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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賊· 犯罪——是一种社會現象; 偵察——是一門破案的藝術(技術); 刑警——是罪犯的天敵、克星。如同自然界一樣為了生態平衡有鼠就有貓。人類的發展也是如此——有賊就有拿賊的警。 福爾摩斯時代的偵察,他只能有一只放大鏡和一把小尺子。奇跡的出現是他的“演繹法”發揮的作用。從16世紀,當古科學轉軌為現代科學時,今天的刑事偵察員的偵察武庫里,已經有了很多很多的科學技術的補充。別說是以竊為生的小小蟊賊,就是江洋大盜、蒙面惡凶也難免在法律的嚴懲下低頭。因為在今天為刑警們提供的鑒定罪犯罪證的已經有了諸多學科給予的科學補充和鑒定,可以准确無誤地認定罪犯。 痕檢專家——不光從毛發、指紋、吐液、手足等諸多痕跡中用科學的鑒定法認定罪犯,還可以從气息、血斑、創口、創面、刀痕、彈道上作出諸多的科學判定和認定; 法學專家——一在人類犯罪心理學上,早已有更多的對各种類別的罪犯以及各种犯罪的人,進行過多种心理測驗,還分出心理結构的犯罪類別、類型。不光在犯罪類別上從實施犯罪的手法上,到罪行類別上都能作出比較精确的論證以及鑒別。還從面向學上,家族遺傳學上,找到了論證犯罪的必然性及偶然性; 醫學專家(這里指法醫)——不光從尸斑上、尸色上判定出被害人的死因以及死亡的時間,還從對尸体的諸位(部位)解剖中,發現和鑒定出凶犯在實施犯罪時的用具、工具、動作之范圍,從而可以完全徹底把罪犯找出來;現代科學的發展,世界已有好多法醫從人体的骨節尺寸上、從五官的位置距离上,都能比較准确地認定犯罪分子的犯罪個性特征,從而區分是殺、綁、騙、搶、盜、奸、劫的類別。中國對法醫學的發展是有世界性貢獻的,開棺驗尸不說,最早在13世紀宋代的宋慈就著有《洗冤集錄》成為全世界法醫的開山鼻祖。 就當代而言,當科學的發展在刑偵戰線上發揮的時候,人們又感到刑警們破案之神中有神。有科學頭腦的當代刑警們在發揮了福爾摩斯的“演繹法”的同時又丰富了當代的哲學思維,以及預測學的內容。所有再复雜的案子也定破無疑。 在開封——轟動全國的“9·18”文物被盜案,罪犯不光是設計型的技術作案,還利用了現代科學中的光電反應來為之作案實施。可是在才子局長武和平的具体指揮下,跑遍全國也抓到了罪犯; 在北京——飛賊大盜所以落网,就是從南京的一位摹擬畫家提供的一張畫上找到了此犯并捕獲了; 在哈爾濱——不要說1983年嚴打時,號稱全國扒竊第一把高手的“賊王”黃瘤子(黃庭利)殺頭斷魂,就是動力區農行“128万大盜”案的破獲,從鋼釬的熱度上找到了鐵匠爐找到了“小爐匠”從而認定了罪犯! 當代科學已無所不能地解釋著、表現著神奇的作用,為刑警們的偵察武庫丰富了內容。更應當提到的是——我國像李永江這樣的頗具洞察力的刑事偵察員在全國各大城市的刑警隊伍中都能找到一位到几位,他們在開展偵察工作的實踐中,已經在偵察科學的軌道上前進了!所以,勸賊們還是少伸手,伸手就被捉! 賊——古語解釋為:指傷殘、毀坏之意。《淮南子·主術訓》記有:若欲規之,乃是离之;若欲飾之,乃是賊之。中國第一部詩歌總集《詩三百》中《小雅·大田》載:“去其螟媵,及其蟊賊”。稱賊是一种害虫,專食苗節稻稈。 在今天,當科學的旋風淨化著人類的靈魂和環境的時候,現代文明已經走入家庭。因此,賊欲出之,必當滅之。如同街頭老鼠,人人都有打的權力。 1995年7月10日夜 于承旭書屋 ------------------ 書 路 掃描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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