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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認得岷峨千雪浪


  樂知音從電梯里出來,把花籃放在桌上細細端詳。
  一看,她不禁笑得几乎從椅子掉到地上。
  籃子里的,原是用紅色雞冠花砌成的一只大公雞,下面還有十几只雞蛋,真的雞蛋。
  哈哈大笑之余,樂知音撥了電話到“朗尼電業”。
  “孫朗尼!我服了你!虧你想得出來!”樂知音想起朗尼在校園飯堂炸雞時的樣子。
  孫朗尼亦是哈哈大笑:
  “炸了几年雞賺學費,怎忘記得了!你喜歡嗎?”
  “喜歡,太喜歡了。”知音說。
  “那便別說我沒送過花給你,我只是沒約過你而已。”
  朗尼還是幽默得來事事清楚的。
  “朗尼,你可知道有雞冠的是公雞,不是母雞?”知音看著那十几只雞蛋。
  “噢,是嗎?”朗尼說:“我們的電子產品是不大分性別的,中性的,不男不女的。”
  知音一手拿著听筒一手叉著腰。
  “你說我不男不女?”
  朗尼理所當然地說:
  “是不是女人,你自己知道,用得著我告訴你嗎?這回沒送錯花圈,我已經十分成功了。”
  “錯!公雞是不會下蛋的。”
  “對,公雞不會下蛋,但它的母雞女朋友跑掉了,它只好代她看守那些蛋。”
  “沒句正經!”知音道:“下回你得送我只母雞才行了。”
  孫朗尼又复哈哈大笑。
  “我很吝嗇的,花儿給你看,那十几只蛋,我可要來吃了,你肯請我來吃嗎?”
  “唔,”樂知音道:“錄影完畢到我家吃。你不來錄影便沒得吃。”
  “又要脅我!”朗尼頗享受女孩子的乍嬌乍嗔。
  “等到你來,雞蛋都變成臭蛋了,你要是不想吃臭蛋,便得這星期五來錄影。”
  朗尼仍在吃吃地笑。
  “朗尼,”知音哄著他:“我弄得一手美味的茶葉蛋,你乖乖地來,我便弄給你吃。”
  突然朗尼沒了反應,過了三秒鐘,才听見他的聲音。
  “干嗎方才沒了聲音?我還以為斷了線。”知音奇怪。
  “我剛才按熄了鍵鈕,”朗尼低聲地說:“我的秘書拿文件進來,听見你說什么茶葉蛋,你乖乖地來的,惊奇地瞪著我,我得打發她出去。”
  樂知音想想,心里也覺可笑,堂堂電子業雄獅,讓秘書听見有個女人叫他乖乖的,真是老板的尊嚴盡喪。
  “朗尼,秘書怎會听得見我說什么?”知音一向是按鈕白痴。
  “我沒拿起听筒,按了擴音器的鈕,那么你的聲音便清楚點,”朗尼道:“不過你小姐的嗓門不小,還是讓秘書听了兩句。”
  樂知音根本不曉得他在按什么鈕。
  “總之,星期五下午六點到電視台好嗎?”知音說:“錄影只費你兩小時。”
  朗尼翻翻日記:
  “六時不行,我得等個日內瓦客戶的電話。他答應星期五瑞士時間十二時給我電話。”
  “從中午十二時談到下午六時?”
  知音問。
  “小姐,”朗尼沒好气地說:“你知道有時差這回事嗎?日內瓦比香港遲六小時。他們的正午十二時是我們的下午六時。”
  知音不大放心:
  “假如你不准時,我們怎知道要等你等到几點鐘?你挂電話給他不行嗎?”
  朗尼在商場上多年經驗了。
  “這回的形勢是,他求我多過我求他。我不要給他挂電話,十二時是我指定的,他不會敢遲過十二時挂電話來。”
  知音沒從過商,免不了不知所云:
  “噢,是這樣的嗎?先挂電話那個要吃虧?”
