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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頁     梁鳳儀

  反正,現世紀裡頭,恩人比仇人是少得多了,何苦還吝嗇報答呢?

  人手問題還不是創業最棘手之處,最大的麻煩有兩方面,都給卡住了。

  其一是代理偉特藥廠的成藥,不同於其他商品,只是貨到了,就分發商店開始銷售,在向群眾客戶推介之前,必須申請到政府醫務處的簽批,證明這類成藥可以公開發售,才能營運。

  這個手續一辦,已兩個多月,音訊全無。

  我曾在唐襄年家認識了醫務處的處長,但就是礙於唐襄年的關係,不敢直接跟他聯繫。老在醫務處專管批准成藥發售的部門糾纏催促,證明一點成效都沒有。

  那些捧著鐵飯碗公幹的大小官員,一律「鐵面無私」,半點交情也攀不上,一律公事公辦,有拖沒欠的老沒有把批准文件發下來。我焦急如焚,一旦藥品抵埠,而仍不能放到市場上發售,後果不堪預料。

  簡直是束手無策,乾著急。

  我曾到醫務處追問過多次,對著一張張冷冷冰冰的大官臉孔,聽那要理不理的口氣,心內難過得似自己犯了法似的。

  為什麼有些人會說,生不入官門,死不進地獄?如今信焉。

  老是有求於人的世界就是個地獄世界。

  當然,我在唐襄年家認識了那位醫務處處長,可是,怎麼可以叩他的門呢?一旦向他求救,等於通知了唐襄年,就算依然能瞞天過海,唐襄年得不到我已與偉特藥廠合作的消息,我的自尊心仍會更進一步受創。

  我不要再依傍唐襄年的勢力才去辦這件事,我要憑自己的本事。

  顯然,我的本事實在有限。

  醫務處一拖再拖,我完全沒有其他辦法,只好一邊急得夜不成眠,一邊還要等下去。

  第二個難題,是藥品快要運抵本城。倉庫是一個問題,尤其是當初跟偉特的約定是以散裝藥丸購入,我自行在港做包裝,除了裝藥的紙盒可以印上中文解釋之外,還可以省錢。原裝一盒十粒傷風丸,香港改裝變成六粒,那我就可以在同一批貨上多賺將近一倍。

  可是,藥到後要包裝,要貯存,找倉庫不是很難,只不過增加成本,有點肉刺。

  在沒有拿到醫務處的批准之前,心理壓力更大,什麼支出也想省掉。

  於是想來想去,倒想出一個辦法來:

  就地取材吧,家居的天台這麼大,跟下面四層的樓面面積一樣,足有四千多尺,我們住的那間鋅鐵木屋只不過幾百尺,外頭空地多的是,簡簡單單蓋另一間二千尺的鋅鐵屋,有瓦遮頭便是倉庫了。

  這事想停當了,心頭總算有點暢快。最低限度解了一個難題,日後不用承擔租項,很一勞永逸。

  回心再想,此事要不要跟金家人交代一聲呢,還是閒閒地提一提好,免得說我不尊重他們。雖說天台是分給了我們這一房住的,就應該是我做主,但人總是只看到別人的一點點不是,卻看不到自己曾給予人的很大難堪。我還是小心點,在這段艱苦的創業初期,以和為貴,和能生財。

  於是,我挑了一個晚上,到樓下三姨奶奶處跟大夥兒吃飯時,我就提起:

  「三姨奶奶,這幾天有些木工會在我們這處上上落落,你別吃驚,是我樓上要搭間木屋。」

  現今的三姨奶奶比以前愚鈍得多,她望我一眼,問:

  「為什麼蓋房子,是不夠住嗎?」

  「不,只是未找到倉庫,我代理的成藥就要到了,要急著找地方貯存,兼做包裝,故此先利用天台的空間。」

  健如立即停了碗筷,道:

  「看,大姐,沒有待薄你,現今你知道天台地方寬敞,好辦事。」

  我這妹子差點要求我跪下來,向她三呼謝恩。

  今時今日,凡事凡話,心知算了,不必反駁。

  惜如倒是慢條斯理地啖著湯,問:

  「你打算將天台變成小型工廠的話,豈不是把這層樓弄雜了,人來人往的每天到你那兒上班加工,這並不太好吧!」

  我氣得什麼似的,答:

  「天台不是我的地方嗎?告訴你們一聲是人情,由不得你們管是道理。」

  惜如看我有點氣沖沖,她婉然一笑,不再言語了。

  有些人,的確欺善怕惡。

  就這樣,我的小型倉庫兼加工場趕在貨品到港前完工了。

  真抹一把汗,過了這小小一關。

  提貨之後,我跟李元珍就立即開始包裝功夫。元珍確是個刻苦耐勞的女子,她把幾個南下謀生的朋友都介紹來當散工,另帶著一批工人,每天勤奮地把散裝藥丸裝進我老早印備的新紙盒內,工作十分暢順,誠是安慰。

