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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湛子隆* 伏湛字惠公,琅邪東武人也。九世祖胜,字子賤,所謂濟南伏生者也。湛高祖父孺,武帝時,客授東武,因家焉。父理,為當世名儒,以詩授成帝,為高密太傅,別自名學。[一] 注[一]為高密王寬傅也。寬,武帝玄孫廣陵王胥后也。前書儒林傳曰,伏理字君游,受詩于匡衡,由是齊詩有匡伏之學。故言“別自名學”也。 湛性孝友,少傳父業,教授數百人。成帝時,以父任為博士弟子。五遷,至王莽時為繡衣執法,[一]使督大奸,遷后隊屬正。[二] 注[一]武帝置繡衣御史,王莽改御史曰執法,故曰“繡衣執法”也。 注[二]王莽改河內為后隊。 更始立,以為平原太守。時倉卒兵起,天下惊扰,而湛獨晏然,教授不廢。謂妻子曰:“夫一谷不登,國君徹膳;[一]今民皆饑,奈何獨飽?”乃共食麤糲,[二]悉分奉祿以賑鄉里,來客者百余家。時門下督素有气力,謀欲為湛起兵,湛惡其惑觿,即收斬之,徇首城郭,以示百姓,于是吏人信向,郡內以安。平原一境,湛所全也。 注[一]禮記曰:“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 注[二]糲,麤米也。九章筭術曰:“粟五十,糲率三十。一斛粟得六斗米為糲也。” 光武即位,知湛名儒舊臣,欲令干任內職,[一]征拜尚書,使典定舊制。時大司徒鄧禹西征關中,帝以湛才任宰相,拜為司直,行大司徒事。車駕每出征伐,常留鎮守,總攝腢司。建武三年,遂代鄧禹為大司徒,封陽都侯。[二] 注[一]干,主也。 注[二]陽都,縣名,屬城陽國,故城在今沂州沂水縣東。 時彭寵反于漁陽,帝欲自征之,湛上疏諫曰:“臣聞文王受命而征伐五國,[一] 必先詢之同姓,然后謀于腢臣,加占蓍龜,以定行事,[二]故謀則成,卜則吉,戰則胜。其詩曰:‘帝謂文王,詢爾仇方,同爾弟兄,以爾鉤援,与爾臨磨,以伐崇庸。’[三]崇國城守,先退后伐,[四]所以重人命,俟時而動,故參分天下而有其二。陛下承大亂之极,受命而帝,興明祖宗,出入四年,而滅□鄉,制五校,降銅馬,破赤眉,誅鄧奉之屬,不為無功。今京師空匱,資用不足,未能服近而先事邊外;且漁陽之地,逼接北狄,黠虜困迫,必求其助。又今所過縣邑,尤為困乏。种麥之家,多在城郭,聞官兵將至,當已收之矣。大軍遠涉二千余里,士馬罷勞,轉糧艱阻。今兗、豫、青、冀,中國之都,而寇賊從橫,未及從化。 漁陽以東,本備邊塞,地接外虜,貢稅微薄。安平之時,尚資內郡,況今荒耗,豈足先圖?而陛下舍近務遠,棄易求難,四方疑怪,百姓恐懼,誠臣之所惑也。 复愿遠覽文王重兵博謀,近思征伐前后之宜,顧問有司,使极愚誠,采其所長,擇之圣慮,以中土為憂念。”帝覽其奏,竟不親征。 注[一]五國謂西伯受命伐犬夷,伐密須,伐耆,伐邗,伐崇。見史記。 注[二]書曰:“謀及卿士,謀及卜筮。”又曰:“文王唯卜用,克綏受茲命。” 詩大雅曰:“爰始爰謀,爰契我龜。” 注[三]詩大雅也。仇,匹也。鉤援,梯所引上城也。臨,臨車也。磨,磨車也。 庸,城也。崇侯倡紂為無道,故伐焉。 注[四]左氏傳曰:“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軍三旬而不降,退修政而复伐之,因壘而降。” 時賊徐异卿等[一]万余人据富平,連攻之不下,[二]唯云“愿降司徒伏公”。帝知湛為青、徐所信向,遣到平原,异卿等即日歸降,護送洛陽。 注[一]异卿即獲索賊帥徐少也。 注[二]富平,縣名,屬平原郡,故城今棣州厭次縣也。 湛雖在倉卒,造次必于文德,以為禮樂政化之首,顛沛猶不可違。[一]是歲奏行鄉飲酒禮,遂施行也。 注[一]顛沛猶僵仆也。 其冬,車駕征張步,留湛居守。時蒸祭高廟,[一]而河南尹、司隸校尉于廟中爭論,湛不舉奏,坐策免。六年,徙封不其侯,邑三千六百戶,遣就國。[二] 后南陽太守杜詩上疏荐湛曰:“臣聞唐、虞以股肱康,文王以多士宁,是故詩稱‘濟濟’,書曰‘良哉’。[三]臣詩竊見故大司徒陽都侯伏湛,自行束修,訖無毀玷,[四]篤信好學,守死善道,經為人師,行為儀表。前在河內朝歌及居平原,[五]吏人畏愛,則而象之。遭時反复,不离兵凶,秉節持重,有不可奪之志。陛下深知其能,顯以宰相之重,觿賢百姓,仰望德義。微過斥退,久不复用,有識所惜,儒士痛心,臣竊傷之。湛容貌堂堂,國之光暉;[六]智略謀慮,朝之淵藪。髫發厲志,白首不衰。[七]實足以先后王室,名足以光示遠人。[八] 古者選擢諸侯以為公卿,是故四方回首,仰望京師。[九]柱石之臣,宜居輔弼,[一0]出入禁門,補缺拾遺。臣詩愚戇,不足以知宰相之才,竊怀區區,敢不自竭。臣前為侍御史,上封事,言湛公廉愛下,好惡分明,累世儒學,素持名信,經明行修,通達國政,尤宜近侍,納言左右,舊制九州五尚書,令一郡二人,[一一]可以湛代。頗為執事所非。但臣詩蒙恩深渥,所言誠有益于國,雖死無恨,故复越職触冒以聞。” 注[一]冬祭曰蒸也。 注[二]不其,縣名,屬琅邪郡。其音基。 注[三]大雅詩曰:“濟濟多士。”尚書曰:“股肱良哉。” 注[四]訖,竟也。玷,缺也。