  “有空我慢慢解釋給你听。”朗尼似乎成竹在胸:“他們要求個低點的价錢,我要他們付我要的价錢,他們若在星期五十二時整下不了決定,我那批貨便不運給他們。”
  “半分錢都不減?”知音問。
  “半分錢可以減,多減便不行了。”朗尼一談本行便信心十足:“我若先給他們挂電話,豈不是讓他們看得出我愿意大大地妥協?我一連几天不跟他們通訊,直把他們嚇得依照我的條件才談。”
  知音想,十年不見,朗尼已非吳下阿蒙,做生意做得手揮五弦、目送飛鴻那么熟練了。
  他這電子業雄獅不是徒得虛名的。
  老同學如此了得,她心里大感快慰。
  “這樣吧,”朗尼說:“一談好我便來,嗯,晚上九時吧。”
  “要是談不攏怎么辦?”知音倒比他緊張。
  “談不攏我便不能來接受你的訪問了。”朗尼嚴肅了起來。
  “那我會惱你的!”知音亦嚴肅起來了。
  “你惱我,我可以哄回你,例如再送籃母雞雞冠花兼十二只荷包蛋之類。”
  “孫朗尼,母雞沒有雞冠的!”
  知音既好气又好笑。
  孫朗尼把聲音放溫和了:
  “你這只母雞卻有呢!別气,若我晚上九時不出現,你可以用茶葉蛋和荷包蛋擲我!”
  “唔,不依!茶葉蛋和荷包蛋擲不死人的,我……我用舉重的啞鈴擲你。”知音邊說邊四處望,她的屋子里的确有五磅重的鐵啞鈴,用來穩定那搖搖欲倒的坐地燈座的。
  “你有那么好的眼界?”朗尼打趣她。
  知音不服气:
  “我由此刻起便練習,到時擲破了你的腦瓜子可別后悔,亦不許怨我。”
  朗尼的聲音更柔了:
  “我不想后悔,也不想怨你。那么,我只好星期五准九時到電視台了。”
  知音終于放心了。
  奇怪地,跟朗尼十年不見,這個電話,令她對他感到親密了好些。
  整個下午,她的心既忙且甜蜜。
  一時追思跟李頎的纏綿。
  一時回味跟朗尼的對話。
  白白的臉龐倚著紅彤彤的雞冠花甜甜地微笑。
  嘴唇在笑,心都在笑。
  她好久沒這种感覺了。
  她歪在床上,抱抱李頎睡過的枕頭。
  好重的男儿气息。
  她俯伏在李頎睡過的那邊床褥上,汗的濕痕早干了,但從他毛孔分泌出來的味道仍在。
  她拿出那條熨焦了的粉藍色裙子,穿上了,照照鏡子。
  一不做二不休,她干脆把上衣褪掉了,穿回訪問他那夜的外套。
  一幕又一幕,一句又一句的,腦子里重映著、重映著。
  李頎,情深似海。
  然而,李頎如今是個遼闊的汪洋了,她不曉得她是否這汪洋上惟一的一條船。
  她沒忘記當她在美國念書的時候,李頎曾跟她的中學同窗好友水文君搞在一起。
  她絕對不怀疑他愛她。
  但是她不能肯定他沒有別的女人。
  正如李頎所說,他是個拾荒的人。
  而她,永遠要摘到天上的星星。
  李頎說他只會為她一個人而傷心。
  難道,他以為她不會為他而傷心嗎?
  她吃醋。
  李頎沒怀疑過她對他的忠誠。
  她的心亂作一團,從前是李頎風雨無阻地等待她;如今,卻是她苦苦等候他了,他沒說過何時再來。
  此際,孫朗尼變成了她的救生圈。
  跑出客廳,凝視著朗尼送給她的花,她低低地歎著:
  “朗尼,謝謝你。”
  電話突然大響,把正在出神的她嚇得直跳起來。
  監制的電話,一輪急口令:
  “李頎和程安邦明午四時一起開記者招待會,你要去,我們會拍一些你与他們的談話。”
  知音几乎不會動。
  程安邦什么時候回香港了?
  為什么他倆還一起開記者招待會?
  監制說:
  “他們會合作拍一部電影。你順道邀請程安邦上‘知音十一時’好嗎?”
