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騰世紀 > 歷史軍事 > 秦疆

正文 第二十二章 ,王於興師 文 / 河北燕歌

    白起問道:「是哪一方的軍馬,有多少人?」

    哨探回答:「看上去足有四千人,不是官軍,沒有旗鼓與號衣,隊形也不整齊,馬匹不多,大部分是步兵,肯定是民軍。」

    張儀道:「西北正是白水方向,肯定是孫傳庭所說的什麼整齊王。」

    白起盤算了一下:「眼下是未時,他們離此七十里,步行的話,每個時辰三十里,入夜可以到來,可今晚他們絕不會攻擊。一二百里的路程走下來,定當休息一夜。」

    秦王問道:「大將可有破敵之策了?」

    白起連忙拱手:「正是。我們可用以逸待勞之計,趁他們疲於奔命之際,我們夜裡衝殺過去,可以一鼓而殲。」

    秦王擊掌叫好:「大將既然已有妙計,虎符在此,你自去調派軍馬吧。王翦,你做副將。」

    說著從袖中取出一半虎符,交與白起。

    虎符乃是戰國時期各國通用的調兵令箭。大都是虎形,分為兩片,一片在國君手裡,另一半在將軍手裡。每支部隊,都有一個不同的虎符,調派之時,軍隊只認虎符,不認其它的東西。因此就算你是大將軍,丞相,王候,沒有國君授予的虎符,也調不動任何一支超過五十人的軍隊,除非皇帝親臨調兵。

    在地宮裡,秦王當然也帶著虎符,他地宮中的大軍有一萬人,當調用超過五千人馬時,必須動用虎符。

    白起與王翦領命,來到村中,傳下令去,然後派人去另三個村子傳令,教所有軍士入夜時分,都到村外集合。

    剛剛傳完令,有人來報,李敢等幾個人回來了,還背著一個陌生人。

    白起一愣,趕緊命李敢來見。不多時,李敢來了,身後是那四個和他一起去的軍士,果然李敢身後背著一人,看身形還是個少年。

    李敢將那少年放下,白起這才發現,少年人腿上受了傷,便問李敢:「這是何人?」李敢忙道:「這是小人在中途路上救下的一個孩子。」

    白起一皺眉:「中途救下的,怎麼回事?為何不送他回家,卻背來咱們這裡?」李敢如實回稟:「這孩子受了傷,趴在河裡的一塊大石頭上,我救了他上岸,發現他腿上有很重的箭傷,可我一問他是哪裡人,這孩子居然說不知道。我問他叫什麼,他居然也不知道,這麼說吧,他眼下就是一個白癡……」

    那少年突然冷笑:「誰是白癡?我知道我姓李,也記得所有背過的書,就是想不起自己的身世而已。」

    李敢點頭:「對對,他脖子上有個長命鎖,上面刻著個李字。這才知道他姓李。」白起沉吟了一下:「這孩子讀過書,這樣吧,你送他去張相那裡,再派個人給他治傷,等他想起自己的身世了,再送他回去。咱們眼下有大事要辦。」

    這個姓李的少年自然就是李信。他自辭別父母,到靈寶探親,一路上有兩個家僕跟著,按理說不會出事。但天有不測風雲,這天傍晚三個人錯過了宿頭,直到天色完全黑了,才找到一家野店住下。卻不料這家野店乃是黑店,店中暗藏著五六個強賊,殺人越貨。

    到了後半夜,賊人開始行動,摸進屋子,將兩個家僕殺死,卻獨不見李信。原來他正好著了涼,鬧肚子,半夜去如廁,剛由茅廁出來,便聽到客房內動靜不對,隱隱傳出兩聲悶哼,他摸到窗根下細聽,這才知道住了黑店,兩個家僕已死。