自行束修謂年十五以上。 注[五]朝歌,河內縣名也,故城在今□州□縣西。王莽改河內為后隊,謂湛為*[后]*隊屬正也。 注[六]堂堂,盛威儀也。 注[七]埤蒼曰:“髫,髦也。”髫發謂童子垂發。 注[八]先后,相導也。詩大雅曰:“予*(則)**[曰]*有先后。”先音先見反。后音胡豆反。 注[九]左傳曰:“鄭武公、庄公為平王卿士。”東觀記曰:“詩上書:‘武公、庄公所以砥礪蕃屏,勸進忠信,令四方諸侯咸樂回首,仰望京師。’”注[一0]柱石,承棟梁也。前書田延年曰:“將軍為國柱石。”尚書大傳曰:“古者天子必有四鄰,前曰疑,后曰承,左曰輔,右曰弼。天子有問無以對,責之疑;可志而不志,責之承;可正而不正,責之輔;可揚而不揚,責之弼。” 注[一一]蓋舊制九州共選五人以任尚書,令則一郡乃有二人,故欲以湛代一人之處。 十三年夏,征,□尚書擇拜吏日,未及就位,因燕見中暑,病卒。賜秘器,帝親吊祠,遣使者送喪修頤。 二子:隆,翕。 翕嗣爵,卒,子光嗣。光卒,子晨嗣。[一]晨謙敬博愛,好學尤篤,以女孫為順帝貴人,奉朝請,位特進。卒,子無忌嗣,亦傳家學,博物多識,順帝時,為侍中屯騎校尉。永和元年,詔無忌与議郎黃景校定中書五經、諸子百家、蓺術。[二]元嘉中,桓帝复詔無忌与黃景、崔寔等共撰漢記。又自采集古今,刪著事要,號曰伏侯注。[三]無忌卒,子質嗣,官至大司農。質卒,子完嗣,尚桓帝女陽安長公主。女為孝獻皇后。曹操殺后,誅伏氏,國除。 注[一]東觀記曰:“晨尚高平公主。” 注[二]中書,內中之書也。蓺文志曰“諸子凡一百八十九家”,言百家,舉其成數也。蓺謂書、數、射、御,術謂醫、方、卜、筮。 注[三]其書上自黃帝,下盡漢質帝,為八卷,見行于今。 初,自伏生已后,世傳經學,清靜無競,故東州號為“伏不□”云。 隆字伯文,少以節操立名,[一]仕郡督郵。建武二年,詣怀宮,光武甚親接之。 注[一]東觀記“隆”作“盛”,字伯明。 時張步兄弟各擁強兵,据有齊地,拜隆為太中大夫,持節使青徐二州,招降郡國。隆移檄告曰:“乃者,猾臣王莽,殺帝盜位。宗室興兵,除亂誅莽,故腢下推立圣公,以主宗廟。而任用賊臣,殺戮賢良,三王作亂,盜賊從橫,忤逆天心,[一]卒為赤眉所害。皇天佑漢,圣哲應期,陛下神武奮發,以少制觿。故尋、邑以百万之軍,潰散于昆陽,王郎以全趙之師,土崩于邯鄲,[二]大肜、高胡望旗消靡,鐵脛、五校莫不摧破。梁王劉永,幸以宗室屬籍,爵為侯王,不知厭足,自求禍棄,遂封爵牧守,造為詐逆。今虎牙大將軍屯營十万,已拔睢陽,劉永奔迸,家已族矣。此諸君所聞也。不先自圖,后悔何及?”青、徐腢盜得此惶怖,獲索賊右師郎等六校實時皆降。[三]張步遣使隨隆,[四]詣闕上書,獻鰒魚。[五] 注[一]三王見圣公傳。 注[二]全趙謂舉趙之地。 注[三]“右”或為“古”。 注[四]東觀記步遣其掾孫昱隨之。 注[五]郭璞注三蒼云:“鰒似蛤,偏著石。”廣志曰:“鰒無鱗有殼,一面附石,細孔雜雜,或七或九。”本草云:“石決明,一名鰒魚。”音步角反。 其冬,拜隆光祿大夫,复使于步,并与新除青州牧守及都尉俱東,詔隆輒拜令長以下。隆招怀綏緝,多來降附。帝嘉其功,比之酈生。[一]即拜步為東萊太守,而劉永亦复遣使立步為齊王。步貪受王爵,冘豫未決。[二]隆曉譬曰:“高祖与天下約,非劉氏不王,今可得為十万戶侯耳。”步欲留隆与共守二州,隆不听,[三]求得反命,步遂執隆而受永封。隆遣閒使上書曰:“臣隆奉使無狀,[四]受執凶逆,雖在困□,授命不顧。又吏人知步反畔,心不附之,愿以時進兵,無以臣隆為念。臣隆得生到闕廷,受誅有司,此其大愿;若令沒身寇手,以父母昆弟長累陛下。[五]陛下与皇后、太子永享万國,与天無极。”帝得隆奏,召父湛流涕以示之曰:“隆可謂有蘇武之節。[六] 恨不且許而遽求還也!”其后步遂殺之,時人莫不怜哀焉。 注[一]酈生,酈食其也。說齊王廣,下齊七十余城。食其音异基。 注[二]冘音以今反。 注[三]二州,青州、徐州也。 注[四]言罪大也。 注[五]累,托也,音力偽反。 注[六]武帝時,蘇武使匈奴,會衛律所將降者,陰相与謀,劫單于母閼氏歸漢,事發,單于使衛律考其事,召武受辭。武不屈節,引佩刀自刺。單于欲降武,武不降,杖節牧羊海上,臥起操持節,節髦盡落。在匈奴中十九年,乃得歸漢。 見前書也。 五年,張步平,車駕幸北海,詔隆中弟咸收隆喪,賜給棺斂,太中大夫護送喪事,詔告琅邪作頤,以子瑗為郎中。 侯霸字君房,河南密人也。族父淵,以宦者有才辯,任職元帝時,佐石顯等領中書,號曰大常侍。成帝時,任霸為太子舍人。[一]霸矜嚴有威容,家累千金,不事產業。篤志好學,師事九江太守房元,治谷梁春秋,為元都講。[二]王莽初,五威司命陳崇舉霸德行,遷隨宰。[三]縣界曠遠,濱帶江湖,而亡命者多為寇盜。霸到,即案誅豪猾,分捕山賊,縣中清靜。再遷為執法刺奸,[四]糾案埶位者,無所疑憚。后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五]及王莽之敗,霸保固自守,卒全一郡。 注[一]漢官儀曰:“太子舍人,選良家子孫,秩二百石。” 注[二]東觀記曰“從鐘宁君受律”也。 注[三]王莽置五威司命將軍,又改縣令長曰宰。隨,縣名,屬南陽郡,今隨州縣也。 