  “我……我……”
  知音一時連魂魄都亂了。
  一個是重拾舊歡的青春夢里人。
  一個是自己孩子的父親,她雙手把貞操奉獻給他的人。
  李頎和程安邦是認得的,那個風雨之夜,李頎在畫情敵的肖像。安邦,安邦,在那風浪海角上,在那黃色的小帳篷內,凝視著狂風卷起千堆雪花的白頭大浪,等她,念她。
  兩雄相遇,她不敢想像會是什么場面。
  “知音,知音,你沒事吧!”
  監制半天沒听見她的聲音,便放大嗓門喊了起來。
  “噢,沒事,沒事。怎么……怎么程安邦回到香港我們都不知道!”
  “管他呢,不外是電影公司的宣傳伎倆,故作神秘。”編導說:“程安邦踏遍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命運是這樣的了,是你的便是你的,不是你的便不是你的。”
  李頎難道不曉得程安邦會跟他合作一部電影?
  沒可能的。
  李頎已是香港第一小生,以他今時今日的地位,絕對沒可能任由電影公司擺布。
  在未得他同意之前,電影公司沒可能貿貿然從美國把程安邦請回來。
  程安邦肯來并不出奇,雖然他當過一兩部好萊塢電影的男主角,但中國演員在白种人社會發展的机會到底不多。
  他需要回來,他的根基還沒有李頎的鞏固。
  李頎是知道的。
  那解釋了為什么他那夜上來。
  他要在程安邦未到之前,證明樂知音是他的女人。
  “知音,你不是病了吧?”監制見她再度半晌不作聲,有點擔心。
  知音想:逃避得多久呢?不如面對現實。
  “好,我去。”
  放下听筒,知音虛脫地躺在床上。
  窗外還是雨聲淅瀝。
  雨令她想起安邦,她記得那風雨之夜,安邦搭的人字形黃色小帳篷。就是那儿,她解開了衣鈕,把自己交給了安邦。
  她記得兩人抱膝坐在狹小的帳篷里面,安邦靜靜的凝神听風听浪,黃色的光映到他的臉上,出奇地好看。
  安邦,頑童与詩的組合。
  那夜,安邦回眸,目光一片溫柔,甚至有超乎這個世界的仁慈。
  她記得安邦說:
  “這帳篷不要拆了,就留下在這向海的砂泥平台上,他日走過,你會記得今天。”
  他是那么的仁慈,他甚至護著她和李頎,應付著她媽媽,讓他們幽會。
  那時的安邦,內心是何等痛苦。
  他獨自躲在面向滔滔大浪、在風雨中飄搖的黃色小帳篷里,直至她去找他,烈風暴雨把帳篷吹塌了,壓在他倆身上。
  “就讓我摟著你,听一天雨,至少,這一天是屬于我們一輩子的。”
  十年來,每逢烈風暴雨,她便會想起安邦,那個帶著痛楚的心悄然引退,把她交到他哥哥手中的人。
  李頎是知道她愛過安邦的,他替安邦繪像時,淚承于睫,他害怕失去她。
  結果,兩個男人都沒得著她。
  她怀著安邦的孩子,嫁給了他的哥哥,做了他嫂子。
  十年煙浪茫茫,安邦始終沒找過她。
  他可知道她這十年對他的思念?
