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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感、人物与作者


  “偵探小說之后”艾格達·姬絲蒂一生著作甚丰,寫了八十多本小說,而她的寫作生涯,是在她第二次結婚后才正式開始的,雖然她高齡才逝世,也不可謂不多產。她的英文优雅,几乎是帶點貴族式的,這与她出身良好有關系,她幼年便有法國保姆,法文也說得很好。
  她說,讀者問得她最多的第一個問題,便是:“你從那儿得到靈感?”她說:“從我的腦袋中!”凡執筆的人,都常被人問及這問題,其實,那儿有“靈感”這回事,腦子里好胡思亂想的人,可以寫的所謂“題材”自然多,不過,胡思亂想之后,便得用邏輯去整理,胡思亂想是樂趣,修茸思路及文字,可是苦工了。
  第二個最多人問她的問題,便是:“你書中的人物多半是從現實生活中取材的嗎?”她說:“不是!我發明他們,他們是我的,他們做我想他們做的事,成為我想他們成為的人,為我而變得有生命,甚至有時會自己思想,不過,這都是因為我令到他們有血有肉!”
  我很欣賞她的答案,率直而大膽。小說家最大的樂趣之一,便是創造自己的人物。即使不是小說家,寫散文的人,不也在專欄中“在創造”自己的性格嗎?其中也許會混有作者的真性格,但終究不是百分之一百的真面目,所以我說是“再創造”。
  最怕人家當我的故事(此話已過時了,現已寫了很多,也很長)是我的自傳,如果是這樣,我的生活會太令我失望和太枯燥了!
  書中有作者的影子,或者有作者的部分歷史不足為奇,像《紅樓夢》,我不相信那是自傳,但里面的确有作者的部分歷史,也有他熟悉的人物,只不過一切都是經過加工,變成像作者幻想中,所宁可某件事會如此發展,某個人物會變成這樣而已。又如《教父》的作者馬里奧·普索的近作《愚人該死》一書中,其中一個人物,重演了他部分個人歷史,書中潦倒作家病得跌倒在公立醫院的溝渠里,自覺會死得像條路邊的狗,那的确是普索親身經歷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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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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