注[四]王莽傳曰:“置執法左右刺奸,選能吏侯霸等分督六尉、六隊,如漢刺史。” 注[五]王莽改臨淮郡為淮平。 更始元年,遣使征霸,[一]百姓老弱相攜號哭,遮使者車,或當道而臥。皆曰: “愿乞侯君复留開年。”民至乃戒乳婦勿得舉子,侯君當去,必不能全。使者慮霸就征,臨淮必亂,不敢授璽書,具以狀聞。會更始敗,道路不通。 注[一]東觀記曰:“遣謁者侯盛、荊州刺史費遂,繼璽書征霸。” 建武四年,光武征霸与車駕會壽春,拜尚書令。時無故典,朝廷又少舊臣,霸明習故事,收錄遺文,條奏前世善政法度有益于時者,皆施行之。每春下寬大之詔,奉四時之令,皆霸所建也。[一]明年,代伏湛為大司徒,封關內侯。在位明察守正,奉公不回。 注[一]月令春布德行慶,施惠下人,故曰寬大。奉四時謂依月令也。 十三年,霸薨,帝深傷惜之,親自臨吊。下詔曰:“惟霸積善清絜。視事九年。 漢家舊制,丞相拜日,封為列侯。[一]朕以軍師暴露,功臣未封,緣忠臣之義,不欲相踰,未及爵命,奄然而終。嗚呼哀哉!”于是追封謚霸則鄉哀侯,食邑二千六百戶。子昱嗣。臨淮吏人共為立祠,四時祭焉。以沛郡太守韓歆代霸為大司徒。 注[一]漢自高祖以列侯為丞相,武帝以元勳佐命皆盡,拜公孫弘為丞相,封平津侯,因以為故事。 歆字翁君,南陽人,以從攻伐有功,封扶陽侯。好直言,無隱諱,帝每不能容。 嘗因朝會,聞帝讀隗囂、公孫述相与書,歆曰:“亡國之君皆有才,桀紂亦有才。” 帝大怒,以為激發。歆又證歲將饑凶,指天畫地,言甚剛切,坐免歸田里。帝猶不釋,复遣使宣詔責之。司隸校尉鮑永固請不能得,歆及子嬰竟自殺。歆素有重名,死非其罪,觿多不厭,[一]帝乃追賜錢谷,以成禮葬之。[二] 注[一]厭音一葉反。 注[二]成禮,具禮也。言不以非命而降其葬禮。 后千乘歐陽歙、清河戴涉相代為大司徒,坐事下獄死,自是大臣難居相任。其后河*(南)**[內]*蔡茂,京兆玉況,[一]魏郡馮勤,皆得薨位。況字文伯,性聰敏,為陳留太守,以德行化人,遷司徒,四年薨。 注[一]玉音肅。 昱后徙封于陵侯,[一]永平中兼太仆。昱卒,子建嗣。建卒,子昌嗣。 注[一]于陵,縣名,屬濟南郡,故城在今淄州長山縣南。 宋弘字仲子,京兆長安人也。父尚,成帝時至少府;哀帝立,以不附董賢,違忤抵罪。弘少而溫順,哀平閒作侍中,王莽時為共工。[一]赤眉入長安,遣使征弘,逼迫不得已,行至渭橋,自投于水,家人救得出,因佯死獲免。 注[一]王莽改少府曰共工。 光武即位,征拜太中大夫。建武二年,代王梁為大司空,封栒邑侯。[一]所得租奉分贍九族,家無資產,以清行致稱。徙封宣平侯。 注[一]栒音恂。 帝嘗問弘通博之士,弘乃荐沛國桓譚才學洽聞,几能及楊雄、劉向父子。[一] 于是召譚拜議郎、給事中。帝每燕,輒令鼓琴,好其繁聲。弘聞之不悅,悔于荐舉,伺譚內出,正朝服坐府上,遣吏召之。譚至,不与席而讓之曰:“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輔國家以道德也,而今數進鄭聲以亂雅頌,非忠正者也。[二]能自改邪?將令相舉以法乎?”譚頓首辭謝,良久乃遣之。后大會腢臣,帝使譚鼓琴,譚見弘,失其常度。帝怪而問之。弘乃离席免冠謝曰:“臣所以荐桓譚者,望能以忠正導主,而令朝廷耽悅鄭聲,臣之罪也。”帝改容謝,使反服,其后遂不复令譚給事中。弘推進賢士馮翊、桓梁三十余人,或相及為公卿者。[三] 注[一]几音祈。洽,浹洽也。几,近也。前書班固曰,谷永經書,泛為疏達,不能浹洽如劉向父子及楊雄也。故弘引焉。 注[二]論語孔子曰:“惡鄭聲之亂雅樂也。”史記曰“鄭音好濫淫志”也。 注[三]及猶繼也。 弘當燕見,御坐新屏風,圖畫列女,帝數顧視之。弘正容言曰“未見好德如好色者。”帝即為徹之。笑謂弘曰:“聞義則服,可乎?”對曰:“陛下進德,臣不胜其喜。” 時帝姊湖陽公主新寡,帝与共論朝臣,微觀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腢臣莫及。”帝曰:“方且圖之。”后弘被引見,帝令主坐屏風后,因謂弘曰:“諺言貴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聞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帝顧謂主曰:“事不諧矣。” 弘在位五年,坐考上党太守無所据,免歸第。[一]數年卒,無子,國除。 注[一]言無罪狀可据。 弘弟嵩,以剛強孝烈著名,官至河南尹。嵩子由,*(章)**[元]*和閒為太尉,坐阿党竇憲,策免歸本郡,自殺。由二子:漢,登。登在儒林傳。 漢字仲和,以經行著名,舉茂才,四遷西河太守。永建元年,為東平相、度遼將軍,[一]立名節,以威恩著稱。遷太仆,上病自乞,拜太中大夫,卒。策曰: “太中大夫宋漢,清修雪白,正直無邪。前在方外,仍統軍實,[二]怀柔异類,莫匪嘉績,戎車載戢,邊人用宁。予錄乃勳,引登九列。因病退讓,守約彌堅,將授三事,未克而終。朝廷螻悼,怛其愴然。詩不云乎:‘肇敏戎功,用錫爾祉。’[三]其令將相大夫會葬,加賜錢十万,及其在殯,以全素絲羔羊之絜焉。”[四] 注[一]為東平王蒼曾孫端相也。 注[二]仍,頻也。統,領也。軍實謂軍之所資也,左傳曰“隳軍實”。 