  雨愈下愈大了,到了翌日下午,三號風球已經懸起。
  樂知音夜不成眠,一臉蒼白。
  對著妝台,她無心涂脂抹粉。
  她還沒脫下那套粉藍色的衣服,略略地整理好了頭發,披上件銀色束腰的雨衣,架上黑眼鏡,便出發去記者招待會的地方。
  李頎加程安邦的號召力顯然十分強,到場的記者踊躍得很。
  知音抵達現場時,前徘已沒位置坐了,反正“香江電視台”的攝影人員已擠了在前邊錄影,她干脆靜靜的、遠遠的站在后面,黑眼鏡和雨衣都沒脫下。
  電影公司已經開始介紹李頎和程安邦的合作計划,樂知音的耳朵卻一片空白,什么都听不進去。
  李頎揮洒自如地左右讓記者拍照。程安邦一抬眼,看見那架著墨鏡穿著銀色雨衣的女郎,一時間忘掉了面前對著几十部相机,离開了座位,一抖雙袖,雙臂暴長地扮著大猩猩,抓耳扒腮地向樂知音走來。
  安邦的樣子沒怎么變,不論她躲在什么后面,他還是認得她的。
  樂知音躲在墨鏡后的雙眸,已淚盈欲滴。安邦最后一次見到她時,不,她最后看見他的一眼時,他便是這樣扮著大猩猩走的。
  十年的悠悠思念,此刻都到眼前來,知音倚在牆壁上,連眼都不敢眨,她知道眼皮一合,淚珠便會滴下來,墨鏡再也藏不住蓄在眼內的雨潭凄水了。
  李頎一覺察到此情此景,便几個箭步追到樂知音面前,三人站著,相對無言。安邦站直了身子,收起了諧趣,恍如隔世地凝視著知音。
  安邦不頑皮時,臉孔老有一重詩意的。
  他合攏著的雙唇很安詳,嘴形很精致,一切十年間沒說的話,都在眼神和嘴角傳達到她心里。
  李頎深邃的雙眸逼視著知音,他不能在大庭廣眾中吃醋,但他無論如何也不要讓程安邦接近他的小盛。
  李頎畢竟慣于應付記者眾多的場面,便大大方方地介紹:
  “樂小姐,這是程安邦先生。安邦,這是‘香江電視台’的樂知音小姐,著名的節目主持人。”
  樂知音惟有伸出右手跟程安邦握了一下手,安邦在她掌心捏了一下,千言万語,只靠這一捏按進她的血脈里,
  李頎覺得她的臉色不對勁,出奇地蒼白,忙扶她坐下:
  “樂小姐今天似乎不大舒服?”
  樂知音語噎華堂,勉強地點了點頭。
  一坐下,雨衣的下擺微微分開,李頎隱約看見那條熨焦了的粉藍色裙子,防范之意雖然未減,醋意卻沖淡很多了。
  電影公司的老板客气地說:“今天風大雨急,樂小姐仍賞面光臨,實在感謝得很。”
  “哪儿的話,哪儿的話。”樂知音強自鎮定,客套了几句。
  “香江電視台”的攝影師和錄音師都准備好了。
  “樂小姐,我們開始拍你們的談話了。要不要摘下太陽眼鏡?”
  “不摘了,我今天眼睛疼。”
  樂知音自問沒有將眼睛赤裸裸地呈現人前的勇气。
  “樂小姐,稍為補點口紅好嗎?太蒼白了。”攝影師說。
  樂知音像机械人听到命令似的,涂上淡淡的口紅。
  “補點胭脂。”攝影師說。
  “沒帶胭脂。”樂知音有气無力地答。
  “你真的不舒服了?”李頎關心地問。
  “不,我沒事,昨夜睡得不好,累一點而已。”樂知音從皮包掏出個粉盒,往臉上印了几下。
  “開始吧。”她對攝影師和錄音師說。
  “程安邦先生,我代表觀眾歡迎你到香港來。”
  “謝謝。”程安邦的答案出奇地短,一點也不像從前愛說話的大頑童。
  李頎覺得知音不在狀態,便自己開口:“我很高興能跟安邦合作,我看過他的兩部電影,的确是華人之光。”
  “過獎了。”安邦只說了三個字。
  知音心亂如麻,揮手對攝影師和錄音師說:
  “不……不拍了,我……我……”
  李頎溫柔地呵護著她:
  “樂小姐既然精神不好,便不用拍了,不要緊。”
  攝影師提醒樂知音:
  “問問程安邦先生有沒有空上電視,做‘知音十一時’的嘉賓。”
  “啊,是。”
  知音定了定神:
  “程安邦先生,我主持個叫做‘知音十一時’的訪問節目,每逢星期一晚上十一點播出的,你能抽空接受電視訪問嗎?”
