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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六十章 縣衙裡的新住戶 文 / 紅妝縣令

    「大人……大人!」急促的腳步聲中,今日在衙門外當差的小王一臉焦急的衝了進來。

    「怎麼了?」擱下手中筆,我盡量讓自己面上神情顯得淡淡的。

    這也算是訓練的結果之一吧。為官者需喜形不露於色,太過大喜大悲我尚不能控制,在這些小事前,倒有略有成就一二。

    「出……出事了……吟心……吟心姑娘……」或是因為著急,或是因為跑了長長的一段路,有些氣息不均,小王的話說的是結結巴的。

    吟心?

    心頭猛的一跳,若說以前我還對吟心帶著一點戒備之意,如今,則是真把她親人看,聽得事關吟心,我強裝的出淡定神情蕩然無存,面上是毫不掩示的關心:「吟心怎麼了?」

    「吟心……姑娘受了傷……。」

    「誰傷了吟心?」我猛然站起,手掌猛的一擊書案,啪啪作響,而心頭,更是火大。

    在我這青陽縣範圍內,傷了我這縣衙裡的丫頭,誰人如此大膽。

    「大人,我沒事。」溫婉的女聲自門口傳來。

    與她聲音中的鎮定不同的,是吟心一身無從掩示的狼狽。衣衫之上滿是塵土不說,那被用左手緊緊摀住的右肘的紗娟上,也可看見星星點點的血跡。

    「你這還叫沒事?」怒氣地泡泡在胸口聚集。這都都不叫有事。那還有什麼叫做有事。「到底誰幹地?」我問地咬牙切齒。手上卻用著與面上截然不同地力道。輕輕拉過吟心右肘。欲看看傷勢。

    單是這樣一個動作。便聽得吟心下意識倒抽冷氣地聲響。想必痛地厲害。

    「到底是誰傷了你?」看看一身狼狽地吟心。我連珠炮似地道:

    「看過大夫沒有?怎麼也不包紮下就回來了。小王。趕緊請大夫去。」我微皺了眉。對吟心如此不愛惜自己地作法。很不贊同。

    「沒人傷我。真地。大人。而且。如今大夫人如今就在後衙。只是。有人傷得更重。我先讓大夫給他瞧瞧。」

    後衙。我一愣神。隨便便覺揪心。怒火之中。還挾了說不清地慌亂。下意識就想提腳往後衙跑:「到底怎麼回事。慕師爺也受傷了?」

    「不是不是!大人,後衙的傷者不是師爺。」吟心急急分辨後,卻有些猶豫的說道:「大人,我……是我自作主張,帶了人回內衙,那人傷得很重,我想,……我想,就近照看他!你看行嗎?」聽著傷者不是慕雲飛,我那顆揪著的心,略為放鬆,下一刻,疑雲便浮上心頭:「那人是誰?」

    為什麼會讓吟心如此牽掛,竟然自作主張的把人帶回的衙門?莫不是……吟心的心上人?一想到這個可能,我的火氣消散了不少,眼中,泛出八卦之光。

    「我……我不知道……」

    咬著下唇,吟心想了半晌,卻給出這樣一個讓人跌破眼鏡的答案。

    呃?我一時傻眼了。

    「大人,我真不認識,可是,今兒要不是他出手相救,我只怕就橫屍街頭。可惜,他救了我,自己到了現在,還人事不醒……所以,我真不知道他叫什麼……」

    在吟心的描述中,我倒是拼出事情的大概。然後,那一腔雄雄怒火便只能硬憋回心裡,自個消受了。

    本不算什麼大案子,只不是牽扯到了吟心,我這縣衙裡唯一的婢女,所以這一干衙役便顯得有些義憤而已。

    不,準確的說,是吟心今日遇上了麻煩。

    青陽縣是逢雙開集,每逢集日,吟心大都會出門逛逛,看有無合適的東西以作採購。

    所謂打狗都要看主人的,別人就算要為難她,也要先掂量下吟心後面的縣衙不是。何況,吟心臉上那塊胎記,注定了她成不了招蜂引蝶的傾國美人。所以。吟心獨自出門在要在青陽縣的範圍之內,倒也不曾遇到什麼麻煩。

    可人不招惹吟心,不代表其它也有識主之能,比如畜生。

    誰也說不清楚,那輛本自在街頭正常行駛著的馬車上那溫馴的駿馬,為什麼會當街空然受驚狂。

    一切都生的那樣突然,讓人措手不及,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那匹突然受驚的拉車駿馬,長嘶一聲後,無視身後車伕的驚慌的吆喝,在四周無辜被波及的攤販們雞飛狗跳的慌亂中,放蹄狂奔。

    而當時,如往日一樣出行的吟心,好死不死,剛剛走到那條街口。

    變起突然,讓人措手不足。

    吟心也只能眼睜睜看著那匹突然狂的駿馬,衝著自己撞過來。驚駭莫名之下,吟心只覺子手腳軟,渾身力氣似被抽乾了似的,大腦明知該立刻躲開,可腳軟的根本不聽使喚。

    據事後的目擊者稱,要不是有人眼疾手快把吟心推開,只怕吟心便要血濺當場,香消玉殞。

    饒是如此,被人強力推開的吟心,仍是被那強大的慣性推得跌倒在地,整個右臂先觸地,都受了不小的摩摔,泌出點點血跡,看著嚇人,其實不過是擦傷罷了。

    然而,與吟心這輕傷相比,那位眼疾手快的救人者在推開吟心後,竟然膽大到迎著那匹駿馬而去,伸手去抓著馬兒的韁繩,以試圖制服驚馬,還路人一平安寧。

    勇氣可嘉,

    卻被那奔馬帶得飛起來,狠狠的摔在地上,人事不醒。

    成為了本案中最大的苦主。

    這案子本也不難判:苦主,被告,證人,證物一應俱全。

    驚馬傷人,則成馬主賠償其馬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以及傷者的醫療費用就好。

    只是,牽扯到一位人事不醒,生死難料的路人,不能草草結案罷了。

    按說應該把傷者送回家中,可這位人事不醒,附近的人又無人認得他。那麼送到馬主家裡也是不錯的選擇,請醫延傷的,想來也不怕馬主敢不盡心……傷人與殺人的量刑差別有如雲泥之別,誰敢草率。

    可吟心這丫頭,偏是眼淚汪汪的放心不下,說是人家對她是救命之恩,她放心不下,就要把人帶回來,親自照看才得放心。

    對於吟心這丫頭受人點滴恩情必以百倍報之的死心眼,我是早已領教,並且無奈敗北的。雖然覺得吟心此舉是給她自個自找麻煩,也只能同意。

    於是,衙門裡,便落戶了一個在大夫口中也是傷勢嚴重的重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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