注[三]大雅江漢之詩也。吉甫美宣王能興衰撥亂,命召公平淮夷。毛萇注云:“肇,謀也。敏,疾也。戎,大也。功,事也。祉謂福慶。” 注[四]詩國風曰:“羔羊之皮,素絲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蛇。” 退食,減膳也。言卿大夫巳下,皆衣羔羊之裘,縫以素絲,自減膳食,從于公事,行步委蛇自得。 子則,字符矩,為鄢陵令,亦有名多。拔同郡韋著、扶風法真,稱為知人。則子年十歲,与蒼頭共弩射,蒼頭弦斷矢激,誤中之,即死。奴叩頭就誅,則察而恕之。穎川荀爽深以為美,時人亦服焉。 論曰:中興以后,居台相總權衡多矣,其能以任職取名者,豈非先遠業后小數哉?[一]故惠公造次,急于鄉射之禮;君房入朝,先奏寬大之令。夫器博者無近用,道長者其功遠,蓋志士仁人所為根心者也。[二]君子以之得,固貴矣; 以之失,亦得矣。[三]宋弘止繁聲,戒淫色,其有關雎之風乎![四] 注[一]遠業謂德禮,小數謂名法也。 注[二]根猶本也。 注[三]以之得,謂行道義而得,固可貴矣。以之失,謂行道義而失,亦為得也。 注[四]詩序曰:“關雎樂得淑女以配君子,憂在進賢,不淫其色也。” 蔡茂字子禮,河內怀人也。哀平閒以儒學顯,征試博士,對策陳災异,以高等擢拜議郎,遷侍中。遇王莽居攝,以病自免,不仕莽朝。 會天下扰亂,茂素与竇融善,因避難歸之。融欲以為張掖太守,固辭不就;每所餉給,計口取足而已。后与融俱征,复拜議郎,再遷廣漢太守,有政績稱。 時陰氏賓客在郡界多犯吏禁,茂輒糾案,無所回避。會洛陽令董宣舉糾湖陽公主,帝始怒收宣,既而赦之。茂喜宣剛正,欲令朝廷禁制貴戚,乃上書曰:“臣聞興化致教,必由進善;康國宁人,莫大理惡。陛下圣德系興,再隆大命,即位以來,四海晏然。誠宜夙興夜寐,雖休勿休。然頃者貴戚椒房之家,數因恩埶,干犯吏禁,殺人不死,傷人不論。臣恐繩墨棄而不用,[一]斧斤廢而不舉。 [二]近湖陽公主奴殺人西市,而与主共輿,出入宮省,逋罪積日,冤魂不報。 洛陽令董宣,直道不顧,干主討奸。陛下不先澄審,召欲加棰。當宣受怒之初,京師側耳;及其蒙宥,天下拭目。今者,外戚憍逸,賓客放濫,宜□有司案理奸罪,使執平之吏永申其用,以厭遠近不緝之情。”光武納之。[三] 注[一]繩墨諭章程也。 注[二]斧斤謂刑戮也。賈誼曰“釋斤斧之用”也。 注[三]緝,□也。 建武二十年,代戴涉為司徒,在職清儉匪懈。二十三年薨于位,時年七十二。 賜東園梓棺,賻贈甚厚。[一] 注[一]東園,署名,主作棺也。 茂初在廣漢,夢坐大殿,极上有三穗禾,茂跳取之,得其中穗,輒复失之。[一] 以問主簿郭賀,賀离席慶曰:“大殿者,宮府之形象也。极而有禾,人臣之上祿也。取中穗,是中台之位也。于字禾失為秩,雖曰失之,乃所以得祿秩也。袞職有闕,君其補之。”[二]旬月而茂征焉,乃辟賀為掾。 注[一]屋之大者,古通呼為殿也。极,殿梁也。前書音義曰:“三輔閒謂屋梁為极。” 注[二]三公服袞,畫為龍。龍首袞袞然,故言袞龍。詩曰:“袞職有闕,仲山甫補之。” 賀字喬卿,雒*(陽)*人。祖父堅伯,父游君,并修清節,不仕王莽。賀能明法,累官,建武中為尚書令,在職六年,曉習故事,多所匡益。拜荊州刺史,引見賞賜,恩寵隆异。及到官,有殊政。百姓便之,歌曰:“厥德仁明郭喬卿,忠正朝廷上下平。”顯宗巡狩到南陽,特見嗟歎,賜以三公之服,黼黻冕旒。[一]□行部去襜帷,使百姓見其容服,以章有德。每所經過,吏人指以相示,莫不榮之。永平四年,征拜河南尹,以清靜稱。 在官三年卒,詔書螻惜,賜車一乘,錢四十万。 注[一]三公服袞冕。黼若斧形,黻若兩“己”相背。冕以木為之,衣以帛,玄上纁下,廣八寸,長尺六寸。旒謂冕前后所垂玉也,天子十二旒,上公九旒。 馮勤字偉伯,魏郡繁陽人也。曾祖父揚,宣帝為弘農太守。有八子,皆為二千石,趙魏閒榮之,號曰“万石君”焉。兄弟形皆偉壯,唯勤祖父偃,長不滿七尺,常自恥短陋,恐子孫之似也,[一]乃為子伉娶長妻。伉生勤,長八尺三寸。 八歲善計。[二] 注[一]東觀記偃為黎陽令。 注[二]計,筭術也。 初為太守銚期功曹,有高能稱。期常從光武征伐,政事一以委勤。勤同縣馮巡等舉兵應光武,謀未成而為豪右焦廉等所反,[一]勤乃率將老母兄弟及宗親歸期,期悉以為腹心,荐于光武。初未被用,后乃除為郎中,給事尚書。[二]以圖議軍糧,在事精勤,遂見親識。 每引進,帝輒顧謂左右曰:“佳乎吏也!”由是使典諸侯封事。勤差量功次輕重,國土遠近,地埶丰薄,不相踰越,莫不厭服焉。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帝益以為能,尚書觿事,皆令總錄之。 注[一]反音幡。 注[二]東觀記魏郡太守范橫上疏荐勤,然始除之。 司徒侯霸荐前梁令閻楊。楊素有譏議,帝常嫌之,既見霸奏,疑其有奸,大怒,賜霸璽書曰:“崇山、幽都何可偶,[一]黃鉞一下無處所。[二]欲以身試法邪? 將殺身以成仁邪?”使勤奉策至司徒府。勤還,陳霸本意,申釋事理,帝意稍解,拜勤尚書仆射。職事十五年,以勤勞賜爵關內侯。遷尚書令,拜大司農,三歲遷司徒。 注[一]崇山,南裔也。幽都,北裔也。偶,對也。言將殺之,不可得流徙也。 