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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不必辯護


  不介意讓人冤枉得太多,不辯護就是不辯護。
  這种性情,大概生來如是,人生一瞬,別人要誤會誹謗,且由他去,這才逍遙。
  男女結合,其中感覺已經莫名其妙,解釋不出來,分手的感覺,比結合更加莫名其妙,雙方想法當然已經不相同,相同便不會分開了,辯什么。
  夜里去完舞會,一身禮服還未脫下,順手翻翻《古文觀止》,翻到戰國時代燕國大將樂毅的《報燕王書》,讀到“君子交絕,不出惡聲,忠臣之去,不洁其名”,大起知己之感。
  特別是“忠臣之去,不洁其名”兩句,那是說,忠臣离國他去,不會為自己辯護洗脫任何真真假假罪名。
  樂毅曾經替燕國立下蓋世功勞,但到后來,他得到的是小人的毀謗,和君王的怀疑。他离開燕國,就是留下了這几句話,風骨凜凜之余,亦足見他的忠厚。
  在感情上,這兩句話一樣可以用,与曾經忠于的一段愛情分手,是對方提出也好,自己提出也好,我都不會辯護,哪管對方向外界說我什么不是,我還是覺得“不洁其名”舒服些。
  要向世人交代,樂毅便不是樂毅了,要向世人交代,林燕妮也不是林燕妮了。
  當然不敢以樂毅自比,但引為知己倒是真的。
  樂毅聯合了燕、趙、韓、魏、楚五國軍隊打敗齊國,占領了七十多城,使為燕國屬地,還用得著折腰自辯嗎?
  人為一段感情而打了許多仗,當時心甘情愿,分手,一樣用不著降格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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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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