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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大軍進藏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當日,第10世班禪額爾德尼·卻吉堅贊從青海致電毛澤東和朱德:
  鈞座以大智大勇之略,成救國救民之業,義師所至,全國騰歡。班禪世受國恩,備荷优崇。20余年來,為了西藏領土主權之完整,呼吁奔走,未嘗稍懈。第以未獲結果,良用疚心。刻下羈留青海,待命返藏。茲幸在鈞座領導之下,西北已獲解放,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凡有血气,同聲鼓舞。今后人民之康樂可期,國家之复興有望。西藏解放,指日可待。班禪謹代表全藏人民,向鈞座致崇高無上之敬意,并矢擁護愛戴之忱。
  班禪又致電第一野戰軍司令員彭德怀,懇請進軍西藏。
  11月23日,毛澤東、朱德复電班禪,表示嘉勉:
  西藏人民是愛祖國而反對外國侵略的,他們不滿意國民党反動政府的政策,而愿意成為統一的富強的各族平等合作的新中國大家庭的一分子,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必須滿足西藏人民的這個愿望。希望先生和全西藏愛國人士一致努力,為西藏的解放和西藏人民的團結而奮斗。
  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領土,但是40年代初之后由于英帝國主義分子的破坏活動,西藏一小撮分裂主義分子占了上風。1949年7月8日,西藏地方政府突然通知國民党政府駐拉薩辦事處,要他們全体人員及眷屬立即离開西藏,這即是所謂的“驅漢事件”。
  中央人民政府為了促進西藏的和平解放,于1950年7月,派西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格達活佛前往西藏,但格達活佛7月24日剛剛到達昌都,就遭到英國特務福特部署的陰謀阻撓,不能前往拉薩,并于8月22日被福特在飲食中下藥毒死。死后全身發黑,皮膚手触即行脫落。
  同時,西藏反動分子擴軍備戰。組織應變机构,設立“外交局”,成立“藏軍司令部”、“軍餉收發局”,將藏軍由14個代本擴充為17個代本。在阿里、黑河、昌都一帶布防,企圖与解放軍對抗。
  面對這种情況,毛澤東命令解放軍向西藏進軍。10月7日,解放軍渡過金沙江、怒江、瀾滄江,向西藏進發。藏軍在昌都進行頑抗,企圖阻撓解放軍前進。解放軍向昌都發動猛攻。至10月19日,昌都戰役結束,殲滅西藏軍6個代本的全部。3個代本的一部,爭取1個代本起義,共殲敵5700余人,解放了昌都。
  11月1日,中共西南局、西南軍區、第二野戰軍司令部發布政治動員令,向西藏進軍。以大札為首的西藏反動分子眼看解放軍就要揮師入藏,便挾持14世達賴喇嘛逃到亞東,企圖把達賴帶到國外,等待第三次世界大戰爆發,卷土重來。
  中共西南軍政委員會和西南軍區司令部于11月10日宣布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政策:解放軍入藏后,保護西藏全体僧侶、人民的生命財產,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保護一切喇嘛寺廟,對西藏現行政治制度及軍事制度不予變更,各級僧侶、官員、頭人等照樣供職。
  以大札為首的一小撮分裂分子的活動,引起西藏三大寺和一些官員的反對。1951年2月,大札攝政下台,由14世達賴“親政”。達賴派噶倫阿沛·阿旺晉美等5人為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權代表,前往北京談判。