  “當然。”程安邦又是只答了兩個字。
  知音有五內摧傷的感覺。
  安邦反常的寡言,顯然內心非常痛苦。
  “知音,跟程先生一起拍几句預告宣傳,十秒便行。”攝影師不明白為什么樂知音今天似乎什么都忘記了。
  “十秒?就讓程先生說吧。”樂知音道。
  程安邦知道她的感受,亦知道她為什么不愿意脫下太陽眼鏡。
  李頎,免不了亦是知道的。
  他明白他在場,令知音很為難。
  “我先走了,開工去了,你們慢慢談。”
  安邦感激地望了他一眼。
  “程先生,你只需說几句簡單的話。”攝影師耐性极佳:“一次說不好,我們便再來過,不用急。”
  安邦本就是能言善道的,看見知音這樣子,惟有捺著惆悵,很專業化地對著鏡頭說:“我是程安邦,一個念書不行的頑童。我怎么有机會在好萊塢拍戲?我會在‘知音十一時’告訴各位。”
  錄音師打了個“成了”的手勢。
  攝影師亦豎起大拇指:
  “程先生真棒,第一次便行,時間剛好十秒!”
  “謝謝!”安邦說。
  “樂小姐,我怎么跟你聯絡?”安邦問樂知音。
  她把地址電話都寫給了他。
  安邦緊緊地握著她給他的字條:
  “珍重。”
  珍重,是她十年前對他說的最后兩個字,如今听在她的耳中,仿佛安邦又會很快便從她生命中跑出去了,她不曉得應喜還悲。
  “珍重。”安邦再說了一次,再凝視了她一眼,走了。
  十年不敢想念的人。
  十年都藏在心底的人。
  十年夢中不會出現的人。
  剛才在樂知音面前出現了,仿佛已葬的記憶复活,她知道那是十年的無悔。
  程安邦沒有忘記她,他的眼神告訴了她,他在掌心溫柔的一捏告訴了她。
  他重演十年前臨別的情景告訴了她。
  怎么這十年過得那么快?怎么過去离開她那么快?
  對舊日的追思,有如一拳又一拳地捶在她心窩上,怎么那么的疼?疼得她跌坐椅上,站不起來。
  攝影師看看不對勁:
  “樂小姐,我們收工吧,你真的病了,快去看看醫生。”
  樂知音忘了自己應了什么,到她再度發覺自己的存在時,她在開著車子回家。
  她疲累地泊好了車子,耳朵好像听不見任何聲音,整個世界是那么的孤寂,靜悄悄的,她惟一可以躲避的地方,便是她的家,那個只有她自己一個人的家。
  看醫生?誰陪她去?
  樂知音,成功而又堅強的女性。
  她本能地按了電梯,一踏出去,正要拿鑰匙開門,門外已有個人靠牆站著。
  “安邦!”
  知音不由自主地扑到他怀中,安邦一接触到那軟綿綿的身軀,十年的時光恍若一剎,四周沒有了別人,一切就像昨天。
  安邦強忍了內心的激動,挂上了副頑童的微笑:
  “女房東,李頎在里面嗎?”
  “別胡說八道,你以為他在里面?”知音讓程安邦一逗。既好气又好笑。
  安邦空空的雙手作了個挽著兩箱行李的姿勢:
  “他沒來,我可要搬進來了!”
  知音把鑰匙插進鎖孔:
  “進來吧,別搗蛋了。”
  安邦看著她的背影,心里一陣凄愴,乘她開門時急急用手擦掉了奪眶而出的淚,在她未轉過頭來之前,急忙換上個笑臉。
  知音回過頭來:
  “死性不改,剛才在記者招待會中扮沉默,扮黯然神傷,害得我……害得我以為是真的。”
  “世華!”安邦笑著喚。
  一听見自己的真名字,知音頓時回到十年前。
  “盛世華,真又怎樣,假又怎樣?你還是你嗎?”
  “什么意思?”