尚書舜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 注[二]鉞,斧也,以黃金飾之,所以戮人。 先是三公多見罪退,帝賢勤,欲令以善自終,乃因燕見從容戒之曰:“朱浮上不忠于君,下陵轢同列,竟以中傷至今,[一]死生吉凶未可知,豈不惜哉!人臣放逐受誅,雖复追加賞賜賻祭,不足以償不訾之身。[二]忠臣孝子,覽照前世,以為鏡誡。能盡忠于國,事君無二,則爵賞光乎當世,功名列于不朽,可不勉哉!”勤愈恭約盡忠,號稱任職。 注[一]朱浮為大司空,坐賣弄國恩免,又為陵轢同列,帝銜之,惜其功,不忍加罪。 注[二]訾,量也。言無量可比之,貴重之极也。訾与資同。 勤母年八十,每會見,詔□勿拜,令御者扶上殿,顧謂諸王主曰:“使勤貴寵者,此母也。”其見親重如此。 中元元年,薨,[一]帝悼惜之,使者吊祠,賜東園秘器,賵贈有加。 注[一]東觀記曰:“中元元年,車駕西幸長安,祠園陵還,勤燕見前殿盡日,歸府,因病喘逆,上使太醫療視,賞賜錢帛,遂薨。” 勤七子。長子宗嗣,至張掖屬國都尉。中子順,尚平陽長公主,終于大鴻臚。[一] 建初八年,以順中子奮襲主爵為平陽侯,薨,無子。永元七年,詔書复封奮兄羽林右監勁為平陽侯,奉公主之祀。奮弟由,黃門侍郎,尚平安公主。[二]勁薨,子卯嗣。卯延光中為侍中,薨,子留嗣。 注[一]平陽主,明帝女。 注[二]章帝女也。臣賢案:東觀記亦云安平,皇后紀云由尚平邑公主,紀傳不同,未知孰是。 趙□字伯陽,南陽宛人也。少有節操。從兄為人所殺,無子,□年十五,常思報之。乃挾兵結客,后遂往复仇。而仇家皆疾病,無相距者。□以因疾報殺,非仁者心,且釋之而去。顧謂仇曰:“爾曹若健,遠相避也。”仇皆臥自搏。[一] 后病愈,悉自縛詣□,□不与相見,后竟殺之。 注[一]自搏猶叩頭也。 更始即位,舞陰大姓李氏擁城不下,更始遣柱天將軍李寶降之,不肯,云“聞宛之趙氏有孤孫□,信義著名,愿得降之”。更始乃征□。□年未二十,既引見,更始笑曰:“茧栗犢,豈能負重致遠乎?”[一]即除為郎中,行偏將軍事,使詣舞陰,而李氏遂降。□因進入穎川,擊諸不下者,歷汝南界,還宛。更始大悅,謂□曰:“卿名家駒,努力勉之。”[二]會王莽遣王尋、王邑將兵出關,更始乃拜□為五威偏將軍,使助諸將拒尋、邑于昆陽。光武破尋、邑,□被創,有戰勞,還拜中郎將,封勇功侯。 注[一]犢角如茧栗,言小也。禮緯曰:“天地之牲角茧栗。” 注[二]武帝謂劉德為千里之駒,故以□比之。 更始敗,□為赤眉兵所圍,迫急,乃踰屋亡走,与所友善韓仲伯等數十人,攜小弱,越山阻,徑出武關。仲伯以婦色美,慮有強暴者,而己受其害,欲棄之于道。□責怒不听,因以泥涂仲伯婦面,載以鹿車,身自推之。[一]每道逢賊,或欲逼略,□輒言其病狀,以此得免。既入丹水,[二]遇更始親屬,皆祼跣涂炭,饑困不能前。[三]□見之悲感,所裝縑帛資糧,悉以与之,將護歸鄉里。 注[一]風俗通曰:“俗說鹿車窄小,裁容一鹿。” 注[二]丹水,縣名,屬南陽郡,故城在今鄧州內鄉縣西南,臨丹水。 注[三]涂炭者,若陷泥墜火,喻窮困之极也。 時鄧奉反于南陽,□素与奉善,數遺書切責之,而讒者因言□与奉合謀,帝以為疑。及奉敗,帝得□書,乃惊曰:“趙□真長者也。”即征□,引見,賜賾馬,待詔公車。時江南未賓,道路不通,以□守簡陽侯相。□不肯受兵,[一]單車馳之簡陽。吏民不欲內□,□乃告譬,呼城中大人,示以國家威信,其帥即開門面縛自歸,由是諸營壁悉降。荊州牧奏□才任理劇,詔以為平林侯相。攻擊腢賊,安集已降者,縣邑平定。 注[一]東觀記曰:“□□從騎都尉儲融受兵二百人,通利道路。□白上,不愿受融兵,單車馳往,度其形況。上許之。” 后拜怀令。大姓李子春先為琅邪相,豪猾并兼,為人所患,□下車,聞其二孫殺人事未發覺,即窮詰其奸,收考子春,二孫自殺。京師為請者數十,終不听。 時趙王良疾病將終,車駕親臨王,問所欲言。王曰:“素与李子春厚,今犯罪,怀令趙□欲殺之,愿乞其命。” 帝曰:“吏奉法,律不可枉也,更道它所欲。”王無复言。既薨,帝追感趙王,乃貰出子春。 其年,遷□平原太守。時平原多盜賊,□与諸郡討捕,斬其渠帥,余党當坐者數千人。□上言“惡惡止其身,[一]可一切徙京師近郡”。帝從之,乃悉移置穎川、陳留。于是擢舉義行,誅鋤奸惡。后青州大蝗,侵入平原界輒死,歲屢有年,百姓歌之。 注[一]公羊傳曰:“善善及子孫,惡惡止其身。” 二十六年,帝延集內戚燕會,歡甚,諸夫人各各前言“趙□篤義多恩,往遭赤眉出長安,皆為□所濟活”。帝甚嘉之。后征□入為太仆,引見謂曰:“卿非但為英雄所保也,婦人亦怀卿之恩。”厚加賞賜。 二十七年,拜太尉,賜爵關內侯。時南單于稱臣,烏桓、鮮卑并來入朝,帝令□典邊事,思為久長規。[一]□上复緣邊諸郡,幽并二州由是而定。[二] 注[一]規,謀也。 注[二]复音伏。謂建武六年徙云中、五原人于常山、居庸閒,至二十六年复令還云中、五原。東觀記曰:“草創苟合,未有還人,蓋□至此,請徙之令盡也。” 三十年,□上言宜封禪,正三雍之禮。中元元年,從封泰山。及帝崩,□受遺詔,典喪禮。是時藩王皆在京師,自王莽篡亂,舊典不存,皇太子与東海王等雜止同席,憲章無序。 □乃正色,橫□殿階,扶下諸王,以明尊卑。