复得還都令居按:集解引黃山說,謂通鑒“都”作“治”,此避唐諱改。 一六九一頁一行*(順帝時)*以為太尉沈欽韓謂上有永建元年事,此“順帝時”三字衍文。今据刪。 一六九一頁五行夫國以賢化集解引惠棟說,謂“化”當作“治”。按:此亦章怀避諱改。 一六九一頁九行言其來歸何刊誤謂“言其”當作“其言”。按:今本公羊傳作“其言”。 一六九一頁一三行良字邵平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長沙耆舊傳作“字邵卿”,水經注亦作“邵卿”,章怀注誤。 一六九二頁八行*(至)*臣*[至]*頑駑据刊誤改。 一六九二頁一0行上籩圣*(朝)**[明]*据汲本、殿本改。 一六九四頁四行乃推授舜*[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刊誤謂案史記本文,更有“授舜”二字。今据補。 一六九五頁一行七世祖仁從同郡戴德學按:“戴德”當作“戴圣”。集解引朱彝尊說,謂案前書儒林傳,仁傳小戴之學,此云“戴德”,恐誤。 一六九五頁二行成帝時為大鴻臚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前書百官表,平帝元始元年始云大鴻臚橋仁,今言“成帝時”,誤。 一六九五頁三行陳相羊昌按:集解引何焯說,謂“羊”舊抄廣川書跋作“芊”。 一六九六頁一四行玄以光和六年卒時年七十五集解引惠棟說,謂橋公廟碑“七年五月甲寅,以太中大夫薨于京師”。案橋公二碑皆云光和七年,疑傳誤也。又引侯康說,謂玄卒時年七十五,而蔡伯喈西鼎銘載玄于光和元年有“犬馬齒七十”之語,則實卒于六年,傳不誤。今按:光和七年十二月己巳改元中平,如依橋公廟碑,則當書“中平元年”。 一六九六頁一五行家無居業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張璠漢記“居業”作“余業”。 一六九七頁二行懿德高軌按:三國魏志注作“誕敷明德”。 一六九七頁三行幽靈潛翳□哉緬矣按:魏志注作“靈幽体翳,邈哉晞矣”。 一六九七頁三行特以頑質見納君子按:魏志注作“特以頑鄙之姿,為大君子所納”。 一六九七頁四行皆由□助按:魏志注同,汲本、殿本“助”作“勖”。 一六九七頁五行徂沒之后按:魏志注“沒”作“逝”。 一六九七頁五行腹痛勿怨按:魏志注“怨”作“怪”。 一六九七頁七行公其享之按:魏志注“享之”作“尚饗”。 ------------------ YOUTH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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