  世華緊張地按著太陽眼鏡,惟恐它掉下來。
  “讓我看看你。”安邦線條精致的嘴唇還是那么詩意。
  他輕輕地拿開了她的手,輕輕地脫下她的太陽眼鏡,細細凝視了她微現紅筋的倦眼,沒說什么。
  世華不安地回避了他的逼視。
  “我要看你時你避開,待會你想我看你時,你可得求我了。”
  安邦一貫地諧謔。
  “我沒心情開玩笑。”盛世華邊說邊把雨衣脫掉。
  “我卻心情大好呢,有机會跟你的舊情人李頎合演一部電影。”安邦逗笑地說。
  世華讓他弄得啼笑皆非,在她的幻想中,安邦會抱著她不放、不放,補償這十年的夢魂未能相會。
  怎知他卻只顧說笑。
  “我方才的黯然神傷,不外是想弄得你心神大亂,气跑我們的第一小生李頎。”
  安邦又在扮得意得抓耳扒腮的大猩猩。
  “坐下吧!你這么的繞著我團團轉,令我頭昏眼花,我昨夜睡不好。”世華坐下了,安邦還在扮著猩猩鬧著玩。
  “別扮猩猩了,我不是十八歲了,別當我是小孩子。”
  世華期望中的重逢,并不是這么若無其事的。
  她有點失望,更加失落。
  安邦終于坐了下來,面對著她。
  “世華,我只希望逗你歡笑,不想令你難過。”
  世華別過了頭。
  “世華,你不想念我嗎?”安邦問得有點輕佻。
  世華心里酸苦,安邦只顧開玩笑。
  安邦觀察了她一陣:
  “我知道你想問我:你想念我嗎?只是啊,小姑娘變了老姑娘,不好意思問了。”
  世華站了起來:
  “你說什么?”
  “世華,面對現實,你如今二十八歲了,不是十八歲了。”安邦道。
  世華咬咬牙:
  “我們的孩子已經九歲了,你見過他嗎?”
  安邦頓時靜默了下來。
  “你見過嗎?”世華再問。
  安邦搖搖頭:
  “沒見過,連照片都沒有見過,安雄不要再見我,那怪不得他,他害怕儿子知道他不是他的爸爸,我才是。”
  世華仍有余忿:
  “你媽那儿呢?總有孫儿的照片吧?”
  安邦苦笑:
  “安雄一直沒有跟母親來往,連照片都沒寄過一張去。”
  世華每提起儿子像有枚橄欖卡在喉頭:
  “你就是逃避。”
  “逃避你還是安雄?”安邦說。
  “逃避一切。”世華苦從心頭涌上:“連一眼都沒有看過的儿子,你便不會對他有感情,你便不需要負責任,你便不需要理會我。”
  安邦搖首喟歎:
  “世華,你是走下坡了,你几時變得婆婆媽媽了?當年,是誰要嫁給安雄?那是你的抉擇?”
  “如果你為了這個而十年不見我,我反而開心點。”
  安邦的臉又升起一重苦澀:
  “世華,為什么你不問我怎么過了十年都不結婚?”
  世華的臉上亦升起一重苦澀:
  “小雄在三歲時,我已經跟安雄离了婚,那七年,你在哪儿?”
  安邦站起身來,面對縱橫交錯地洒在窗外的雨水:
  “我憑什么來找你?我是個念書不成、一無所長的人,我不是安雄,我不是擊劍冠軍,我不是什么太空物理學博士,我只是個無業游民,一個超齡的無業游民。”
  盛世華腦海中翻起頁頁往事:
  “安邦,你也變了,從前,你几時想過這些東西了?愛情,是有條件的嗎?”
  安邦的腦海中何嘗不是翻起頁頁往事?
  “世華,別惱我再說一次。二十八歲的女孩子,愛上一個人是可以無條件的。二十八歲的女人,還懂得無條件的愛嗎?”
  “安邦,縱使天下間的女人不懂得,我都會懂得。”世華站起來,走到他身旁一同看雨。
  “每個下雨天,我都想起你,風和雨是屬于我們的。然而,我害怕想你太多,我害怕只有我想你而你不想我。”
  安邦牽著她的手:
  “世華,我也害怕,但我沒停止想念你。能有一個人令我想念,總好過沒有。真正的寂寞是沒有人可以想念。”
  世華牽著他的手,良久良久,她感受到他的愛。
  “世華,我不再是二十二歲了,我成熟了。”安邦看著她:“要是李頎不是當了大明星,仍然是個窮愁潦倒的畫家,你還是會愛他嗎?你頂多怜憫他而已。怜憫不是愛,在我一無所成時,我不要你的怜憫,除了黯然而去,我還有利么選擇?”
  世華隔著玻璃,指頭隨著似淚縱橫的雨水畫著:
  “安邦,這么多年來,我每晚都帶著個希望,希望你入我夢中,讓我遇見,讓我們交談几句話。可惜,你不曾入我夢中。”
  安邦把她挾在身邊:
  “有時,我做噩夢,夢見自己跑進你和安雄的家,安雄罵我:你連我的家都想毀掉?你亦罵我:我們一家三口,不需要你了,你只是個代替你哥哥養下孩子的工具!”