時藩國官屬出入宮省,与百僚無別,□乃表奏謁者將護,分止它縣,諸王并令就邸,唯朝晡入臨。整禮儀,嚴門□,內外肅然。 永平元年,封節鄉侯。三年春,坐考中山相薛修事不實免。[一]其冬,代竇融為□尉。八年,代虞延行太尉事,居府如真。后遭母憂,上疏乞身行喪禮,顯宗不許,遣使者為釋服,賞賜恩寵甚渥。□內典宿□,外干宰職,正身立朝,未嘗懈惰。及帝崩,复典喪事,再奉大行,禮事修舉。肅宗即位,進為太傅,錄尚書事。擢諸子為郎吏者七人。長子代,給事黃門。 注[一]修,光武子中山王焉相也。 建初五年,□疾病,帝親幸視。及薨,車駕往臨吊。時年八十四。謚曰正侯。 子代嗣,官至越騎校尉。永元中,副行征西將軍劉尚征羌,坐事下獄,疾病物故。和帝怜之,賜秘器錢布。贈越騎校尉、節鄉侯印綬。子直嗣,官至步兵校尉。直卒,子淑嗣,無子,國除。 牟融字子优,北海安丘人也。少博學,以大夏侯尚書教授,[一]門徒數百人,名稱州里。以司徒茂才為丰令,[二]視事三年,縣無獄訟,為州郡最。 注[一]大夏侯名胜,宣帝時人也。 注[二]司徒舉為茂才也。丰,今徐州縣也。 司徒范遷荐融忠正公方,經行純備,宜在本朝,并上其理狀。[一]永平五年,入代鮑昱為司隸校尉,多所舉正,百僚敬憚之。八年,代包咸為大鴻臚。十一年,代鮭陽鴻為大司農。[二] 注[一]漢官儀曰:“范遷字子廬,沛人也。” 注[二]鮭陽,姓也,音胡佳反。 是時顯宗方勤万机,公卿數朝會,每輒延謀政事,判折獄訟。融經明才高,善論議,朝廷皆服其能;帝數嗟歎,以為才堪宰相。明年,代伏恭為司空,[一] 舉動方重,甚得大臣節。肅宗即位,以融先朝名臣,代趙□為太尉,与□參錄尚書事。 注[一]恭字叔齊,伏湛同產兄子也。見東觀記。 建初四年薨,車駕親臨其喪。時融長子麟歸鄉里,帝以其余子幼弱,□太尉掾史教其威儀進止,贈賵恩寵篤密焉。又賜頤塋地于顯節陵下,除麟為郎。 韋彪字孟達,扶風平陵人也。高祖賢,宣帝時為丞相。祖賞,哀帝時為大司馬。 彪孝行純至,父母卒,哀毀三年,不出廬寑。服竟,羸瘠骨立异形,醫療數年乃起。好學洽聞,雅稱儒宗。建武末,舉孝廉,除郎中,以病免,复歸教授。 安貧樂道,恬于進趣,三輔諸儒莫不慕仰之。 顯宗聞彪名,永平六年,召拜謁者,賜以車馬衣服,三遷魏郡太守。肅宗即位,以病免。征為左中郎將、長樂□尉,數陳政術,每歸寬厚。比上疏乞骸骨,拜為奉車都尉,秩中二千石,賞賜恩寵,侔于親戚。 建初七年,車駕西巡狩,以彪行太常從,數召入,問以三輔舊事,禮儀風俗。 彪因建言:“今西巡舊都,宜追錄高祖、中宗功臣,[一]□顯先勳,紀其子孫。” 帝納之。行至長安,乃制詔京兆尹、右扶風求蕭何、霍光后。時光無苗裔,唯封何末孫熊為酇侯。建初二年已封曹參后曹湛為平陽侯,故不复及焉。乃厚賜彪錢珍羞食物,使歸平陵上頤。還,拜大鴻臚。 注[一]中宗,宣帝。 是時陳事者,多言郡國貢舉率非功次,故守職益懈而吏事□疏,咎在州郡。有詔下公卿朝臣議。彪上議曰:“伏惟明詔,憂勞百姓,垂恩選舉,務得其人。夫國以簡賢為務,賢以孝行為首。孔子曰:‘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一] 夫人才行少能相兼,是以孟公綽优于趙、魏老,不可以為滕、薛大夫。[二]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鍛煉之吏,持心近薄。[三]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在其所以磨之故也。[四]士宜以才行為先,不可純以閥閱。[五]然其要歸,在于選二千石。二千石賢,則貢舉皆得其人矣。”帝深納之。 注[一]孝經緯之文也。 注[二]論語孔子之言也。公綽,魯大夫。趙、魏皆晉卿之邑也。家臣稱老。公綽性寡欲,趙、魏老优閒無事;滕、薛小國,大夫職煩,故不可為也。 注[三]蒼頡篇曰:“鍛,椎也。”鍛煉猶成孰也。言深文之吏,入人之罪,猶工冶陶鑄鍛煉,使之成孰也。前漢路溫舒上疏曰“鍛煉而周內之”。 注[四]論語孔子曰:“吾之于人,誰毀誰譽,如有所譽者,其有所試矣,斯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之)**[也]*。”彪引之者,言古之用賢皆磨礪選練,然后用之。 注[五]史記曰:“明其等曰閥,積功曰閱。” 彪以世承二帝吏化之后,多以苛刻為能,[一]又置官選職,不必以才,因盛夏多寒,上疏諫曰:“臣聞政化之本,必順陰陽。伏見立夏以來,當暑而寒,殆以刑罰刻急,郡國不奉時令之所致也。農人急于務而苛吏奪其時,賦發充常調而貪吏割其財,此其巨患也。夫欲急人所務,當先除其所患。天下樞要,在于尚書,[二]尚書之選,豈可不重?而閒者多從郎官超升此位,雖曉習文法,長于應對,然察察小慧,類無大能。宜簡嘗歷州宰素有名者,唯進退舒□,時有不逮,然端心向公,奉職周密。宜鑒嗇夫捷急之對,[三] 深思絳侯木訥之功也。[四]往時楚獄大起,故置令史以助郎職,而類多小人,好為奸利。今者務簡,可皆停省。又諫議之職,應用公直之士,通才謇正,有補益于朝者。今或從征試輩為大夫。[五]又御史外遷,動据州郡。并宜清選其任,責以言績。其二千石視事雖久,而為吏民所便安者,宜增秩重賞,勿妄遷徙。惟留圣心。”