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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道光十九年,某官在山東省任職時,遇上了一件十分奇特的案件,平度州百姓家的5個丫頭同時上吊。只見兩個丫頭同一條繩吊死,繩套一個是活結,另一個是死結,其余3個丫頭同吊一條繩,一個是活結,兩個沒打結,只把繩子纏繞在脖子上。她們是如何結扣,怎樣一塊上吊的呢?看了之后,令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但是,她們穿著的衣服都极為華麗,而且每人身上都帶有香荷囊包,看上去她們真有視死如歸的意思。此官詢問了一群證人,都證明她們确實沒有受侮和其他可疑的事情。只有一個老太婆講,她們5人平時常說生則同生,死則同死這兩句話。最近主人想把其中兩個丫頭嫁出去,可能是因為這個緣故才死的,等等。案子被詳細匯報給官府,上級官府反复查問,并派官員審訊有關人員,都沒有發現另外的情況,于是也就按原來審理的情況,稍作修改就結案了。 這是《洗冤錄詳義》中記載的一個真實案例。它向我們揭示了縊死繩套的三种類型:一是活結,繩套的大小可因繩結的滑動而改變,百代稱為步步緊;其打法是繩結一頭打一個固定的扣,另一頭穿入這個扣,所以可以活動。二是死結,即繩套的大小固定不變。死結又有開放式和閉鎖式兩种,將繩索繞成大圈打死結固定,上部挂在懸挂點上,頸部壓在其下部的兜住弧上,叫開放式繩套;在靠近頸部處打死結,繩索的一端或兩端固定在懸挂點上,稱為閉鎖式繩套。三是纏繞,就是用繩索繞住頭頸。 本案中有5個丫頭同時縊死,其中兩個人是用一條繩縊死的,一個是活結,一個是死結;另三個是縊死在同一條繩索上的,一個是活結,兩個是纏繞。僅憑以繩子和打結的方式,是無法确定這5個丫頭是自殺還是他殺的。要弄清這個問題,需要作進一步的調查。檢驗官先從她們華麗的穿著和所用所帶的東西著手,然后了解熟悉死者的人,最后根据了解到的情況,判斷這5個人不是他殺,而是由于特殊的原因共赴黃泉的。況且死者衣著從容,身上并無任何傷痕。可見檢驗官的這個判斷是正确的。 用于縊死工具的繩索沒有特定的要求,如果要對其分類,那么种類是繁多的,質量也各不相同。法醫學上出于對縊繩檢驗的需要,將縊死分為硬繩索、軟繩索和半硬質繩索三种。金屬絲、電線、皮帶等質地較硬的,可以稱為硬繩索;褲帶、圍巾、布條、浴巾等質地比較軟的,可以稱為軟繩索;棕繩、麻繩等,可以稱為半硬質繩索。用硬繩索溢死形成的縊死溝呈羊皮紙樣;用軟繩索縊死的在一般情況下,留下軟索溝,但若懸吊的時間較長,亦可形成硬索溝的征象。 繩索在縊死和勒死案件中形成的索溝、繩套等,是判明死亡性質、揭露和證實犯罪的重要證据。法醫工作者在檢驗尸体時,應當詳細記錄繩索的性質、長短、粗細、繩套的周長圈數,兩端的長短,繩結的位置和打結的方法,懸吊點的位置、高度、死者的腳是否离地以及距离地面的高度等。打結的方式,一般都与打結人的職業、生活習慣有關,所以可以用作推測打結人的身份。檢查繩套時,不得將繩結打開,破坏繩套的原始狀態,而應當在遠离部位將繩套剪斷,然后用膠紙粘接起來,必要時還應當提取保存。在剪斷繩套之前,最好拍照固定。如果繩套也被死者親屬等解開,應讓其盡量記憶起來恢复原始狀態;如果已被犯罪分子拿走,檢驗時應當根据死者頸部索溝的形態、道數、寬度及印紋等,推斷繩索的种類、質量和粗細,為偵查破案提供線索。 平時人們所見到的縊死,死者都是雙腳离地、懸于空中,全部体重壓迫在頸前繩套的兜住弧處,繩結位于頸后,這稱為典型縊死。法醫實踐中還可見到多种非典型的縊死。非典型縊死的姿勢是多种多樣的,一般有懸位、跪位、蹲位、半俯臥位、俯臥位等。懸位縊死者雙腳离地、身体懸空,繩套承受全部体重的下墜力;站、坐、跪、蹲、臥位縊死者,只有身体的部分体重壓迫頸部。故前者稱為全縊死,后者稱為不全縊死。非典型縊死繩套壓迫的部位有前位、側位和后位三种類型。前位縊死者繩套的兜住弧壓迫后頸部,繩套繞過頸側至前提空,又稱為反吊;側位縊死者繩套的兜住弧壓迫頸部的左側和右側,繩結位于相對的一側提空,又稱為側吊;后位縊死者繩套的兜住弧壓迫頸前部,繩結位于頸后,又稱為正吊。 ------------------ 轉自:中國司法鑒定資訊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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