  安邦把前額靠在玻璃窗上:
  “從夢中惊醒了,我很慚愧,我憑什么闖進你們的家?也許,我只是個生育工具,為我不育的哥哥送你一堆精子而已。”
  “安邦,”世華輕叫了起來:“我的第一次給了你,是我自己要求的,那時我根本不知道安雄是不育的。你為什么要編造借口,完全不見我?”
  安邦嘿嘿地笑:
  “自卑的人是需要借口的。所以我說慚愧,慚愧我在夢中居然那么想。”
  “安邦,你沒有自卑的必要。”世華把額角貼著他的額角。
  “人愈大便愈有了。”
  安邦的眼神是憂戚的。
  世華頭一次醒覺他是如何的缺乏安全感。
  “安邦,你終于在好萊塢拍了兩部片,當過美國電影的男主角。這回也算衣錦榮歸了。”
  安邦想起四處鑽營四處試鏡,四處讓人拒絕的彷徨日
  他不想說給世華听,那些令他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几乎盡喪的痛苦經歷。
  他拍過的兩部片,一部是演唐人埠的黑社會大哥,一部是演美國女作家的秘密華籍情人,他的演技受到好評,但在他心底深處,他有內疚,那些角色雖不至于辱華,但絕對不是像李頎所說的華人之光。
  “我很佩服李頎的度量。”
  “李頎一向是個不小气的人。”盛世華說:“其實他是与世無爭的,但命運令他當了第一小生,紅足十年。”
  安邦道:
  “告訴你個秘密,但別笑我。我就是因為妒忌李頎當了明星,所以我也當。為了你。”
  世華吻吻他的臉:
  “那你應看看李頎的例子。他的出身比你苦得多,但他從來沒有自卑感。”
  安邦一手摟著她的臂:
  “我的情況就是:高不成,低不就。香港電影界以為我在美國當了兩部片子的男主角便很了不起,其實我仍是邊緣人。你知道,不是每部英語片都需要個中國男主角的,我的机會其實不多。”
  “安邦,回港發展吧。”
  世華幫他打气。
  安邦向她扮了個鬼臉:
  “這也是秘密,別告訴別人。我不能宣布打算在港發展的。我得裝作美國有很多導演看中我。作真作假的都要常回美國。”
  世華倒認真起來:
  “這個我在訪問節目中倒可以幫你忙。我們合作,說到假亦像真的一樣。”
  安邦望著她笑,世華第一次看見他真正開心的笑,連自己的笑容也燦爛起來了。
  安邦知道,世華仍是愛他的。
  “這回是和李頎合作拍什么片子?”她實在不曉得兩者間,哪一個才算正式男主角。
  安邦想了想:
  “龍兄虎弟之類。李頎比我高大,他演哥哥,我演弟弟,兄弟情仇之類,劇本不算創新。”
  “那便得考你們的演技了。”世華說。
  安邦笑道:
  “劇本是會一邊拍一邊改的,要是改到不見了我,那你便知道我的演技比李頎差。”
  “旗鼓相當最好,觀眾最喜歡!”世華說。
  安邦聳了聳肩:
  “香港第一小生拍檔好萊塢第一中國小生,我想不稱第一也難。”
  世華端詳著那張十年不見的臉孔:
  “安邦,不論你在好萊塢演什么角色都不會有辱國体。你很登樣,好萊塢片子中沒見過這么登樣的中國演員。”
  安邦輕歎:
  “為什么華籍演員要登樣?美國的男主角其貌不揚、不登樣的多的是。我不要做所謂‘好看的中國人’的樣版,我要做個扮得丑也令人欽敬的好演員。”
  世華覺得其志可嘉。
  她老覺得安邦有种很特別的气質,頑皮桃脫的時候,他應是個极好的喜劇演員。挂上如詩神態時,他應是個极好的藝術家型演員。
  兩樣加在一起,他演什么都可以。
  李頎則是典型的瀟洒偉岸的正印小生相貌,很不相同的兩個人。
  “兄弟情仇,女主角最好是你了。”
  程安邦開玩笑地說。
  盛世華搖頭擺手:
  “受不了。”
  安邦大笑:
  “真實生活中,安雄和我的兄弟情仇的女主角正是你。哈哈哈,為了保護我哥哥的脆弱心靈,我連儿子、女朋友都讓給他了,換回來的是什么呢?是恨!”