書奏,帝納之。 注[一]二帝,光武、明帝也。 注[二]百官志曰“尚書,主知公卿二千石吏人上書、外國夷狄事”,故曰樞要。 注[三]嗇夫,官名也。文帝出上林,登虎圈,因問上林尉禽獸簿,不能對。虎圈嗇夫從傍代對,響應無窮。文帝拜嗇夫為上林令,張釋之曰:“夫絳侯、東陽侯言事曾不能出口,豈□此嗇夫喋喋利口捷急哉?”文帝曰“善”,遂不拜嗇夫為上林令。 注[四]木,質也。訥,□鈍也。前書曰“周勃木強少文”,又曰“安劉氏者必勃”。 注[五]輩,類也。 元和二年春,東巡狩,以彪行司徒事從行。還,以病乞身,帝遣小黃門、太醫問病,賜以食物。彪遂稱困篤。章和二年夏,使謁者策詔曰:“彪以將相之裔,勤身飭行,出自州里,在位歷載。中被篤疾,連上求退。君年在耆艾,[一]不可复以加增,恐職事煩碎,重有損焉。其上大鴻臚印綬。其遣太子舍人詣中臧府,受賜錢二十万。”[二] 永元元年,卒,詔尚書:“故大鴻臚韋彪,在位無愆,方欲錄用,奄忽而卒。其賜錢二十万,布百匹,谷三千斛。” 注[一]禮記曰:“七十曰耆,五十曰艾。” 注[二]續漢志曰“中臧府,令一人,秩六百石,掌中幣帛金錢貨物”也。 彪清儉好施,祿賜分与宗族,家無余財。著書十二篇,號曰韋卿子。 族子義。義字季節。高祖父玄成,元帝時為丞相。初,彪獨徙扶風,故義猶為京兆杜陵人焉。 兄順,字叔文,平輿令。有高名。[一]次兄豹,字季明。數辟公府,輒以事去。 司徒劉愷复辟之,謂曰:“卿以輕好去就,爵位不躋。[二]今歲垂盡,當選御史,意在相荐,子其宿留乎?”[三]豹曰:“犬馬齒衰,旅力已劣,[四]仰慕崇恩,故未能自割。且眩瞀滯疾,不堪久待,[五]選荐之私,非所敢當。”遂跣而起。 愷追之,徑去不顧。安帝西巡,征拜議郎。 注[一]平輿,縣名,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汝陽縣東北。 注[二]躋,升也。 注[三]宿留,待也。宿音秀。留音力救反。 注[四]旅,觿也。尚書曰:“番番良士,旅力既愆。” 注[五]眩,風疾也。瞀,亂也。謂視不明之貌也。眩音縣。瞀音亡溝反。 義少与二兄齊名,初仕州郡。太傅桓焉辟舉理劇,為廣都長,[一]甘陵、陳二縣令,[二]政甚有績,官曹無事,牢獄空虛。數上書順帝,陳宜依古典,考功黜陟,征集名儒,大定其制。又譏切左右,貶刺竇氏。言既無感,而久抑不遷,以兄順喪去官。比辟公府,不就。廣都為生立廟。及卒,三縣吏民為義舉哀,若喪考妣。 注[一]廣都,縣名,屬蜀郡,故城在今益州成都縣東南。 注[二]甘陵故城在今貝州清河縣西北。陳屬梁國,今陳州。 豹子著,字休明。少以經行知名,不應州郡之命。大將軍梁冀辟,不就。延熹二年,桓帝公車備禮征,至霸陵,稱病歸,乃入云陽山,采藥不反。有司舉奏加罪,帝特原之。复詔京兆尹重以禮敦勸,著遂不就征。[一]靈帝即位,中常侍曹節以陳蕃、竇氏既誅,海內多怨,欲借寵時賢以為名,[二]白帝就家拜著東海相。[三]詔書逼切,不得已,解巾之郡。[四]政任威刑,為受罰者所奏,坐論輸左校。[五]又后妻憍恣亂政,以之失名,竟歸,為奸人所害,隱者恥之。 注[一]敦猶逼也。 注[二]假借時賢寵榮以求美名,用解怨謗。 注[三]東海王懿相也。即東海王強四代孫。 注[四]巾,幅巾也。既服冠冕,故解幅巾。 注[五]左校,署名,屬將作也。 贊曰:湛、霸奮庸,維宁兩邦。[一]淮人孺慕,徐寇要降。[二]弘實体遠,仁不忘本。[三]□政多多,彪明理損。牟公簡帝,身終上袞。 注[一]尚書曰:“有能奮庸熙帝之載。”孔安國注曰;“奮,起也。庸,功也。” 兩邦謂湛為平原太守,霸為淮平大尹。 注[二]徐寇謂徐异卿也。愿要降司徒伏公。 注[三]謂不忘糟糠妻也。 校勘記 八九三頁五行伏理字君游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君游”前書作“斿君”。 八九五頁一0行時賊徐异卿等万余人据富平按:李慈銘謂案光武紀,帝之征張步及湛之免官,皆在建武五年,此傳失書“五年”二字。又据紀言吳漢等擊富平、獲索賊于平原,大破降之。不言湛者,蓋時賊已請降,特令湛往受之耳,然其事亦在五年二月。則此傳“時賊徐异卿等”句“時”字當易“五年”二字,□事方核。 八九五頁一二行獲索賊帥徐少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獲索”應作“富平”。 八九六頁八行髫發厲志按:王先謙謂“髫發”東觀記作“齠齔”。 八九六頁一二行舊制九州五尚書令一郡二人按:刊誤謂“令”合作“今”。尚書令不可有五人,若言令一郡二人,又無義,改作“今”,乃与注合。 八九七頁四行謂湛為*[后]*隊屬正也据集解本補。 八九七頁七行予*(則)**[曰]*有先后据汲本、殿本改,与詩合。 八九七頁一二行令則一郡乃有二人按:殿本“令”作“今”。“二人”原斗“一人”,徑改正。 八九七頁一三行未及就位按:“未”字原脫,徑据汲本、殿本補。 八九八頁九行故東州號為伏不□云按:“云”字原脫,徑据汲本、殿本補。 九00頁一五行以子瑗為郎中按:殿本、集解本“瑗”作“援”。 九0三頁三行河*(南)**[內]*蔡茂据殿本改。按:校補謂茂河內怀人,具本傳,作“河南”乃形近而斗。 