    李信大驚,急忙翻牆而逃。

    逃出不遠,後面賊人騎馬追來,李信爬山而走,賊人趕上來,張弓亂射,一枝箭正中李信大腿,李信腿一軟,從山上滾了下去,落到河裡。

    幸好這條河水不太深,李信隨波而下,連撞帶淹,已經昏死過去,直到天明,他撞到一塊大石頭,頭部又遭重創,李信努力爬到石頭上,就再也沒有力氣了。

    此時李敢等人打探完了潼關,去河南買糧回來,正好路過河邊,發現了他,這才將李信救下。

    由於李信頭部受傷很重,因此才記不起自己的身世。

    李敢將他背到張儀的住處,張儀聽完了李敢的述說,又看了看李信,心裡叫了一聲好,眼前這個孩子,天庭飽滿,地閣方圓,大耳有輪,雙目如星,當真是個美少年。

    只是李信失了記憶,不知道自己的名字,稱呼起來不方便。張儀想了想,說道:「你是在山間大石上被救的,如此……就叫李巖好了。」

    李巖謝過,張儀派人給他調治傷勢不提。

    冬天的夜,來得很快。轉眼天就黑了。

    此時按著白起的軍令,所有人都到齊了,在村子外面整整齊齊地排成四個方陣。都尉子義站在最前面,後面四個分隊,由四個軍候掌管。

    白起拿出虎符,交與子義,子義取出另一半虎符一對,嚴絲合縫,這才將虎符交給白起。白起看了看他的軍隊,感覺很滿意。

    短短半個月的功夫,這一萬秦軍已經裝備一新。

    每個方陣前面,都站著三排弩兵,他們手中的弩是剛剛製成的,很多都沒有上漆刨光,看起來並不好看,但已經可以形成密集的殺傷力了。弩兵身後都背著五枝弩箭,箭頭映著月光,如同野獸的鋼牙。

    每人五枝箭,確實不多,畢竟他們立足的時間太短,能製成幾千枝弩箭,已經很不容易了。

    弩兵後面,是三排長矛手,手中的長矛約有兩丈長,超過了兩個成人身長。這三排長矛手後面,是槍兵和戟兵。他們是軍陣的主體。

    大秦士軍以前是不

    用槍的,戰國時候,後世的槍型還沒有出現,槍與矛是一樣的。當白起等人從華陰城帶回明軍所用的槍之後,眾人覺得這樣的兵器要犀利得多,於是不再生產矛頭,改制槍頭。這半個月以來,已經趕製了幾千枝長槍。

    這支秦軍沒有騎兵,因為馬太少了,加起來不到二百匹,當然更不可能有戰車部隊。在戰國時代,秦國的戰車部隊是軍中的重要部分,四匹馬拉著戰車,車上配備戟兵,弓兵或弩兵,既可遠攻,又能近擊,若再組成車陣,當真是所向披靡。

    可是眼下秦軍剛剛找到一片小小的立足之地,生產戰車的條件還不成熟,因此只是先裝備步兵。

    所有秦軍都沒有盔甲,只是趕製了上千面木頭盾牌,以防敵人的弓箭。

    一萬名裝備齊整的秦軍,靜靜地立在那裡,穿越歷史的風塵,穿越時光的迢遞,穿越歲月的輪迴,穿越紅塵的萬象,他們又回來了,一如千年以前……

    今夜,他們將抹淨歲月附在鋒刃上的灰塵,刺出一千八百年以來的第一劍。

    這一劍,必將是血淋淋,淒艷艷,亮煌煌的。

    白起也是身穿便裝,沒有盔甲,他注視著這一萬秦軍,神思恍然已經回到他前世之時。那個時代,他曾無數次率領秦軍,一次次出師,一次次佈陣。隆隆的戰鼓是他最愛的音樂,健馬的嘶鳴是他最愛的鄉音,他天生就屬於戰場。而這一次,他又回來了。

    寒冷的夜風中,響起了白起低沉的聲音:「將士們,今夜我等將刺出復興大秦的第一劍,北方三十里,賊兵正在紮營,兩個時辰以後,是他們剛剛入寐,睡得最沉的時候,我們將在那時候出擊,四個方陣,分四個方向,同時向內攻入,記住,這一仗,只殺人,不斬人頭。務必保持隊形嚴整。事後有拿人頭報功者,斬!都聽清楚了?」

    眾軍齊聲喝道:「領命!」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