  但願醫務處的批准文件早日發下來,就可以立即把藥發到藥房及各醫務所傾銷。

  這天是週末,李元珍與幾個工人,連我和小叔子耀暉都一起坐在我們的金氏倉庫內加工。忽爾,樓梯傳來一陣陣嘈雜聲。

  「什麼事?」李元珍問。

  「讓我去看看。」我說。

  才站起來,一直半掩的門就被推開了,赫然是兩位穿了制服的警察,其中一位問:

  「哪一位是這兒的負責人?」

  我挺身而出,道:

  「我是。」

  警察細細打量我,再看清楚周圍環境,又伸手抓起檯面上的那堆藥丸,回望我道:

  「你在製造假藥?」

  我驚叫:

  「什麼?你胡說些什麼?」

  說完這話,我衝動得差不多做勢要衝到對方跟前去,揪起他來理論。

  「你別急,跟我回警察局去,自有你分辯的機會。」

  我既氣且驚,一時語塞。

  倒是金耀暉出聲了,他道:

  「不,你們不可以拉我大嫂。」

  說罷,就撲到我身上去,再翻身擋在我面前。那個動作之快之美,令我微微吃驚。

  在驚愕之中,有人肯挺身而出,為了保護我。這種情況與際遇,自丈夫歿後未曾出現過,陌生得都遺忘了女人原來可以有此權利與享受。

  我忽爾信心十足,下意識地挺挺胸,把手搭在小叔子的肩上,說:

  「我不怕,藥不是假的,而是如假包換。」

  「那更好,請你跟我們回警察局去交代一下就成了。」另一位警察這麼說。

  李元珍立即道:

  「金太太,我陪你一道去。」

  耀暉也說:

  「我也去。」

  「不,等下讓三姨奶奶知道,不知她會怎麼想。而且……」

  我沒有說下去,而且還有健如、惜如,必會在旭暉跟前拉是扯非,說我惹上官司,還把耀暉連累在一起。

  我改口說:

  「而且,你要留在這兒,替大嫂照顧牛嫂和三個小的。」

  只有這樣說,耀暉才肯留下來。

  他是個有責任感的男孩子,將來長大了必成大器。

  李元珍陪著我到警察局去,接受了差不多三小時的盤問,我心內氣忿得難以形容,只一個問題縈繞心頭,警察怎麼會知道我在家中包裝成藥?除非有人告發。

  誰會告發?一定是知道內情的人。

  誰知道內情?除了幾個幫工職員,就只有金家的人。

  金家的人,我在心內冷笑,委實是太恐怖了。

  他們打算趕盡殺絕,沒有那麼容易。

  我清清楚楚、理直氣壯地對警察說:

  「我的藥全部是正當入口,跟美國偉特藥廠簽了合約的,可以提出證明,而且我已向政府的醫務衛生處申請批准在市面銷售,絕對不是假藥。」

  那位負責盤問的警官定神看我一會,道:

  「你剛才說的都有證據來證明嗎?」

  「當然,合約文件全部都可以提供。」

  他點點頭:

  「好,那麼,明早你把有關文件的副本交來,現在就沒有別的事了。你可以回去。」

  名副其實地呼之即來,揮之即去。

  可是,我不肯走,依舊坐得挺直。

  警官怪異地望著我,重複說:

  「明天再見,你現在可以走了。」

  我答:

  「誰告發我?」

  對方一怔。

  「我要知道你們為什麼會突然到我處搜查?」

  「金太太,我們是接獲了線報,說有人在製造假藥,對於犯罪資料,我們一向積極搜集。」

  「誰?誰提供這些所謂犯罪資料?」

  「對不起,我們不能告訴你,對於線報,我們絕對保密。」

  其實詢問是不必要的,我心知肚明。

  回到家裡後,我滿肚子氣,路過四樓,我忍不住叩門,來開門的正是健如。她看到我,微微一愕,才喊:

  「大姐!」

  我走進去,看到惜如也坐在客廳內,便氣呼呼地說:

  「是不是你們倆幹的好事?」

  「大姐,你說什麼?」健如答我。

  「警察來調查一事,是你們報的警。」

  健如看一眼惜如,見她沒造聲,就說:

  「大姐,怪人須有理,旦須有真憑實據,你憑什麼說我們報警,告發你什麼了?」

  「告發我包裝假藥。」

  「那麼,你是嗎?」是惜如的第一句回話。

  「當然不是。」

  「真金不怕洪爐火,你著急些什麼,不見得警察能扣留你!」

  我氣得不能不掉頭就走。

  門在我身後關上,我衝上更高的一層去。

  回心在想,不,一定得查個水落石出。防人之心不可無,能夠做出如此傷害我的事情來,就不再是親人,而是百分之百的仇敵了。我容忍她們也太久、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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