  安邦笑得淚水都出來了。
  “哈,哈,李頎和我,假兄弟的情仇,也還不是為了你?盛世華,你真有做女主角的運气!”
  安邦狂笑不已,笑得坐在椅子上,雙手抱著頭伏在餐桌上。
  “安邦,抬起頭來,安邦!”
  世華推著他,安邦繼續笑了好一會,抬起頭來,餐桌上有點點水印。
  盛世華把他的頭抱在怀里:
  “安邦,你說你只希望帶給我歡笑,你自己呢?安邦,別騙我,別騙自己,你是不快樂的!”
  安邦的臉在世華胸前亂擦了一陣:
  “汗水而已,只有女人才有那么多眼淚。”
  世華低低地,像唱儿歌地說:
  “我是女人,我也沒有那么多淚水,安邦,男人是可以哭的。”
  “我不哭,你那個李頎才會哭。十年前替我畫張肖像,也吃醋吃得眼淚汪汪的。”安邦學著當年李頎畫像時的樣儿。
  “不過,他這人蠻好的,正如你說,不小气。也許根本是四肢發達,頭腦簡單。”安邦對李頎的感情一半一半,半友半敵。
  “李頎仍是极愛你的,我看得出來。對我這么客气,好,一半算他大量,一半算是看你份上。我明白的。”
  安邦离港十年,如今回來,香港的繁榮已比十年前不曉得高了多少倍,他實在有點失落。
  “嗯,安邦你現在住哪儿?”世華問。
  “電影公司安排了個新世界酒店的服務公寓給我,蠻寬敞的,什么都有人做,換床單、洗洗熨熨的,就是欠個人燒飯。”安邦雙眼向她一瞄。
  世華似乎臉有難色。
  安邦笑笑:
  “我這二房客做不成,不要緊,我也不想在這儿碰見李頎。”
  話剛說完,電話響了起來。
  安邦搶著過去听了,扮著女聲:
  “喂,找盛小姐有什么事?”
  “程安邦,我是李頎,別耍我,我知道你在這儿。”
  “噢,盛小姐的家叫做這儿?好像是你的家一樣,我是程嬸,盛小姐的新女佣。”安邦仍扮作女聲,邊說邊作著女人手勢。
  世華正要把電話搶過來,安邦卻馬上恢复了男聲:
  “李頎,你在哪儿?我也在這儿。”
  “我就在樓下。”
  李頎的聲音微有不悅。
  “那你便上來這儿吧。”安邦放下了電話:“真是說曹操,曹操便到。你收拾殘局好了。”
  三個十年前困在三角關系中的人再度聚在一起。
  李頎上來一看,見到盛世華還沒換衣服,還穿著那熨焦了的藍裙子,气已消了一半。
  “看,盛小姐衣冠端整。”安邦淘气地說:“你以為我的嫂子是什么人?”
  李頎大力拍了他一下背:
  “看電影去。”
  “看什么?”安邦問。
  “你主演的那兩套。小盛也去,你的節目也許用得著些片斷。”
  “都上我的車吧!”李頎說。
  李頎的是部一般的平治。
  “法拉利呢?”安邦問。
  世華瞪了他一眼,李頎根本不曉得王法松的渾號叫法拉利,只因為念書時已開著部法拉利。
  “我腿軟呢。”安邦最怕跟朋友去看自己的電影。
  “我早已看過,我想小盛看看。”李頎道。
  到了放映室,一坐三小時。
  安邦的兩部戲都放完了。
  世華惊愕得說不出話來。
  安邦演什么便像什么,怪不得李頎肯跟他合作。
  “你是极好的對手。”
  李頎說。
  “約法三張,李影帝,我面對鏡頭而你背對時,得照常做戲,不能不給我一些交流的。”安邦說。
  “知道了。”李頎答:
  “我不是鄉巴佬。”
  “我是,我是的。”
  “來,看程先生的杰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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