  阿沛一行在北京同中央政府代表李維漢等進行談判,所有重要問題都獲得解決。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關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定”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隆重舉行簽字儀式。17條協議的主要內容有:把帝國主義侵略勢力逐出西藏,實現祖國大家庭的統一;西藏地方政府協助解放軍進藏;鞏固國防,藏軍逐步改編為解放軍;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西藏的各項改革必須實行;實現西藏內部團結,主要是達賴和班禪的團結;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逐步發展農牧工商業和文化教育。
  協議簽字后,毛澤東興奮地說:“好哇!辦了一件大事,這是一個胜利,但這只是第一步,下一步要實現協議,靠我們努力。”
  7月16日,中共代表張經武在亞東會晤了達賴,并交給他毛澤東的親筆信。8月17日,達賴從亞東返回拉薩。
  9月,西藏召開僧侶代表大會,通過了關于和平解放協議。10月24日,達賴致電毛澤東,擁護和平解放西藏的決議。10月26日,解放軍在張國華、譚冠三將軍率領下,進抵拉薩。隨后,解放軍進駐黑河、日喀則、江孜、隆子、亞東等重要城鎮和邊防要地,把五星紅旗高高地插上喜馬拉雅山之巔。至此,中國大陸領土全部解放。
  西藏解放后,中央政府大力幫助西藏人民進行政治、經濟、文化建設。修通了西藏全境主要地區間的公路;在各地開辦公費醫院,為藏民免費治病;設立學校,讓藏民子弟入學;開辦工厂、農場和牧場,發展西藏的工業、農業和畜牧業;舉辦低利貸款,扶助西藏貧苦人民發展生產;設立國營產業机构,高价收購西藏土特產,廉价供應西藏人民的日用必需品,提高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這些措施,得到西藏廣大民眾熱烈擁護,西藏的落后面貌迅速改變。
  從1950年秋,新解放區的土地改革逐步展開。在總結老解放區土地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根据建國后的新情況,中央人民政府對新區土地改革作了一些新的規定:將消滅富農經濟的政策改為保護富農經濟;把沒收地主全部財產的政策改為僅僅沒收地主的土地、耕畜、農具、多余的糧食及其在農村中多余的房屋,其他財產均不沒收;規定小土地出租者的土地在不超過當地每人平均土地數200%者均保留不動;土地改革中必須注意團結和保護中農;要注意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組織廣泛的反對封建主義的統一戰線,對使用机器或有其他進步設備的農場、牧場,由原經營者繼續經營,不得分散;土地改革必須在各級党委和政府領導下,按計划、有准備、有步驟分批分期進行,一般在冬春農閒時進行;要認真貫徹群眾路線,注意發動和依靠群眾,防止“和平土改”的偏向。毛澤東提出要求說:“現在要過土改一關,我希望我們大家都和過戰爭關一樣也過得很好。大家多研究,多商量,打通思想,整齊步伐,組成一條偉大的反封建的統一戰線,就可以領導人民和幫助人民順利地通過這一關。”
  土地改革的胜利,极大的解放了農村生產力,億万翻身農民第一次有了屬于自己的土地,發展生產,改善生活的勁頭空前高漲。1951年全國糧食產量比1949年增長26.9%。
  但是,國民党不斷向大陸派遣特務,同國民党在大陸的潛伏勢力勾結起來,利用大批惡霸、土匪和反動會道門頭子組織反革命組織和反動武裝進行破坏活動。僅貴州遵義地區,共產党就破獲了“反共革命委員會”、“國民党后方救國委員會”、“反共救國軍”、“反共保產動員會”、“平黔軍”、“游擊縱隊”等几十种,人數從几十人到几百人不等。這些人一般擁有武裝,盤据和流竄在一些較為偏僻的地方。
  從1950年至1951年5月,僅廣西一地,土匪特務組織暴動達52次,襲擊區、鄉政府247次,圍攻縣城52次,殺害農會會員、民兵、村干部3703人。1951年6月,貴州仁怀縣,除縣城及附近村寨外,其余鄉鎮全部為土匪所占,26個原國民党政權的鄉鎮長,有22個叛亂為匪。