九0三頁四行京兆玉況殿本“玉”作“玊”,注同。按:玉字本有肅音,后人不曉,另造一“玊”字,以別于金玉之“玉”,亦猶“角里”之“角”,別造一“□”字矣。 九0四頁九行弘推進賢士馮翊桓梁三十余人按:校補謂“三”疑“等”之誤,蓋三十余人似太多,且文法固宜有一“等”字也。又按:汲本“推進”作“雅進”。 九0四頁一三行御坐新屏風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云“新施屏風”,疑脫“施”字。 九0五頁二行貧賤之知不可忘按:汲本“知”作“交”。張森楷校勘記謂監本、惠校本及治要作“知”,東觀記作“交”。 九0五頁六行嵩子由*(章)**[元]*和閒為太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章和”當作“元和”。按:宋由于章帝元和三年為太尉,和帝永元四年策免,錢說是,今据改。 九0五頁一一行朝廷螻悼按:殿本“螻”作“愍”。 九0六頁四行委*[蛇]*委*(蛇)*蛇据汲本、殿本改。 九0七頁六行舉糾湖陽公主按:“公”字原脫,徑据汲本、殿本補。 九0八頁四行建武二十年代戴涉為司徒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建武二十七年始稱司徒,去大字,此“司徒”上當有一“大”字。 九0八頁一二行故言袞龍按:汲本、殿本“袞龍”作“龍袞”。 九0八頁一三行賀字喬卿雒*(陽)*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云郭賀廣漢雒人,此衍“陽”字。今据刪。又按:校補謂東觀記亦云賀雒陽人,則誤不自范始。 九0八頁一三行累官建武中為尚書令按:校補謂“累官”下當有脫文。 九0九頁二行詔書螻惜按:殿本“螻”作“愍”。 九一0頁六行前梁令閻楊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王霸傳“楊”作“陽”。 九一二頁一行趙□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作“喜”,喜与熹古字通。王先謙謂續漢書作“熹”。 九一二頁一二行禮緯曰天地之牲角茧栗汲本、殿本“禮緯”作“禮記”。按:禮王制云“祭天地之牛角茧栗”。 九一四頁一二行徙云中五原人于常山居庸閒按:校補謂“閒”當作“關”,謂常山關、居庸關也。常山關在代郡,居庸關在上谷,中隔長城,亙千余里,不能謂徙于其閒明矣。 九一四頁一五行雜止同席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續漢書“雜止”作“雜坐”。 九一五頁四行八年代虞延行太尉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紀當在七年。 九一五頁六行長子代集解引惠棟說,謂漢官儀及和帝紀皆作“世”。按:此作“代”,避唐諱改。 九一六頁四行代鮭陽鴻為大司農按:姚范謂本書儒林傳云中山觟陽鴻,字孟孫。 注“觟音胡瓦反,其字從角,或作鮭從魚者,音胡佳反”。据此,則字當從儒林傳作“觟”也。 九一六頁六行范遷字子廬按:明帝紀注引漢官儀作“子閭”。 九一六頁八行判折獄訟按:“折”原斗“析”,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九一七頁一0行已封曹參后曹湛為平陽侯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和帝紀永元三年,詔以曹相國后容城侯無嗣,求近親紹封,則參后之紹封非平陽,乃容城也。按:校補謂錢說是,此或竟出淺人妄改。 九一八頁二行持心近厚按:袁宏紀“持”作“治”。下“持心近薄”同。九一八頁一0頁斯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之)**[也]*据汲本、殿本改。按:今論語作“也”。“斯”下有“民也”二字。 九一八頁一三行以世承二帝吏化之后殿本“吏”作“更”,王先謙謂作“更”是。 張森楷校勘記謂腢書治要作“吏治之后”。今按:“吏治”作“吏化”,乃避唐高宗諱改之。下文云“多以苛刻為能”,即指吏治而言,“吏”作“更”,乃形近而誤,王先謙之說非也。 九二0頁二行其遣太子舍人詣中臧府按:“遣”下原衍“子”字,徑据汲本、殿本刪。 九二0頁四行七十曰耆殿本“七”作“六”。按:說文“耆,老也”。段注:“曲禮六十曰耆,許不言者,許以為七十以上之通稱也。”殿本殆据曲禮改。 九二0頁一一行不堪久待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三補決錄“待”當作“侍”。 九二一頁一一行以陳蕃竇氏既誅按:汲本“氏”作“武”,校補謂作“武”是。 ------------------ YOUTH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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