  在1950年春到1950年秋,全國有近4万名干部和群眾被反革命分子殺害。1950年秋,在北京破獲了帝國主義間諜秘密測繪地圖,准備武器,預謀在國慶節用迫擊炮轟擊天安門,殺害党和國家領導人的重大案件。
  1951年上半年,國民党土匪、特務在湖南零陵、廣西恭城、湖北漢口等地縱火焚燒民房,搶劫財物,使數万人民無家可歸,財產損失嚴重。廣西在匪患嚴重時期,交通阻塞,行旅不通,農民不能耕种,工人不能做工,商人不能經商,嚴重地破坏了社會的正常秩序。
  反革命分子造謠惑眾,制造混亂,威脅和恐嚇積极分子,离間政府和人民群眾的關系。除此而外,他們還制造事故,破坏生產,恐嚇農民,破坏土改,腐蝕收買干部,刺探收集情報等。一向比較平靜的東北地區,從1950年7月12日至8月11日,一個月內,鐵路上共發生大小政治事故154起。在土地改革已經完成的半老區,也不斷發生地主向農民反攻倒算的事件,他們威脅農民退回土改中所分得的土地、耕牛和房屋。
  1950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出《關于鎮壓反革命的指示》,解放軍和各級人民政府對反革命分子進行了清理和鎮壓。在城市,勒令反動党團骨干分子登記,通令取消各种反動會道門,并破獲了一批反革命組織,搜捕和殺、關、管了一批特務、土匪。在新解放區的農村進行了清匪反霸斗爭,對盤踞在湘西、桂西、貴州等地的土匪進行了圍剿。
  1949年10月至1950年10月,在西北、西南、中南、華東等地,先后剿滅土匪數十万人,搜捕特務分子1397人,繳獲電台175部,破獲國際間諜7起。
  但是,對于鎮壓反革命不是所有的干部都有足夠的認識,一些干部滋長和存在一种和平、輕敵的麻痹思想。他們認為革命已經胜利,天下已經太平,有几個泥鰍翻不起大浪,對反革命分子一味寬大,對反革命活動鎮壓不力,對罪大惡极、怙惡不悛的首惡分了鎮壓不夠,該殺的未殺,該捕的未捕,重罪輕判,久押不問,甚至對捕獲的匪特“4捉4放”、“8擒8縱”,致使一些繼續作惡的反革命分子未能得到鎮壓,助長了反革命的气焰。一些坏蛋今日釋放明日做案,此處釋放彼處做案;有的地方土匪越剿越多;有的反革命分子把公安局叫“公安店”,把人民法院叫“司法旅館”,甚至有的在監獄中公然叫嚷:“遲進來,早進來,遲早進來;遲出去,早出去,遲早出去。”
  人民群眾批評政府說:“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共產党講寬大。”有的民主人士批評政府“姑息養奸,遺害人民”,并說“能除暴安良者,万民才能歸順”。
  1950年10月,中共中央發出《關于鎮壓反革命的指示》,開始糾正鎮反工作中的右傾錯誤,公安部召開了公安會議,一場轟轟烈烈的鎮壓反革命運動在全國范圍內展開。毛澤東為中央起草了指示,規定鎮壓反革命運動,必須實行党的群眾路線,打破關門主義和神秘主義,必須堅持打得穩、打得准、打得狠的方針;實行首惡必辦,脅從者不問,立功者受獎的鎮壓与寬大相結合的政策。
  鎮壓反革命運動歷時3年,即從1950年10月至1953年秋,大体經歷了4個階段,即發動階段(1950年10—1951年2月)、鎮壓階段(1951年2—5月)、清理積案階段(1951年6—10月)、掃尾和建設階段(1951年11月—1953年秋)。全國共逮捕反革命分子150万人,處決了其中罪大惡极的反革命分子50万人,另外還有150万反革命分子受到管制。
  鎮壓反革命運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大陸上基本上消滅了土匪、特務分子、惡霸分子,以及反動党團和反動會道門中的堅決反革命分子,徹底摧毀了國民党和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殘余反動勢力,在全國范圍內出現了歷史上從未有過的安定局面。廣大人民群眾揚眉吐气,心情舒暢,搞好生產的積极性得到進一步煥發,鞏固了人民民主專政,保證了各項社會改革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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